评“120位中国科学家关于科学研究诚信的公开信”

12 05 2006年

【评】

    这“120位中国科学家”,相当一部分已加入美国国籍,不应该再自称“中
国科学家”。这些人不都是什么科学家或信中说的“科技工作者”,其中商学院
教师(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杰宁·琼斯商学院管理与市场系岳劲峰),风险投
资商(曼哈顿资本集团合伙人王进),是律师(Wei-ning Yang, Esq,Partner,
Hogan & Hartson LLP )。公开信的发起人傅新元是脚踏中美两只船的清华大学
兼职教授,曾被指控滥用中国科研基金,又是伪造履历的清华大学生物系教师常
智杰的老板,对引进、包庇、提拔常智杰负有直接的责任(参见“立此存照·清
华大学生物系履历事件”)。签名者中也有几个人本身不太干净。有谁会相信这
种本身就有从事、支持、包庇不端行为之嫌的人会真正“反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
端行为”?我也一再呼吁中国应该建立规范的渠道处理学术不端行为,但是我鄙
视有人以此为借口来反对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这实际上是希望对学术
不端行为听之任之。在没有规范渠道的时候,需要舆论监督,即使有了规范渠道,
也需要舆论监督。科学研究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害怕舆论监督。那些害怕舆论监督,
乃至反对言论自由,要求官方“制止”言论者,必定心里有鬼。可怜这120个
“老美国”,居然连言论自由是什么都不懂。

(方舟子)

公开信在中英文版本之间也造假

英文版是给美国和世界媒体看的,用词比较和缓。西方强调言论自由,这信也没
直接提及媒体。对RUMORS(传言,未经证实,有真有假),也只是说
“DISCOURAGED”。在外国媒体上给人一个恰如其分的好印象。

中文版是给中国的读者看的。真相毕露,直言“媒体”。把英文的“RUMOR”翻
译成极为贬意的“谣言”(跟RUMOR不一样,谣言基本是假的)。把“DISCOURAGED”
也变成了“制止”。赤裸裸的要封媒体的嘴。

估计大多数签名者签的是英文版,这信的中文翻译有意无意地达到了偷梁换柱的
目的。这种在中英文翻译之间搞小动作的鬼把戏,在被XYS揭发的造假者中,已
是屡见不鲜。

(Enlighten)

缺乏公众和媒体监督的秘密调查不可取

120位专家希望建立公平规则和权威机制的呼吁值得赞赏。不过,公开信中有两
点不妥,一是主张内部调查非公开、外部调查身份应保密,二是不主张公众和媒
体的参与。

公开调查、公众媒体参与的国际先例之一是众所周知的韩国黄禹锡事件。国内秘
密调查的例子则是四川大学对丘、魏事件的调查。川大对丘小庆论文事件的调查
结果(三条似是而非的结论)早就出台了,对魏于全问题也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公
布了调查结果(学术争议、个人恩怨),最终却是越抹越黑,失去公众的信任,
甚至引起公众愤怒。所以,在中国目前环境下,没有公众和媒体监督的非公开或
保密调查是根本不可取的。

至于“调查学术不端的指控时必须遵守”的“无罪假定”原则,四川大学的原则
比“无罪假定”不知还要宽松多少倍:丘小庆事件调查程序启动之时,川大及华
西医院负责人就将其认定为“商业纠纷”、“相信它的科学性”、并要追究炒作
者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学校名誉;对于魏于全的调查,川大党委书记更是早就打下
保票: “相信魏院士”、“不会有问题”。所以,120位专家根本不必担心调查
会违背“无罪假定”原则,无论是内部委员会还是外部委员会的调查。

(Yush)

这个傅教授有点不甘寂寞呀??

哪位有闲工夫,把新语丝上曾经登过的有关该教授的伟大事迹发给那120位看看,
然后看看有没有人出来撤销签名??如果没有,大家睁大眼睛看着这120位,以
后新语丝的内容估计不用愁了。

就怕和所有手脚不干净却要和新语丝叫板的主儿一样,你可以继续官照做,教授
照当,但恐怕在网上,在圈里,你的底子会被揭得光光

(疯和尚)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
在现今的中国,没有公众的监督,根本不可能有公正。活生生的“中国魏”的例
子就在眼前。我也不相信,韩国的黄禹锡,Bell Lab的Schon,如果没有公众的监
督,能有这样的结果。拿了公众的钱,却不肯接受公众的监督,想得倒挺美。

(whatsup)

说得是,他如果用的是私人老板的钱,自然不需要他人置喙

人家老板愿做烧包那是他的事。象发哥那样用钱点烟,那是酷。

但是用了大家的钱,还要说你无权过问,我靠,这是什么道理?

