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2

一朋友让我帮他考个资质证书,他公司申请资质所用,当然证书的名字是我,把我的名字挂在他公司。

我答应了,因为一来考试内容是我的专业范围,估计不会花多大力气,二来多一个资质证书对我没害处。

我在考前10天拿到考试针对的书。一开始小看它了,很简单嘛,基本上看一遍就懂了。看了一个星期有点没信心了,为什么?工程的东西太多,记不得,给的时间太少,还有几天就考试了。心下里后悔不该答应人家,自己考不过是小事,影响人家公司申请资质就不好了。

考前有辅导班,看来去上一下为妙。朋友已经交费了,费用在1000元多,辅导两天半,第三天下午考试,在同一个地方,有午餐。

第一天我没有去,因为按课表,第一天是系统内部的领导讲,主要讲法规,我估计自己坐不住。第二天及第三天上午是请某大学的一个教授讲课,看样子是要把要考试的章节都讲掉。

教授讲的课当然不错啦,不愧是专家。因为时间短,很多地方我只看到局部,没有时间看第二遍去把它们整合一下,教授一点我忽然就明白了。三个半天,每个半天是四个小时,教授居然把一本书都讲完了,而且讲得很到位,三个半天下来我感觉受益匪浅,很认真地听,还做了笔记,只有一处不太明白,下课问了一下老师。

课间休息,同坐的女孩跟我聊天。

“你是公司的吧?”她问。

“是的。”我没好意思说是大学的,本来是来帮忙的,跟我的工作无关。

“你是系统内部的?”我接着问。

“是的。公司的人都比较认真。”她说。

“可是我很担心考不过。”我说。

“一般都能过。”

“你们都学过?”

“没学过,我都看不懂。”

“那怎么过?”

“下午不是说一点半考试吗?实际上是一点半到两点半是辅导,会发答案的,两点半才正式考试。去年就是这样的,我听同事说的。”

我半信半疑,真要这样还用得着老师这样辛苦讲课吗?

关键时刻到了,第三天下午一点半。

那个原来讲课很认真,一再强调卷子不是他出,他并不知道卷子的内容的老师,一改严肃的面孔,和颜悦色起来。这个老教授很有意思,我倒并不觉得他有参与作弊的嫌疑,他是外聘的,受制于这个系统单位。

只见老师拿着一沓纸,看样子是考试卷,从第一页开始翻起,把他ppt没讲到的名词解释,一一把答案报出来,底下的人赶紧记。其它的基本上点一下哪些在考卷范围,那些公式会用到,那些数字会填空,都讲过,书上能找到。

考试是开卷考试,这点我在中午的时候就知道了,那时心想早知道如此我就不那么担心了。

是闭卷考试的题型,名词解释、填空题、问答题、计算题。单看卷子,分量是很重的,题目也不简单,基本上涵盖了理论和工程上各方面的知识。如果不告诉你是开卷考试,你会以为这是一场非常严肃的有分量的考试。

在我有生之年,我还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考试。我们惯常的考试,如果是开卷那一定是书上找不到的,都是设计类题目。也没见过这样的考试,就象一次课堂作业。先把老师的答案抄上去,没现成答案的就在书上狂翻;翻不到的前后左右问在哪在哪,然后狂抄;再不就左右的人,盯着对方的试卷狂抄。不狂抄不行,分量太重了,给你抄也抄不完。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我的笔一刻也没停过,监考的人说交卷时间到。我看看我的试卷,还有不少没写,没办法,抄都抄不完。很多年没这样写字了,狂写了几个小时,时间过得真快,手指也发酸。

考前就说了,每年的分数线从来就没有高过60分的,看样子也许能交差。

出门的时候我对抱着试卷的监考老师说:“这样的考试有什么意思,还不如人人都发证算了。”

“那怎么行,那样谁都可以到我们这里来拿证!”

“呵呵,我还没见过这样狂抄的考试。”

“能抄到就不错了,好歹还能区别抄不到的人。”

三天辅导考试只有中餐,考完试,系统单位说要宴请考试的人,称大家辛苦了,在某大酒店。又涨了一次见识,考生被宴请!

第一次参加国内的资质考试,真是大开眼界。忽然明白了国内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工程上的问题,比如豆腐渣工程,从这种资质考试上可见一斑。想起来前几年曾经想去考一种我感兴趣的资质,培训费(3-4千元),没去是因为担心考不过,白花时间和金钱,现在看来未必,交了钱也许就好说了。

呵呵,罗里罗嗦这么多,俺写东西常常是有感而发,这一次真的是发得很啊,也许是因为我孤陋寡闻。

想想还是把资质考试的名称删了,我没有意愿要暴什么,暴一次也没用的,因为做手脚的方式太多,国人也是非常聪明的。

2010.5.12

    补充一句:写了日期才想起来今天是“五一二”,顺便缅怀一下!

Mar 17

——读《嘉靖年间的刺杀事件》有感

 

我忍着恶心看完了《嘉靖年间的刺杀事件》,原因有二,一来我比较信任《新语丝》,觉得它选的文应该不会有错,我期待后面有转折点;二来,我倒想看看,一个完全凭想象的东西到底有多离谱。

尽管我们知道太阳是永恒的,如果某天它被乌云遮盖住了,那么它迟早也会出来的,但是如果太阳被一个强有力的大手遮住了,你只不过是大手下面的小虱子,终究你会认定暗无天日是常态,那么在这种“常态”下,人性要是不扭曲也太不正常了,所以宫女和太监的命运可想而知。我只是稍微有点庆幸自己没有生在那个年代,要不然性格刚烈的人只有以一死来违抗制度,象螳螂挡车。

