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准非医的关于上访的话题让我想起了这个人。确切地说何凯华不是上访者,他走的不是上访的路。
实际上何凯华的案子很简单,也很容易判。大约在九十年代,当地的一个邻里借了他五千块钱,后来却赖着不还。何凯华为这个事和他打起了官司,最后当然是何凯华赢了,因为他还有借条在手。很简单的一个官司嘛,谁都会判。
问题出在这个借钱的人是当地一霸,有钱得很,气势凶。听何凯华讲他的故事,什么大奶二奶的,生了好几个孩子。且不责怪何凯华为什么要借钱给他,社会上常见的现象倒是出借的人反倒理亏了,借钱的人成了大爷。大爷放话了,我就不还!何凯华说不还就打官司!打官司就打官司,即使你赢了你也没本事让我还钱!
在那个小乡镇里,何凯华也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哪能受得这等窝囊气。
官司确实打赢了,但是钱确实如那个大爷所说,拿不回来。
到此,何凯华该告一段落了吧,毕竟打官司太费神,自己的生意也因此荒废了一些。何凯华做的是花生生意,也就是从农民手里收来花生,脱壳,然后再卖出去。
但是何凯华偏偏不能接受官司赢了钱却拿不回来这个结局,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为这个事情奔波。至于如果奔波,细节我不得而知,反正几年之后他出现在我家里。
那时还是我先生的那个人跟何凯华是同乡,先生在省会城市的一个无实权的衙门里做个小喽啰。不知道何凯华是怎么打听到这个消息的,有一天我下班回来看到一个黑脸的汉子坐在我家的客厅,脚下是一个猪腿。
何凯华约莫四十五左右的光景,象一般农村里的人那样黑而精干,许是做生意的缘故,思维和谈吐比较有条理顺畅,但是这样的人却栽在五千元的漩涡里,真让人难以理解。
后来我家里陆续出现了咸鸭、菜子油等农产品。
我问先生:“你真的能帮他忙吗?”
“可以从人大监督这块想想办法。”
“可是那些东西,你为什么要收呢?乡里乡亲的,能帮忙就帮点呗。”
“唉,农村人,思维就是这样的,你不收东西他不放心,也不值多少钱。”
最后一句话我却不怎么赞同,这也许是我们后来分道扬镳的一点内在的原因。
何凯华最后一次来我家的时候,他要找的人已经不是我家的人了,我只好陪他聊几句。
我说,有的时候一个坎你以为很大很难跨过去,其实你只要后退几步,站远点看,你也许能看清它实际大小,它其实很小很小,简直不要跨,轻轻一迈就过去了。
他说,这些年为这个事情,花去的早已不止五千块了。
我说,是啊,除了你又浪费了五千块,你还浪费了很多精力。
他说,这些年生意简直没做什么,一家人勉强能糊口。我刚刚从在你们这个城市上职大的女儿那里回来,看着女儿心里都想哭,孩子也想哭。太对不起孩子了,也没多少钱给孩子上学。
我说,假如你当时不计较这个钱,让一让,忍口气算了,好好地做自己的生意,孩子也不这么跟着受罪。除去你打点关系花掉的钱,你还失去了该你挣来的钱。
他说,对,早些年,一年卖花生还能挣好几万,现在几乎都断了这个生意。
我说,你看,五千块钱一张借条,你几乎把全家人都拖到深渊里去了。
他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在我们那个地方,你认输就等于没脸过日子了,别人会瞧不起你的!
我说,可是现在,折腾这么多年,你是不是赢了呢?真正的赢家难道就是一定要把钱要回来吗?你既没有太多的钱去花,花太多的钱已经不值得了,你也没有过硬的关系在县里省里。人家说不定这两样都有,人家有资本去堵这个气要这个脸,虽然我不觉得欠债不还钱就一定有脸,你没有这些资本,你为什么强要这个脸呢?
最后,何凯华还是怏怏地走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理解了我的话,我想大约不是那么容易。
后来我也没再见到他了,也没再得到他的消息,也许是他想通了,也许不是。
我记得他临走还安慰我:“大妹子,坚强点,日子还要过下去。”
2009年5月6日 at 2:16 am
高昂的维权成本,使得许多人不得不放弃维权,也促使了侵权的发生.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现实,悲哀的现实.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在这种社会现实下,放弃维权更经济.
所以我多少有些佩服李敖的女儿,前些年听说她在国内频频打维权官司.我想她应该没有从中得多少利,甚至应该是赔本的.
2009年5月6日 at 4:21 am
现状就是请律师还不如请俩流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