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15

●今天在西单佳能体验中心,作为“自然之友”植物组的指导老师,作了“北京小西山的植物生命世界”的讲座。这是我第三次作科普讲座。前两次也都是为“自然之友”作的,也都是在同一地点;第一次到了很多人,但是我讲得很烂,第二次我虽然自觉讲得不错,但到的人很少,总之,都不算成功,所以我也没在网志上提这回事。这第三次讲座的准备很仓促,在去西单的出租车上我还在整理照片,不过貌似效果还不错,到的人也挺多。有一位《新知客》的记者刘夏给了我一本她们今年2月号的杂志,真是感激不尽,因为在从西单回植物所的2小时的公交车上,我就靠它免于“虚度时光”啦。

  这次知道我这个网志还真是有不少朋友在看的,第一反应是紧张。看来以后还是少骂点人为好,哈哈。

●自从开始写这个Commentarii de Triduo Omni系列笔记以来,好些朋友表示了佩服之心。我想说的是,一点都不必佩服,因为我友李广益给我发了一篇文章,是一位在美国研究比较文学的博士生写的学习心得,看完之后,我被彻底雷倒了,或者用“雷”的最高级来说,我被彻底靐倒了。下面我就摘录这篇心得里面一些触目惊心的段落(以蓝色表示),并附上雷后体会:

  我现在的生活,称为yardlife。学校的中心地带是一个被圈起来的yard,往来的游人的热闹不改变它的幽静。yard是一颗巨大的孤独的心脏,每个人有自己专注的事,每天工作12小时是生活的常态,学习8小时以下是不道德,也不敢的。要保持优异的记录,简历上不容许留下败笔。一个经常在图书馆遇到的高年级以色列同学说:“我在这里是第七年,我没有后悔在这里度过的每一天。我也没见过一个不勤奋的同学。如果不勤奋,就不会来这里了。”他的神情和气质就是那种沉着坚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知道人生应该如何实现的人。就冲这一句,“我没有后悔在这里度过的每一天”,我大为惭愧仰视。

雷后体会:在办公室坐12小时,这对我也不是什么难事,可是这12小时里很多时间都用来上网了,真正用于学习的时间常常不到8小时。以此标准衡量,我也是不道德的了。
  我在美国就像是农民工子弟在城里上学。壮观的图书馆,密集的资源,一群启蒙很早且极其勤奋的人聚在一起,聚成一间大牛棚。牛人同学大多出身优越,从小的学习环境非我可比,都上过扎实的语言训练课,有人从12岁开始学拉丁语和希腊语,有人高中修过几门大学的法语文学课,有人每年至少去十个国家。有一位甚至说:“过去的6个暑假,我都没有浪费,都在上语言班。”
雷后体会:在欧美做人文学科研究,会多门语言是必须的本领。就拿我现在研究的植物学文献和植物学史来说吧,按我的研究计划,如果真要做出点令人满意的成果,我应该至少懂以下11门语言:英语、德语、法语、俄语、瑞典语、拉丁语、古希腊语、日语、韩语、蒙古语和藏语。其中,前5门用于阅读西方植物学文献,拉丁语和古希腊语是研究西方历史和西方文献必须掌握的工具,后4门则用于研究东亚植物学文献。而我现在的实际情况是,只有英语达到了可以流利看文献的水平,德语、拉丁语、日语和蒙古语只是单词背得熟而已,俄语只懂一点皮毛,法语、瑞典语、古希腊语、韩语和藏语的学习压根还没开始。

  我的出身一点也不优越,怎样才能多少追上那些学者世家的子弟?别无它法,只能是继续拼命了。

  语言学习方面,阅读高于一切。语言不好的原因就是阅读不够。……遇到现在的同学L,她本科修了中文、法语、西班牙语三个学位。我问她修过多少门法语文学课,她说八门。问她读了多少法文书,她说,小说大概30多部,戏剧大概30多部,诗歌就不好数了。顿时我就沮丧得不行了。……我法文不好,写作不行,根本原因就是“书读少了”。对于文科同学,读书才是根本,……。

雷后体会:我本科学的是理科,硕士学的是文科,博士生的头一年,差点又选了一个理科的研究题目,但最终还是定了一个文科题目。现在我必须把自己当成文科生——而且是一个基础很差的文科生——看待。所以,看到这段文字,我总感觉,也有人在背后向我戳戳点点,说我“书读少了”。去年11-12月,我给自己定了看完20本书的任务,现在想来,其实这个任务并没有超出我的承受能力,但是到2008年结束的时候,我只看完6本,刚刚达标,离及格还差得很远。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只能归结于自己不努力。

  2月已经过去了一半,3月又要出国,所以我现在给自己定下两个月看完10本书的任务。这次不能再懈怠了。

  终于有一天,我开了窍,去买了一个ipod。为什么下这个决心呢?因为被一位西班牙语系同学震撼到死。一起到外校上《神曲》的课,坐她的车回来,她在车上不放音乐,放意大利童话,无辜地问我:你没有意见吧?这是个严肃的同学,我完全相信她ipod满载着教育的内容。她意大利文比我好,我无地自容,第二天就到店里买了一个80G的ipod classic,从此成了ipod支持者。现在我走路自觉ipod,终于可以少想低俗的事情,给生活增加文化了。(去年我问一名古典系同学,走路的时候脑子里想什么,他说,背希腊拉丁词汇变位。我抓狂地想,真是读书种子啊。)

雷后体会:我没有ipod,但我有一个魅族MP3,买的目的就是听古典音乐和外语。可惜,买回来之后,却很少听,古典音乐也很少听,外语也很少听。我走路的时候,倒是也想过拉丁语动词的变位,但是这只是花架子罢了。没有根本性的练习习惯,光有点花架子有什么用呢?

  当然,在多次地雷倒、爬起、再雷倒、再爬起之后,我还要装做清醒地补充两点:一,学语言多,看书多,只是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两个一般条件而已,根本条件还在于有缜密的理性头脑,和发现、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否则不过是两脚录音机或两脚书橱罢了;二,学的东西再多,如果只是在象牙塔里和一拨自鸣清高的同行自娱自乐,在我看来仍然属于浪费人生。只有把所学的东西传播出去,让大众理解你的研究,这才能实现研究的全部意义。比起研究比较文学的人来,我格外看重这一点,因为传统植物学作为博物学的一部分,本来就是很容易大众化的东西;每一个植物学家都有责任向公众讲诉植物世界的奥秘。

●那么,我说一下最近要看的一些书吧:

(1) Cowan JM, 1952. The Journeys and Plant Introductions of George Forrest V.M.H.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这是一本植物采集史文献,简要介绍了英国植物采集家George Forrest在我国西南地区的采集情况。

(2) Hepper FN, 1989. Plant Hunting for Kew. London: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

  这也是介绍英国王家植物园邱园的植物采集史的,不过是一本普及性读物,图文并茂。

(3) [古希腊]赫西俄德著,张竹明、蒋平译《工作与时日·神谱》,商务印书馆,1991年。

  希腊神话有两大源头,一是荷马-赫西俄德诗教,二是俄耳甫斯诗教。赫西俄德的作品很短,《神谱》又是从开天辟地开始,叙述神的诞生和谱系,所以我觉得可以作为希腊神话文献研读的第一本书。现在我还只能看中译本,将来肯定要看原文的。

(4) 吴应祥《植物与希腊神话》,科学普及出版社,1984年。

  这本书的题目很吸引人,内容应该也很有意思。作者吴应祥是植物所的一位老先生,园艺学家,已经去世。他毕业于西南联大生物系,料想文献功底不会太差。但是,我将来肯定会写一本类似题材的书,超过它。

  先列这四本吧,避免眼高“脑”低,呵呵。

  另外,我从Google Book上下载了英国著名植物学家John Lindley的两本经典之作:An Introduction to Botany (4th ed., 2vols., 1848)和The Elements of Botany, structural and physiological with … Glossary of technical Terms (1849)。不过第二本少了正文开始的10页。这两本书对于拉丁植物形态学术语的发展有重要作用,假如我要做一个在线的植物学拉丁语词典的话,这两本书是必看的。Lindley的其他著作也都可以从Google Book上下载,实在是太爽了。

2009.02.15

Feb 12

●我曾经说过,国外的新潮艺术家往往想方法把科技结合到艺术里面,而国内的“新潮艺术家”只会复古、抽象、夸张、变态。这个观点其实是芥末老辛最早告诉我的,后来,我看到的很多事实,都不断地证明着这个观点。

比如,最近在新浪看到一篇介绍国外“光涂鸦”(light graffiti)的新闻,就觉得很有意思。所谓光涂鸦,就是利用长时间、低光通量曝光的摄影技术,对一个移动的光源进行拍摄,这样便可在照片上显示出这个光源的运动轨迹;如果这个运动轨迹组成了某种图形,那这就成了艺术,比如下图所示:

乍一看,这种新潮艺术似乎很简单,但是仔细一想才发现创作的困难所在——空气中又没有指示,你怎么知道你手中的光源该挥向什么方向呢?要知道,只要挥错一点方向,就不可能显现出设计好的图形效果了。何况,上图中的图形还是简单的;如果要创作更复杂的图形,只要在挥动光源时有一点疏忽,就前功尽弃了!

新闻中说,光涂鸦艺术是在2008年兴起的,2009年应该会更为流行,我相信也一定会进入中国。只可惜,这一次中国艺术家又跟在了别人的屁股后头。

●Dies 14. Februarii est dies Sancti Valentini, quo amator ferme rosas et chocolatum puellae eius donat. Et Lius est optimus amicus meus, qui nunc in California Civitatum Foederatarum Americae litteras Sinicas studet. Et abhinc dies duodecim a me petivit, ut amatrici suae, quae est in Universitate Pekingensi, pro suo et rosae et chocolatum datum sit, dicens: “Quod rosas undecim tabernae florum in Universitate Pekingensi imperas, et eas calatho imponis. Chocolatum autem Lindtii vel Godivae emis et capsam in involucro rubro legis, calatho quoque imponis. Praeterea autem chartulam emis et in eo inscribis in forma exprimenti: ‘Carae puellae felix sit dies Sancti Valentini!’ calathoque imponis.” Dixit etiam mihi: “Quod die illo societati transmissionis velocis poscis ut eos mittas. Noli eos mittere ipse!” Feci ergo omnia, quae praeceperat.

Sit consequentia bona eis!

●这几天一直在构思一篇有关爆米花的科普小文,打算投给《新京报》,发表在下周日的《新知周刊》上。现在,这文章暂时不必写了,因为《新知周刊》的责任编辑钱烈宪(另有笔名徐来)出事了。

钱烈宪去年年底出了本新书,叫《想像中的动物》。2月14日,他到位于朝阳区的单向街沙龙进行签名售书和座谈活动,下午4点多活动结束后,钱一个人上厕所,就在厕所里被两名男子持刀刺中腹部。凶手行凶后即迅速逃跑,钱烈宪也被迅速送往朝阳医院,虽然需要动手术,但无生命危险。

这个突发事件,是芥末老辛最先通知我的。晚上快8点的时候,老辛短信问我此事是否为真。我急忙赶到办公室上网搜索,果然看到不少人的讨论,但我仍半信半疑,打电话向土摩托求证,土摩托说是真的,我才完全相信。

对于凶手的动机,网上议论纷纷。我觉得,凡是说凶手是中央政府指派的,或是把钱烈宪比作闻一多的,不是知识水平欠缺,就是脑子有问题,我是绝不会和这种人交往的。鉴于凶手行动迅速,下手老练,也不可能是什么极端愤青,因此基本可以排除此案的政治背景。由于钱烈宪的网志刊登过很多揭黑幕的文章,得罪的人太多,所以我觉得很难猜测凶手的幕后指使是谁。

我认为这只是一个个案,但它造成的社会心理影响是很大的。某些人激愤的情绪,会不会导致某些预言的“自我实现”,需要仔细观察。我现在的心情和很多朋友一样:这个2009年,果然不平凡!

