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的存档

一个小事情看中西方观念之不同

2010年8月6日星期五

  那天吃饭,一位博士大姐(隐去姓名)讲了一个她老板玛教授(也隐去姓名)的故事。

  博士大姐年龄不小了,儿子都要上大学了,前段时间自己身体出了一点状况,就想着去保守治疗,保住子宫。

  她的老板玛教授劝道:我建议你还是把子宫做手术去掉吧。

  博士大姐:啊?咋还会有这建议——

  玛教授:我告诉你吧,我自己已经把子宫手术拿掉了,我婆婆也是,还有我妈妈也一样。没有了子宫会减少多少麻烦啊。

  博士大姐心下暗忖:再说下去,是不是下一个就该你25岁的女儿了啊。这些老外可真够坦率的。

  最后,博士大姐先去看了中医,没有奏效,还是看西医解决的问题,不过她没有用如此决绝的做法。总觉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应该爱惜。

  回头她告知自己老板,我们国家有中医呢,可以不用手术方法解决问题。

  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博士大姐很兴奋,感慨中西方文化之不同。

  看上去,似乎西方的还原论思维到处都是,一个东西(部位)不好了,拿掉它就是。

  而我们中国人的思维,则是如果一个部位坏了,则我们在坏的情况下重新调整自己的适应性。与坏共存,尽力做到互不干扰,也就是了。

  这也是我们能够广泛容忍很多腐败的源头,我们似乎愿意与坏东西和平共处。

  至于坏东西影响到好东西,那是你适应的不好,调整的不好,与坏东西本身无关。

  【当然,这里肯定存在片面之见,欢迎不同意】

《应急管理中的灾害保险》一文在《中国应急管理》刊载

2010年8月6日星期五

  我们早就想写一篇灾害保险的文章,从2005年开始就想写了。

  一直没有动笔,是因为我在现代应急管理中布的局太大,无法兼顾灾害保险这个问题。

  当然,灾害保险这个话题一点都不小,只是在我的现代应急知识体系的构建中,暂时没有把它放在首先要研究的对象上。

  我在2008年收了一个工程硕士研究生,她是水科院的,刚好那段时间在日本做地震方面的科研助理,还是在据说注定有大地震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发作的仙台市,藤野先生在的那个地方。

  但是她接着就是结婚生子,就没有了时间来写,后来孩子稍微大一点,又琢磨开始写,但是进展不快,半年找我一回讨论1,2个小时的,我本来计划着把灾害保险的研究着落在她身上的想法就落空了。

  这样,我和自己的学生就这个问题进行了讨论,确定了要撰写的主要内容,在今年年初在成都举行会议之前,把这篇文章提交了。

  到达成都的时候,发现论文没有印在论文集里,每篇都给印成了单页。随后,《中国应急管理》杂志社来电话说希望刊载这一篇,就答应了下来。

  以下是论文的引言部分。

不论传统应急管理还是现代应急管理,资金配置都是应急处置中的关键环节。这不仅因为资金是应急管理的重要支柱,更重要的是,资金短缺是每一次应急处置中难以避开的瓶颈,尤其在巨灾应对中,有限的资金通常难以应付无预兆的巨额损失。我们可以通过增加资金的来源来缓解症状,而保险资金即是我国最有潜力的来源之一。

目前,我国的自然灾害保险还没有得到有效地开发,例如,汶川地震中,虽然有些保险公司也对部分灾民进行了赔付,但在救援资金总额中所占比例甚小。玉树地震中,一些保险公司采取捐赠的方式支援灾区。显然,灾害保险在我国的应用还没有形成规模,缺乏有效的实施机制。这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对保险资金产生足够的重视,而是灾害本身的突发性及破坏性,使大部分保险公司望而却步。

本文拟通过分析不同种类灾害保险的优化组合实现灾害保险的可行性设计,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此时的应急资金配置。

  这篇文章应该刊载在杂志最近的一期,2010年第7期,有兴趣者可以前往阅读全文。

最近做的科研:可减缓性可挽救性可恢复性的逻辑统一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在网上写博客,经常要被质问:你做科研吗?你这么多时间写博客,还有时间做科研吗?

