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判决转基因除草剂致癌”是怎么回事?
26 09 2018年这段时间一直有人转一条消息给我,要我评论。这条消息的标题是《央视:美国法院判决孟山都转基因除草剂致癌》,内容是:“美国孟山都转基因草甘膦致癌,法院判赔致癌园丁2.89亿美元。中国科协支持的美国间谍方舟子对中国人科普说‘草甘膦除草剂比食盐还安全’,中国科协与美国间谍方舟子长期合作,最终导致更多的中国人患上了癌症。中国科协出来走两步解释一下吧!”
没见中国科协出来走两步解释,既然不少人都要我解释,我就解释一下好了。
首先,草甘膦不是什么转基因除草剂。早在有转基因作物之前,草甘膦就已经在作为除草剂使用了。草甘膦是目前使用最多的除草剂,转基因作物在用,非转基因作物也在用。因为草甘膦是孟山都研发的,而孟山都研发的转基因作物中有一种是抗草甘膦的,所以那些反对转基因的人比如崔永元才会把草甘膦和转基因扯上,以为把草甘膦打倒了,就把转基因也打倒了。其实即使草甘膦被打倒了,也不过是让农民改用别的除草剂,和用不用转基因是没有关系的。草甘膦有没有毒,能不能用,和转基因有没有害,能不能种,完全是两回事。
其次,我曾经比较过草甘膦和食盐的安全性,那仅仅是指急性毒性。比较两种物质急性毒性的大小,毒理学上用半致死量来比较,半致死量大,说明毒性比较小。草甘膦的半致死量比食盐大,也就是说,喝草甘膦把人毒死需要的量,要比吃食盐把人毒死需要的量大,那么就说明草甘膦比食盐安全。这仅仅指急性毒性。但是一个物质除了急性毒性,还可能有慢性毒性,比如是不是会致癌。
一种东西能不能致癌,是由谁决定的?是由美国法院决定的吗?不是。比如这次的判决,是由12名陪审团成员做出的。这些陪审员都是随机找来的普通老百姓,没有一个是生物医学方面的专业人士,他们对致癌物、癌症的认识,未必比一般人强。即使给他们看科学研究的证据,他们未必看得懂。他们做出的判决,也就不具有权威性。他们判决草甘膦让一名园丁得了癌症,或者是出于对科学证据的误解,或者是被原告律师的雄辩说服,或者是可怜癌症患者,总之,并不具有科学性。
原告律师出示的最关键证据,是草甘膦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在2015年评为2A类致癌物。所谓2A类致癌物,是指致癌的证据很有限,还不能确定就是致癌物。即使确定为致癌物了,也不能就以此说明某个癌症病例和它有关。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这么归类的一个主要依据,是有几项调查发现使用草甘膦增加了非霍奇金淋巴癌的发病率。这名园丁得了非霍奇金淋巴癌,就认为是因为他使用了草甘膦引起的。但是国际癌症研究机构根据的这些调查都是回溯性研究,不那么可靠,证据是不充分的,不能证明草甘膦与非霍奇金淋巴癌的因果关系,更不能用以证明该园丁得癌和使用草甘膦有关。该园丁自述自己在2012年使用草甘膦时出了事故,喷到了自己身上,然后在2014年就被诊断得了非霍奇金淋巴癌。根据他的这段自述,反而让人相信他得癌症和使用草甘膦没有关系,因为癌症的发生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不太可能说2012年出事故,过两年就得了癌症,而且还是癌症晚期。但是陪审员未必有这样的医学常识。
原告律师出示的另一个关键证据,是他们搞到的孟山都的内部邮件。孟山都的毒理学家在邮件里说,“不能说农达不是一种致癌物”(农达是草甘膦的商品名)。原告律师以此说明孟山都高官早就知道草甘膦会致癌,隐瞒下来了,所以该重罚。陪审团相信了这个说法。但是我看了那封邮件的原文,说的是:“草甘膦和农达这两个词语不能互换,也不能再用‘农达’来称呼所有基于草甘膦的除草剂。例如,你不能说农达不是一种致癌物……我们还没有对其配方做过必要的检测做这种陈述。对该配方的检测还没有接近其活性成分的水平。我们可以对草甘膦做这种陈述,而且能够推断说没有理由相信农达会致癌。”(The terms glyphosate and Roundup cannot be used interchangeably nor can you use “Roundup” for all glyphosate-based herbicides any more. For example you cannot say that Roundup is not a carcinogen … we have not done the necessary testing on the formulation to make that statement. The testing on the formulations are not anywhere near the level of the active ingredient. We can make that statement about glyphosate and can infer that there is no reason to believe that Roundup would cause cancer. )很清楚,原告律师乃是断章取义误导陪审团。孟山都的毒理学家的意思是,对草甘膦已经做过了必要的检测,可以说草甘膦不是致癌物,但是农达除了草甘膦还含有别的辅助成分,和草甘膦不完全等同,对农达还没做过必要的检测,就不能说农达不是致癌物,只能说没有理由相信农达会致癌。这根本就不是在承认农达会致癌,而是否认农达会致癌,只不过用比较严谨的表述罢了。
可见,美国陪审团的这个判决完全是乱判的。草甘膦是不是致癌物,法院是没有资格决定的。只有专业机构、监管部门才有资格决定。目前在这个问题上专业机构、监管部门还有争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认为草甘膦可能是致癌物,美国环保署、欧洲食品安全管理局、德国风险评估研究所却都认为草甘膦不是致癌物。草甘膦会不会致癌,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但不管怎样,这和转基因没有关系。
2018.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