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论多元化和“整顿”——在环球时报2014年会上的发言

7 12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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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7日,根据环球网上的文字实录整理)

我就接着刚才张教授的话题说。他刚才谈到了网络媒体的问题。我是个互联网的恐龙,已经上网20年了,网络目前来说是我发言的最主要的平台,所以在这方面我感触是很深的。我希望政府的管理部门要意识到互联网舆论是最多元的,也是言论最自由的一个传播的渠道。目前应该强调的是要尊重互联网的多元化,尊重互联网上的言论自由,特别是在中国其他的舆论渠道相对来说不那么多元、言论不那么自由的这种环境下,互联网的这种多元化和言论自由就显得更加的可贵,所以首先应该是去尊重它,而不是说整天想着怎么样去整顿它。对国内的采取一些措施整治,国外的当然没法整治了,整治不了怎么办呢,就把它给屏蔽掉。所以对国外的互联网的舆论环境的多元化的言论自由,我们相关的管理部门也是应该尊重的。目前的情况是怎样的呢?国外那些最大型的网站,人数最多的网站,像Facebook、像Twitter,都是被屏蔽掉的,因为那上面有很多舆论是我们政府不希望看到的,所以干脆全部屏蔽掉。包括谷歌也是经常上不去的,这些都是最大型的网站,这是人类地球村的一部分,这样把它给屏蔽了,把这些网站给挡在外边了,在某种程度上实际上就是文化上的闭关锁国,这是很不利于信息交流的,对中国的发展以后会起到不好的作用,现在实际上可能就已经起到不好作用了,但是这种情况可能会变得越来越严重,因为以后信息交流会显得越来越重要。中国在这方面是世界上极少数采取这种网络屏蔽制度的,包括越南人家都不采取屏蔽制度。我今年年初随环球网代表团去越南走了一趟,我了解了他们的情况,他们不做屏蔽的,其中接待我们的越南的媒体,其中有一个工作人员还说起来,他有一个小孩很喜欢上Facebook,在Facebook上是有网友的,到中国武汉就上不去了,没法跟他的朋友交流了。说起来很丢人的事,越南都不搞屏蔽,我们自己反而去搞屏蔽。还应意识到,网络的特点是它是一个无比复杂的系统,一个复杂的系统发生的事情是没法预测的,也没法控制的,所以不要老想着说要去控制它,在本质上是做不到的,这是由他是一个复杂系统的性质所决定的。

我们说网络本质上是无法控制的,是多元的,是自由的,不等于说网络是可以无法无天的,对于发生在网络上的那些违法的事件,该追究的就去追究,但是这应该是作为法治的一部分,而不是说把它当成整顿的一部分。我刚才看了那个视频,说今年多少大V被抓,又说到薛蛮子,薛蛮子是因为网络言论被抓的吗?不是,是嫖娼被抓的。但是为什么大家觉得是因为网络整治抓他的呢,就变成了这么一种印象,变成不是正常的执法,本来应该是很正常的执法行为。对于发生在网络上的诈骗行为,那种发表恐怖言论的行为等等,这个都应该去处理,应该去抓,但是这应该跟其他的环境下的执法是一视同仁的,不是因为说这些事情发生在网络上所以才去抓。发生在网络上的那些损害名誉的行为,作为一个民事案件也是可以去起诉的,但是起诉起来是很难的,去起诉的话本来也是作为一个普通的这种违法事件去追究就可以了。现在说前一段时间抓了一大批所谓的大V,其实所谓的大V有一些连听都没听说过,但是有报道说有什么地方抓了200多个大V,给人印象,因为你是微博上的大V所以才去抓你,其实可能是别的原因抓的。那好吧,可能也是管理部门想给大家造成这样一个印象,因为要整顿舆论所以去抓他。现在过去一段时间了,现在还抓了吗?现在已经没有了,我没有看到报纸报导说又抓大V了,就那段时间集中抓了一下,一阵风过去了。所以如果回顾一段时间以来所谓的整治网络的这种行为,其实可以说是失败的,去年北京在搞实名制,微博搞实名制,现在哪有搞?根本没有,上微博随便注册一个,特别是搜狐微博,你连注册都不用,自动送一个账号,就给你加上去了,你就可以发表评论了。所有的这些做法都可以说是失败的,就是因为本身是不可控的,也不能说通过这种搞运动的方式一阵风的方式来对他进行整顿,所以对网络违法的行为应该把它放在正常的法治的框架下来进行、来实施的才行的。

网络的管理责任在哪?其实主要的管理责任应该在网站,在这些网络的公司,他们如果有违法的行为该追究的就应该去追究,这个责任应该在他们那里,不要说由政府亲自出面来控制这个舆论,一方面名声很不好,另外一方面政府实际上也是没法控制的。但是现在对网站那种不正常的做法实际上是很少去追究的,这种不正常的做法,包括说让那些明显违法的这种言论放出来,比如说侵犯到公民的隐私的,侵犯到名誉权的,我本人就是一个受害者,微博上有一大堆关于我和我家人隐私的信息或者诋毁声誉的信息,但是很难去追究。比如说新浪微博,我退出新浪微博原因就在这儿,他根本不管,你怎么去追究他呢?很难的,起诉新浪微博是非常难以做到的,在法院一般来说,也不一定会支持的。所以这个责任要追究的话首先是应该追究网站的。网站做信息的控制也应该是加以谴责的,比如我最近在批台湾林志颖卖假保健品的事,他这几天搞了一系列公关的行动,去进行信息封锁、信息控制,到百度上面去搜索网页,打入“林志颖”,你去查所有的网页都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所有关于林志颖的这种负面的信息你去搜“林志颖”是搜不出来的,显然就是百度不管是收钱也好不管是因为人情也好,反正被公关了。采取信息控制,对这种行为应该不应该追究,我觉得是应该追究的。所以管理责任主要还是在网站,不要说政府什么都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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