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术腐败要动真格的
16 05 2006年 当前中国高校存在的学术腐败现象之严重,已到了管理部门不能忽视的
地步。教育部近年来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
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
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试图为处理这一问题建章立制,但收效并不明显。最
近又出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
其最大的亮点在于宣布对于学术不端行为,要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
起,曝光一起;并提出建立学术道德奖励和惩处制度,在评奖、晋升等过
程中实行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学术腐败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科研体制的弊端,也受急功近利的社
会风气的影响,并与其他领域的腐败,例如政治、经济、司法、新闻等领域
的腐败纠结在一起。要消除这些因素,中国社会各方面都需要发生变革,绝
非在短期内能够完成。但是在清除腐败的土壤之前,我们不能就对学术腐败
宽宏大量,听之任之。如果能对学术腐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惩处,至少可以
增加从事学术腐败的成本,遏制其蔓延。
教育部的这个“意见”,表明政府已意识到这个问题,也许还表明了政
府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决心,这是一大进步,值得赞赏。但是,建章立制是
一回事,能否和如何遵循规章制度则是另一回事。在处理学术腐败问题时,
不仅要既往必咎,而且一定要公开、透明,有根有据,其结果才能让人信服。
事实上,一些高校早已自己建立了类似的惩处规则,但是这些高校的学
风并没有因此有多大的改观,因为这些规则很少被遵循,即便造假行为已被
媒体曝光,校方也不愿进行调查、处理。如果真有教授受到处理,就成了轰
动一时的新闻事件,可见其稀罕。如果涉及到的是位高权重的校领导、院士
一级的人物,那么所有的规章制度就很可能全都失灵,甚至反过来成为包庇
学术腐败的工具。
但是恰恰是那些位高权重的造假者才是最该受到严惩的,因为他们造假
造成的危害更大,影响更为恶劣。这也是最能考验政府的决心和能力的地方。
目前正有几起涉及学术地位比较高的人的造假事件在媒体上炒得沸沸扬扬,
例如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刘登义涉嫌履历造假,四川大学副校长魏于全涉嫌
论文造假,都被媒体广泛报道,甚至上了《人民日报》。对此,校方或者置
若罔闻,或者一味袒护,其应对无法令人满意,但并未见到教育部的介入。
如果教育部能以此为契机,实现其“发现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
曝光一起”的承诺,公开、透明、严肃地对他们进行调查处理,还无辜者以
清白,给造假者以惩处,能够取得的效果,产生的震撼,将会胜过三令五申。
2006.5.13.
(广州日报2006.5.15.)
(XYS200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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