古代的采阴术终究有多么盛行?至今为止我除了在小说里看到它的详细描写,还没看到任何正经的说辞。也许小说家们是想借此来抨击封建社会对妇女的奴役,可是我怎么看到这些都觉得不爽,有必要这样描写吗?倘使真有其事,也不过是个案,能和裹足相提并论吗?倘使要抨击还是去抨击裹足吧。后来我领会到,这样的作者一定是个男的,读者一定大部分是男的。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来今年春晚的一个节目,三个老男人站在舞台上用他们沙哑的嗓子一个劲地表达他们对“姑娘”的爱慕之情。“真恶心”,我有这样的感觉。可这世界上就有地方给他们表达,并且还能让大部分的观众产生共鸣。

所以,仔细描写采阴术的小说,一定能产生许多猎奇和共鸣的心理。人家并不是写给你看的,你恶心个啥?这是我对自己说的话。

在古代,究竟是不是真的有人省悟了女人身体变化的规律,用一碗汤药就能叫女孩子随时下出经血或者乳汁来?我看这件事情除了虚构,还暴露了作者“文傻”似的的无知。这样的小说,无意中在宣扬中医。这样场面给予读者的无非是象朱厚璁那样对于血腥的渴望的满足,潜意识里还是希望这样奴役她人。

这世界上心理变态的人还真的不少,倘使这个心理变态的人是皇帝的话,那么就有能力作出很多出格的事情。纵然这个皇帝是真实的,纵然这些事情也是真实的,你用什么方式去写也反映着作者的态度。同样是写变态的、令人发指的、无人性的行为,张纯如的文字却让人产生更多的思考。《嘉靖年间的刺杀事件》这个题目,给人以太多的误导,光看题目,我还以为它是一个历史记录。看完了才知道,原来是一个煽情小说。给死人加盖恶心的帽子,死人是不会从坟墓里出来扇他耳光的。

还有一点受不了的是作者还模仿鲁迅的手法,以为天下皆污,唯他独清。

鲁迅在行刑的场面把无知的看客比喻成象一群脖子被提起来的鸭子,在当时的环境下,这种情形是真实,这种比喻是贴切的。鲁迅弃医从文,是打定了主意要做打破黑屋子的人。

如果真有这样的凌迟的场面,看客猎奇的心理固然有。从人性上来讲,不忍看、同情的心理恐怕要大大超过猎奇,这是写进基因里的本能。我分明看见作者的“目光在她们的乳房和阴部逡巡着,仿佛虫子一般在上面爬来爬去”,我分明听到作者“尖声叫着,喉头发出咕嘟咕嘟的奇怪声响”。

我很遗憾《新语丝》居然选了这样的文章,兴许是这期的编辑马虎了,只看了题目。

2010.3.17
Jan 18

去年我女儿在家里突发奇想,想知道体温计量100度的开水是什么样子。当时她一个人在家,烧了一壶开水,倒在刷牙杯里,然后把体温计的圆球插在里面。结果可想而知,体温计的玻璃管爆裂,带汞的玻璃圆球沉在杯底。女儿一惊,顺手把那杯水连同汞球倒进了面盆,然后给我打电话。

我临时给她补了点汞知识,告诉她先开窗,人先到户外去。我回到家里却不知道倒进面盆流进下水道的汞球怎么处理。面盆下面有一个S型弯道,我怀疑汞球仍然停留在弯道的底部,我知道S弯道是有水的。这事已经过去大半年了。

今天我看了《水银温度计:我们身边的定时炸弹》,我觉得这事不能再忽视下去了。如果它还在S弯道的底部,我该怎么处理呢?请给我支招。如果不在了,我当然回天无术了。

过去我有点害怕把它拿出来,与其拿出来危险还不如让它停留在有水的弯道里,直觉上汞不溶于水。当然还有回避心理在作怪,不要批我,请告诉我怎么办,如果还在的话。

Jul 31

爱石头的人,家里一定有很多大大小小的石头,每个石头都有不同的来历和故事,主人一定会如数家珍地告诉你。但是他一定会有一块特别珍藏的石头没有给你看,那块石头放在一个不起眼的地方,只有他自己知道。

你会想这块石头一定是个宝石,错了,它只是一块表面看起来很普通的石头,他不拿出来,是因为没有人能象他一样理解识别这块石头,他和它之间有着非同一般的默契。

你又想我也有这块石头就好了,可是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石头呢?

世上最好的石头当属玉石无疑,它透亮温润,无论色感手感都无与伦比,在与人的沟通交流上也是一流的。一个常与玉石交流的人,他一定会慢慢地象玉石一样温润起来,而一块玉石与主人接触久了,它会越来越亮越润。你大概常常会听到那些带玉镯的女士有这样的一些感言。

但是天下的玉石,不是名花有主被人收藏了,就是奇货可居,挂着高价。还有的埋在地球的深处,等待着一万年以后和它有缘的人。

一块真正属于你的石头,不是一定就在大海深处、深山密林,也不是一定需要你扛着锄头刨到地心。

一块真正属于你的石头,它或可能就在你家房前屋后的在一块草丛里、一条小路上、一堆瓦砾里。或者你在什么地方闲步的时候,你的脚被它绊了一下。或者是你在奇石市场淘宝的时候,老板搭送的一块不起眼的石头。

一块真正属于你的石头,它不一定具有奇特的外形,在遇到你之前,它已经静静地在那个地方躺了N年,它遇到过的人都对它熟视无睹。

当你遇到它的时候,一开始你可能并不觉得它有什么多大的特别,只是那么一点点的感觉,阻止了你继续让它躺在荒郊野外。你把它带回家了,洗掉了它身上的泥土和草屑。这个时候你的感觉莫名其妙的好了起来,它好像是块玉石,但是不对,它的表面跟一般石头无异,但是……但是……但是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它让你感觉到它是一块玉的原石。它通体具有玉的分子,却有着普通石头的外形,放在一堆石头里面,没人能看出来它有什么特别。但是你的感觉好似X光,穿透了它粗糙的外表,你知道它的内里是世上最美的玉。