2009.02.14

Feb 12

●这第十一篇笔记又拖了五天才写——按计划,明天都应该写(14)了。不过现在我的生活已经重新恢复了正常,每天看书、写作不止,应该可以在本月内赶上进度。

  今天写完一篇和水果有关的科普文章。在写作过程中,又长了不少知识。我的主要参考书有两本,一本是Jared Diamond (1997)的Guns, Germs and Steel: The Fates of Human Societies(上海译文出版社在2000年出了谢延光译的中译本),另一本是James F. Hancock (2004)的Plant Evolution and the Origin of Crop Species (2nd ed.)。Diamond的这本书是少有的名著,它既是一部学术著作,出版之后被许多文献所引用(包括Hancock的这本书),又是一本优秀的科普著作,能给人许多启迪和思考。这样的科普式学术著作或学术式科普著作,在欧美也并不多见。

  Hancock的书则是一本教材,正如书名所述,讲的是植物的进化和农作物的起源。这本书综合了其第一版出版(1992)以来十余年间分子生物学研究的大量成果,对这两个主题的介绍新而全面,完全可以当成一本高级科普来看。

  今年我争取让每一篇科普都以专著或论文为依托,不再仅仅是头脑中的知识和网络搜索得来的材料的组合(虽然这二者也很重要)。这篇文章基本做到了这一点。另外我还首次把前一阵子读到的《圣经》故事和希腊神话写进了文章中,以后“两希”来源的植物文化知识会更多地体现在我的科普文章中。

●前一阵子看到了国家就取消高中文理分科的可行性等征求意见的新闻。我现在正处于一个“上不着村,下不巴店”的年龄,自己在高中经历文理分科已经是11年前的事情了,自己的孩子(如果有的话)上高中,那至少也得是18年以后的事情了,所以对这则新闻并不是太关心。但是我的确有一些话想说。

  我相信将来高中文理分科的取消是必然的事情,说不定十年之内就可以实现。我也相信,如果与这一政策相配套的其他政策改革(比如高校录取方式的改革)做得好的话,在文理综合的教育方式下培养出来的新一代,一定比我们这一代的素质更强。于是我的担心就来了:用什么办法才能不让这些后生太过轻松地超越我们?

  我想,首先是要先把自己培养成文理综合的人才。我觉得,这其实并不困难。中国的文科包括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其实是息息相通的,都是以实证、理性(逻辑)为方法论。精通自然科学方法论的人,没有理由无法对社会科学开窍,除非他其实并不精通这种科学方法论;反之亦然。其实,科学的方法论是很好掌握的,因为它的原则和实践方法往往都是明确的、固定的,有清晰的范式。学着用科学方法论思考问题,我觉得就像学开车,总有一天是可以上手的。

  人文学科的方法论则不是建立在实证基础之上的,有时甚至也没有建立在理性基础之上,它常常要求一种“诗性智慧”,一种奔放的想象力,一种审美的直觉。然而,我们每个人多少都有点审美的能力,即使在童年时因为没有很好地培养这种能力,而在成年时永远无法达到某个高度,但只要努力,恢复到一定的水平还是有可能的。总之,对于正常人来说,无论是科学方法论还是“诗性智慧”,都存在于他的大脑之中,都有发扬光大的潜力;如果不能做到文理兼通,非不能也,实不为也。这个时候,重要的是敢于自我否认的勇气,和锲而不舍学思并进的毅力。

  关于“两种文化”之间的争执,已经有了很多例子,我这里仅以松鼠会为例。去年一年间,我是眼看着松鼠会从一个挺不错的科普同好会,蜕变成一个向文傻献媚的街头杂耍摊的。不过,这也不能怪松鼠会的组织者和核心作者,因为正如一位深知中国的“两种文化”鸿沟的编辑所说,松鼠会一开始只是想尝试一种科普的新路子,他们本来是很有分寸的,但是他们架不住某些自我感觉良好的文傻借此机会一浇心中块垒的流氓作法,结果便毫无退路地被这些人所挟持了。我想对有经验的人来说,这种结局是可以事先料到的,所以也没必要为此惋惜,因为这是时也,运也!我相信只有到文理综合培养出来的一代新人走向社会的时候,这个局面才能最终改善。我们这一代科普作者,都是生得太早的先行者。

  其次,是要切切实实地做到活到老,学到老。很多人明白这个道理,但真正做到的人不多,而这些做到的人往往最后都成了大师。我清楚记得,现在在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任教的辛德勇教授在回答别人问他为什么可以取得那么深厚的史学造诣时说:“我只不过是做到了每天第一个进图书馆,最后一个从图书馆出来。”所以,“一开始我不如某个人,但是三年后一看,那个人还在原地,而我已经超过他了。”是啊,要成为学术功底深厚之人,除了勤奋(当然还要有正确的方法和适时的灵感),别无他法。

  最近还在网上看到一篇有关华南师范大学退休教授、翻译家李育中的新闻。虚岁已经100岁高龄的李老仍然保持着对时尚明星和语汇的关注,他喜欢刘德华和林志玲,知道“山寨”和“雷”文化。我们都应该以此为榜样,即使不一定能活到李老的岁数,也一定要像他那样数十年如一日地孜孜不倦。何况科学上已有证明,多动脑可以减缓衰老,对健康有很大好处。

  我们都知道,我们这一代人的父辈经受了“文革”的摧残,很多都没有完成中学学业,遑论高等教育。这是国家的悲哀,是整个社会的悲哀,执政党应该负主要责任。但是从个人层面上来讲,为什么大家的经历相同,有的就能在恢复高考之后顺利进入高校,完成迟来的学术训练,成为承上启下的一代学人,有的却彻底沦为凡人呢?个人是否有自知之明,是否有奋进之心,应该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所以,我会对那些被时代摧毁的人的经历感到同情和痛心,但是我无法容忍其中一些人在后来眼红他人、抱怨不休、把一切责任都推给社会的loser(失败者)心态。

  同样,假如我们这一代人里面,有人在文理综合的新一代人起来之后黯然失色,结果同样成为嘁嘁嚓嚓的loser,我照样会对他们报以鄙视的目光。我从去年开始深刻地意识到,在这个时代的中国,最重要的精神是个人奋斗;尽管社会对每个人并不都是公平的,有人做出了不懈的奋斗,却因为其他原因未能成功,但是如果没有什么“背景”,又不奋斗,那他一定不会成功。

  我从北大进入植物所已经一年半了。就在前不久,我再次感到自己是“明珠暗投”。植物所的学生实在无法和北大的学生相比,系统中心的学生更是如此,即便是原来我比较看好的人,最终也证明不过是庸才中的佼佼者罢了。他们安于在这种平庸的环境中工作和学习,甘于容忍国内学术界的种种不端和丑闻,甚至以更有人缘而不是“更爱真理”作为评价一个人学术水平高的标准之一。当我发觉对这些人的劝说全都成为耳边风,这些人却反过来指责我“清高”,抱着居高临下的态度说我“可怜”,甚至试图干涉我的私人生活的时候,我便彻底对系统中心的同龄人失去了信心。今后我只会和我认为学术水平较高的研究人员交往,这样可以节省出很多时间,用于结识其他学术领域的牛人,并努力在国际上打造自己的发展空间。到目前为止,我觉得自己做得还不错。下个月中旬我要去巴黎开会,我很珍惜这个机会,相信这一定会是一个好的开局。

●今天是伟大的生物学家达尔文诞辰200周年。为了缅怀这位伟大的博物学家,我今年有这样一些计划:通读《物种起源》原文,读完《达尔文生平》,整理出一份全面、简洁的西方探险家和博物学家年表,以及——学会讲一口地道的英式英语,写一手像理查德·道金斯那样漂亮的英式英文。

2009.02.12草

2009.02.13改

Feb 04

●这第十篇笔记本来应该在2月1日写完。因为我2月2日返回北京,而每次坐长途客车后,都不能马上进入工作状态,需要有一两天的时间调整,所以拖到今天才写。

  我最烦长途客车放烂电影,更烦放电影以外的东西(“名家”的相声小品除外)。这次在返回北京的客车上,我第二次看到了李连杰主演的《黑侠》。这种故事是典型的成人童话,编剧和导演估计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故意在片子里面安排一个“专家”,在接受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说人们幻想黑侠出现是不满于快节奏、单调、平庸、冷漠的现代都市生活,希望有点颠覆常态的刺激人物出现(不过,和以前的港产片一样,这“专家”在电影中照例是个迂腐的形象。香港的殖民文化造就了过于浓郁的市井气,我一直讨厌这一点)。可惜,我觉得我的生活一点也不空虚,所以只能觉得这种电影无聊。

  放完《黑侠》,车上接下来放的东西把我雷倒了——是一个叫“沙鸥”的中老年男性在搞什么机智问答,现场观众向他提各种问题,然后他把自己的回答编成押韵的歌词,用一些流行歌曲的曲调唱出来。观众问的问题本来就无聊,而且很多很低俗,沙鸥的回答自然也高不到哪儿去,有时候他自己低俗起来还要更甚,已经到了涉黄的边缘了。而且听他唱了几次,我发现他只会用十三辙里的“衣期”辙押韵,用做韵尾的字词,最多的就是“的”(当然是把de念成di),其次是“你”,再次是“问题”和“不可以”。这种“急智”哄哄一般人是可以的,在我看来当然只能是雕虫小技。

  回来之后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和这个“沙鸥”相关的搜索结果并不很多。如果他真的已经在全国各地唱了几千场,那应该在民间有一定的知名度了,但在网上如此不出名,我想到的最可能的情况是,常上网的人文化水平总体还是较高的。这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因为这恰恰说明,网络“民意”绝不能代表真正的民意。

●低俗和高雅的分野,不啻现在,不啻中国,任何时代、任何地方都有。就拿古罗马来说吧,代代相传的古典文献里面很少会有涉及生殖器官和排泄物的字眼,古罗马那么多的作者,只有少数几个把这些俗词写进了他们的著述。除了几个写讽刺诗的诗人,大作家里面只有著名的演讲家、政治家基凯罗(Cicero,一般被不正确地译为西塞罗)在《致友人书》中专门讨论了拉丁语中的冒犯性词汇。

  如果不是对庞培和赫库兰尼姆两座“死城”的挖掘,后人是不会详尽地知道古罗马时代这些俗词是怎样使用的。公元79年,维苏威火山发生了猛烈喷发,庞培和赫库兰尼姆惨遭掩埋,这在当时当然是一场大悲剧,古罗马著名的博物学家、巨著《自然史》的作者老普林尼就是在观察维苏威火山的喷发时不幸遇难的。但是正是这场大灾难,为古罗马的历史拍摄了一份“定格”的底版,一直留存到了今天。在两座死城的街头巷尾可以发现不少的涂鸦,正是这些涂鸦展现了历史文献所没有记载的古罗马文化的另一面。比如有这样一句涂鸦就很有趣:Ut merdas edatis, qui scripseras sopionis! 句中的sopio(复数宾格为sopiones,这里的sopionis拼写有误,反映了涂鸦者的文化水平不高)是古罗马街头涂鸦者爱画的长着巨大阴@茎的男性形象。全句意为:“画大鸡@巴男人的人都去吃屎!”估计是屡受这种涂鸦之害的“业主”为了维护自家的围墙而写的激愤之语。还有一句是Felix bene futuis,意思是“菲力克斯,你操得我好舒服”,猜测应该是妓女写的。如果有人想去意大利旅游,不妨去庞培找找这两句雷人的涂鸦,哈哈。

  只要人类文明存在,俗与雅的分野就会存在。我看即便是腰间只围一块兽皮的原始人,这兽皮的围法大概也会被用来区分俗和雅。所以,还是让俗归俗,雅归雅吧。我们并不讳言自己是雅人,所以我们不会去媚俗。

●又谈到拉丁语了。这几天我继续看科大版的《植物学拉丁文》,又发现了不少错误,再揪五个如下:

(1)在第四章“植物特征拉丁文描述和特征简介解析”里,作者强作解人,却误人子弟。56-59页对长瓣毛茛(Ranunculus longipetalus)描述的分析中,对几个表示叶分裂程度的术语有误译。叶分裂的程度,由浅到深,依次是浅裂(lobatus, -lobus)、中裂(fissus)、深裂(partitus)和全裂(-sectus)。因此,tripartita usque trisecta应该是“3深裂至3全裂”,作者却译为“3深裂至3浅裂”,2-4 lobis usque 2-4 partitis应该是“2-4浅裂至2-4深裂”,作者却译为“2-4裂至2-4深裂”。毛茛属的叶形是区分种类的重要特征之一,这样的误译岂不是白白增添麻烦吗?

