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健集团威胁起诉丁香医生想到的

2 01 2019年

微信公众号“丁香医生”因为揭露一家叫“权健”的保健品公司怎么骗人,收到了“权健”威胁要起诉“丁香医生”的律师函。“丁香医生”是腾讯投资的,财大气粗,后台不会比“权健”弱,当然不会怕“权健”的威胁,不用我们操心。但其他无权无势的自媒体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搞不好就会像当初那位批评鸿茅药酒的医生一样被跨省抓捕,或者会被起诉。我本人多年来因为揭露造假,在国内就被起诉过十多次,有的案子由于法官要保护地方利益找一个荒唐的理由判决我输,也有的案子判决我赢,但是即使是判决我赢的,也只是简单地驳回原告的起诉,我为了应诉付出的费用、时间损失并没能得到补偿。所以很多人害怕惹上官司,不敢揭露造假。

 

我也揭露过国外的造假,同样面临着诉讼威胁。例如我曾经揭露过美国加州一家野鸡大学在中国骗人,收到了该野鸡大学威胁要起诉我的律师函。在网上口头威胁要在美国起诉我的就更多了,不仅有美国华人科学家因为被我揭露造假威胁起诉我,还有中国土豪被我披露计划在美国找代孕生一百个儿子扬言起诉我,更是有人长期嚷嚷“赴美起诉方舟子”。但是我从来就不怕这种威胁。是不是在美国起诉别人不容易呢?不是的,非常的容易,比中国容易多了。在中国要起诉别人,要先由法官决定要不要立案,可以一直拖着让你没法立案,例如我再次起诉崔永元、王志安损害名誉权的案子,诉状递到北京互联网法院后,就一直没有回音。但是在美国要起诉一个人非常容易,自己或找个律师去法院递诉状,交一点儿固定的诉讼费(不像中国那样根据标的收费,索赔几亿和索赔几千收的费用是一样的),工作人员把状子收了,就算立案了。然后原告雇人给被告送诉状,被告就要应诉。由于美国的法律非常复杂,应诉通常是要请律师代理的,而美国律师费是非常昂贵的。

 

这就让某些企业、富豪找到了漏洞。他们有钱有人,不怕打官司,如果一旦遭到批评、揭露,就可以去起诉批评者、揭露者。即使批评、揭露是有理有据的,这种诉讼没有赢的可能,但是被告为了应诉就要投入大量的金钱、时间,有时不得不服软、庭外和解。即使被告坚决把官司打下去,最后法庭判决被告胜诉,也往往得不偿失。所以企业、富豪发起这种诉讼的目的,并不是真的觉得能够挽回损失,而是为了打压批评,报复、骚扰批评者,让批评者的经济、生活出现麻烦。这种恶意诉讼,叫做“反对公共参与的策略性诉讼”,英文简称SLAPP。

 

那么企业、富豪就可以在美国仗着有钱有人恶意起诉别人,让别人不敢批评他们吗?也不是,美国大约有一半的州有立法或判例对抗SLAPP。其中以加州对被告的保护力度最大、最迅速。如果你在加州遭遇到了SLAPP这种恶意诉讼,接到诉状后,就可以向法官说明该诉讼是由于自己批评、揭露了原告引起的,是原告的打击报复,请求法官立即判决撤案并由原告赔偿被告律师费用和其他损失。这时原告就必须证明自己起诉不是为了报复被告的无理取闹,举证的责任在原告,但是这时候诉讼还没有进入取证阶段,原告要证明自己诉讼的合理性是极其困难的。这就相当于原诉讼还没开始,就要先审理被告的反诉,对被告非常有利。所以加州的企业、富豪很少有人敢于去起诉批评者,不仅大概率会被判决撤案、赔偿被告损失,而且还会让原告的丑闻搞得更广为人知,成为法庭文件的一部分被永久保存、供人取阅。

 

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不可能像加州这样会从法律上保护批评者免受企业、富豪的骚扰。幸好中国的律师费没那么高,输了官司判赔也没那么多,所以批评者不至于被恶意诉讼搞得倾家荡产。比较可怕的是跨省抓捕。抓进去关一段时间再放出来,即使无罪释放,身心也已遭到了严重伤害。所以第一步,应该是争取禁止利用“损害商业名誉罪”迫害批评者。

 

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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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回复 to “从权健集团威胁起诉丁香医生想到的”

3 01 2019年
戏子 (22:19:44) :

从煮老师和刘宇起诉彭贱及其判决中,请问方肘鸡老师,您想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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