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回应“买车门”:完全是造谣 绝无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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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31搜狐新闻

“我可以而且以人格和法律责任担保的是,完全是造谣,绝无此事”,科普作家方舟子告诉搜狐新闻,“王志安的目的是‘以谣言倒逼真相’,想用造谣逼我们泄露安保细节,我们是不会上当的。”

从12月25日开始,央视调查记者王志安接连公布发票等书面材料,证明因方舟子遇袭而建立的“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下简称“安保资金”)或遭贪污挪用,被该资金管理人、律师彭剑用于为自己律所购买轿车。该资金的主要受益人方舟子认为这是诽谤,安保资金有内部监管,但为避免泄露安保细节,安保资金不会公布账目,监管小组成员和财会人员身份也不会公开。此外,之前常被问及的打假资金早已解散。

王志安则对搜狐新闻表示,他所出示的证据绝对真实,来源也正当合法。

方舟子:若安保资金账目和工作人员身份公开会招致人肉、骚扰、抹黑

关于“王志安曝方舟子涉嫌伙同律师‘诈骗’、律师挪用款项买车”的相关报道热传网络后,方舟子正面就此回应了搜狐新闻,而另一主要当事人彭剑在短信回复中写道:“你先查清王的‘证据’来源哪里,何种方式获得,查清、告知我之后,我再回答你的问题。”

以下为搜狐新闻与方舟子问答全文实录:

搜狐新闻:您是否知晓彭剑律师为律所买车一事?包括他通过代付款协议,绕开公务账户的过程?

方舟子:一个律所买车是再正常不过的,但是这是与我无关的私事,我不了解也无权披露一个律所的买车情况。我知道、而且可以以人格和法律责任担保的是,王志安所谓彭律师贪污安保资金为其律所买车,完全是造谣,绝无此事。

补充一下:王志安所说的买车问题,是在2012年海淀经侦、地税局查账之前发生的事,也就是说,如果真发生过买车一事的话,公安、税务都不认为是问题,都被认为是安保的正常开支。(此段补充内容发于30日晚间10时许)

搜狐新闻:据您了解,王志安先生曝光的购车发票、以及有彭剑律师签名的刷卡签字单据是否真实?

方舟子:对这些票据的真实性我无从判断。假如这些票据是真实的,王志安通过什么途径得到?他在微博上声称花了巨款从线人那里获得,那么他是否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线人是否涉嫌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搜狐新闻:彭剑律师曾公开表示安保资金银行账户是自己的,但“即便是他,动款也并不容易,银行卡,存折由专人管理”,请问专人是谁?如何进行日常管理?如果彭剑律师需要刷卡,他拿到卡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方舟子:安保资金有专门的财会人员在管理,是谁我知道,但是不能公开,因为一公开,此人必定会像彭律师那样遭到那些对我恨之入骨的人的人肉、骚扰、抹黑。我不参与安保资金的具体管理,对具体的程序我不清楚。但是我知道的是,在2012年罗永浩向海淀公安局、地税局举报“安保资金诈骗”后,海淀公安局经侦大队、地税局派人去查过安保资金的账目,都没有发现问题。最近安保资金监管小组也刚刚查过安保资金帐目,也没有发现有什么问题。所以不管程序如何,结果是清楚的,那就是没有问题,不存在所谓贪污。

搜狐新闻:王志安先生提出,彭剑律师买车用募集捐款的1197账户付完179392元购车款后,余额90.14元,这一数据是否属实?

方舟子:我不参与安保资金的管理,没有看过安保资金的账目,所以我无法判断王志安所说是否属实,假如属实的话,王志安是通过什么途径得到这些连我都不知道的账目的?其实大家想想,就会觉得王志安的说法非常可笑。2010年9月我遇袭之后的十几天,是我一生中最危险的时期,案子未破,不知有无后续袭击,不知会不会袭击家属,安保资金刚募集,专职安保人员未到位,都靠彭律师及其律所员工义务当安保。王志安却造谣彭律师当时迫不及待把募款几乎全贪污了给自己买车,没有任何钱用于安保,置我个人和家属安危于不顾,我还容忍这种做法,这不是非常荒唐吗?

搜狐新闻:王志安先生也称打假资金和安保资金并未分户管理,而安保资金也有部分被用于您网购、充值话费、支付保姆佣金、甚至彭剑律师为自己的车加油等,这些情况是否均存在?

方舟子:安保资金的所有开支都用于安保工作,没有一分钱用于我的个人生活支出,没有一分钱用于我的网购、充值话费、支付保姆佣金等等,那些费用全是我自掏腰包。王志安所言纯属造谣。我也相信彭律师不会也不可能用安保资金为自己的车加油,除非是当时彭律师的车被征用来做安保,才有可能报销当时的车油费用。

搜狐新闻: 王志安先生发文质疑,彭剑律师私自动用安保资金善款,您便是受害者,为何不追究彭剑律师而斥责他,对此您作何回应?