你把它放在书桌上,闲暇的时候,当眼睛疲劳的时候,你就会看看它。看得久了,你便对它一丝一毫都很清楚,它的外表也甚至变得不一般了。有的时候你累了,你看着它的时候似乎获得了什么,你又重新投入工作。有的时候,你似乎把它忘了,在不经意中,你瞥见了它,似乎是它在提醒你它的存在。

你知道如果把它的外表打磨掉,它的玉身就会显现出来,那样人人都能看出它的珍贵。但是你并不想这样做,你想保留它的原貌。只是有一次,你细心地磨掉了表面一点不合时宜的部分,它看起来更不同寻常了,但是它的个性,它作为一个石头的个性,你碰也没有碰过,还是那个样子,跟你刚看到它的时候一模一样。

这样一块石头,到这个时候,就成了一块真正属于你的石头。

当你拥有一块这样的石头,一块玉的原石,有着粗砾的外表和只有你才能看得懂的玉的内心,你和它便不再能分开了。甚至在发生地震的时候,你最先要救出的就是它了。

不信吗?

不信你去看看,在汶川大地震中,那些哭着喊着双手挖得血淋淋的男人女人们,他们想从废墟里挖出不就是他们的石头吗?

2009.1.27

Jun 24

我把这个问题问了我周围好几个人,他们都表示不知道,只有一个表示知道这个名字,没看过她的书。

说说我是怎么知道她的吧,其实我和他们差不多。

2004年的时候,张纯如三十六岁,我从报上的一则新闻里看到她自杀的消息,也知道了她写了一本关于南京大屠杀的书。

之后的这些年,我再未听到关于这个人和这本书的消息。

促使我去买张纯如的书,是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一段在网上关于张纯如的视频。

《南京浩劫》是在昨天送到的,昨天下午及晚上,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

《南京浩劫》所披露的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细节让我心惊肉跳又后怕,我几乎是把心脏提上来才坚持看完的。张纯如的观点,她写作的勇气和行动,她的实事求是的态度,都让我佩服不已。

作为生在大陆长在大陆的人,我并不怀疑南京大屠杀的存在。但是对大屠杀的了解,除了故事就是传言,以及少量的带有政治味道的电影,它们象风一样,轻描淡写地穿过我的几十年的生涯,几乎跟我的生活无关。

关于日军的暴行,我们常常认为他们是一群天生的禽兽不如的人,他们没有人性,他们没有怜悯之心,他们把杀人当作乐趣。尽管如此,这还是可以理解的,战争不就是杀人吗?

不可以理解的事情,我以为是流言是夸张,是后人的渲染,比如,我听说他们剖开活的孕妇的肚子,他们用刺刀刺死婴儿等等让人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如果不是看了张纯如的书,大多数象我这样的人,虽然相信大屠杀的存在,却无法相信那些令人发指的事情会发生在人与人之间。

当洪流滚滚而来的时候,一个落在洪流中的人,他有多少能力抗击洪流而不被随波逐流?答案是否定的,几乎没有!他肯定会被溺死,成为滚滚洪流的一部分,然后去冲刷洪流滚过的地方。

前几天,我和一个朋友谈起这件事情时,朋友义愤填膺地说,中国人就是懦弱,与其被他们白白打死,还不如拼死一搏!

我说,不能这样说,希特勒在屠杀犹太人的时候,那些犹太人也是毫无反抗地被屠杀掉的。人在那个时候时处于无助状态,搏与不搏是一样的。

他说,那也是要搏一下,说不定死的时候还带上一个日军。

我说,我相信其中有一部分人跟你一样的想法,但是这不能改变最后的结局,即30万人被屠杀。一边手无寸铁,一边枪炮子弹,只能这样。

关于汉奸,朋友嗤之以鼻,说是中国人的劣根性,别的国家的人很少有叛徒。他举了前苏联的一个战争,然后又举了一个中国人的汉奸,一个中国人,为了不使他的妻子被日军强奸,他说出了什么,结果导致很多中国人被杀。他的结论是,这个人是为了爱情做叛徒的。

为了爱情并没有错,一个男人当然有责任保护妻子,只是取舍错了,我说。

一个人,在那种极端的非常时期,能做到很恰当的取舍吗?

谁也不能保证自己在那种情况下,不作出懦弱无助逆来顺受的表现,谁也不能保证一定取舍恰当不说二话。

很难想象当海啸来临的时候,岸边还会留下什么?人们一点点的勇气和良知与巨浪相比简直微乎其微。在这个时候,人的力量是多么渺小,人性又是多么得直白。

在《南京浩劫》里,张纯如把这种海啸的力量直白地展现在你面前,以及它发生的前因后果。每个读者,在了解了整个事情来龙去脉及细节之后,谁还会再去苛责一个具体的人呢?

那么人性又是如何在滚滚洪流中丧失的呢?

任何一个新兵,一个被母爱抚养长大才入军营的新兵,你叫他去杀人,他敢吗?