  当然,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是的。”

  所以,虽然我写字快,做科研也不是慢手,可还是得不时地向网上的各位朋友汇报一下科研进展情况,以免被认为天天白领工资。

  这段时间我在统一“可减缓性”、“可挽救性”和“可恢复性”这三个“事中”或“灾中”评价策略。这三个东西可以算是我提出来的。

  看得出来,这三个概念是相继的关系,也就是说,有个时间的先后顺序。从左到右,依次后移。不过,需要说明的是,真在事中做评价的时候,前两者或后两者之间可能有时间上的交叉。

  三个东西啥意思呢?

  1,可减缓性。解决灾害本身可否通过主动措施被减缓,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减缓的问题,以及灾害影响能够避免或通过预先的措施减少的问题。2008年在韩国的国际会议报告了这个东西,引起了一堆问题,数数人头,问问题的人应该有6个人,使得会议不得不拖延。

  2,可挽救性。解决值不值得投入资源去救,在资源有限约束下哪个更值得去救的大问题。我已专门写了多篇博文(包括《老婆老娘先救谁》那个),当然学术论文也发表了2篇。

  3,可恢复性。尤其是快速恢复,解决第一步安全系统的快速恢复,不能再让受灾者觉得危险;第二步解决生命保障系统快速恢复,不能再忍饥挨饿;第三步则解决精神依托问题,让人产生希望。而这三个系统则是混杂的,在大灾难面前不可偏废哪个。那么,我们就要提供工具来回答能否快速恢复?在多大程度上多少资源保障下多长时间内可以完成快速恢复?等问题。

  三个东西有意思吗?

  答:有!

  因为之前做评价,多是风险评价(没出事预兆的情况下主动做的评价),预警信号的评估(根据某个或某几个信号的值的变化和阈值相比做的评估),损失评价(看看这次灾害损失多少人多少钱)。

  除了第一个是面向未知世界的,算是面向未来的,可是未来不可预期,所以纯粹是估计。

  第二个算是面向不远的将来,但是这个将来何时到来,不能完全清楚。预警信号设置是否合理,也不能确认。

  第三个都是面向过去的,根据灾害发生过后的情况,看看损失情况。

  这三个东西都不是在灾害事件发生后,根据当前烈度面向未来进行评价。所以,一定是缺了什么。

  就刚好是缺我们提出的这三个东西。而现在损失评价还在大行其道,让人觉得这是在应急吗,这不在清点战场吗?

 

  面向灾害损失还是面向可救对象,这是简单问题,可是真的落实到现实的应急过程中后,发现其实逻辑并未清晰起来。

  三个东西逻辑一致吗?

  我以前让三个学生(后来又增加了几个)分别做这三个问题,每个问题给予了明确的思考导向和具体做法,因为开始的时候我根本不想考虑其逻辑一致性,但是,三个东西毕竟都是事中评价,又具有很多共同的性质,当然应该在逻辑上是一个风格。进行评价也都是按照一套完全可以参照的做法。

  但是,我们这三年左右的时间,却把这三个东西做花花了,它们的模型目前在逻辑上有不一致的地方,那就是问题了,所以需要进行评价逻辑和具体应用逻辑的统一。

  至于如何统一,现在暂时不说,论文一旦发表,马上告诉您我们的思路。

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六】——趣闻轶事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四个小笑话都是俺们的原创,所以俺署名第一作者。不过,如有愿意前来参与署名的,请支付1000欧元每篇,屈居第二作者,如果是5000欧元每篇,可以列名第一】

  一,不按贡献署名的好与坏

  A:上次导师在他的贡献远远大于我的情况下,给我署名了第一。

  B:你的导师怎么这么好啊!

  A:这次我的贡献比上一篇大,可是导师却署了他第一作者。

  B:你们老师真坏!

  二,根据需要署名

  导师:我得申请院士,这样,大家的好文章全部得署名我为第一。

  学生:我还想靠篇SCI论文申请冠名奖学金呢,老师哎——你怎么能这样!

  三,按照姓氏字母排序

  MacDonald:我决不招KFC为我的研究生,每次都让他当第一作者,我的麦辣鸡腿汉堡老是卖不出去,还反了他了!