方舟子:如果彭律师真的滥用、贪污安保资金,我是受害者,我当然要追究他的责任。但是彭律师并没有滥用、贪污安保资金,我为什么要斥责他?难道配合王志安造谣?

搜狐新闻:安保资金监管小组成员至今没有公开(甚至有人质疑他们并不存在,如何证明这些人的存在?),账目也不公开,从公众的角度看,安保资金实际上处于无人监管状态。与公益性基金必须接受公众监督的原则不符,也引起巨大争议,以后有没有可能公开?或者采取其他方法获得公众的信任?

方舟子:安保资金不是公益基金,甚至连基金都不是,它就是一个类似于私人赠予性质的资金募集。安保资金的背景是,2010年8月底我遭遇雇凶袭击后,很多人担心我的生命安全,纷纷表示要捐款给我请保镖,有一个人甚至专程从上海赶来要当面给我一百万元。但是我不愿接受任何捐赠,全都拒绝。彭律师才发起安保资金募集,由他来管理、负责我的安保工作。如果信任彭律师就捐,不信任就不捐,不存在获得公众信任的问题。

募集时已声明为了避免泄露安保细节,不会公布帐目,但是会有一个内部的监管小组来监督安保资金的使用。所以有人现在要求公布账目,完全是无理取闹。如果公布账目,不仅会泄露安保细节,还可能泄露我个人隐私,所以我反对公布账目,如果要公布账目,我就不再接受安保资金提供的安保。监管小组成员都有谁我当然知道,但是我也反对公开他们的身份,因为一旦公开,他们也必定会像彭律师那样遭到那些对我恨之入骨的人的人肉、骚扰、抹黑。

搜狐新闻:关于打假资金的账目公开问题,彭剑律师曾在2012年3月回应罗永浩先生称“可能近期、几个月”,之后却也杳无音信,至今又过去三年多,这个账目还有可能公开吗?

方舟子:打假资金是另外一个无关的问题,它是用来资助因为打假而遭遇恶意诉讼的,受益人除了我还有别人,也资助过造假的受害者维权行动。它的账目可以公布,但是我也不参与该资金的管理,无从回答何时公布。实际上这个资金早已解散,公不公布有何重要性?

(注:公布于“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网页上的《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通报》显示,该小组于2006年11月6日组建,成员有何祚庥、郭正谊、袁钟、司马南四人,11月22日,袁钟因现任职务不适宜参与组织募捐活动退出该小组。)

搜狐新闻:我们也看到网上一直是您在回应,真正的当事人彭剑律师为什么不出声?

方舟子:彭律师早已不在网上活动,也不回应网上的争论。王志安等人之所以攻击、抹黑安保资金和彭律师,矛头实际上指的就是我,目的是借此攻击、抹黑我,不仅王志安诽谤我“诈骗”,那篇传播很广的所谓报道用的标题也是“方舟子涉嫌诈骗”,我当然有义务有必要加以还击。我已在北京海淀法院起诉王志安损害名誉权,法院已立案受理,但是王志安提起管辖权异议,要拖一拖才会开庭。我还将对王志安提起刑事自诉,他的谣言已被几百家网媒转发,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够得上量刑定罪标准。

搜狐新闻:您说以人格和法律责任担保彭律师贪污买车是造谣,但您的对手一直在出示书面证据,而您这边暂时还都是言语上的回应,彭律师本人更没有发声,请问是否有可以证明王志安是在造谣的其他有力证据?

方舟子:如果王志安真有什么证据证明彭剑贪污或我诈骗,欢迎他向司法机关报案或到法庭上作为被告证据出示。我们当然有证据证明其造谣,但是出示这些证据会涉及泄露安保细节,不会在网上出示,只会提供给司法机关。王志安的目的是“以谣言倒逼真相”,想用造谣逼我们泄露安保细节,我们是不会上当的。

王志安:调查资金挪用一事已有五个月

接连在微博上公布包括购车发票、刷卡记录单等书面材料的王志安,昨晚(12月30日)也再次出招,称当天下午在彭剑位于北京东南三环某小区的住宅地下车库中发现了涉事轿车踪迹,“14区二层201车位的这辆车,就是华欢律师事务所主任彭剑贪污安保资金为华欢律师事务所购买的大众斯柯达汽车,几天前我就来过,当时这个车位是空的,说明这辆车被频繁使用,今天逮到了”。

王志安告诉搜狐新闻,关于安保资金被挪用一事的调查,他已进行5个多月,目前不能透露除公布资料之外的细节,但可以保证证据收集手段合法并且真实。同时,他也就曝光方舟子始末的相关问题做出回应,部分实录如下:

搜狐新闻:您的主要证据是发票,方舟子的粉丝质疑运通博达斯柯达资料外泄,销售财务人员涉嫌犯罪。

王志安:那让他去查好了,他们瞎猜什么啊?他们怎么知道我通过什么途径获得的啊?我获得的方法有一万种,他怎么知道的?说不定还是彭剑给我的呢,他怎么不怀疑是彭剑给我的呢?他要想证明我非法取证,他应该自己去举证,去告我啊,告我非法取证,瞎怀疑有什么用。

搜狐新闻:方舟子说对您的民事诉讼已经立案,是怎么回事?

