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翻译学院称北京科技报社已经正式向丁祖诒书面道歉
27 06 2007年西安翻译学院称北京科技报社已经正式向丁祖诒书面道歉
http://www.xfunews.com/fangzhouzi/benzhankuaixun/2970.html
执行方是民(方舟子)案件情况简报[第二号]
2007年6月26日
2007年6月26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将执行北京科技报社和方是民(方舟子)案件赔偿款中,对于丁祖诒个人的一万元赔款,交付给丁院长的代理人。同时告之,北京科技报社已经正式向丁祖诒书面道歉,有关道歉内容稍后公布。
鉴于方是民(方舟子)无法联系,执行文书和相关的执行文件无法送达,人民法院将在《人民法院报》再次对其公告。公告费用将由方是民承担。公告期间,人民法院将通知有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照我国法律规定,限制其出境。
有关人员表示:如果方是民在此期间仍然不道歉,不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人民法院将在公开媒体上公布判决书主要内容。具体费用将达十余万元。届时此笔费用将由方是民承担。
特此通报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