  Pizza Hut:小麦啊,你还想读我的在职博士不?我可是第一作者让你好几回了,就因为你是M。

  四,搭车署名

  学生:师傅,师娘有时候在您的论文上署名,我女朋友也想署一个,她评高级吃饭师。

  导师:不行,你师娘帮我带了孩子,使得我有时间科研;而你的女朋友老占用你的工作时间去逛双安商场,是负贡献,我没找她要版面费就不错了。

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五】——故事与丑闻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关于在科研成果的首创权问题上,吵架乃至反目成仇的比比皆是。

  有些历史上著名的丑闻,比如牛顿与莱布尼茨,为了争夺微积分的首个提出者光荣称号,大大地打了几嘴仗。

  我刚刚转过的胡克和牛顿的通信里也可以看出类似问题的存在,胡克总想说明牛顿在考虑的问题正是自己原本考虑过而且已经考虑差不多的东西。

  胡克除了和牛顿争夺这个第一之外,有时候还经常通过嘲笑牛顿来获得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们的支持。而当时牛顿有些初步成果(并不正确)给了胡克,在让胡克保密的情况下胡克依然拿到了公共场合去嘲讽。如果胡克能够在牛顿的错误基础上做深入研究,也许关于光反射的基本思想就成他的了,可惜他更多的精力放在了牛顿的错误上。

  这些争执多数还不是对署名权的争执,基本是相互攻击对方的错误,宣扬自己的正确。

  中国当然也有类似的例子,这些天有朋友留言说到中国学者里关于某个科研成果的署名权争执。对于这个关于署名权的争执,其中争的是以前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署上的论文名字权。争执的主要内容是:

  C教授认为在他领导的机构出的一个东西主要是出自他本人,只是因为谦虚没有署名,但是实际的提出者却应该是他。

  而H教授则说,所有的署名发表论文均没有C教授,他当时仅仅是一个机构领导人罢了,对论文的主要内容并没有实质性的贡献,也所谓当时没有署名。

  双方各找一批人开始了论战,按说H教授还算得C教授带出来的,有点师生之谊。但是一旦双方开战,包括人身攻击在内的所有手段就都用上了,成为中国学术界最出名的事件之一。

  究竟谁是谁非,双方和观众众说纷纭,最后成了《罗生门》。

  如果C先生自己决定当时不署名,为什么后来却又一定要争夺这个首创权呢?

  1:因为谦虚,因为要着力扶植年轻人。但是最后却发现年轻人并不值得自己扶植。

  2:因为不好意思,毕竟自己在领导的岗位上,还想高风亮节一把。但是没想到一旦失去署名权,就永远失去了。

  3:因为确实主要贡献不是自己做的,当时想着署名不署名的都没啥意思,就没主动去抢,但是看到最后这个东西成了中国可以扬威世界学术界的东西,觉得需要把当年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作用体现出来,于是,开始拨乱反正。

  这样的事情内部闹闹也就罢了,最后大家气不愤吵到大街上去,就不好看了。但是不吵到大街上,似乎大家都无法平息心中的怒气,结果只能成为整个学术界都知道的事件。

  当然,署名权或首创权或最大贡献纷争里还有更著名的事件,就是中国第一个诺贝尔奖获得者的杨李之争。这个都已经写成了好几本书,所以说起来就无需忌讳了。

  双方署名问题,多数是按了姓氏字母排序,这个似乎理论物理学界比较讲究。但是也有论文不是按照这个顺序,按照在前者的说法,是按照贡献进行的排序。开始合作时也是大家都不在乎这个东西,可是,等到发现这个东西是世界性的成果,而后面的合作也开始不愉快了,就开始了攻击和争夺。

  在这些故事里,其实我个人觉得关于署名权在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就没必要再去争执谁应该第一了,即便吃了哑巴亏也没有办法——白纸黑字都在那里存在很多年了,还能怎样。对方又不是一点贡献都没有而只是想来沾光的人。

  而就真正的贡献谁大谁小,大家也许还可以吵一会,但是也不需要吵太多的架。

  就宇称不守恒定理的问题,我个人就自己读到的双方说述,觉得是李先生先意识到这个问题,但是没有杨先生的参与,也不会这么早就证明出来或者就无法证明出来。两个人的作用都不可或缺。