  在这则描述里,还有一个短语是petiolus lamina aequilongus,意思是“叶柄与叶片等长”,在语法上完全没有问题。作者却非要说,lamina应该用laminae,理由是“当用aequans(相等的)和superans(超过的)时,在两个名词中,……第二个用受格”。问题是aequilongus和aequans虽然意义类似,却是两个不同的词;aequans是动词aequare的现在分词形式,用受格(宾格)是继承了aequare带宾语的搭配,但aequilongus却是一个纯粹的形容词,在表示比较时只能用夺格。而且,lamina的受格是laminam,并不是laminae。

(2)67页引用了中国学者刘君哲对其发表的新种密花车前(Plantago densiflora)所作的特征集要。这则特征集要中有一个短语是sepalis apice acutis,意思是“萼片先端锐尖”,这是完全合乎语法、合乎植物学拉丁文的惯用句式的,其中的apice是apex的夺格,具有副词性质,表示“在先端”。作者却抓住这个短语大发其议论:“笔者认为,按照原作者的用法,apice应该使用apicibus pl. abl.,以便与sepalis pl. abl.在数量上保持一致。但是,这里的主要名词是apice,而不应该是sepalis。名词sepalis应该改用所有格,句子的结构应该是sepali apice scutis……,值得商榷。”这完全是用汉语的句法套拉丁语,真要这样写出来的拉丁文,只能是Chinatin,不是Latin。

(3)紧接其后,又引用了金寨山葡萄(Vitis jinzhainensis)在发表时的特征集要,其中有短语foliis … basi … cordatis,意思是“叶片……基部……心形”,语法结构同于上面密花车前里的短语sepalis apice acutis(basi是basis的夺格,具有副词性质,表示“在基部”),明明是地道的表述,作者却再次说什么“笔者认为,cordatis要与basi的性和数保持一致,而不应该与foliis保持一致,所以,改用cordato f. sing. abl.更为合适”,可见根本不熟悉这个惯用句式。

(4)90页对草莓属学名Fragaria词源的解释是:[(拉)fragrans(香)],指花具芳香味。Fragaria和fragrans的确是同根词,但是Fragaria其实是来源于fraga(在古典拉丁文中就是“草莓”的意思)再加上后缀-aria(和……相关联的),意思是“草莓一类的植物”。而且,草莓的香味在于果实,草莓花并没有香味。

(5)104页论卫矛属Euonymus的性别时,作者说:“因为该属是乔木,应为阴性”。这是完全误解了“经典树名为阴性”的含义。应该处理为阴性的经典树名只包括那些本身为一完整的词根的树名,如fagus, morus, cedrus, pinus, quercus之类,而不包括明显是复合词的树名。Euonymus是由希腊语词根eu-(好)和onymus(有……名的)拼合而成,意思是“有嘉名的”,是个复合形容词,词尾-us明确表明了它是阳性。类似地,龙脑香属Dipterocarpus是由三个希腊语词根di-(二)、ptero-(翅)和carpus(果实)拼合而成的,指其果实具有两枚翅,词尾-us也明确表明了它是阳性。像这种复合词属名,性别的判定仍然要按一般的规则。

●我越来越觉得有必要自己写一本植物学拉丁语的教材了。我这本教材的重点内容有三:一是详细介绍拉丁语的发音规则,特别是长期被人忽视的长短元音问题;二是吸收近十几年来有关植物形态学术语的新研究成果和新建议,提供一份准确、不过时的术语使用建议;三是细致分析植物学拉丁语中的惯用型和句式,提醒读者不要用汉语习惯去套拉丁语。这本教材计划在30岁之前完成,与同步建设的在线拉丁术语库配套,希望可以达到“此书一出,前书尽废”的效果。

●1月31日凌晨,罗永浩短信告知牛博国际重新开放。但我直到回北京之后才试着浏览这个网址,结果发现无法访问(至少主页如此)。问过钱烈宪,他也和我一样,不通过特殊手段就上不去。牛博看来彻底被废了。

  对于牛博,我现在不想多说什么,因为还不是时候。我所能说的是,我觉得某些部门对牛博的封杀是不可接受的,我在此明确表示反对。

  让我们重温德国牧师马丁·尼莫勒那字字浸满沉痛的诗句吧:

    Als die Nazis die Kommunist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Kommunist.
 
    Als sie die Sozialdemonkraten einsperr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Sozialdemonkrat.
 
    Als sie die Gewerkschafter holten,
    habe ich nicht protestiert;
    ich war ja kein Gewerkschafter.
 
    Als sie die Juden holten,
    habe ich geschwiegen;
    ich war ja kein Jude.
 
    Als sie mich holten,
    Gab es keinen mehr, der protestieren konnte.
(当纳粹抓捕共产党人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产党人。
 
 当纳粹关押社会民主党人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社会民主党人。
 
 当纳粹抓捕工会会员的时候,
 我没有抗议;
 因为我不是工会会员。
 
 当纳粹抓捕犹太人的时候,
 我没有说话;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当纳粹抓捕我的时候,
 已经没有人能抗议了。)
 
