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月的最后一篇笔记。耐心看过我前面八篇笔记的朋友会发现,一月笔记出现最多的内容就是拉丁语,其次是以色列史。的确,如果非要为我一月份的学习找几个主题的话,拉丁语和以色列史这两个主题一定可以排在最靠前的位置里。这最后一篇笔记将继续讨论这两个主题。
●到1月29日,我背诵的拉丁语单词已经超过4000,当然,相比拉丁语浩瀚的词汇量,这个数目只能算是个零头。我的主要阅读材料是通俗拉丁文《圣经》中的《创世纪》。《创世纪》的故事性比较强,所以其语法相对比较简单,适合作为初级读物;尽管如此,我还是频频遇到难解的句子,需要靠对照中文和合本《圣经》才能弄清它的真实含意。
对于非西方古典文学或文献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我觉得通俗拉丁文《圣经》是最好的入门阅读材料。一方面,它的语言流畅,艺术性较高,又有几乎严格对应的中文译文,很适合自学。另一方面,对我关注的植物学领域来说,主要的文献几乎都属于古典拉丁语(Classical Latin)和新拉丁语(New Latin),比如老普林尼的《自然史》属于前者,林奈的作品属于后者;而通俗拉丁文《圣经》属于后期拉丁语(Late Latin),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有古典拉丁语的遗风,又在以后的中世纪拉丁语(Medieval Latin)和更后的新拉丁语中有很大传承,所以熟读通俗拉丁文《圣经》对今后阅读古典拉丁语和中世纪拉丁语文献都有帮助。当然,《圣经》本身的重要文化意义也是原因之一。
后期拉丁语当然不如古典拉丁语那么典雅,但是我并不觉得用后期拉丁语入门会对今后学习写典雅的拉丁文有什么太大的负面影响。这正如初中语文课文在教文言文时,也大量选用了明清作家的作品,甚至包括像林嗣环《口技》这样的夹用了很多白话词的“粗俗”(barbarous)文言文。尽管的确有不少人后来就只会写这种半文不白的东西,但是同样还有不少人在大量阅读先秦到西汉的文言文之后写出了较为典雅的语句。一句话:只要你肯下功夫。
我背单词的办法是这样的:建立一个Access数据表,仿照简明词典的样子,设立单词词形、词性、意义、来源等字段,另外再多设两个字段,一个叫“复习”,一个叫“难度”。每次复习单词之前,先添加一定数量的新单词,其初始难度为0。然后,从表中筛选出难度大于等于0的单词,把词形字段隐藏起来,只留下词性和意义,根据词性和意义回想单词,把它默写在“复习”字段里。全部默写完之后,取消词形字段的隐藏,一一核对。如果背错了,就把难度增加1;如果背对了一个难度大于0的单词,就把它的难度减1;如果对一个难度为0的单词已经很熟悉了,就把难度设为-1。核对完之后,照上述方法把所有背错的单词再默写一遍,直到所有的词都写对为止(但这时难度只升不降)。这样,每次复习完之后,都会有一部分单词的难度成为-1,下次便不必再复习它;而容易记错的单词的难度只有在降到0之后才有可能继续降到-1,这样就增加了它的复习次数。如果每次添加的新单词数目和上次复习后难度降为-1的单词数目相仿,还可以保证每次复习的单词数目都比较恒定,利于在每日的工作中安排背单词的时间。每隔一段时间,再把难度为-1的单词重新复习一次,背错的重新把难度调到0以上,背对的还可以继续把难度降到-2。以我的经验,当单词的难度降到-5的时候,这个单词就“固化”在脑子里了,之后便再也不用复习了。事实证明,这种背单词的办法是行之有效的,当然,必须和阅读结合起来。
这种方法充其量只是加快了记忆效率,能否牢记单词,在根本上仍然是取决于你是否下了苦功。学习语言是没有捷径的。幸好我是比较能静下心来学习的人,所以我亲眼看着一个个原本高于我的人,最终还是被我甩在了身后。
●我越来越觉得,即使是研究植物学拉丁文这种“死”语言,也有必要对它的读音做一番全面的整理。国外最好的介绍拉丁语发音的书是Vox Latina,可惜国图没有,北大图书馆也只是刚刚才订了一本,还没有到库。我打算在回北京之后办个国际信用卡,从Amazon买一本来,即使邮费很贵也无所谓,千金散尽还复来嘛。在全面了解了学院式发音、英美式发音和教会发音的方法和由来之后,我想可以写一篇论文投给国内的期刊,这样也算做我在博士研究生期间的一项小小的学术成果。