王志安:他半年前就说要起诉我名义侵权,起诉原因是我发现了他有一些违法犯罪的证据。我在网上说他涉嫌诈骗,正好武汉市警方正在调查他。我说他涉嫌诈骗,他就跳起来了,他就说要告我起诉我侵犯他名义权。那证据我披露出来的大家都看到了吧?他是不是涉嫌诈骗呢?对不对?他这叫恶人先告状。

因为他自己有个安保资金打假资金,然后他可以随便起诉别人折腾别人,他不在乎,因为有律师还有人给他出钱,所以很多人就怕跟他纠缠。因为你纠缠不起嘛,你要打官司要花金钱要花精力。

他不怕,因为有人支持他。然后别人跟他打官司他又说:你看又有人来祸害我了。所以很多人就怕跟他纠缠。而且他在网上四处跟人碰瓷,告这个告那个的,很多人怕他,他就觉得好像是他这套逻辑就可以通行天下,没有人可以收拾他。

但是我就不信这个邪,我就要调查他的问题,我调查完了就要把他送到监狱里面去。我手上的证据能证明,他们都是属于诈骗犯,不是“嫌疑组织”。

搜狐新闻:您跟他有什么私人恩怨吗?

王志安:我跟他没什么私人恩怨。过去我跟他都是认识的熟人,也算是朋友,因为都是做科普、崇尚科学、支持转基因。后来我在交往过程中发现他人品有问题。

他最大的问题就是报复心强,他打假的时候是先恨上这个人再罗织证据,因为我们每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中间,要使用显微镜来看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问题。他本人是个体制外的人,他可以不受任何规则和约束,除了法律以外。

我们这些做记者、学者、老师或者官员,多多少少受到约束。我跟他本身没有私人恩怨,我就是认为这个人是中国科普界的一个败类,需要有人去收拾他。

(注:方舟子在回应腾讯探针时,就两人恩怨来源表示: 2013年的时候,王志安有一个好朋友中国农大副教授朱毅因为替胶原蛋白保健品站台,被我批了。王志安替朱毅出头,跟我叫板,说我要能查到朱毅的论文有问题才算本事,没想到我还真就查出了朱毅的博士学位论文和学术期刊论文都存在造假、灌水等大量问题,王志安恼羞成怒,从那以后就几乎天天在网上造谣、诽谤我。后来王志安被发现下载并在微博上推荐一部同性恋淫秽视频,他辩解说是要研究云技术,遭到我的讽刺,他就对我攻击得更厉害了。他发现造谣、攻击我没什么用,就转而造谣、攻击安保资金和与我有关的人,包括彭剑律师,其矛头实际上还是针对我的。

12月31日上午,王志安就方舟子上述言论回应搜狐新闻:他胡说八道呢,朱毅的论文他纯属构陷,朱毅网上说话和他一语不合,他就去查人家论文。后中科院植物所组成论文审查委员会重新审核,结论是虽有瑕疵但属于合格,也没有什么所谓的抄袭。方舟子的打假一贯是报复性打假,谁得罪他他就用显微镜查人家。第二件事方舟子就更无耻了,当时我是在研究云盘问题的选题,方一直构陷我是同性恋,我一直要起诉他还没来得及呢,这次一起算总帐。)

搜狐新闻:方舟子说您离职央视跟他有关,是这样的吗?

王志安:(笑)怎么可能。第一,我现在没有离职;第二,我离不离跟他有啥关系啊。鸡打鸣太阳出来,并不是说太阳出来是鸡打鸣打出来的。他就是那个打鸣的公鸡,他就是认为太阳出来是他打鸣打出来的。

搜狐新闻:接下来的证据会集中在哪方面?