  但是,已经反目成仇,复合不再可能,那就都对此表示沉默吧。这样的事情,本人在世时都弄不水落石出,未来后人哪天再回来追溯也依然不会弄明白。就是一笔糊涂账了,没辙。

  所以,在署名问题上实事求是,该是谁贡献大就谁署名靠前,一定确定之后,未来就不要再找后账。

  这是我的个人看法。在某种意义上我同情H教授也是这个缘故,总不能一点贡献没有就被大家推举了署名吧。而事实上,后来大家的发展证明,都是有能力的,也就是在学术上都不是吃素的。

  那另外再开辟一片天地好了,虽然难度更大了。

  而杨和李都在后来开辟了新的天地,证实了自己的能力。这是争执的同时不忘良性竞争的最好案例,如果有争执,建议大家争着争着就弄出更漂亮的另外一个成果来了,而这一个成果,是别人想抢也抢不去的。

  如此,君意如何??  

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四】——争端及其解决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署名问题代表这个科研成果的归属,究竟是谁的孩子,所以此事大到不可不察。

  当然,除了察之外,最好还是有宽容之心,你当了老大(第一作者或唯一作者),可是没到3个月呢,这论文就成了垃圾非但没用还妨碍大家看到更多好东西,这时候作者不作者的就没啥了。

  但是,有些好东西,大家都知道它在学术中的价值,给作者带来名或利,还是希望能够真正体现出自己贡献的。

  于是,总还是会争。

  如果争,怎么办。

  注意,我们不讨论本来对科研成果没有任何贡献却强制署名的情况,那个情况虽然广泛存在,但并不是正常现象。

  当大家都觉得贡献相当而犯争时的解决策略:

  1,你先当一次第一,我再当一次第一

  比如,开始比较初步的成果写成论文,可以先让一个人来作,延续延伸延长版本再换一个顺序。如果大家贡献相当,都想当第一,可是又不好意思在人家学报上声称俩人都是第一作者,自己都害臊,咋办?只有轮着来。

  这在大家还能继续合作下去的情况下可以实施。

  2,一个第一作者,一个通讯作者

  即便国内目前有些单位不认通讯作者,可是也只能采取这个方法,因为没有别的方法。至于谁当第一,那就剪子、包袱、锤您看行不?

  3,大家从同一个基础出发,各自独立去写一篇文章。

  如果争执不下,大家商量一下,以共同的基本思路为基础,大家各写各的文章,写完之后协调一下思路,别一稿两投,如果愿意挂对方为第二,也可以商量。

  4,打官司或一拍两散。

  这是最糟糕的解决策略。因为打公司也往往打不清楚,法官难断学术问题,那么最后还是一拍两散,也许大家此生再不和人合作写论文做科研了。

  5,找共同尊重的长辈调停

  或者就是找大家都能认可的长辈来调停冲突,但是一般情况下,结果往往是做“和事老”,大家各退一步,或各打五十大板。

  说一个和学术无关的有点启发性的例子,胡绳和胡乔木原来笔名都叫乔木,在延安因为这个原因打架,毛泽东同志调停,最后是双方都不再叫这个名字,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一般的调停都是这样。如果给了一方“公平”,另外一方拂袖而去的恶果那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三】——访问学者与邀请人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访问学者到达一个单位进行一段时间的学术访问,和邀请人之间也会有类似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访问学者是带着想法来的,有自己的积累,可能要做什么问题也是完全清楚的。

  所以需要一个邀请人,或者是需要访问这个资历,或者是期待为未来更多的合作奠定基础,或者就是想有双方观点的交叉碰撞,如此等等。

  这样,根据我看到的情况,访问学者和邀请人的论文前者做第一作者的多些。原因其实还是主要贡献来自访问学者本人,而不是邀请人;如果换个角色,访问学者完全象学生那样来学习,题目的确定,思路和方法也基本是邀请人给定的,访问学者做的工作类似于助手,邀请人也可以做第一作者,不过此时倒是可以考虑把通讯作者让给访问学者。

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二】——导师与研究生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这一篇主要来讨论导师和学生的署名冲突问题。

  我听到过数学界的朋友向我这么向我抱怨:我还不如不招研究生呢,招了来,我还得给他们找些肯定可以做得出来的题目,其实,在给他们找问题的过程中,我已经可以把问题解决了,我这又何苦呢!