●中国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的那本《植物学拉丁文》的错误实在太多了。除了前面的笔记中除到的作者对拉丁语发音一窍不通之外,兹仅就我已经仔细读过的部分,再举出十个错误如下:
(1) 10页:“另外,以-oides结尾的词,可把oi当作双元音处理。”这是完全错误的。-oides来自希腊语,其中的-o是前面的词根后面的连接元音,后面的ides则由eidos(形状)变来,其中的i是长音。oi绝对不能当成双元音处理(虽然在英语中是这样)。
(2) 11-12页:“当倒数第二个音节是长元音时,重音就落在倒数第二个音节上。如果倒数第二个音节是短元音,重音就落在倒数第三个音节上。……长音节的规则是:双元音读长音;x和z前面的元音读长音;元音后面跟两个以上辅音时读长音;……短音节的规则是:元音之前的元音读短音;h前的元音读短音;双辅音前的元音读短音;……”这几段话叙述非常混乱,作者根本没有弄明白长短元音和长短音节之间的关系,也就更不明白重音的位置是如何决定的。谁能通过这样的叙述正确掌握拉丁语的重音规则,谁就是天才。
实际上,元音的长短和音节的长短是有区别的。元音的长短(音值)是元音本身的内在属性,一般是不受它在单词中所处位置的影响的。比如ducere中的u是长音,在ducentibus, induc, duco, seducere这几个由ducere变形或派生而来的词中,尽管u所在的音节分别是其第一个、倒数第一个、倒数第二个、倒数第三个音节,但u始终都是长音;又如在irate, rheum, diei, verus, stella, descriptio这几个词中,尽管其中的e后面的情况分别是没有字母(即e位于词尾)、有一个短元音、有一个长元音、有一个辅音字母、有两个辅音字母、有三个辅音字母,但这些e统统都读长音。当然,例外是有的,比如h前的元音的确读短音,因此同样是前缀de-中的e,在descriptio中读长音,在dehiscit中却读短音。
音节的长短和元音的长短有关。如果音节中的元音是长音,或是双元音,那么这是长音节。如果音节中的元音是短音,但在这个元音字母之后还有一个辅音字母也属于这个音节,那么这也是长音节。只有在音节中的元音是短音,这个元音字母又是音节的最后一个字母时,这才是短音节。因此,有长元音和双元音的音节必定是长音节,有短元音的音节却未必是短音节,但短音节中的元音必定是短元音。
重音则是由音节的长短——而不是由元音的长短——决定的。一般的规律是:如果一个单词有两个音节,那么重音在第一个音节上;对于有两个以上音节的单词,如果其倒数第二个音节是长音节,那么重音在这个音节上,如果其倒数第二个音节是短音节,那么重音在倒数第三个音节上,而不管这个音节是长是短。了解了这些,就可以看出书中的上述叙述有多么牛头不对马嘴了。
(3) 27页:“第III变格法最复杂,其中又分为11类。在拉丁文词典中,都用小写的罗马字母标注。例如:radix s. f. III i(根),……”实际上,这种11类的划分只是部分语法学家的做法,采纳这种划分的词典并不多,更多的词典并不用这种划分,例如我手头的Cassell’s New Latin-English English-Latin Dictionary就不用这种划分,连名词属于第几变格法都不标注。
(4) 42页:“Fructi secundi. 第2个果实。”序数词指示的是一个序列里的单个个体,所以通常都用单数而不用复数。所以这里的secundi(第二)应该用单数形式secundus。下面的“第2个小穗”“第2个头状花序”等的拉丁文也全都错了。另外,fructus(果实)是一个第四变格法名词,其复数主格在拼写上还是fructus而不是fructi。作者在误用其复数时,竟连复数都没有写对。
(5) 54页:“第1、第2、第4变化法的动词,去掉词尾-re后即为词干。而第3变化法的动词,要去掉词尾-ere后才是词干。”其实第3变化法的动词一样是去掉-re即为词干,只不过这个“原始词干”在很多情况下要变形罢了。