首先他要学会在战场上杀死敌人,然而这是正常的,战场上就是你死我活。而后他被强迫去参加杀人比赛,去观看一群手无寸铁的老百姓如何被老兵折磨死,他的震惊不肖多久就变得麻木不仁。

“他们接受的教育是,除了天皇.其他所有个人的生命——甚至他们自己的生命——都一钱不值”。

“‘如果我的生命不值钱,’东史郎给我写道,‘那么一个敌人的生命就必然变得更不值钱……这种人生观使我们鄙视敌人,并最终导致大规模的屠杀和虐待俘虏。’”

对一个日本兵来说,“暴行成了例行公事,家常便饭”。

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中,没有被洗脑成功的日本兵,他的结局是怎样的呢?请看电影《南京 南京》中的主人公角川,他自杀在中国的国土上。

角川这样的人还是很少见的,大多数日本兵学会了杀人,学会了虐待,学会了强奸,学会了侮辱,学会了麻木不仁和从中作乐。

杀人如捏死麻雀,在大街上强奸、轮奸,这些在正常社会的道德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在37年底的南京如同吃饭撒尿一样平常。一边是肆无忌惮的日本兵,一边是任人践踏的南京市民。

文明是这样的脆弱!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中,在历经无数次大大小小战争的人类历史中,南京大屠杀是最残忍、最灭绝人性的。

“中国的男人在日军的刺刀训练和砍头比赛中被当成活靶子。估计有20000-80000名中国妇女遭到强暴。一些日本兵在强奸了妇女之后,剖开她们的肚子,切掉她们的乳房,把她们活活地钉在墙上。还当着家人的面,父亲被日本士兵逼迫奸污女儿,儿子被逼奸污母亲。日军不但每天例行活埋、阉割、器官切除,烤人肉等暴行,还尝试种种穷凶极恶的折磨手段。比如,在人的舌头上穿上铁钩把整个人吊起来,或是将人埋入深至腰部的土坑,再看着他们被德国牧羊犬撕碎。”

有时我想,如果把角色做一下互换,会是什么结果呢?

这样想,并不是要去理解原谅日本兵,而是从深层次地去挖掘人性。张纯如向读者展现了一个人自童年开始是如何在天皇的教导下成为一个武士,进而成为一个杀人的工具。

六周的暴行,死去了30万左右的南京市民,他们从婴儿,甚至没出生的胎儿,到儿童,到青少年,到青壮年,到老年,到古稀老人,涵盖了所有年龄层次的男人女人们。仅仅从数字上来看,也许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二战中被杀的犹太人有几百万。但是,南京30万的阴魂如果有选择机会的话,我相信他们更愿意选择毒气室。

一个人能体面的死在那个时候的南京简直是一种奢侈,尤其是女性。

作为女性,在了解了南京大屠杀之后,你无法不唏嘘感叹。天哪!难以想象、不可理喻、无法忍受!无法把自己设身处地放置那样的环境!究竟是什么样的环境,如果没有这样的一本书,没有张纯如调查来的详实的资料,任何人都难以想象。

七十多年过去了,在南京大屠杀中幸存的婴儿,现在已经逝古稀老人了。过不了多久,活着的人证将不复存在。

在日本,这段历史是被掩盖的美化的,日本的后代很难知道他们的祖先犯下如此恶劣的罪行。

在世界其它地方,很少有人知道南京大屠杀。

在中国,人们在日益忘记过去的灾难。

现在的南京市,高楼耸立,人口稠密,各行各业井井有条地从事着自己的事情,它和现今中国任何一个城市没有什么区别。如果想从中找一点历史遗迹,除了城墙还有什么呢?谁又能想到这样繁荣的地方,在七十多年前是人间地狱?

或许忘记过去开始新生活是对的,现今的南京人,以及所有其它的中国人,都如火如荼地投入到新的经济建设中,房产和汽车成为人们的财富象征。

但是“谎言说了一千遍,便成了真理”,长久的忽视和忘记,事实也就不存在了。那么这一段历史,谁愿意它成为历史的尘埃,随风飘逝?

我相信任何一个经历过的人,任何一个了解事实的人,都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南京城下的30万冤魂,如果他们还有灵魂的话,更不愿意被人忘记。

“忘记大屠杀就等于第二次屠杀。”

现如今,张纯如已经和南京大屠杀一样成为了历史,她和南京大屠杀不可分割。她的书,象鞭子一样,激励着抽打着现在的及未来的中国人。

2009.6.23

 

附:《南京浩劫——被遗忘的大屠杀》下载地址:

http://www.uubook.com/shu_shehuikexue_junshilishi/22881.html

Jun 18

现在在数据库的性别编码中,除了“男”和“女”之外,还有“男变女”和“女变男”这两个编码,可见变性在当今社会的伦理道德上已基本得到认同,在技术手段上也是可行的。

前几年,我曾经看到一个17岁的少年,因童年遭到不恰当的对待,导致性别认同差错,一家机构居然给予提供免费变性手术,我当时看了非常义愤填膺。如果《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早几年出台的话,这个少年或许会免于遭此人生大难。在这个具体的案例上,按照《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来操作,先给予一年的心理治疗,治疗失败以后,再按照“对变性的要求至少持续5年以上,且无反复过程”,这个少年也就成年了。往后如果真的还需要变性,后悔的概率或许会小一点,或许他能真正享受到变性以后的快乐。

人毕竟也不是机器,拆下重装那么容易。伤害一旦发生了,那是不可逆的。尤其对于未成年人,如果谁要给予施行变性手术,应当同“和幼女发生性行为”一样成为一种犯罪。

固然不能把变性手术一棒子打死,谨慎又谨慎应该是没错。

《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上对医院和医生的要求,对患者的有无犯罪史的要求和患者真实愿望的鉴定,对于法律程序的要求,医院管理方面的要求等,固然还不是非常的严格,在执行上可能有漏洞,这样的一个规范,从无到有,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将会保护很多有变性愿望以及已经变性成功的人们的利益。

希望在将来,变性不要成为一种流行!