(lbx)

不仅要看他说了什么,还要看他没说什么。

这里没有说的就是:科学界的圈子里,公正是不存在的。指望“由所涉及机构的
内部委员会调查并处理”根本不可能,因为利益相关;指望“由一个专家组成的
委员会加以调查,判断和决定”不现实,因为专家之间抱成小圈子,官官相护。
在专家不作为、不可信任的时候,抛开公众的监督,那就是没有监督了。

整个倡议:
1,高调打假
2,调查程序
3,成立机构
4,实名
5,教育
6,非公众参与

所说的一切都没错,只是没有介绍现状是什么、为什么是这个现状、解决症结的
根本是什么。感觉整个倡议的目标就是最后一点。

所以,不仅要看他说了什么,还要看他没说什么。

(松鼠)

家有家法,帮有帮规

以前的青红帮,现代的黑社会,制定的帮规听上去也很正面。他们喜欢用清理门
户的内部运作方式,而不是公开透明的方法,规范其成员的行为。说到底家法和
帮规不是为了真理和正义,实际上是为了维护帮主/老大的权威和地位。
那封信也是写给一位总舵主的,而他为了达到某种非学术上的方便/利益,让 当
今太子爷当天下副总舵主。你还指望这些舵主真会天下为公一次,认真“建立起
合适的程序和一个由学术专家组成的权威机构?”
支持 XJ。有健康的媒体介入,不能保证,但至少可以监督治学的严谨,为人的
正派,政治的清明、社会的安定。

(田牛)

有人说傅新元是中国人权创始人。有可能吗?

连公众的言论自由权和媒体的舆论监督权都要剥夺,怎么可能是人权的呢?

挂羊头卖狗肉,这人简直太无耻了!

(Enlighten)

饶毅,施一公糊涂呀,跟着傅新元,程京这些垃圾发签名信

(jhuang)

这封公开信被改得面目全非了。

有朋友给我看过此公开信的初稿,标题是《关于“魏-司”事件的公开声明》。
本人认为傅新元反对的其实是《新语丝》这样的公开打假,因为常智杰就吃过亏,
可却拿什么处里学术不端来说事。可他不会不知道,当初魏院士用100万元想封
司教授的口时,这桩官司就远远不是什么学术讨论了。

他草拟了这封信后征集签名和反馈,大概是很多人反对专门提魏思事件,所以改
来改去改成这样了。

(limitations)

难怪公开信出现在这个时候,不知海外的华人科技界的大牛是否开始感觉到这新
语丝上的打假之火说不定哪天就烧到自己身上。

(blackbox)

我觉得这信似乎在说“只许逐级信访,不许集体上访或去报社反映情况”

其实每个行业都可以比着葫芦画瓢,搞一个类似的“公开信”。那么,舆论监督
也就可以扔进垃圾堆了。

(bingo)

刘阳、陈列平、陈建柱、付阳新
这四位是中科院“海外百人计划”获得者,同在生物物理研究所感染与免疫中心
工作。一年能回去几天所里的人都很清楚。

(trus)

120位科学家无需多虑:中国已经建立了“公平的规则和权威的的机制”

http://www.bjut.edu.cn/department/jcs/zhengce/zhengceweb/zhongyang/35.
htm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2年2月27日

http://home.sysu.edu.cn/skc/rulefile/gdxxxsgh.htm
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
2004年8月16日

http://www.google.com/search?q=cache:XY3bzJCkRyQJ:stinfo.xmu.edu.cn/xz
zq/2005-6-10.doc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中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
2005年3月16日

http://www.gmw.cn/content/2004-04/19/content_14645.htm
自然科学基金:“三道大坝”预防科学不端行为

http://news.sina.com.cn/e/2002-03-01/0522490172.html
清华大学教师学术道德守则
2002年03月01日

http://www.google.com/search?q=cache:J2oMmFfmF7wJ:www.eea.tsinghua.edu
.cn/kyk/news/files/2005-4-12172113.doc
《清华大学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暂行办法(试行)》

