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的虚假道歉和非法经营
3 05 2024年被王志安嘲笑、羞辱的台湾陈律师不幸去世,王志安表示很震惊。他说早在半个月前就已经起草了一封向陈律师道歉的信,由于不满意,还专门找人修改、提建议。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没有定稿,所以一直没有发出去,现在借陈律师去世之机,他把这封已经写了半个月的信公布出来。我们就来欣赏一下王志安精心撰写了半个月的道歉信。
这封道歉信写得半通不通,充斥着各种表达错误和文字错误。这些错误有的明显是笔误,输入时出了错,比如先打一个逗号,又打了一个句号,忘了把前面的逗号删了。前面对陈律师的称呼是“你”,后面改称“您”,却又忘了把前面的“你”改过来,变得称呼不一致。信中说“只来联系您的助手”,“只来联系”不通,应该说“只联系”,“来”字明显多余。这些可以算是笔误。
但有的表达错误明显是文字水平太差导致的,就不是笔误。比如4次说“为您道歉”“为台湾全体身障人士道歉”,肯定就不是笔误,而是本来就想这么说,但这么说就不通了。写信向对方表示歉意,应该是“向您道歉”,说“为您道歉”就变成陈律师和台湾全体身障人士犯了什么错误,由王志安来替你们道歉了。这种表达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王志安还很喜欢用“之间”,“感同身受之间”“辗转之间”在信里用了两次,这也根本不通。“之间”,是两者的中间。“感同身受”是亲身经历般的感受,只有一种,哪来“之间”?“辗转”的本义是来回或翻转的意思,动作只有一个,怎么“之间”?这是很低级的表达错误。王志安还在信里说,通过这封信“专程为您道歉”。什么叫“专程”?“专程”的意思就是专门的旅程,特地跑一趟。写一封信怎么变成专门跑一趟?这种小学级别的语文词汇都没掌握好。
王志安还喜欢用成语,但又往往用错。他说跟陈律师“感同身受”,“感同身受”意思是我能够感受到你的感受,相当于理解、共情、同病相怜的意思,向人表示慰问时才这么说,怎么可以跟一个你对不起的人表示感同身受?难道也要对方给你道歉吗?他还用了“返躬诸己”,也错了。“躬”表示自己,“返躬”就是回过来针对自己,“诸己”也是针对自己,“返躬”和“诸己”连在一起就成了自己反过来针对自己了,完全不通。他如果想表示自省,那么有同义的两个成语:“反躬自省”“反求诸己”。“省”和“求”都是缺不得的,因为“反躬自省”就是反省自己、自我批评,“反求诸己”就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只有通过“省”和“求”,才能找到犯错的内因。但是王志安把这两个成语杂糅在一起,搞出个“返躬诸己”,就不伦不类了。
从这封半通不通、充满了文字、表达错误的道歉信可以说明,第一,这封信绝对不是什么精心准备了半个月,还找人修改过的,而是听到陈律师去世的消息后匆匆忙忙赶出来的,说不定就直接在推特上这么写了。第二,写信的人语文程度非常差,是半文盲,连最基本的表述都不会。也许因为王志安想要入籍日本,正在刻苦学习日语,把中文忘光了。第三,这封信号称是道歉信,里面也的确多次表示道歉,但信的内容却没有丝毫道歉的意思。要向对方道歉,就应该说清楚自己究竟哪个地方犯了错、什么事对不起人家,这样才有意义,才真正是在表示歉意。但信里没有任何地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认错误。更可笑的是,信里竟然还说要“向陈律师当面道歉”。王志安已经被台湾移民署禁止5年入境了,还怎么去“向陈律师当面道歉”?难道是过了5年之后再去台湾找陈律师吗?这明显不是在诚恳的道歉。
王志安对于自己嘲笑、羞辱陈律师没有任何道歉的意思,甚至在陈律师不幸去世之后还要拿这事来炒作。他指责民进党害死了陈律师,说陈律师是出席造势活动才染上病去世的。陈律师是因为感冒去世的,他参加造势活动是十几以前的事。感冒的潜伏期也就那么一两天、两三天,怎么可能被感冒病毒传染了十几天才爆发出来呢?这显然不是因为参加了什么造势活动被感染的。
王志安坚持认为,民进党不应该让陈律师这种残疾人参加造势活动。他说,不管是不是因为参加造势活动被感染,他们感染的风险太大,不应该让他们出来参加政治活动。这些话又是在表示对残疾人的歧视。在王志安看来,残疾人士不能参加政治活动,甚至不能参加任何社会活动,因为参加任何社会活动都有被感染的风险。那么陈律师当初是不是不应该去读书、留学?因为这都有可能被感染。在王志安看来,残疾人就应该呆在温室里,呆在无菌病房里,为了保命什么事都不能干,这不就是在歧视残疾人吗?