2009.02.04
Jan 30

●这是一月的最后一篇笔记。耐心看过我前面八篇笔记的朋友会发现,一月笔记出现最多的内容就是拉丁语,其次是以色列史。的确,如果非要为我一月份的学习找几个主题的话,拉丁语和以色列史这两个主题一定可以排在最靠前的位置里。这最后一篇笔记将继续讨论这两个主题。
●到1月29日,我背诵的拉丁语单词已经超过4000,当然,相比拉丁语浩瀚的词汇量,这个数目只能算是个零头。我的主要阅读材料是通俗拉丁文《圣经》中的《创世纪》。《创世纪》的故事性比较强,所以其语法相对比较简单,适合作为初级读物;尽管如此,我还是频频遇到难解的句子,需要靠对照中文和合本《圣经》才能弄清它的真实含意。
  对于非西方古典文学或文献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我觉得通俗拉丁文《圣经》是最好的入门阅读材料。一方面,它的语言流畅,艺术性较高,又有几乎严格对应的中文译文,很适合自学。另一方面,对我关注的植物学领域来说,主要的文献几乎都属于古典拉丁语(Classical Latin)和新拉丁语(New Latin),比如老普林尼的《自然史》属于前者,林奈的作品属于后者;而通俗拉丁文《圣经》属于后期拉丁语(Late Latin),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有古典拉丁语的遗风,又在以后的中世纪拉丁语(Medieval Latin)和更后的新拉丁语中有很大传承,所以熟读通俗拉丁文《圣经》对今后阅读古典拉丁语和中世纪拉丁语文献都有帮助。当然,《圣经》本身的重要文化意义也是原因之一。
  后期拉丁语当然不如古典拉丁语那么典雅,但是我并不觉得用后期拉丁语入门会对今后学习写典雅的拉丁文有什么太大的负面影响。这正如初中语文课文在教文言文时,也大量选用了明清作家的作品,甚至包括像林嗣环《口技》这样的夹用了很多白话词的“粗俗”(barbarous)文言文。尽管的确有不少人后来就只会写这种半文不白的东西,但是同样还有不少人在大量阅读先秦到西汉的文言文之后写出了较为典雅的语句。一句话:只要你肯下功夫。
  我背单词的办法是这样的:建立一个Access数据表,仿照简明词典的样子,设立单词词形、词性、意义、来源等字段,另外再多设两个字段,一个叫“复习”,一个叫“难度”。每次复习单词之前,先添加一定数量的新单词,其初始难度为0。然后,从表中筛选出难度大于等于0的单词,把词形字段隐藏起来,只留下词性和意义,根据词性和意义回想单词,把它默写在“复习”字段里。全部默写完之后,取消词形字段的隐藏,一一核对。如果背错了,就把难度增加1;如果背对了一个难度大于0的单词,就把它的难度减1;如果对一个难度为0的单词已经很熟悉了,就把难度设为-1。核对完之后,照上述方法把所有背错的单词再默写一遍,直到所有的词都写对为止(但这时难度只升不降)。这样,每次复习完之后,都会有一部分单词的难度成为-1,下次便不必再复习它;而容易记错的单词的难度只有在降到0之后才有可能继续降到-1,这样就增加了它的复习次数。如果每次添加的新单词数目和上次复习后难度降为-1的单词数目相仿,还可以保证每次复习的单词数目都比较恒定,利于在每日的工作中安排背单词的时间。每隔一段时间,再把难度为-1的单词重新复习一次,背错的重新把难度调到0以上,背对的还可以继续把难度降到-2。以我的经验,当单词的难度降到-5的时候,这个单词就“固化”在脑子里了,之后便再也不用复习了。事实证明,这种背单词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当然,必须和阅读结合起来。
  这种方法充其量只是加快了记忆效率,能否牢记单词,在根本上仍然是取决于你是否下了苦功。学习语言是没有捷径的。幸好我是比较能静下心来学习的人,所以我亲眼看着一个个原本高于我的人,最终还是被我甩在了身后。
●我越来越觉得,即使是研究植物学拉丁文这种“死”语言,也有必要对它的读音做一番全面的整理。国外最好的介绍拉丁语发音的书是Vox Latina,可惜国图没有,北大图书馆也只是刚刚才订了一本,还没有到库。我打算在回北京之后办个国际信用卡,从Amazon买一本来,即使邮费很贵也无所谓,千金散尽还复来嘛。在全面了解了学院式发音、英美式发音和教会发音的方法和由来之后,我想可以写一篇论文投给国内的期刊,这样也算做我在博士研究生期间的一项小小的学术成果。
●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的那本《植物学拉丁文》的错误实在太多了。除了前面的笔记中除到的作者对拉丁语发音一窍不通之外,兹仅就我已经仔细读过的部分,再举出十个错误如下:
(1) 10页:“另外,以-oides结尾的词,可把oi当作双元音处理。”这是完全错误的。-oides来自希腊语,其中的-o是前面的词根后面的连接元音,后面的ides则由eidos(形状)变来,其中的i是长音。oi绝对不能当成双元音处理(虽然在英语中是这样)。
(2) 11-12页:“当倒数第二个音节是长元音时,重音就落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如果倒数第二个音节是短元音,重音就落在倒数第三个音节上。……长音节的规则是:双元音读长音;x和z前面的元音读长音;元音后面跟两个以上辅音时读长音;……短音节的规则是:元音之前的元音读短音;h前的元音读短音;双辅音前的元音读短音;……”这几段话叙述非常混乱,作者根本没有弄明白长短元音和长短音节之间的关系,也就更不明白重音的位置是如何决定的。谁能通过这样的叙述正确掌握拉丁语的重音规则,谁就是天才。
  实际上,元音的长短和音节的长短是有区别的。元音的长短(音值)是元音本身的内在属性,一般是不受它在单词中所处位置的影响的。比如ducere中的u是长音,在ducentibus, induc, duco, seducere这几个由ducere变形或派生而来的词中,尽管u所在的音节分别是其第一个、倒数第一个、倒数第二个、倒数第三个音节,但u始终都是长音;又如在irate, rheum, diei, verus, stella, descriptio这几个词中,尽管其中的e后面的情况分别是没有字母(即e位于词尾)、有一个短元音、有一个长元音、有一个辅音字母、有两个辅音字母、有三个辅音字母,但这些e统统都读长音。当然,例外是有的,比如h前的元音的确读短音,因此同样是前缀de-中的e,在descriptio中读长音,在dehiscit中却读短音。
  音节的长短和元音的长短有关。如果音节中的元音是长音,或是双元音,那么这是长音节。如果音节中的元音是短音,但在这个元音字母之后还有一个辅音字母也属于这个音节,那么这也是长音节。只有在音节中的元音是短音,这个元音字母又是音节的最后一个字母时,这才是短音节。因此,有长元音和双元音的音节必定是长音节,有短元音的音节却未必是短音节,但短音节中的元音必定是短元音。
  重音则是由音节的长短——而不是由元音的长短——决定的。一般的规律是:如果一个单词有两个音节,那么重音在第一个音节上;对于有两个以上音节的单词,如果其倒数第二个音节是长音节,那么重音在这个音节上,如果其倒数第二个音节是短音节,那么重音在倒数第三个音节上,而不管这个音节是长是短。了解了这些,就可以看出书中的上述叙述有多么牛头不对马嘴了。
(3) 27页:“第III变格法最复杂,其中又分为11类。在拉丁文词典中,都用小写的罗马字母标注。例如:radix s. f. III i(根),……”实际上,这种11类的划分只是部分语法学家的做法,采纳这种划分的词典并不多,更多的词典并不用这种划分,例如我手头的Cassell’s New Latin-English English-Latin Dictionary就不用这种划分,连名词属于第几变格法都不标注。
(4) 42页:“Fructi secundi. 第2个果实。”序数词指示的是一个序列里的单个个体,所以通常都用单数而不用复数。所以这里的secundi(第二)应该用单数形式secundus。下面的“第2个小穗”“第2个头状花序”等的拉丁文也全都错了。另外,fructus(果实)是一个第四变格法名词,其复数主格在拼写上还是fructus而不是fructi。作者在误用其复数时,竟连复数都没有写对。
(5) 54页:“第1、第2、第4变化法的动词,去掉词尾-re后即为词干。而第3变化法的动词,要去掉词尾-ere后才是词干。”其实第3变化法的动词一样是去掉-re即为词干,只不过这个“原始词干”在很多情况下要变形罢了。
(6) 73页:“在植物命名的历史上,还曾有过四名法。当时人们把变种看成是亚种的下级单位,又把变型看成是变种的下级单位,这样,在种下的单位从大到小依次排列是:种—亚种—变种—变型。如果按照这样的等级命名,其学名就十分繁琐。”这话给人这样的感觉:现在已经不用四名法,不用变种和变型,不用的原因是因为这样的学名太繁琐。实际上现在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不但仍然规定了变种、变型这两个阶元,而且还规定,只要有必要,还可以再无限地添加新的阶元。现在四名法以上的多名法之所以用得少了,是因为人们对种的观念发生了变化,觉得没有必要再划分那么多的种下等级了,但如果有人愿意,他在今天照样可以制造出一大堆多名法的学名来。
(7) 98页:“1753年,当Linnaeus为银杏命名时,可能是根据中国古代有些地方人们叫银杏为‘金果’,根据汉语译音翻译成‘Ginkgo’,实际上是‘金色种子’。有的书上把‘金果’说成是日本语的译音,但日语发音中似乎不可能会出现‘金果’之音。”作者在这里自作聪明,用谬误反驳谬误。Ginkgo其实来自于日语的Ginkyo,就是“银杏”二字的音读。但在林奈的书出版时,却误印成了Ginkgo(这个错误可能是林奈自己犯的,也可能是排字工排错了),后来的植物学家都没有纠正,一直沿用下去,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现在只能将错就错了。我从未听说过什么地方把银杏叫做“金果”,难道作者听说过?
(8) 116-117页:“在过去,我国植物学家的姓名,其汉语拼音一般都要进行拉丁化处理后才可用作命名人。……然而,在目前,年轻的中国学者在发表新分类群时,其姓名往往都直接用汉语拼音了。”作者明显不懂什么叫拉丁化。拉丁化有两种含义,一是文字拉丁化,二是词汇拉丁化。在汉语拼音方案推广之前,中国植物命名人的名字通常按威妥玛式拼音拉丁字母化(但也有很多例外,如有的广东学者是把粤语读者拉丁字母化了),现在多数人名则统一按汉语拼音方案拉丁字母化。但无论是威妥玛式拼音还是汉语拼音方案,都只是文字拉丁化,而不是词汇拉丁化。一个在词汇上拉丁化的姓名应该有拉丁语名词词尾(如男性多用-us, -er;女性多用-a),如Carl von Linné拉丁化后成为Carolus Linnaeus。中国植物命名人的名字则没有一个是这样在词汇上拉丁化的。显然,上述引文中的“拉丁化”无论作哪个含义讲都是不符合事实的。
(9) 《中国植物志》在按科分卷时遗落了水青树科(Tetraceraceae),最后补到了第1卷“总论”中。本书作者如果对《中国植物志》真正熟悉,在罗列《中国植物志》卷册索引时就不应该还和前人一样把水青树科落下。但是,在131页介绍各卷内容时,第1卷只写“总论”,却没有提水青树科;第136页的拉丁科名卷册索引中也没有Tetraceraceae。
(10) 在145页“常见生物的拉丁文名称”中,tetanus的释义是“破伤风菌”,typhus的释义是伤寒菌。实际上这两个词只能指破伤风和伤寒这两种疾病本身(而且typhus在今天只能指斑疹伤寒,它是由立克次氏体引起的,和伤寒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传染病);破伤风菌的学名是Clostridium tetani,伤寒菌的学名则是Salmonella typhi,其中的tetanus和typhus都是用的属格形式,就是明证。
●由此可见,出书未必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出一本错误百出的书,结果把脸丢尽,那还不如不出。
  同样,出国也未必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有的人抱着出人头地的美梦出了国,后来发现自己混得还不如留在国内的人,于是心理发生扭曲,甚至患上精神疾病,直至像最近那个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留学生朱海洋一样杀人,我真忍不住要问一声:何苦呢?
  当然,出国者在出国之前,别人是很难预言他以后是成功还是失败的。但既然大多数出国者都是在本科毕业时——也就是21-23岁左右——出国的,这时候他的人格基本已经定型了,那么他在国外是否能够较好地融入当地社会,是否较不容易产生严重心理问题,多少还是可以预料的。如果有人属于很可能不适应国外生活的性格,那么他的熟人有义务从这方面劝告他出国的风险——不管他是不是愿意听从。
●下面是两条《以色列史》的笔记:把犹太人和不法商人联系在一起,绝对是一种过时的偏见,即使只是把犹太人和商人联系在一起,也绝对是一种不合时宜的贴标签行为。在中世纪的欧洲,从事放债业的的确基本都是犹太人,但放债业只不过是金融业的前身,并不等于全部商业;在现代工业兴起之前的手工业领域,犹太人是完全被排除在外的。而之所以犹太人会从事放债业,是因为当时的西方教会禁止基督徒放债,但这个行业又不可或缺,所以他们就放任犹太人去填补这个空白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当金融业越来越重要的时候,基督徒便发现没必要再墨守教会的陈规,于是也放起债来。一旦他们自己学会了从事金融业,犹太人独霸金融业的历史便一去不复返了。试问今天的大银行,有几个还是犹太背景?
  在金融行业中,出现一两个败类本是正常事情,但在敌视犹太人的基督徒眼中,犹太商人中的败类的行径却被无限放大。以少数无代表性的个体代表整个整体,这种庸俗的做法乃人类之通病,中西方都是一样的。今天,这种排犹的思潮在西方仍然有市场,有想象力丰富者,竟幻想十九世纪以来的最主要的历史事件(如美国内战、一战、二战)都是由犹太银行世家罗斯柴尔德家族在暗中策划的。这种阴谋论在中国同样大受欢迎,有个叫宋鸿兵的人靠抄袭国外这些谰言,写了本《货币战争》,居然成了超级畅销书,骗倒了不少人。有的人甚至因此也和西方人一样仇视起犹太人来,这种思潮出现在和犹太民族只有友谊没有敌意的中国民间(冷战期间官方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批判是另一回事),实在是一件令人震惊、不安的事情。
  有人曾分析现在的中国处于后权威主义阶段,政府在总体上持有极右的态度,凡是不会影响到其统治的事情,就放任自流。所以中萱部就成了保守派的大本营,他们出于保守的本性,强调对文化市场的控制,这些年也的确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比如封杀芙蓉姐姐,限制选秀类节目,从去年年底起又严打互联网上的低俗、黄色内容等,可是他们干的更多的事情却是和他们所鼓吹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相悖的。像《货币战争》这种阴谋论著作,《狼图腾》这种种族主义著作,本应对其做出官方的批评,再严厉点应该限制其流通或干脆禁止发行,却因为迎合了他们的意识形态,而一点也没有受到干涉,导致西方人惊呼现在的中国人的法西斯倾向已经超过了他们。该封的不封,不该封的乱封,这种局面不改观,迟早有一天要出乱子的。
●《以色列史》书中提到的和莱辛下棋的德国犹太思想家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果然和著名音乐家费利克斯·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有亲戚关系,前者是后者的祖父。不过费·门德尔松一出生就受了洗礼,他只能算是犹太裔基督徒。
●我对于拉丁语和以色列史的研习至此暂告一段落。下个月的主题将是分子生物学和植物分类学。