(Yush)

傅新元拉人拉得还不够。新语丝不是有500宗学术腐败案子么,傅新元怎么才拉
到120人。

(Amsel)

不怀疑他们的态度是真诚的,但就其内容120进言典型的假、大、空

在如今的中国毫无用处,尤其是对媒体监督的态度,就川大的魏和丘事件,川大
不很善用媒体吗。

傅的动机是可疑的

(trus)

公开信的要点是对过去的学术腐败既往不咎,金盆洗手,

和邓正来加108将的公开信没有什么两样。

(sl)

致貌似公正的公开信的120个作者(及其支持者们):

首先申明:本人没有兴趣和时间来证实此公开信及其作者身份的真实性,仅就公
开信的内容就事论事。

俗话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你们为何如此畏惧公众舆论呢?
在近代科学史上,你们找得出仅被公众舆论击倒的真正的科学家的实例吗?
建议你们在例举美国公共卫生署关于学术研究不端行为的处理指南之前,先读一
读或复习一下NAS, NAE, IOM的ON BEING A SCIENTIST。

(圆明园青蛙)

学术打假是抗日,媒体就是游击队

你要发展壮大抗日国军,本人双手赞成;但你120人签名要我们游击队都缴枪,
本人
坚决反对。国军贪生怕死甚至投降的例子不用我举了吧?

(Enlighten)

陈进和刘登义的事,官方都可以装着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在这种况下,还讨论
什么“无罪第一”,脑子坏脱了。

(秦州刺史)

《120公开信》中的致命伤

1. ……美国公共卫生署关于学术研究不端行为的处理指南规定,对学术研究
不端行为指控的调查,起初应当是非公开的,其首先应当由所涉及机构的内部委
员会调查并处理。

–从川大对魏、丘和上海交大对陈进的处理来看,中国目前并没有可与美国相比
的具有足够可信性的内部调查处理机制。

2. 如果争论或指控不能够在该研究机构内部解决,那么,更高的主管部门和基
金支持机构或专业协会应当介入,建立外部调查委员会,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
决。……

–但是川大和上交都认为已经在内部解决了(事实上,国内哪里有研究机构不能
在内部“圆满解决”这种指控的?),即使结果不能令人信服,也没有启动外部
调查的依据和机制。所以,这一条是不是多余的?

(JJT)

真正的致命伤,是向赌场老板们建议制定禁赌令和查赌制度。

(YuanMingYuanQingWa)

那个“无罪推定”有点莫名其妙

调查初期应该是非公开的,这句话没错。PHS的规定是,在整个调查期间,举报
人,当事人,调查人员对外都应尽量保持沉默。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学校就写
明了,在整个调查期间,保留公开的权利。但“无罪推定”这一说法看上去冠冕
堂皇,实际上有贩卖私货的嫌疑。

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是一种行政措施。与法庭上的“无罪推定”不同,当事人有
举证证明自己无辜的义务。PHS就明确规定,“the respondent has the burden
of proving any affirmative defenses raised, including honest error or
difference of opinion.” - PHS Policies on Research Misconduct; Final
Rule (2005)

(aliastwo)

网上打假跟Nature 打假一样,只起到敲警铃的作用.
真正下判决的应该是本单位成立的独立调查小组或法庭,而不是媒体。大众媒体
有权力也有义务担任敲警铃这角色。 而对大众媒体的监督主要是靠消费者,同
行及法律。

(insight)

原先真是高看了这帮人

知道了这帮人的初衷,真让人忍俊不禁。没想到这么多出类拔萃的滞美的科学家在为
魏院士鸣冤叫屈主持正义。不知道是不是同病相怜。这些人都是搞科学研究的,难
道真的不知道在被别人质疑的时候应该怎么办?是拿出自己的原始数据和试验记录
来解决纠纷?还是靠满世界发表声明?这里还有很多做教授带研究生的,不知道是
不是也告诉自己的学生,谁要跟咱们较劲,咱就发表告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书。

你们原先想发表那么个东西,真的不怕让天下人笑掉大牙?还双手插腰绷着脸弄得
跟英雄好汉似的。

(coldeye)