  而对于很多需要做实验的导师来说,则会是另外一个样子:我需要学生,我这里有很多实验方案想去一个一个地试,可是却人手不够,很得不离开中科院找个大学当老师去,那里学生资源太多了。

  我们管理科学的导师对于学生的感觉则介于这两类导师之间,对学生说需要也需要,因为很多设想可以让学生帮着实现,当没有学生时,也能过得去,并不就因此学问没法做下去了。

  那么,不同学科,如何解决导师和研究生的署名争端呢?

  当然,我已经说过了基本原则,那就是“比贡献”。

  不过,导师学生总还是都有贡献(本文不讨论完全不负责任的导师情况),但是贡献大小,肯定是导师觉得自己大,学生觉得自己为主。如果没有师生关系的这一层约束,两下子甚至都会吵起来。

  我的看法,当学生在开始起步跟了导师做文章的时候,如果题目是导师帮着选择确定的,而做下去的基本思路和方法也是老师提示的,学生自己只做了搜集资料,整理分析,最后成文等过程,应该考虑首先让导师成为成果的第一作者。

  如果出现这个有趣的情况呢:学生发现老师提供的东西是错的,甚至有可能开始的问题都是不存在的,自己需要另辟蹊径单独再来做下去,那么此时学生就可以做第一作者,老师屈居第二或通讯作者。不管怎样,主体贡献完全是学生自己,导师仅仅有领进门的作用,再去争夺第一那就是不合适的。

  但是,如果学生只起到了搜集,整理,最后成文的作用,选题,思路,方法和分析都是老师提供的,那么导师当然也可以毫不客气地担任第一作者。

  关于此事,我在罗德海老师的博文后有留言,虞左俊老师不太同意,觉得学生做了note也很重要。

  我还特别举例来说明这个事情,例子是作家与秘书的关系。秘书一般除了纪录作家的口述之外,有时候会订正作家记错的内容,对文字或文章进行修饰,对一些时事和史实进行查证。那么,是否最后出来的小说,剧本,散文之类的东西,秘书可以参与署名呢?

  当然不会。

  可是,为什么我们常见研究生会署名呢,其实,这与研究生培养的导师有关系,作为一个合格的导师,他不应该只是让研究生起到秘书的作用,而要在文中留出可供研究生发挥作用的空间,也就是说,得让研究生对内容有所贡献,即便不是主要贡献,如果一个导师把研究生当作秘书来用,那是失败的导师。

  也所以,很多研究生可以因为起到的作用并非主体或主导作用而参与署名。

  什么时候研究生可以毫不客气地充任第一作者呢?

  如果题目是研究生自己在阅读文献的基础上想出来的,如果内容的组织,方法的选择,结果的分析都是研究生自己做的,而导师只是提供了科研条件和对于研究内容的咨询意见,则研究生可以当仁不让地充当第一作者的角色。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导师只是就自己所了解到的现象给出了一般性合理假设,而研究生在验证的过程中发现这一假设不完备,甚至不正确,推翻了开始的假设,并重新对结果进行了分析整理,和导师开始的思路已经大相径庭,尽管中间也经过了讨论商量,但是还是基本可以认为是另外一个独立的东西,此时可以学生做第一作者,导师充任通讯作者。

  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宜为通讯作者。否则,按照曹聪兄的说法,是学术乱伦。这么说也有道理,毕竟,导师一般情况下要从事该方向研究的可能性更大,而学生未来发展还未定呢,如果让他负担未来延续的责任?

  还有很多情况不同于以上,那么大家还是要根据贡献进行作者顺序排序,这个原则是不应该被背离的。

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一】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在科研成果的署名问题上,已经出现了太多的争端与冲突,今后也还是会继续出现,所以,在这一问题上进行比较好的梳理还是有必要的。

  首先介绍一下署名唯一原则,那就是根据贡献,没有第二种原则可言。

  一般地,国际上比较认可的署名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这样,如果两个人在同一篇文章上贡献相当,则可以一个为第一作者,一个为通讯作者。

  不过,我们国内有国情,很多单位根本不认可通讯作者,只认第一作者,这会造成很大问题,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促使老师和学生争夺第一作者的署名权,最后,很可能师生一场,反而因此而成为仇家。