2009.01.29-30

Jan 27

●去年我买了一本《以色列史》(张倩红著,人民出版社,2008年),但一直没有细读。哈以冲突发生后,我才产生了阅读此书的强烈兴趣。下面是我读完该书第一章和第二章之后的一些读书心得,其他读书心得以后会继续贴出来。
●有人支持以色列对付巴勒斯坦,其理由竟然是以色列人早在三千多年前就占据了这片土地,阿拉伯人是后来的。且不说这种历史上早八辈子的先占对当前的国际形势根本没有意义(同样,中国反复声明对钓鱼岛、南沙群岛的先占,主要的意义也只是为了宣传;从国家利益出发我们当然能把它们夺回来就要夺回来,但是光靠宣传肯定是夺不回来的),非要穷根究底的话,以色列人也根本不是这片土地的最早主人。《圣经》中就记载以色列的始祖亚伯拉罕其实是出生于古巴比伦王国的吾珥(今译乌尔)城。今天的考古发现证实乌尔城位于伊拉克南部的幼发拉底河畔。后来亚伯拉罕的父亲他拉带着亚伯拉罕到了哈兰城,位于今土耳其的南部,“肥沃新月”的顶端。他拉就死在哈拉城。之后,亚伯拉罕才继续向今巴勒斯坦地区迁徙,而那里早就有迦南人居住了,那块地方当时也叫迦南。迦南人管他们叫“哈卑路人”,在迦南语中的意思是“渡(幼发拉底)河而来的人”,后来转音为“希伯来人”。可见,连“希伯来人”这个称呼,都是别人给他们的。迦南人后来融入了阿拉伯人,要这么说的话,最终还是阿拉伯人比以色列人先占了巴勒斯坦!
  当然,中国有一位“民间历史学家”宫玉海,肯定是不信这个说法的,因为据他的“考证”,犹太人就是中国上古的“有邰氏”。这个部族最初活动于西亳,后来舜把他们封到“来”这个地方;以后他们继续向西迁徙到了巴勒斯坦,但仍自称“希伯来人”,也就是“西亳来人”。另一位“民间历史学家”苏三更强,硬说亚伯利罕的妾夏甲就是“客家”,所以客家人就是夏甲之子以实玛利的后代,和阿拉伯人共祖了!这些都是学术界人士在酒酣耳热、袒腹剔牙之际顺便想起来时就说一说、想不起来就算了的冷笑话。
●我在前面的笔记中说研究“为什么中国没有产生科学”意义不大,研究“为什么只有古希腊产生了科学思想”才有较大意义。其实不光是科学,连一神论的宗教都不是那么容易起源的。世界上有那么多的原始宗教,却只有以色列人的是一神论,后来发展成犹太教,又从中发展出基督宗教和伊斯兰教,也就是说,天下的一神论宗教都是“单系”的。
  尽管可能会令一些科学主义者不快,但我还是想说,同样“好不容易”出现的一神论宗教和科学,后来都能在全世界广为流传,它们之间一定有共性。这种共性就是排他性。接受了一神论宗教的神,就不能承认别的神;接受了科学思想,就不能再容忍非科学思想胡作非为。只不过,科学的排他性是建立在尊重客观的基础之上的,有事实在眼前,这种排他性就可以表现得温文尔雅、从容不迫;而一神论宗教的排他性则不是建立在尊重客观的基础之上的,所以它只好靠气势汹汹地胁迫别人相信它(不信就下地狱),才能扩展自己的领地,然而最终还是斗不过科学,甚至连自己都免不了要分化瓦解、相互攻击了。
  一神论宗教和科学都出自地中海东部地区,也即人类最古老的文明所在地,这不是偶然的。如果说地中海东部地区独特的地理环境促进了人类文明的诞生(详见贾雷德·戴蒙德《枪炮、病菌与钢铁》中的论述),那么多个水平相当的部族在这一地区的相遇、交流则有利于人类文明的迅速发展。在中国的黄河流域,虽然也有多个部族在这里相遇,但是其中却只有一个部族鹤立鸡群。当一个孤独的胜者是可怕的,因为与这样的胜利相伴的一定是自满和短视。这道理看来对个人、对集体、对社会都是相通的。
●殷罡先生说,以色列人不会永远和伊朗人(波斯人)为敌,因为波斯人对以色列人有大恩。这大恩有两次:一是公元前586年,新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二世攻陷耶路撒冷,焚毁圣殿,灭掉了犹大国,把犹太人掳到巴比伦,史称“巴比伦之囚”,犹太人历史上的第一圣殿时代结束;后来是波斯皇帝居鲁士在前538年灭掉了新巴比伦,允许犹太人重返耶路撒冷,重建圣殿,由此开始了第二圣殿时代。二是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和后来的拜占庭帝国的国教后,基督徒对犹太人的迫害更甚,不仅在耶路撒冷城大建基督教堂,还不允许犹太人在大部分时间内进入城中;公元614年,波斯进攻拜占庭,夺取了耶路撒冷,焚烧教堂,杀害僧侣,并把全城交给犹太人管理。不过,这次犹太人还没有来得及重建圣殿,三年后,拜占庭的基督徒就又杀回了耶路撒冷,犹太人不仅再次不能进城,连离城5公里以内的地方都不让居住了。
  波斯人以前一直相信琐罗亚斯德教(拜火教、祆教),后来皈依伊斯兰教。但他们主要信仰的是什叶派,由此和主要信仰逊尼派的阿拉伯人相互敌对。说来有趣,什叶派的一些和逊尼派不同的主张,恰恰又是从犹太教那里获得的灵感。然而,时过境迁,二战以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在整个伊斯兰世界蠢蠢欲动,但阿拉伯国家凭着强大的专制统治,压制了这些势力,反而是奉行西式民主的伊朗无法抵挡原教旨主义煽动起的民众情绪。1979年,伊朗爆发革命,国王巴列维被迫流亡国外,宗教领袖霍梅尼上台,伊朗社会在很多方面一下子倒退了几个世纪。直到今天,虽然伊朗一直继续着不可阻挡的现代化进程,但原教旨主义的影响仍然远未消除。把西方文明当成大敌的伊朗宗教领袖和领导人,也因此一并把和西方国家关系紧密的以色列当成大敌。历史就是这样幽默、这样残酷。
●从某种意义上说,基督徒在历史上长期歧视、迫害犹太人,是犹太人自己造成的后果。在摩西时代,犹太人还是游牧民族,那时定型的律法(也即《摩西五经》中的律法)对游牧生活是合适的。但是,在犹太人在巴基斯坦地区建立王国之后,大部分犹太人改游牧为农耕,生活方式的巨大变化,不免使原有的律法显得落后,所以不愿遵行律法的人越来越多,人心涣散,这也是最后造成“巴比伦之囚”惨剧的一个原因。
  不过,“巴比伦之囚”虽然是犹太人刻骨铭心的哀痛,但比起后来的基督徒来,巴比伦人待犹太人要好得多。所以在居鲁士攻灭新巴比伦,释放犹太人之后,大多数犹太人并不愿意抛弃自己在巴比伦的家业返回耶路撒冷,返回的那些人,几乎都是最虔诚的信徒,或是穷人。他们决心要吸取历史教训,重振律法。那么他们是怎么做的呢?《圣经·以斯拉记》记载,大祭司以斯拉要求所有娶异族女子的人一律休掉他们的妻子,所生的混血孩子也不能要。这样的确在血统上净化了犹太民族,但从此也彻底让犹太教成为专属于一个民族的宗教,彻底失去了成为世界宗教的可能性。
  到公元前1世纪,罗马帝国征服了巴勒斯坦地区,罗马人以及其代理暴虐的统治激起了犹太人的反抗。但是犹太人怎么可能敌得过强大的罗马帝国?在屡战屡败的情况下,不免要有一些人失望、认命,用宗教麻痹自己,幻想将来会有救世主来拯救他们。这时候,犹太教再次显得落后于时代了,所以“耶稣和他的门徒”就大胆对犹太教做了改革,由此创立了基督教。然而,同样挣扎于罗马人淫威之下的不仅仅是犹太人,还有其他民族,为了迎合这些民族的需求,基督教绝不可能继续宣称自己只是犹太人一族的宗教,于是它就宣称自己是全世界的宗教,这样就彻底和犹太教划清了界限。
  无数事实证明,恨和爱一样是促人振作的巨大动力,对于底层的穷苦人民——特别是自认为loser的人——来说,有时恨甚至比爱还要重要。但是,他们不敢恨压迫他们的罗马人,结果就挑了无辜的犹太人当出气筒,就像今天中国的一些愤青幻想日本人、美国人是他们最大的敌人一样。严肃史学界不承认“耶稣和他的门徒”确有其人,只承认可能有原型,但他们的故事都是后来才编出来的。这些编故事的人显然已经以犹太人为敌了,所以他们就宣称,上帝和耶稣立的新约已经取代了和摩西立的旧约,犹太人不仅已经被上帝抛弃了,而且还是耶稣基督的敌人。当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在313年立基督教为国教的时候,犹太人的噩运便再次大大地降临了。
  总之,犹太教作为一种民族宗教,让犹太人这样一个三千多年前就成型的民族能够克服种种艰难困苦,一直保留到今天,的确功不可没;然而,这种种艰难困苦,同样也是犹太教带给犹太人的。《圣经》所说的“人类的原罪”,就是这个事实的诗意化表达。犹太人的可怜之处在于,他们没有土地,没有自己一以贯之的国家,在寄人篱下的生活中,要么保留民族性而承受苦难,要么享受荣华却遗失本原,二者必须择其一而不能兼得。明白这一点,你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后来犹太人那么急切地想要复国了。
●公元66年,犹太人因不满罗马总督弗洛鲁斯的残暴统治,发动了反罗马大起义,史称“犹太战争”。起义持续了7年而最终失败,失败的最后一幕是相当惨烈的:起义领袖以利阿撒尔率近千人(包括妇女和儿童)固守死海边上的马萨达要塞,在罗马人重重围攻之下,要塞马上就要失守之际,他们最终决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于是,男人先杀死自家的妇女和儿童,再选出10人杀死其他男人,最后再由1人杀死其他9人,并放火焚毁要塞,最后这一人也自杀了。只有两名妇女和五名儿童因为躲在地下水道里而死里逃生,并向罗马人讲述了这最后的经历。从此以后,这种宁死不屈的马萨达精神就成为犹太人的宝贵精神,今天,马萨达城堡成了以色列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以色列军人入伍时都要在这里宣誓,在誓辞中要庄重声明:“马萨达再也不会陷落!”
  中国历史上和马萨达之围堪比拟的是唐代的睢阳之围。公元757年,在安史之乱叛军的重重包围之下,睢阳城(今河南商丘县)终于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在战马、麻雀、老鼠都被吃完之后,守将张巡下令搜捕全城的妇女杀死——之后再烹煮作为食物。张巡还以身做责地先杀了自己心爱的小妾。睢阳最终陷落,张巡不屈而死。同样是敌众我寡,同样是明知必死,马萨达战士和张巡干了相同的事,就是杀害妇女儿童;只不过,马萨达战士杀人仅仅是为了不让她们落到罗马人手里,杀人之后自己也自杀了;张巡杀人却是为了充当军粮,拼命使自己活下去,宁可落到敌人手里死也不自杀。
  今天看来,马萨达战士和张巡杀害妇女儿童的做法都是十分残忍的,但是张巡的丑恶要大得多,因为他是以食人肉这种败坏更大的道德的行为,去追求一种相对较小的道德(忠诚),不用说今人了,连儒家都不能容忍这种做法。在睢阳之围结束不久,就已经有人非议张巡的行为了,以后历朝历代都有批评者,而以王夫之的批评最深刻。其实“舍生取义”是犹太教和儒家共同信奉的伦理观,只不过,犹太教用神来吓唬人,所以几乎没有人敢干出格的事;儒家却“不语怪力乱神”,从而使中国人养成了实用主义的传统,关键时刻只要实用,敢于干一切出格的事,从而也就背离了儒家精神。
  今天以色列歌颂马萨达,当然不是为了歌颂这种“蔑视人权”的做法,只是歌颂一种精神,这种歌颂也只有在犹太文化语境下才最为合理。至于张巡的行为,即使再怎么有意淡化其灭绝人性的一面,也不宜在今天——也就是中国重建现代社会道德的时候——继续歌颂。凡是在今天还歌颂张巡或水浒“英雄”的人,都是我的思想仇敌。

●牛年初一和硕士导师通了电话。他有两条训诫我牢记在心:其一,一定要在某个独特、但并不过分狭窄的学术领域独占鳌头,使别人一提到这个领域就会首先想到你。其二,一定要面向世界,多用英语和国外学者交流;只要融入国际学术圈,发SCI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不用忧虑。