 

 

 

附:旧文“变性术何时休”

 

变性术何时休

Niren

 

这个世道太过分,真是让人不吐不快。

据报载:“12月3日下午,四川一名17岁的少年得到了一笔50万元的捐助,以帮助他实现成为女孩的梦想。捐助方四川西蝉整形美容医院称,由于这名少年尚未成年,生殖器整形等实质性的变性手术将等他明年成年后实施。

    据这名少年小晓(化名)说,他的童年在四川的农村度过,由于长相乖巧,母亲、堂姐甚至经常给他穿裙子,他从小生活在女性圈子里,和女生一起玩,养成了很多女性的行为方式,导致他现在有成为一名女孩的强烈愿望。

    但据记者了解,虽然小晓表示将说服家人同意此事,但小晓父母内心并不赞成。对于捐助未成年人实施变性手术将涉及的法律问题,捐助方表示已咨询相关律师,捐助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名少年确实有变成女孩的强烈愿望,甚至曾因此跳河,想通过自杀来解脱。”

怎么可以这样呢?一个还没有到十八岁的孩子,因为有些心理障碍,不去治疗心理疾病,却要施行变性术。变性术过于昂贵,没钱也罢,这个孩子会慢慢随着年龄的增长,心理会有所改变的。可恶的是,医院却给他免费提供50万元的变性手术费。任何成年人一看就明白,这是在拿人体做实验,搞轰动效应。瞧,全国年龄最小的变性者在我们医院做的,我们医院变性术多高明!你们大家想做变性就快来吧!顺带医生、院长还发了很多前所未有的科研论文。

据我分析,这个孩子的心理问题还不至于到非要变性的程度。十七八岁的年龄有性别错差,这是很正常的。我在那个年龄也曾有过非常憎恨自己女性身体的想法,但是我现在不还是一个正常的女性吗?我结过婚,有一个孩子,我很开心我是女性,一点也不讨厌自己的性别。要是那时有谁给我提供免费的变性术,我现在不恨死他才怪呢。

变性术,到面前为止,只能做到外表上象所变的那个性别,但并不能做到真正的男性或女性的功能。变性者在变性以后需要长期服用激素才能维持外表的性别观。这种外源激素,也有可能导致癌症的高发病率。

许多变性者都可以归结为心理问题,可以用心理方法治疗,为什么一定要变性?!对于一个成年人,已经有了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自主地选择自己的性别也是无可非议的。而一个思想尚在成长阶段的孩子,这样给予免费提供变性,是不是太险恶了?!

如果你有钱,如果你有良心,为什么不去给那些需要提供医疗资助的提供免费的医疗?!那些艾滋病患者,因为没有钱只有等死;那些尿毒症患者,因为凑不齐高额的换肾的费用,只好忍受透析的痛苦;那些流浪者患病被医院拒之门外也是常见的;等等数不清的低收入者因为无法支付高昂的医疗费,不得不忍受病痛的折磨,不得不过早地结束了生命。医院,在这个时候,你的良心哪里去了?

这一个可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他有着健全的生殖系统,他如果不做变性,他可以正常地过完他的一生,他可以结婚,还会有孩子,他可以享受天伦之乐,他可以在暮年的时候,庆幸自己没有在年少的时候做过糊涂的选择。

“院方责任人说,这孩子为了变性已经把生命“束之高阁”,再不能坐视不管,几个领导一商议,决定为他提供免费手术,50多万的手术费几乎全免。”

真是岂有此理!

2005.12.6

 

 

May 06

在我身边,我只听说过一次孩子因吊水而死亡的事件。那一年我把六七岁女儿放在小镇的老家读书,由当了一辈子小学教师的外公外婆照看着。有一对年轻的夫妇,大约也是工作忙不过来,忍心把十个月大的婴儿送到农村的奶奶家里抚养。孩子生病了发烧了,奶奶抱到镇上的医院来看,结果就在吊水的过程中失去了生命。妈妈从城里赶回来,疯一样地哭喊着,看的人没一个不想落泪。

后来我看了白衣咸饭的科普文章,我才知道吊水有多大的风险。吊水固然快,药物直接送到血液,迅速到达疾病部位,但是风险也跟着加大,如果药物受到了污染,有害的成分也迅速地到达心脏及其它内脏器官,对内脏的损伤也是迅速的,夺命可能就在一小会。所以吊水的前提是保证药物来源的可靠。

我以为小镇上的医院可能是药物来源不正常导致药物受到了污染,进而导致那个婴儿死亡。这个事件后来是怎么处理的,我没听说。因为有这个事件,我女儿在老家生病发烧,我都立刻带到城里来治疗,害怕啊!

但是今天看到刘正飞的叙述,深切地同情刘正飞的同时,由衷地感到后怕啊。

女儿今年十岁了,感觉能捡回这条命真是不容易。过去她吊了多少次水!接受过多少种中药注射液!且不说城市的医院药物来源相对可靠一点,但就中药注射液来说,就让人后怕不已。从鱼腥草注射液,到双黄连注射液,到炎琥宁注射液,还有一次夜里看急诊,在儿童医院,用的全是中药注射液,死贵的,医生还说无副作用。

初为人母的我,孩子生病了,就象刘正飞一样,立即往医院抱,医生开什么药就拿什么药。直到2005年我接触到新语丝,我才开始怀疑过去深信的中医,才不把生病的孩子往中医院抱。也因为久病成医的缘故,孩子高烧也不会那么心急火燎了,先退烧,再观察,再选择专家门诊里合适的医生。本市大医院的儿科,哪个专家上哪天的班,在哪个门诊部,我都记在本子上,为的是在我孩子生病的时候能找到信得过的、善于沟通的医生。

当我知道吊水的风险之后,我才开始有限度地选择吊水,能吃药的尽量吃药,不怕病程长,只要吃药有效果。

这一点经验也是多少年积累的。实际上当我的孩子和刘正飞孩子一样大的时候,我还是个茫然无知的妈妈,要说我的孩子没有走到刘正飞孩子的地步,除了万幸,没有别的。

我们的医院非要病人都成为医学专家才能确保自身的安全吗?