(6) 73页:“在植物命名的历史上,还曾有过四名法。当时人们把变种看成是亚种的下级单位,又把变型看成是变种的下级单位,这样,在种下的单位从大到小依次排列是:种—亚种—变种—变型。如果按照这样的等级命名,其学名就十分繁琐。”这话给人这样的感觉:现在已经不用四名法,不用变种和变型,不用的原因是因为这样的学名太繁琐。实际上现在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不但仍然规定了变种、变型这两个阶元,而且还规定,只要有必要,还可以再无限地添加新的阶元。现在四名法以上的多名法之所以用得少了,是因为人们对种的观念发生了变化,觉得没有必要再划分那么多的种下等级了,但如果有人愿意,他在今天照样可以制造出一大堆多名法的学名来。
(7) 98页:“1753年,当Linnaeus为银杏命名时,可能是根据中国古代有些地方人们叫银杏为‘金果’,根据汉语译音翻译成‘Ginkgo’,实际上是‘金色种子’。有的书上把‘金果’说成是日本语的译音,但日语发音中似乎不可能会出现‘金果’之音。”作者在这里自作聪明,用谬误反驳谬误。Ginkgo其实来自于日语的Ginkyo,就是“银杏”二字的音读。但在林奈的书出版时,却误印成了Ginkgo(这个错误可能是林奈自己犯的,也可能是排字工排错了),后来的植物学家都没有纠正,一直沿用下去,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现在只能将错就错了。我从未听说过什么地方把银杏叫做“金果”,难道作者听说过?
(8) 116-117页:“在过去,我国植物学家的姓名,其汉语拼音一般都要进行拉丁化处理后才可用作命名人。……然而,在目前,年轻的中国学者在发表新分类群时,其姓名往往都直接用汉语拼音了。”作者明显不懂什么叫拉丁化。拉丁化有两种含义,一是文字拉丁化,二是词汇拉丁化。在汉语拼音方案推广之前,中国植物命名人的名字通常按威妥玛式拼音拉丁字母化(但也有很多例外,如有的广东学者是把粤语读者拉丁字母化了),现在多数人名则统一按汉语拼音方案拉丁字母化。但无论是威妥玛式拼音还是汉语拼音方案,都只是文字拉丁化,而不是词汇拉丁化。一个在词汇上拉丁化的姓名应该有拉丁语名词词尾(如男性多用-us, -er;女性多用-a),如Carl von Linné拉丁化后成为Carolus Linnaeus。中国植物命名人的名字则没有一个是这样在词汇上拉丁化的。显然,上述引文中的“拉丁化”无论作哪个含义讲都是不符合事实的。
(9) 《中国植物志》在按科分卷时遗落了水青树科(Tetraceraceae),最后补到了第1卷“总论”中。本书作者如果对《中国植物志》真正熟悉,在罗列《中国植物志》卷册索引时就不应该还和前人一样把水青树科落下。但是,在131页介绍各卷内容时,第1卷只写“总论”,却没有提水青树科;第136页的拉丁科名卷册索引中也没有Tetraceraceae。
(10) 在145页“常见生物的拉丁文名称”中,tetanus的释义是“破伤风菌”,typhus的释义是伤寒菌。实际上这两个词只能指破伤风和伤寒这两种疾病本身(而且typhus在今天只能指斑疹伤寒,它是由立克次氏体引起的,和伤寒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传染病);破伤风菌的学名是Clostridium tetani,伤寒菌的学名则是Salmonella typhi,其中的tetanus和typhus都是用的属格形式,就是明证。
●由此可见,出书未必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出一本错误百出的书,结果把脸丢尽,那还不如不出。
同样,出国也未必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有的人抱着出人头地的美梦出了国,后来发现自己混得还不如留在国内的人,于是心理发生扭曲,甚至患上精神疾病,直至像最近那个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的留学生朱海洋一样杀人,我真忍不住要问一声:何苦呢?