2009.01.27

Jan 24

●在太原的头三天,一直在学拉丁语,古典、教会、植物三种拉丁语齐头并进。本次的笔记就以拉丁语为主题。

  在著名的美国密苏里植物园网站上,两位苔藓专家R. H. Zander和P. M. Eckel开设了一个专栏,专门讨论”res botanica”,翻出来就是“植物学事宜”。Eckel在上面贴了一篇笔记,讨论植物学拉丁语名词变格的问题,我觉得很有意思。

  拉丁语名词有五种变格法,其中属于第一变格法的名词,大多数以-a作为其单数主格结尾,单数其他格和复数各格的词尾变化十分规则,而且这些名词几乎都是阴性(仅有少数例外),所以在拉丁语教科书中,第一变格法总是最先介绍,有助于让初学者由浅入深地掌握拉丁语名词的变化。

  但是,植物学拉丁语和经典拉丁语不同,它起用了大量的希腊语词汇。由于希腊语也是一种屈折丰富的语言,有自己的变格法,因此这就使植物学拉丁语的变格复杂化了。在植物学拉丁语中,属于第一变格法的名词,除了上述以-a结尾的,还有一种是以长音-e结尾的,对应的是希腊语词尾-η。这一类名词,绝大多数也都是阴性。很多来自希腊语的女性名字都属于这一类,如在九个缪斯女神中,就有四个(音乐女神Euterpe, 悲剧女神Melpomene,舞蹈女神Terpsichore,史诗女神Calliope)的名字是这样的。

  W. T. Stearn在他的名著《植物学拉丁语》(Botanical Latin)中给出了这类名词在单数时的变格范例,有三个格的词尾和-a类不同,包括:单数属格以-es(而不是-ae)结尾,单数受格以-en(而不是-am)结尾,单数夺格以-e(而不是-a)结尾。由此便可以正确写出Aloe(芦荟属)、Buchloe(野牛草属)、Anemone(银莲花属)、Daphne(瑞香属)、Silene(蝇子草属)等属名的变格形式。但是,有两个问题Stearn没有解决:一,复数各格的词尾如何?二,在介绍完上述的范例后,Stearn指出rhaphe(种脊)这个术语也属于这一类,但在书末的词汇表中,却说rhaphe属于第三变格法,哪个是正确的?

  Eckel的文章对这两个问题提出了建议。她根据语言学家对古罗马诗人维吉尔《埃涅阿德》的考察,指出这类名词的复数各格词尾是和-a类完全相同的。对于rhaphe,她则建议以后最好还是按上述第一变格法的范例来变格,以尽量减少植物学拉丁语词法的复杂性和记忆负担。

  Stearn还指出America(美洲,美国)有Americe的形式,Eckel同样建议只使用America而不要使用Americe。她并给出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最佳拉丁语表述:Res Publicae Foederatae Americae。其中的res publicae是res publica的复数,而res publica正是英语中republic(共和国)的词源。Eckel指出在一些文献中,res和publica两词常常连写,但这并不是好拉丁文,地道的写法仍然应该将两词分开。

  仿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拉丁语就应该是Res Publica Popularis Sinica。《中国植物志》的拉丁语书名正是Flora Reipublicae Popularis Sinicae(简作FRPS),不过其中的reipublicae也是连写形式,应该分写成rei publicae(为res publica的属格)。在拉丁文维基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却被写成Res Publica Popularis Sinarum,也即用名词Sina的复数属格而不是其形容词Sinica表示国名中的“中国(的)”之义,这在我看来是很不妥当的(而且Sina用复数也匪夷所思)。

●Stearn的《植物学拉丁语》是一部力作,在植物学界评价很高,Eckel在她的笔记中,盛赞这本书是“有关植物学拉丁语的经典宝藏”(classic treasure on botanical Latin),称书后半部的词汇表是它的“胜利的结尾”(triumphant ending)。但就是这样的一本书,照样有错误,而且远没有解决植物学拉丁语的全部问题。Stearn在“书前自辩”中曾谦虚地说,这本书不是一个结束,只是一个开始。这本书当然不是一个开始,而是一块辉煌的里程碑,但是它的确不是一个结束。

  章太炎有一句名言:“前修未密,后出转精”。Stearn已经去世多年,《植物学拉丁语》出到第4版,不可能再出新版了,“后出转精”的工作,Stearn本人不可能再完成了,只有依靠我等后人。我们如果要出自己的植物学拉丁语教材,实在没有理由比Stearn还差。然而遗憾的是,事实并不是这样。

  曾经有一个系统中心的博士生拿着一本国产拉丁语教材问我拉丁语问题,从此我知道了这本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植物学拉丁文》(在这里略去作者名)。离京之前,我专门到国家图书馆借了这本书,粗看之后,实在是忍不住不说它的坏话。全书大量摘抄了Stearn的书,有时甚至连举例都没变,这也罢了;Stearn书中的不足,这本书却几乎没有补充改进,反而更增添了它的混乱。

  植物学拉丁语常被称为是“死”语言,除了因为几乎没有人再用拉丁语进行日常交流外,还因为它已经成了一门书面语言,很少有付诸口头的机会。但是,再书面的语言,也总会有个念法,就好比是复杂的数学公式,一般也都有约定俗成的固定念法。Stearn在他的书中简单介绍了拉丁语的元音字母有长短音,不管是英语式念法还是改良学院式念法,都有这种区别。但是,Stearn的书的着重点并不在读音,所以他并没有在词汇表中给每个词注出长短音,因此读者即使掌握了字母的念法,仍然不能准确念出每个单词。如果我们要在介绍植物学拉丁语发音上胜过Stearn,别无他法,只有给每个词注出长短音。这当然是一件很浩大的学术工程,但非此不能“后出转精”。科大版《植物学拉丁文》的作者显然没有这方面的知识,甚至连英语式念法和改良学院式念法的由来都不了然。尽管他试图用国际音标为拉丁字母注音,这一点可称赞,但是所注的音却只能用“乱七八糟”来形容。这一章也是全书中质量最次的一章。

  Stearn在介绍第三变格法名词的变格时,分类过细,介绍过于繁琐,并不利于学习。以我的经验,第三变格法名词虽然词根变化复杂,性属也无常规,但还是有内在一致性的。然而,科大版《植物学拉丁文》的作者显然对拉丁语名词变格缺乏足够的认识,书中对第三变格法名词的介绍固然简单,却不简明,还不如Stearn,而且居然出现了“对于这么复杂的词尾变化,我们不必去记忆,说实话,也记不住,只好在使用时去查表”这种庸俗的话,实在不可原谅。这种自甘鄙陋的话,在讲课时说说可以,因为教师讲课要取得好的效果,一个重要的方法是要让学生感到他和他们有亲近感,自甘鄙陋正是这种提升亲近感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正式出版教材的时候,还把这种话写进去,就是在向读者自我糟践了。如果学者的尊严在专著中都不能体现,还能在哪里体现?

  Stearn写作《植物学拉丁文》的时候,网络还没有现在这么发达,所以如果读者想了解词汇的更详细的由来、发音和意义,他建议他们去参考其他几部大块头著作。现在,我们完全可以在网络上给大家提供详尽的词汇表,因此现在如果要新编植物学拉丁语教材,应该走纸媒和网媒结合的道路,在推出纸质专著的同时,配套建设网站和数据库。科大版《植物学拉丁文》的作者也没有这种意识,说好听点,这本书只不过是在未有理想的植物学拉丁语教材之前,应急性地填补一下空白罢了。

●我曾经在第五篇笔记中说,如果不是把用SCI考核学术成绩的办法引入植物所,植物所的分类学研究肯定不能像现在这样多少追上了国际的主流。但是这样做也有缺点,众所周知,对SCI的追逐会导致急功近利。急功近利有好几种表现形式,重论文的数量而非质量(比如,靠在Taxon上发只占半页的proposal赚SCI,在今年的学术年会上,汪小全副主任批评了这种做法,并故意把系统中心在2008年发的8篇SCI写成4+4,意思是8篇里有4篇是原创性论文,另4篇只不过是proposal,必须区别对待)是其一,重研究内容的前沿性而非基础性也是其一。对于植物所的分类学研究来说,第二种急功近利特别严重。作为国内分类学研究水平最高的研究机构之一,又位于首都,享有优越的地理条件和国内外信息交流条件,植物所现在的年轻一代里却没有一个精通拉丁语的人,也没有一个精通植物学史的人,连植物考据学都是中断了几十年才恢复了研究,这是很不应该的。

  像植物鉴定、植物学文献(含拉丁语)、植物学史这样的本学科的基础研究,特别注重经验、阅历的积累,一个人非专门研究不能精通,因此具有“绝学”的性质。宋儒张载有一句名言:“为往圣继绝学”。植物所作为分类学的顶级机构,有义务“为往圣继绝学”。我毫不隐讳地说,“继绝学者”群集于植物所,这才是正常情况;植物所没有“继绝学者”,地方研究所和院校却出现了“继绝学者”,甚至出现了强不能以为能的“继绝学者”,这并不是学术繁荣的体现,恰恰是一种不正常的情况。

  好在这种局面快结束了。我本人立志作植物学文献和植物学史的“继绝学者”,我的好友刘冰立志作植物鉴定的“继绝学者”。我们不仅对自己将来的成就有信心,而且对壮耀研究所的名声也有信心。

2009.01.23-24

Jan 22

●因为1月20日从北京到太原,所以本系列笔记的第六篇推迟两天写成,不过其中所记的感想仍然还是在那三天里生发的,不算寅吃卯粮,呵呵。

  我没有用“从北京返回太原家中”或类似的说法,而说“从北京到太原”,是因为我并不认为我现在的家在太原。汉语的“家”和英语的home的意义是非常不同的。汉语的“家”到今天还带有浓重的家族气味,通常只有在一个人结婚、置办私宅之后,才能说他有了自己的家(所以结婚又叫“成家”)。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一个人没有结婚,即便他有好几套房子,也不能说他有了自己的家;对于我等研究生来说,已经结婚者比比甚是,但是只要双方还在住单身宿舍,有时甚至只要双方还在租房居住,一般也不说他们有了自己的家。对这种没有自己的家的人,他们的家自然还是父母的家。

  《美国传统字典》(第4版)对home的解释却是:A place where one lives(一个人所住的地方),并给了一个同义词residence(居住地)。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和他父母住于不同的地方,不管这个人结没结婚,也不管这个人有没有自己的私宅,甚至不管这个人住的是房子还是山洞还是地下通道还是公园里的长凳,他的home一定是他的住处,而不是他父母的住处。如果一个住宿舍的美国学生和你说I’ll go home,千万不要以为他是要回老家,他不过是返回宿舍罢了。

  两相比较,我更认同英语中home的意义。太原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个陌生的城市,两年前我还想试图找回一点亲近感,事后证明是徒劳的。对一个城市的亲近,通常需要对其文化产生认同感,也即自认属于这个文化。我从小就不会说太原话,仅这一点就足以使我不认同太原文化。我也不认同北京文化,实际上,我不认同中国任何一个城市的文化,所以我终生不可能认同任何一个城市作自己的家。但是我认同中国的大城市文化,也就是所有中国大城市文化中大致相通、较为脱俗的一面。这种大城市文化是一种西方文明占七成、中华文明占三成、二者互融的现代化文化,我的思想就是从这种文化而来的,将来也必要服务于它。