  如果一个人的贡献相对较大,则当然可以既是第一作者,又是通讯作者。不过,这样的情况在很多学科越来越少,毕竟,科研很难再是一个人的活动,而多数属于群体活动。

  如果多人在一个科研成果里的贡献很难区分,则也有解决方案,那就是在下面注明,从第一个作者到第N个作者大家的贡献是均等的。有很牛的学报上有这样的声明,不过显得有点可笑罢了——头5个作者对论文贡献完全一样,都是第一作者,这个未免也太巧了点吧。

  虽然我们前面说了唯一原则就是贡献,但是,大家对于科研成果贡献的多少却是可以争执的——你说你贡献大,我却觉得小,面对如此困境,如何解决?

  我想还是要看学科的不同,在数学学科中,往往想法是很重要的,在开始时有了一个好的想法,然后才能获得一个好的结果,那么,推导定理的人贡献大呢,还是想把问题和推导思想想清楚的人贡献大呢。我觉得,更应该是后者。

  据说,中国的数学家杨乐和张广厚先生就是一个长于提出问题和想法,另外一个则长于完成推导过程。

  在很多实验学科里,想法的重要性就比实现要小,每个人总可以有N多的想法,可是,这些想法能否可能获得验证,却并不容易,设计实验很复杂不说,要重复做,最后还要整理分析结果,去除噪声干扰,等等。在这样的情况下,实现者的贡献更大一些。

  对于我相对更加了解的管理学科,则是想法远远大于实现,除非你做管理做到了数学家的风格上去,核心是推导和定理证明。

  对于管理学科再多说几句。

  首先,管理科学(也包括管理学,管理工程等)要使用到各类其他学科的工具,但是很少对其他工具进行革命性的改造,这也是所有其他学科都有改行做管理科学的原因。而这样的使用多是应用这些工具以解决管理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工具使用过程中的难度不大,可以忽略不计。

  那么管理中有那些问题呢?简单列举几个:有些属于过程控制中的难题,有的是工艺上的问题,有些则是思路上没有更加开阔没有展开,有些则是解决问题的路径不是最优的,产生了差池。

  这些问题,很多情况下在其他学科都是简单问题,我是说在假设条件比较完备的状态下,而在管理中所以成了难题,是因为存在一些没有想到的约束,和理想状态相比多了一些奇怪的环境条件约束。那么,解决这些问题就基本上可以认为是约束下的最优方案确定或选择问题。如果你对于约束条件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和对相关学科知识的积累,才会更有助于解决这类问题。

  于是,谁是想出来这个主意的人,谁就是主要贡献者,做成果的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

系列:机制的故事【11】

2010年8月5日星期四

  上课时候,老师最讨厌的是学生们交头接耳。

  当然,上朝的时候,皇帝也不喜欢大臣们嗡嗡一片。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是学校的教室比较大,学生数量也没有可怕到70,80个的地步,则可以把桌子分得开一点,如果要交头接耳,则需要移动身体,或倾斜或移步,总之行为就可以透露出信号,老师不需要听到声音后再定位,而直接用眼睛看就可以知道端倪了。

  皇帝呢?

  我没有考察过皇帝和大臣们开会时用的会议室究竟是什么样子,不过,我却知道宋代皇帝的做法。

  那就是给每个大臣必须戴的帽子上装一个长长的帽翅。这样,你和其他人的距离因为这个帽翅的缘故而不可能离得太近,如果要进行语言交流,嗡嗡声自然得变大,知道是谁的声音就是件简单事情了。

  我们大家看包公戏,就应该很明显地注意到这个特征。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机制设计思路,可以解决问题,而且也不产生很大影响,无非做帽子的成本增加了一些罢了,这个钱朝廷出得起。

  【自然,很多会其实开得很无趣,让人不得不听,此时,如果不能和邻居说话,就得自己昏睡或冥思。如果要抗议的话,倒是可以把交头接耳的声音提高,这属于另外一个问题,不在我们的考虑范畴之内。】

  还记得合肥包公祠的对联:

    一水绕荒祠此地真无关节到

    停车肃遗像几人得立姓名尊

  作为小文章的结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