120位中国科学家关于科学研究诚信的公开信

  尊敬的:教育部部长周济 科技部部长徐冠华 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 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陈宜瑜:

  作为科技工作者,我们十分关切国内近来多起有关学术研究不端的指控事件。
我们愿意针对科学研究诚信的重要问题表示如下观点

  1. 我们反对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并强烈主张一个科技工作者应当保
持高标准的学术道德规范。我们支持揭露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与此同时,要确
证学术不端的案例,我们必须遵循合法和适当的调查程序。例如,美国公共卫生
署关于学术研究不端行为的处理指南规定,对学术研究不端行为指控的调查,起
初应当是非公开的,其首先应当由所涉及机构的内部委员会调查并处理。“无罪
假定 (Innocent until proven guilty)”是我们在调查学术不端的指控时必须
遵守的一个重要原则

  2. 如果争论或指控不能够在该研究机构内部解决,那么,更高的主管部门
和基金支持机构或专业协会应当介入,建立外部调查委员会,直到问题得到圆满
解决。在调查期间,不论是指控者或被指控者,都应受到合法保护,其身份应该
保密。被指控者有责任和授权调查者合作,提供原始数据和研究纪录。一个好的
解决案例将能为今后的实践树立先例,并帮助科技工作者培养良好传统

  3.在处理学术不端的指控时,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混乱结果,也为了对关于
学术不端行为辩论的当事人双方公正,我们建议中国的研究机构主管部门建立起
合适的程序和一个由学术专家组成的权威机构来处理学术不端的真实指控。这包
括建立制度,在需要时建立特别专家委员会来迅速调查真实的,对学术不端行为
的指控。我们建议科技部、教育部、科学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协调建立国家权威
机构,对有关学术不端指控的调查,提供政策和机制

  4.我们必须区别正常的学术辩论和对学术不端的指控。作为原则,我们应当
在中国培养公开而负责的学术辩论的传统。这种公开讨论或辩论必须有负责的态
度。因此,在任何有关学术辩论的公开通讯中都应当签署实名,以表明其责任。
有关学术不端的公开指控,我们也鼓励举报者签署真名以示负责,或者,为了保
护举报者,发表的机构应该代举报人负责。我们支持公众和任何人的言论自由。
争论双方均有权争辩或答辩。对于科学问题及争辩应当用进一步的实验,特别是
用来自不同实验室的进一步的实验来解决。我们相信,建立一个对于重大事件进
行实名负责公开争论的优良传统,是促进中国科学研究基本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

  5.为了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我们建议中国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设立
有关科学研究诚信的必修的专门课程,教育学生和科学研究工作者有关科学诚信
的道德规范和处理学术不端的适当程序,从而为中国的学术研究创造一个健康的
环境

  6. 我们理解并感谢公众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强烈指责。很显然,公众有权
利知道科技工作者利用公众基金所从事的研究活动。可是,我们应当指出,有关
学术不端行为的问题,由于其过于专业化和技术性,一般需要由一个专家组成的
委员会加以调查,判断和决定。在缺乏适当调查的情况下,任何企图误导公众或
利用新闻媒体去求得偏袒支持,或匿名进行公开人身攻击或传播谣言的行为都是
不可接受的,必须加以制止

  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诚信是科学进步基石。此信的署名者诚挚地希望本公开信
能促进中国建立公平的规则和权威的的机制来维系和保护中国学术研究的道德诚

  二零零六年,五月四日

  公开信的联系人
傅新元博士 美国印第安娜大学医学院 免疫学教授
http://www.iupui.edu/%7Emicro/fu.html
中国北京清华大学生命科学和技术系,清华大学医学研究院,教授(兼职)
http://www.biosci.tsinghua.edu.cn:8001/faculty/fuxy.html
Xin-Yuan Fu, Ph. D. ProfessorDepartment of Microbiology and
ImmunologyWalther Oncology CenterIndiana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Indianapolis, IN 46202-5120Phone: 317-274-2082, Fax:
317-274-4090E-mail: xfu@IUPUI.edu

120位签名人及其单位(签署者的纪录已保存,并可查询核实)


操作

文章信息

留言

您可以用这些标签 : <a href="" title=""> <abbr title=""> <acronym title=""> <b> <blockquote cite=""> <code> <em> <i> <strike> <strong>

CAPTCHA Im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