●1月19日,我所在的植物所系统中心召开了2008年学术年会。去年的年会是1月18日召开的,虽然公历日期相近,但因为去年的春节晚,所以去年的年会到会人员很多,而今年有不少学生因为提前离京,未能参加。今年年会召开较迟的原因,据说是因为领导太忙。汪小全副主任对此表示道歉。但是,他同时表示,对职工来说,1月19日仍是工作日,如果说学生不在年会上签到还说得过去,职工都不来参加年会就说不过去了。在系统中心的12个创新组中,居然有3个创新组的负责人(以前一度叫做“首席研究员”)没有到会。汪小全很不高兴地说,系统中心应该是一个大团队,成员应该相互合作,并要首先为中心的共同目标(主要是保证国家重点实验室能够顺利通过评估,保证可以领到足够的科研经费)努力,因此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太自由散漫的研究组,将来不排除取消的可能。

  我基本知道汪小全这些话是针对哪些人,但由于属于我们所的“内部矛盾”,这里就不讲了。

  年会上共有七位研究人员作了学术报告,他们是李承森、王锦秀、陈之端、葛颂、汪小全、王印政和孔宏智。由于有私事,陈之端、葛颂的报告没有听,汪小全、王印政和孔宏智的报告也没有认真听。李承森讲了这几年来他的研究组赴世界三级(青藏高原、南极、北极)考察的情况,基本都是考察照片的展示,对于考察成果则没怎么介绍,这应该是因为研究还在进行中,最终成果还没有出来的缘故。我提了一个问题,问青藏高原的地理范围有没有比较公认的定义,李承森答得很干脆:“不清楚!”由于汪小全的研究也涉及青藏高原,据说他在下午的报告开头解答了我的问题,遗憾的是,我是在他报告的中途才进场的,所以没有听到他的解答。以后当直接向他请教。

  王锦秀介绍了植物考据学的定义和她做的两个研究成果,一个是茄子的起源及在中国的栽培变迁,一个是菰在中国的栽培变迁。我觉得这样的研究比她同时在做的植物名实考证更有意义。

  王印政和孔宏智的报告都和花发育的分子生物学有关。因为这个题目很有意思,以后我还会专门写这方面的笔记,所以这里就不介绍了。

●普兰塔上有人发随感,说《论语》开篇的“学而时习之”的意思不是“学习并按时复习”,而是“学习并按时实践”,也即“习”不是“复习”的意思,而是“实践”的意思。由此他感慨说,孔子作为“两千年来文化的代言人和奠基者”,主张学习要用于实践,而不是像和他几乎同时代的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那样主张求知是“人类本身的追求和完善”,由此造成了东西方文明的不同发展方向,西方文明最终发展出了科学,并在全世界取得了优势地位。

  由于这个发感想者是我的同行,我不愿意对他说太不客气的话。但是我必须指出,他所相信的“学而时习之”的这个解释,实在是地地道道的歪解。因为我没有看过语言哲学的专著,下面只能用通俗的话来说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老有人狡辩说,古人都死了,你怎么知道他说的话的本义?不错,说者和听者对一句话的解释,有时是有差异的,甚至有很大的差异。如果说者已死,那我们也就根本不可能再获知他说这句话的本义了。但是,语言的最主要目的是用于交流,对于大部分话来说,说者和听者的理解应该是一致的,否则交流就无法进行了。

  孔子作为一个教师,一个传道者,他当然希望自己的话能够被正确地理解,因此他所说的大部分话,应当是明明白白地被他的学生以及其他人听懂了的,这就要求他讲的话必须使用当时通行的词汇。在《十三经》里,《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之所以比《五经》(《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好懂得多,就是因为前者大体是当时的口语,后者大体是当时的书面语的缘故。

  一个时代通行的词汇的意义,绝不是靠人任意解释就能解释出来的,只能对当时的全部文献中的词汇进行整理、统计,由此科学地判断出这些词汇的意义。这正是现代语言学的一大根本性的研究内容。比如说,“耳”在现代汉语中只能做名词,核心意义是耳朵,但是我们通过对先秦文献的研究,发现其中的“耳”还可以做语气助词。那么在做语气助词时,“耳”表示什么意思呢?通过全面的整理、统计和细致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耳”表示的是一种减轻句意的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罢了”,有时还伴随有不屑的语气。显然,这个意义是客观得来的,而不是主观认定的。

  对于“习”字,同样可以做类似的分析。“习”的繁体是“習”,从羽,本义是“小鸟反复试飞”,如《礼记·月令》中就有“鹰乃学习”之句,意思是“小鹰才开始学飞并反复试飞”。由此引申出了“复习、练习”之义,“学而时习之”中的“习”就是这个意思。尽管所复习、练习的可以是某种实践行为,但这个词的着重点仍然在“反复”这个语意上,而并不仅仅是“实践”。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习”字只表示“实践”之义,除非像那个歪解论语的人一样,硬说“学而时习之”的“习”是“实践”的意思。

  “学而时习之”这句话并不是没有歧义,但发生歧义的是“时”,而不是“学”。即使是“时”,也只是在中古以后,“时”字出现了“时常”之义后才有了歧义。在先秦时代,“时”在做状语时只有“按时”的意思。可以说,“学而时习之”属于《论语》中意思最明白、最不容易产生歧义的话。要是连这样的话都歪解,如果不是解人故意而为,“六经注我”,借古人之言抒发自己的思想,那就只能说明他不懂现代语言学了。

●还是上面这个发随感的同行,在他的随感中提到了“李约瑟难题”,并照例对此发了一番感叹。遗憾的是,他显然也不知道,“李约瑟难题”在科学史界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命题,现在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一个伪问题,一味地去研究这个问题而不顾其他,最终只能钻牛角尖,走火入魔。

  其实,只要看一看江晓原教授的《被中国人误读的李约瑟》一文,就可以明白“李约瑟难题”的真相了。江晓原的原文写得很好,他以确凿的事实指出,李约瑟其实并不是一个科班出身的科学史家,研究中国科学史只是他的业余爱好而已,所以他并不熟悉科学史界的研究方法,特别是犯了把思想情感羼入客观研究中的大忌。他的《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固然成就卓著,但正因为研究者犯了这样的大忌,也出现了很多错误。

  所谓“李约瑟难题”,简单来说,就是:“中国的科技为什么在古代长时期领先西方,后来却落后了?”这个表述要成立,就必须把中国古代的那些经验和技术也叫做科学。然而,现在的主流科学史界公认“科学”是在实证、理性精神下构建的知识体系,因此,中国古代压根就没有科学,更谈不上和西方相比谁先进谁落后,“李约瑟难题”也就不成立,是一个伪问题。

  美国已故著名天文学家、科普作家卡尔·萨根在他的最后一本科普著作《魔鬼出没的世界》(The Demon-Haunted World)更指出,科学的出现其实是十分偶然的,世界上存在过那么多的文明,却只有古希腊文明孕育了科学,其他的文明——包括“四大文明古国”中国、古印度、古埃及和古巴比伦——都没能发展出科学。直到今天,有科学精神的人,还只占全部人口的少数,他们看到宗教和迷信仍在制造一场场的人间灾难,虽然痛心疾首,却无可奈何,只能寄希望于对下一代的教育可以逐渐改变这个状况。这正是这本书的副题(“科学,照亮黑暗的蜡烛”,Science as a Candle in the Dark)的含义所在。

  因此,真正有价值的研究应该是:“为什么独有古希腊文明发展出了科学?”因为在所有这些文明中,只有古希腊文明是特殊的;中国文明即便在别的方面更光辉灿烂,在这方面却和其他一切没有发展出科学的文明一模一样,没有什么值得特殊关注的。

  我这样就把我那同行的随感的整个根基都摧毁了,难怪他不服气,要搬出公认为垃圾的“百度百科”的资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于是我再次感到在中国,科学和人文两种文化的隔阂之深,在这隔阂两边的两种知识分子的自信心之满。一叹!

2009.01.22

Jan 17

●月季的学名是什么?几乎所有的植物志给的都是Rosa chinensis Jacq.,有的还说中国西南地区尚有野生。但是现在的月季几乎都是经过了反复杂交的栽培品种,到底哪一个才是这个种?前一阵子向植物园的刘永刚老师请教这个问题,刘老师回答说,原种现在在野外都找不到了,更不用说人工栽培的了。这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总算是有了答案。由此可知,以后月季的学名只能写Rosa Hort.,表明它是园艺种,而且是属内的杂交种。在编植物志或植物名录一类的书时,其下应该列出当地主要的栽培品种,这样才比较严谨。

  现在不仅缺少认识野生植物的专家,更缺少认识栽培植物的专家。对栽培植物和相关命名法规的陌生,让很多记载栽培植物的植物志和植物名录因人云亦云,而错误百出。植物鉴定的技能看似无创新性,却十分重要。如果不提高对植物鉴定技术人员的待遇,目前这种人才缺乏的局面是不可能改变的。

Rosa chinensis Jacq.的命名人是荷兰博物学家雅克金(Nikolaus Joseph Freiherr von Jacquin, 1727-1817)。雅克金一生的经历是那个年代的博物学家的典型生涯:年轻的时候到“蛮荒之地”的西印度群岛和中美洲去采集动物、植物和矿物标本;回来之后著书立说,任教大学,最后在维也纳大学的教授任上干到去世。值得一提的是,雅克金一家和莫扎特关系十分密切,莫扎特有许多音乐作品都是题献给雅克金一家的,其中的《降E大调单簧管、中提琴与钢琴三重奏”Kegelstatt”》还是在雅克金家首演的。雅克金的小儿子Emil Gottfried和女儿Franziska都是莫扎特的好友。莫扎特曾经写过两首歌,用Gottfried的名义发表,还曾经教过Franziska钢琴。科学家和音乐家的这种关系,在今天已经极难见到了,因为在今天,科学和人文已经分属于“两种文化”,不像18世纪,二者还统一在文艺复兴的大旗之下。

  在18世纪,博物学收藏甚至还是达官贵人显示自己身份的一大爱好。派雅克金去美洲的不是别人,正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弗朗茨一世,目的是为了给他在维也纳的皇宫勋布隆宫搜集奇花异草。“植物学之父”林奈也给瑞典王室收集过世界各地的珍稀植物。欧洲显贵的这种爱好,是什么时候被其他爱好替代的,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只有深入了解了这种社会风气转变的根源,才能更深刻地知道,在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重新倡导博物学风气能有多大的效果。

●这几天忙于他事,看书比较少,所以拿一篇一直没公开发表的文章来当笔记吧。这篇文章是我给去年10月18日的“普兰塔”塔友会写的演讲稿。当时讲的效果并不好,一是因为我一直在照电脑屏幕上的稿子念,所以语气、姿态都不生动;二是因为参加塔友会的多半都是对普兰塔了解不多的人,大家还是更愿意先了解一下普兰塔是个什么样的论坛,认识认识几个牛人,对于我关注的那些深层次问题并不热心。

  现在我把这篇文章贴出来,希望和有兴趣的朋友共同讨论。

 

  近两个月前,听说2008年普兰塔论坛“塔友会”要在第八届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持续利用研讨会期间召开,我就决定来金华一趟。因为我不是做生态学研究的,一开始我对开会不太感兴趣,曾经打算利用大家开会的时间,自己一个人到古田山去看看,拍一些照片。后来我看了一下会议手册,发现有很多讨论很有意思,就决定全程参与会议了。这样一来,就没有时间去古田山了,我带的一部前不久新买的富士相机,看来也没什么机会用了。等我回北京之后,普兰塔上有一个拍照片、认植物很厉害的人,ID叫Artemisia,肯定要问:“你去了浙江一趟,怎么什么照片都没拍?”我只能说:“在我看来,在会议上学到的东西,比照片有价值多了。”