仅以此文表示我对刘正飞深切的同情,也愿那些象刘谦谦一样的小朋友在天堂里安息,希望这样的悲剧少发生,不要发生!

May 05

是准非医的关于上访的话题让我想起了这个人。确切地说何凯华不是上访者,他走的不是上访的路。

实际上何凯华的案子很简单,也很容易判。大约在九十年代,当地的一个邻里借了他五千块钱,后来却赖着不还。何凯华为这个事和他打起了官司,最后当然是何凯华赢了,因为他还有借条在手。很简单的一个官司嘛,谁都会判。

问题出在这个借钱的人是当地一霸,有钱得很,气势凶。听何凯华讲他的故事,什么大奶二奶的,生了好几个孩子。且不责怪何凯华为什么要借钱给他,社会上常见的现象倒是出借的人反倒理亏了,借钱的人成了大爷。大爷放话了,我就不还!何凯华说不还就打官司!打官司就打官司,即使你赢了你也没本事让我还钱!

在那个小乡镇里,何凯华也是个血气方刚的汉子,哪能受得这等窝囊气。

官司确实打赢了,但是钱确实如那个大爷所说,拿不回来。

到此,何凯华该告一段落了吧,毕竟打官司太费神,自己的生意也因此荒废了一些。何凯华做的是花生生意,也就是从农民手里收来花生,脱壳,然后再卖出去。

但是何凯华偏偏不能接受官司赢了钱却拿不回来这个结局,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为这个事情奔波。至于如果奔波,细节我不得而知,反正几年之后他出现在我家里。

那时还是我先生的那个人跟何凯华是同乡,先生在省会城市的一个无实权的衙门里做个小喽啰。不知道何凯华是怎么打听到这个消息的,有一天我下班回来看到一个黑脸的汉子坐在我家的客厅,脚下是一个猪腿。

何凯华约莫四十五左右的光景,象一般农村里的人那样黑而精干,许是做生意的缘故,思维和谈吐比较有条理顺畅,但是这样的人却栽在五千元的漩涡里,真让人难以理解。

后来我家里陆续出现了咸鸭、菜子油等农产品。

我问先生:“你真的能帮他忙吗?”

“可以从人大监督这块想想办法。”

“可是那些东西,你为什么要收呢?乡里乡亲的,能帮忙就帮点呗。”

“唉,农村人,思维就是这样的,你不收东西他不放心,也不值多少钱。”

最后一句话我却不怎么赞同,这也许是我们后来分道扬镳的一点内在的原因。

何凯华最后一次来我家的时候,他要找的人已经不是我家的人了,我只好陪他聊几句。

我说,有的时候一个坎你以为很大很难跨过去,其实你只要后退几步,站远点看,你也许能看清它实际大小,它其实很小很小,简直不要跨,轻轻一迈就过去了。

他说,这些年为这个事情,花去的早已不止五千块了。

我说,是啊,除了你又浪费了五千块,你还浪费了很多精力。

他说,这些年生意简直没做什么,一家人勉强能糊口。我刚刚从在你们这个城市上职大的女儿那里回来,看着女儿心里都想哭,孩子也想哭。太对不起孩子了,也没多少钱给孩子上学。

我说,假如你当时不计较这个钱,让一让,忍口气算了,好好地做自己的生意,孩子也不这么跟着受罪。除去你打点关系花掉的钱,你还失去了该你挣来的钱。

他说,对,早些年,一年卖花生还能挣好几万,现在几乎都断了这个生意。

我说,你看,五千块钱一张借条,你几乎把全家人都拖到深渊里去了。

他说,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在我们那个地方,你认输就等于没脸过日子了,别人会瞧不起你的!

我说,可是现在,折腾这么多年,你是不是赢了呢?真正的赢家难道就是一定要把钱要回来吗?你既没有太多的钱去花,花太多的钱已经不值得了,你也没有过硬的关系在县里省里。人家说不定这两样都有,人家有资本去堵这个气要这个脸,虽然我不觉得欠债不还钱就一定有脸,你没有这些资本,你为什么强要这个脸呢?

最后,何凯华还是怏怏地走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理解了我的话,我想大约不是那么容易。

后来我也没再见到他了,也没再得到他的消息,也许是他想通了,也许不是。

我记得他临走还安慰我:“大妹子,坚强点,日子还要过下去。”

May 04

 

也许你还记得祥林嫂寻找她孩子的情景,她,只找到了一只鞋子。

我忽然也处在这个场景里,我焦急地在找我的宝宝我的虎梅,找啊找,在一个安静得让人害怕的地方。散乱的物品洒了一地,表明前一刻还是热闹非凡,小孩子们在一起玩啊,踢足球啊,我远远的站在山头观望,但是忽然,就那么一瞬间,所有的人都不见了,我的虎梅也不见了。我看见地上斜躺着一个茶杯盖,那是虎梅水杯上的。不祥的预感让人想起祥林嫂孩子的那只鞋子。正在这个时候听到一个小孩的一丝丝的哭声,哦,谢天谢地!是虎梅的声音!我正想寻着声音去找的时候,意识开始有那么一点点,天啊,真要感谢老天了,原来……原来这是早晨的时光,原来是一场莫须有的梦!