王志安对于自己歧视残疾人没有丝毫歉意,这也是为什么“台湾罕见病基金会”会把王志安的捐款退回去的原因。据说王志安通过炒作他的台湾之行得到很多打赏,他从中拿出一小部分(100万日元,大致相当于6000多美元),跟打发叫花子一样说要捐给“台湾罕见病基金会”。“台湾罕见病基金会”不收,并说如果收了这笔捐款,就相当于接受了王志安的道歉,而他们无权代表陈律师和台湾全体身障人士接受王志安的道歉,何况王志安本来也没有任何歉意。所以“台湾罕见病基金会”就把这100万日元退回去了。“台湾罕见病基金会”幸好没有接受王志安的捐款,不然以后王志安一反悔,就会说“台湾罕见病基金会”骗捐,继而要求退回捐款,否则就要赴台起诉,还会要求加倍退款。
我以前说过,王志安的视频节目一看就是团队制作的,而且是一个庞大的团队。不像我,就一个人在做视频,花十几二十分钟讲一通,一镜到底。以前甚至连编辑都懒得做,现在还做一点点编辑,把口误、停顿都删掉。王志安是有团队的,号称是很专业的人在做。最近有一个以前是王志安字幕组的人在网上说,王志安雇了很多人,要求很严格,不能有丝毫错误,但给的报酬特别低。他在字幕组工作的报酬是每4个小时给1000日元,这么低的报酬他很不满。王志安的手下出来辩解说,当初找这些人的时候已经说好是义工,自愿工作,再给一点点慰问金,他们都是自愿这么工作的。
大家要知道,王志安的日本东京风行株式会社不是非盈利性机构,而是一家商业公司。商业公司不能靠大批义工来维持经营,何况义工不能给报酬。而且王志安给义工的报酬是按小时来算的,实际上就是给工资了,给的极低的工资。日本的劳动法律也有最低工资要求。我查了一下,东京的最低工资是每小时1100多日元,而王志安给手下的报酬是4小时1000日元,连最低工资的四分之一都不到,这就属于非法雇工。他手下替他狡辩的人说都是自愿的,是事先说好的、透明的,血汗工厂的员工也都是自愿的,也都是事先知道自己拿的工资很低,能说血汗工厂也是合法的吗?王志安实际上就是在日本办了一个血汗工厂,这就是非法雇工。为什么这么低的工资也会有那么多人去干?说明他雇的这些人没有打工的资质,很缺钱。就跟血汗工厂的员工一样,只要有一点点钱赚就不得不去赚。如果属于这种情况,这些人就是非法打工。在日本,不管是非法打工还是非法雇工,都属于犯罪,最高可以罚款100万日元、判3年以下的刑。
王志安整天意淫要把谁谁送进监狱,以前一直嚷嚷要把方舟子送进美国监狱,都嚷嚷了快10年了。最近又在嚷嚷要把一个叫做“脱缰野马”的日本网友送进监狱,因为他把王志安的公司地址公布了。王志安认为他的公司是秘密公司,地址不能公布,就威胁把这个人送进监狱。他整天在意淫,威胁要把人送进监狱,其实他更应该担心自己和合伙人,比如他名义上的老板松本绫,不要因为非法打工、非法雇工被送进监狱。如果有人向日本的执法部门投诉王志安非法雇工,肯定一告一个准。这事可千万别被王志安羞辱的日本参议员知道。王志安羞辱质疑他的日本参议员,说他什么都不懂,是一个奇葩参议员,下一次就选不上了。如果日本参议员知道王志安是非法雇工、非法经营,向日本执法部门告上一状,王志安还逃得了吗?
2024.02.19录制
2024.03.18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