  不过,这话其实也是真心话。有不少塔友知道我,要么是因为我以前在“义妹”论坛发过不少植物照片,要么是因为看过我自己办的一个叫“燕园草木志”的网站。我的确有一段时间对拍照片、认植物很感兴趣,但是现在这个新鲜劲已经过去了。因为拍照片、认植物是一个很费时费力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这种研究方法不但缺乏新意,而且所获得的知识,只占整个生物学知识大厦的一小部分。既然现在有那么多人拍照片、认植物的水平比我高,那我觉得我也没必要再和他们攀比,所以后来我也不怎么拍照片了。以后我希望能改变一下形象,不要让别人一提起来,就是“拍照片的”“认植物的”,我还在考虑,是不是把燕园草木志网站关掉,呵呵。

  今天来参加塔友会的应该几乎都是生态学专业的人,所以我大胆批评我们分类学专业一句。以前分类学专业有一个传统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一个研究生必须受过“点”和“面”的培养,才算入了分类学的门。所谓“点”,就是做一个具体类群的修订,一般只涉及几个、十几个种,相比全国的几万种维管植物来说,这当然只是个“点”。所谓“面”,就是做一个地区的植物多样性调查,整理出植物名录,分析其区系,因为这要逼迫你必须认识这个地区的所有植物,少则几百种,多则一两千种甚至更多,这就成了个“面”。简而言之,分类学的传统就是经典分类加区系分析。然而,这两种研究方法在今天都落伍了,分类学早已进入分子时代,而区系分析在国外的生物地理学教科书中,挺多也就是一两页的分量而已。分子生物学和生态学的飞速发展已经大大改变了分类学的面貌,但遗憾的是,我国分类学的实际水平,却远远落后于这个国际水平。我倒觉得,恰恰是SCI的硬性规定,逼迫许多经典分类学者不得不向国际靠拢,转向现代分类学研究,要不然我国的分类学研究水平还会更落后——估计我这话传出去,又要被人骂了,哈哈。

  为什么我们的水平落后?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硬件的落后,而是思想观念的落后。而思想观念之所以落后,根本原因是眼界太窄。反之,如果眼界宽广,思想观念就不容易落后,而且还让人容易产生创新的念头。这个道理很简单:不同的研究领域各有各的方法和经验,说不定其中的哪些方法和经验,就可以借鉴到本领域来,开拓出一片新天地。比如现在在生态学领域十分热门的Hubbell的中性理论,就是借鉴了由日本科学家木村资生提出的、分子遗传学领域的中性理论。再举一个更有趣的例子:化学上有共价键这样一个概念,似乎是纯粹的理科术语,和文科无关,然而法国就有两个语言学家,从这个概念获得启发,提出了语言学领域的“共价学说”。这个学说是语法研究的重大突破,现在有好多外语教材和词典都开始采用共价学说来讲解语法,让外语学习变得更容易了。

  我国生态学的研究情况,比分类学好一点,但我觉得,也有眼界不开阔的问题。生态学是生物学各分支中最宏观的,和它相对的分子生物学,则是最微观的。二者不但在研究尺度上有这样极端的差异,在研究思想上也有很大的不同。分子生物学的研究方法基本是还原论的,认为高尺度的现象可以通过对低尺度的分析而圆满地解释;但是生态学者却往往持整体论的观点,认为低尺度各种组分组合在一起就会产生新的不可预测的情况。其实,如果承认自然界是客观存在的,人类是可以认识世界的,那么不管是还原论还是整体论,研究到最后,应该殊途同归,得出相同的结论。有的生态学者就是因为不了解分子生物学的研究方法,非要把它和生态学对立起来,大有有你没我、势不两立的味道,这就令人遗憾了。其实,生态学和分子生物学早就“联姻”了,相关的研究情况大家理应比我熟悉,我就不举例了。

  我说这些,就是希望普兰塔能够不仅仅是一个供大家相互交流生态学研究思想的平台,而且能够成为交流生物学不同领域的思想的平台,甚至交流不同学科的思想的平台。我希望普兰塔能开一两个新版面,比如“分子生物学最新进展”“地球科学最新进展”,供大家开阔眼界,拓宽思路。

  更何况,科学精神不光能指导科研,还能指导生活。中医就是一个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刚才说过,生态学者往往持整体论的观点,而中医也标榜自己是“整体论”“系统论”,所以搞生态的人确实比搞分子生物学的人更容易相信中医。但即使是整体论,也要做因子分析,也就是说,要弄清楚系统的变化是否和某一因子有关,如果同时和几个因子有关,哪一个更重要。因子分析的一个常用实验手段就是做对照实验,也就是要设立至少两个组,让它们的环境因子几乎完全一样,只有要研究的那个因子不一样,这样才能知道二者的区别是不是由这个因子导致的。比如群落研究中的关键种识别,一个研究方法就是保留一块样地不动,然后在其他每一块样地中都只除去一个物种,如果这些样地中的群落发生了重大变化,那么所除去的那个种就是关键种。我想这些研究思想大家应该都能理解吧。而中医则不然,古书上记载的那些治疗,全都没有对照组,你根本搞不清楚病人的痊愈是药的作用,还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什么因素的作用。而当现代医学用严格的随机、对照、盲法、多中心的“黄金四原则”检验中药药效之后,我们就发现,大部分的中药都没有中医所声称的那些效果,只有极少数中药的药效通过了检验,比如麻黄、青蒿、黄连等。如果你了解了这一点,你就应该拒绝购买一切药效未经证实的中药,否则,你有九成九的可能是在花冤枉钱。

  所以我的第二个想法,就是希望普兰塔能够成为一个弘扬科学精神的地方,让大家真正掌握科学精神,不仅做起科研来游刃有余,而且可以在生活中睛明眼亮,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不上当、不受骗。我觉得这一点更重要,因为在座的各位将来未必还留在科研岗位上,但是只要你生命不息,你就要生活!

  我想说的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2009.01.17

Jan 14

●读过《圣经》的人,应该都会对里面古怪的汉语有印象。《圣经》最流行的中译本叫做“国语和合本”,国语指的是汉语普通话,也即英文所谓“满大人”(Mandarin),“和合”的意思是说这个译本是中国各新教教会联合认定、使用的译本。1890年,新教来华传教士举办了第二届全国大会,在这次会议上提出了翻译官话和合本的计划,随后即由美国长老会来华传教士狄考文(Calvin W. Mateer, 1836-1908)主持,开始翻译,参与者尚有另外四名英美来华传教士。1906年,《新约》译完初稿;1919年,《旧约》译完,与《新约》一并于当年4月正式出版,其时,离鲁迅发表中国第一篇白话小说,还不到一年。

  尽管这五人的中文功底都很好,但他们毕竟不是中国人,把握中文的能力还是有所欠缺,最终的译本实际上是由五人的中国助手帮助润色而成;他们最开始译经的时候,中国的“白话运动”还没有开展,普通话口语的文字传统还远没有形成;再加上译经不比译小说,忠于原文最重要,文采飞扬反倒次之。所以,最后译出来的文字,在今天看来就显得不那么顺口。现定居美国的学者冯象就曾经严厉地批评了这个译本。不过,如果考虑到上面这些情况,国语和合本能译到这个水平,实在是相当不容易了。

  参与译经的五位来华传教士,对于中国的文化事业都有贡献。狄考文于1864年在山东登州(今文登市)创办了文会馆,这便是齐鲁大学的前身之一(齐鲁大学于1904年正式成立;1952年院系调整时,因为是教会大学,惨遭撤销)。还有一位鹿依士(Spencer Lewis, 1857-1821)则于1891年在重庆创办了“求精学堂”(取“精益求精”之意),并出任第一任校长。求精学堂现名求精中学,2008年初,乐评人张晓舟因为歪解求精中学的校名,遭到学校师生的强烈抗议。现在我了解了求精中学的历史,了解到它的创办对于中国西南地区现代文教事业的意义,也就可以理解求精中学师生的愤怒,意识到张晓舟之流的浅薄了。

  在华传教士一直是近代中西方关系史的研究热门领域。我迟早有一天要仔细了解这个领域的。

●《圣经》中的《旧约全书》头五卷,合称“摩西五经”或“律法书”,是犹太民族的史诗。国外《圣经》学术界现在公认,摩西五经实际上是由四种不同的原始文本揉合而成。比如,《创世纪》的第1章和第2章的1-3节及第4节的前半部分,以及第2章的剩余部分,就分别来自两个版本。前一版本中的神自称“我们”,显然不止一个;后一版本中的神则只有一个。对此最合理的解释是,前一版本本来就是主张多神论的,在和后一版本拼合成《创世纪》的过程中,尽管其中许多多神论的表述已经被改掉,但还是留下了不少痕迹。另外,《创世纪》第6章第4节的全文是:“那时候有伟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这和希腊神话如出一辙,显然二者应有共同的起源。

  从历史研究的角度来看,这都是很有意思的问题。但在基督徒看来,这些经文如何解释,实在是有点头疼。比如上帝明明只有一个,为何自称“我们”?我看到的一个流行的神学解释是,因为上帝是三位一体的,“我们”就是指三个位格。

  再比如,既然上帝只创造了亚当和夏娃两个人,亚当和夏娃一开始只生了该隐和亚伯两个儿子,那么该隐的妻子是从哪儿来的?如果也是亚当和夏娃生的,那么他们不是近亲结婚吗?我看到一个解释可谓妙极:正因为他们近亲结婚,所以人类的寿命就越来越短。从亚当到挪亚,多半都能活九百多岁;挪亚以后,一般只能活一二百岁;到大卫王以后,连一百岁也活不到了。能作如是解的人,也算是鬼才了吧。

  还有,《创世纪》第4章记载了该隐有一个后代叫拉麦,拉麦说:“若杀该隐,遭报七倍;杀拉麦,必遭报七十七倍。”我一直不明白《旧约》说这个有什么含义。后来也是看了网上的解释,说这是拉麦自命不凡,因为他的三个儿子雅八、犹八和土八该隐分别是游牧民、乐师和铜铁匠的祖师,可见拉麦一家当时肯定很有势力。上帝不会垂怜不可一世的人,所以在后来的大洪水中,拉麦一家以及该隐的其他后裔就全部死绝了,从中得出的教训就是:要学会在上帝面前谦卑。我觉得能给出这种解释的人,也是鬼才。

  这些鬼才有个共同的称呼:原教旨主义者。

●我写科普一年多时间来,合作最多的是《新京报》的《新知周刊》,其责编就是最近刚出了一本《想象中的动物》的钱烈宪。在中国,科普市场是毫无疑问的买方市场,像钱烈宪这样的熟悉大众品味和出版市场的媒体人,要比科普前辈更能指导新科普作者的创作。

  我曾经想写一系列讲植物文化的科普,包括《圣经》中的植物、希腊神话中的植物、北欧神话中的植物、佛教植物、中国文化中的植物等内容,自以为是个不错的选题。其中写佛教植物的一篇已经投给了《Newton-科学世界》,该刊的编辑还是挺看好这篇文章的。但是钱烈宪说,不,这样的选题还是不够吸引人,最好的切入点应该是大众熟悉或感兴趣的一种种具体的植物,而不是神话植物、宗教植物这样的抽象概念。比如,文章如果一上来就谈佛教植物,感兴趣的人可能有五十个;但如果一上来谈的是菩提树,眼前一亮的人可能就成了八十个。先把人吸引住,之后才能慢慢把你真正想传达的东西抖出来。一句话:在现阶段,科普首先赚的还只是吆喝。

  在钱烈宪的指导下,我写了一篇讲水仙的文章,准备登在本周日的《新京报》上,题目暂定《春节将近话水仙》,听上去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的科普题目,属于农村读物和老干部读物风格。我知道发表的时候肯定会改的,把改后的题目和现题一对比,就可以知道现在什么样的题目是容易吸引眼球的——于是又可以长点经验了。

2009.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