外婆已经起床了,嘤嘤的哭声来自于虎梅的床上,原来她是在梦哭。我过去睡到她的身边,拍拍她,轻声安慰她:

“没事的,虎梅,妈妈在,妈妈在呢。”

没有人见到虎梅不说虎梅的性格很开朗,很阳光,看不出来她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当然她并不是只有单亲,而是爸爸妈妈都很爱她。在她眼里,谁家的爸爸妈妈都没有她的爸爸妈妈漂亮。你以为我要得意了是吗,不是,其实只有我知道,虎梅的阳光只在外表,她的内心还有一点解不开的结。白天里玩耍心思专注在玩耍上,一个可爱的、调皮的、快乐的人,但是睡觉的时候常常会在梦里哭泣。每回我都轻轻地拍拍她,告诉她妈妈在身边。

有那么一个地方,门关得严严的,窗户关得死死的,偶尔门开了一点小缝,透出来一丝不明朗的信息,待你想探头去看看,门立刻关上了,如果你想推开门,那里头顶得死死的。唉,这就叫束手无策。

虎梅止住了一点儿哭,我想问她梦见了什么,总是要说出来我才知道怎么办。但是问话又勾起她的感觉,眼泪无声的出来了,摇摇头,表示不愿说不能说。

“你知道吗,刚才妈妈也做了一个梦,梦见你不见了,我找也找不着,急死我了。”

虎梅安静着听着。

“妈妈要是找不到你,那可怎么办?妈妈会伤心死的。”

“你怎么把我弄丢了呢?”

“妈妈要去上班,进了电梯按三楼,结果电梯一下子把我送到了六楼,也就是顶楼,楼顶上有很多很多小孩子,我想下来,电梯又一下到了一楼,我心里想,看来电梯今天不管用了,得走楼梯了。周围还是有很多小孩子,离楼梯有一段路,路上尽是棉花包和衣服,很难走,我没力气,爬也爬不过去。然后是,我和你走到一个礼堂里,礼堂里很多很多人,挤得要命。有一群孩子在远处踢足球,你也要去,我站在高处看,看着球飞来飞去,你也跑来跑去,我很不容易找到你。忽然所有的人都不见了,你也不见了,我找呀找,急死了,然后我就醒了。

你知道吗,有句话叫梦反为正,就是梦里的事情常常和现实中的是相反的。”

“对呀,我不可能去踢足球,你也不可能把我给弄丢了。”

“瞧,我的梦里有你,你的梦里有谁呢?有爸爸妈妈吗?”

“不是,只有你一个。”

“那妈妈在干什么呢?”

“有一个房间,里面有很多小孩都睡着了。一面是墙墙墙,还是墙,然后有一个很小的门。还有一个高楼,就象我们学校那个楼,不是有个缝吗,门就对这这个缝。”

我努力在头脑中描绘,尽管她讲得并不是符合逻辑的。梦总是没有逻辑的。

“妈妈在哪里呢?”

“我们在院子里玩,然后就听到你在叫我,我回头一看你在墙头上叫我,就是你放学接我常常站在的那个墙头。可是我却向相反的方向走,我听到你的声音,却弄不清方向。”

“然后呢?”

“然后是秘密,下次再告诉你。”

“好吧,我们现在起床,刷牙洗脸,吃早饭……”我大声嚷嚷。

中午的时候,我告诉虎梅,下午妈妈要出去办事,不把她接到办公室写作业了,放学自己回家,然后自觉写作业。虎梅答应了,我知道作业未必能完成,且不去管她了。待我下班回家,果真没有虎梅的影子,外婆说书包一放就出去玩了。我换了衣服来烧晚饭,也不知道虎梅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心下里有点着急,但是也没有法子,校园这么大,找也找不着。不过在校园里相对来说也安全一点,等等吧。

土豆丝才下锅,虎梅回来了,浑身上下湿个透。

“妈妈,我掉水里去了。”虎梅神情抑郁地说。

我什么话也没说,赶紧弄热水给她洗澡,并嘱咐外婆去炒菜。待把她洗过躺在床上用被子捂着,我去替换外婆。我重新在厨房里还不到两分钟,就听到虎梅在床上哭喊着妈妈。怎么了,怎么了,不是没事了吗,掉水里了妈妈没怪你啊。

“妈妈,妈妈,早上的梦……”虎梅哽咽地说,“想起早上的梦就想哭,说有一些坏人,小孩子跟他们呆在一起,一天就变坏了,可是我们还不知道,后来,有人告诉了我们这件事,要我们赶快走,有一个避难的地方,可以不变坏,然后妈妈,你也来了,也来避难了,可是,妈妈,你却让我到不避难的地方去,不准我在避难的地方,呜呜……”

我抱着她,给她擦眼泪,安慰她妈妈永远不会把她丢弃的。

我终于知道虎梅梦哭的原因了。或许这是单亲家庭的孩子最重的心理负荷,担心终有一天会被大人丢弃。

而对于我呢,或许这一生不再有爱情,前行的路显得不那么光亮不那么有色彩,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有个小人相伴,看着她的成长,你会觉得天下其它的事情都不重要了。

许是吓着了,躺在床上的时候想起了早上的梦。

洗澡的时候我问她怎么掉到水里去的。

“荷花塘里不是有一个竹筏子吗,我和一个男孩子上去玩,竹筏子很安全,不会倒。后来,我们准备上岸的时候,那个男孩子跟我抢,我没跨上来,他上去的时候,把竹筏子蹬远了,于是我就掉到水里了。我在水里的时候心里想,只要我站住,头就能出水面,因为我个子高嘛,后来我就站住了,水到我的胸前,但是我却上不来,后来有个叔叔把我拉上来的。”

“下次一个人不要去荷花塘玩了,要是没人救你上来,你一个人躺在荷叶底下,妈妈是怎么也找不到的,妈妈会急死的。”