王志安:他贪污安保资金买车,我只披露了第一批证据,就是购车的发票。这些发票非常清晰地显示车的购买款是来自安保资金,而且也有重要知情人跟我爆料他的账户买完了之后就剩90块钱了。所以这笔钱肯定来自于安保资金,而且他买车发票的抬头是华欢律师所,这些证据已经证实了他贪污安保资金买车的事实。

安保资金你能干什么呢?雇保镖啊,或者买安保器材可以理解,华欢律师事务所凭什么用安保资金买车?彭剑不过是安保资金的管理人,你怎么能给自己的律所买车呢?这种事情不是贪污就是侵犯就是挪用。这仅仅是证据的第一部分,关于他们贪污的这辆车我还会有其他证据,他的这个安保资金还有其他很多很多的问题。

搜狐新闻:所以后续除了车之外还会有其他关于挪用安保资金的事实?

王志安:对。还会有很多很多,慢慢放,我都调查他5个月了,现在才开始放。

搜狐新闻:为什么不报警?

王志安:“徐土豪”向武汉警方报警了,有什么用呢?警方都没立案。

搜狐新闻:方舟子说安保资金不是公益基金,甚至连基金都不是,它就是一个类似于私人赠与性质的资金募集。彭律师发起安保资金募集,由他来管理、负责方的安保工作。如果信任彭律师就捐,不信任就不捐,不存在获得公众信任的问题。

王志安:方说安保资金是“私人赠予”,赠予给谁了?给方吗?他自己从来没承认过。给彭剑了吗?彭也没承认过。这其实就是当时有意设计好的,规避监管的手段。

方说彭剑募集资金用于他个人安保是瞎说,因为这个资金的募集公告明确提到受益人不只有方一个人,还有其他不特定对象,包括方玄昌。方老想让大家误以为安保资金给他个人捐助的,所以怎么花都无所谓,但其实不是。这个资金如果不是他个人的,随便使用挥霍或者私分的话,是不是贪污?

搜狐新闻:方舟子反击说您在“线人身上也花了不少钱”,是玩笑话还是真的?

王志安:这话有问题吗?这说明我这个人不计个人得失,我愿意为了公众的利益,我花几个钱搞调查。

搜狐新闻:方舟子说还要对您提起刑事自诉,您看到了吗?

王志安:我看到了啊。他告才好呢,他如果刑事自诉的话,我就会申请法庭来调查,申请法院来调查他所有的银行流水,如果那样事情就大白于天下了。那个时候被抓起来的就不是我,而是他。

事件回顾:王志安微博爆料称方舟子涉嫌诈骗

12月25日王志安就曾在微博向方舟子约战,称已掌握彭剑贪污、挪用安保资金的若干证据,两天后,他通过长微博指出,方舟子的律师彭剑,即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主任,2010年8月发起成立安保资金至今,募集资金600万左右,但仅在2012年3月13日公布过一次支出数据,“安保资金有很大一部分被骗子直接贪污了”。

文中一张2010年9月20日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显示,北京市华欢律师事务所从北京一家4S店购买一辆大众斯柯达轿车,刷卡记录单上的卡号和手写签名指向刷卡人为彭剑。王志安指出,这笔179392元的购车款来源于网友捐赠的安保资金,而据仍能查到的安保资金募集公告,以彭剑为户名的尾号1197北京招行一卡通账户(下简称“1197账户”)恰恰是其在网上公布的资金募集账户。另一份代付款证明可见,是由彭剑替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付购车款,王志安称,此举绕开公务账户管理规定,使得“网友们捐助给安保资金的善款,摇身一变成了彭剑为自己律所买车的赃款”。

在12月29日公布的第二份补充材料中,王志安介绍,彭剑的1197账户从2006年起就作为另一个同类性质的“打假资金”的募集账户,但“打假资金”和“安保资金”从未区分账户进行管理,彭剑买车之时,两项资金合计募集211917.91元,说明“彭剑贪污的不仅仅是安保资金,也包括一部分打假资金。”

他公布的一份捐款人和彭剑邮件往来内容显示,捐款人刘宇因捐赠善款未被公示而询问彭剑,彭剑解释,工作人员误以为是彭剑个人款项,为此道歉。同时,王志安对用安保资金买车是否符合募集通告承诺提出质疑,通告称“接收的款项不用于受保护人士的任何个人生活开支”,他认为,若给方舟子购买专车,就属用于私人消费。

被王志安多次提及的这份《科技打假人士人身安全保障资金募集活动通告》仍可以于“科技打假资金募集小组”网页上查到。其中写明是为保障方是民、方玄昌等科技打假人士的人身安全、以彭剑个人名义发起,向监管小组公开账目并接受监管小组的监督。《重要通报》栏目中落款日期为2012年3月29日的《释义》,也指出“不存在向捐款人或社会公众公开支出账目的说法”。

另一份今年10月15日的《彭剑对刘某“律师函”的答复》中,彭剑确认了关于安保资金的三个 “不予公开”,分别是使用明细、支出金额的明细,安全保卫工作的工作细节情况。监管小组成员组成信息,他也认为不宜公开,若有国家机关调查则会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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