“嗯”虎梅轻声地答着。

我不敢想很多,我从来都觉得校园里很安全,放心地让她一个人出去玩。

常言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一天的经历让我分外感慨,我们都在寻找对方,万幸的是我们都还找到了。

象我以前所说,能牵着孩子的手,不把她给丢了,这一生也就满足了。

 

2007.6.15

 

Apr 29

看了白水《旅鼠真的具有自我牺牲行为吗》这样的备课心得,很佩服他,作为语文老师,有这样的见解真是非常的难能可贵。实际上,如果搁在几年前,理科出身的我看到旅鼠的故事可能也会深信不疑。但是现在肯定不会了,这要感谢达尔文——进化论的鼻祖,感谢康德拉.劳伦兹、珍妮.古道儿等一批研究动物行为学的科学家,他们的科普作品把我在进化论、动物行为学方面扎扎实实地科普了一番。

无独有偶,我这几天我在翻看我那四年级女儿的语文书的时候,我也看到了类似于旅鼠这样的带有误导性的煽情的讲述动物行为的课文,看来语文教材在选材方面真的有待改进。

这篇课文讲了两个故事,一个是蚂蚁在火场中逃生会用滚球的方式逃离,另一个讲的是羚羊群被逼到悬崖边的时候,老的少的分开两组,少的利用老的躯体增加一个空中跳板,而顺利的跳过山涧。无疑,它要宣传的是团队精神,牺牲个体以实现团体的生存。先不讲这个精神对错如何,先来看看这两个故事。

我用“蚂蚁 大火 逃生”这样的关键字在google里搜,出来很多滚球的故事,其中有一条讲得还算客观:

 

“如果是一只,如果有洞的话,它会毫不犹豫地钻入洞穴,如果它没受伤到动不了的情况的话。
     如果是一群,在它家门口有大火的话,它们也会逃离火源的!但不一定是它们的洞穴,别的岩石缝隙 一样是它们最佳的选择!

     如果一群已经被大火包围了,而附近又没有可以藏身的地方和洞穴及缝隙的话,它们肯定会马上抱成一团,用滚的方式逃离火的包围!不过,这种现象极其罕见!”

 

即使是最罕见的,抱团逃离,实际上也是不值得这么大加赞赏的。

实际上,在蚂蚁王国里并没有个体的概念,一个蚂蚁是工蚁、兵蚁、还是一个水罐蚁(这是我起的名字)等,取决于它在年幼时的喂养方式。一群蚂蚁绝大部分都是雌蚁,但是它们一生都没有婚配的权利,除了蚁后。这些蚂蚁终生服务于它们的分工,就拿水罐蚁来说,它终生悬挂在储水房里,肚子涨得象圆球,它的作用就是一只水罐,在干旱的时候可以拯救整个群体。如果讲团队精神,讲那种牺牲自我以保全群体的话,水罐蚁最值得称赞。

科学地讲一个蚁群应该才能算一个真正的个体,一只蚂蚁只能算个体里的一个细胞或者一个组织,一群相同分工的蚂蚁相当于一个器官,器官之间分工协作,共同维持大个体的生存。

为什么说蚂蚁抱团滚球的方式不值得大加赞赏呢?打个比方:

假设一个人挥舞着棍棒朝你打过来,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你会选择逃开,如果时间不允许,眼看着打到腿或者胳膊,你会立即跳开以躲避棍棒,如果这个人太凶狠了,一棒子朝你的头打来,你又没时间躲避,这个时候你会怎么办?很显然,你会不由自主地用胳膊抱着头,你会用牺牲胳膊的方式来保护头。当然你还可以反击,这不在本文的讨论范围。

如果讲团队精神,胳膊真应该值得大赞特叹。但是恐怕没有哪个作者会用这个例子来做煽情式的宣传,因为它太常见了,实在也煽不起来情。

现在再来谈谈羚羊的故事。

实际上我根本不相信这个故事的真实性。真实的情况可能是这样,羚羊被逼到悬崖边,为了逃生,它们不得不冒险跳过山涧,由于山涧较宽,大部分的羚羊都没有跳过去,只有少数年少体壮的越过了山涧,也许有极少数——在羚羊数目比较多的时候才可能发生——在快要落下的时候,恰好踩到了同伴的背,借了一点力量保全自己的性命,被踩的当然跌落无疑。

说羚羊自动分成两群,老的少的各一群,所有的少的都踩着老的背过去,这太具有想象力了吧!羚羊不可能具备这样的智慧,如果真的具备这种智慧,恐怕也不是这么简单的单一的表现,它会利用它的智慧来给它提供更好的生存,而不仅仅是跳悬崖,它会发展成类似于人类这样的高智商的生物,或许我们该称之为羚羊人,而不是羚羊。

类似这样的故事,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很多。比如,我记得说一个研究狼的人跟丛林里一大群狼建立了友谊之后,有一天晚上他的木屋的门被两三只狼敲开了,它们引导他来到一个狼群聚居的山洞,原来有只小狼受了很严重的伤,它们是来请可信赖的人类帮忙的。这个故事太感人了,太具有人情味了,太吸引人,以至于我为此感伤自己为什么不是那个被信任的人。

但是,记住,这是故事!

从文学上讲,允许用拟人化的手法来写动物的故事,至于拟人化拟过头了,让人以为是真的,也没什么关系。我小时候对于一些童话信以为真,以至于有时也分不清现实和童话,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还以为看到了精灵在我的帐顶上玩耍。

拟人化的动物故事确实丰富了我们的情感,增强了我们的想象力。

但是选到教课书上,作为一个例子来宣扬一种精神,真是有问题!例子本身就经不住推敲,那么精神如果才能让人理解呢?真难为语文老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