当然,出国者在出国之前,别人是很难预言他以后是成功还是失败的。但既然大多数出国者都是在本科毕业时——也就是21-23岁左右——出国的,这时候他的人格基本已经定型了,那么他在国外是否能够较好地融入当地社会,是否较不容易产生严重心理问题,多少还是可以预料的。如果有人属于很可能不适应国外生活的性格,那么他的熟人有义务从这方面劝告他出国的风险——不管他是不是愿意听从。
●下面是两条《以色列史》的笔记:把犹太人和不法商人联系在一起,绝对是一种过时的偏见,即使只是把犹太人和商人联系在一起,也绝对是一种不合时宜的贴标签行为。在中世纪的欧洲,从事放债业的的确基本都是犹太人,但放债业只不过是金融业的前身,并不等于全部商业;在现代工业兴起之前的手工业领域,犹太人是完全被排除在外的。而之所以犹太人会从事放债业,是因为当时的西方教会禁止基督徒放债,但这个行业又不可或缺,所以他们就放任犹太人去填补这个空白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当金融业越来越重要的时候,基督徒便发现没必要再墨守教会的陈规,于是也放起债来。一旦他们自己学会了从事金融业,犹太人独霸金融业的历史便一去不复返了。试问今天的大银行,有几个还是犹太背景?
在金融行业中,出现一两个败类本是正常事情,但在敌视犹太人的基督徒眼中,犹太商人中的败类的行径却被无限放大。以少数无代表性的个体代表整个整体,这种庸俗的做法乃人类之通病,中西方都是一样的。今天,这种排犹的思潮在西方仍然有市场,有想象力丰富者,竟幻想十九世纪以来的最主要的历史事件(如美国内战、一战、二战)都是由犹太银行世家罗斯柴尔德家族在暗中策划的。这种阴谋论在中国同样大受欢迎,有个叫宋鸿兵的人靠抄袭国外这些谰言,写了本《货币战争》,居然成了超级畅销书,骗倒了不少人。有的人甚至因此也和西方人一样仇视起犹太人来,这种思潮出现在和犹太民族只有友谊没有敌意的中国民间(冷战期间官方对犹太复国主义的批判是另一回事),实在是一件令人震惊、不安的事情。
有人曾分析现在的中国处于后权威主义阶段,政府在总体上持有极右的态度,凡是不会影响到其统治的事情,就放任自流。所以中萱部就成了保守派的大本营,他们出于保守的本性,强调对文化市场的控制,这些年也的确做了一些应该做的事,比如封杀芙蓉姐姐,限制选秀类节目,从去年年底起又严打互联网上的低俗、黄色内容等,可是他们干的更多的事情却是和他们所鼓吹的“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相悖的。像《货币战争》这种阴谋论著作,《狼图腾》这种种族主义著作,本应对其做出官方的批评,再严厉点应该限制其流通或干脆禁止发行,却因为迎合了他们的意识形态,而一点也没有受到干涉,导致西方人惊呼现在的中国人的法西斯倾向已经超过了他们。该封的不封,不该封的乱封,这种局面不改观,迟早有一天要出乱子的。
●《以色列史》书中提到的和莱辛下棋的德国犹太思想家摩西·门德尔松(Moses Mendelssohn)果然和著名音乐家费利克斯·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有亲戚关系,前者是后者的祖父。不过费·门德尔松一出生就受了洗礼,他只能算是犹太裔基督徒。
●我对于拉丁语和以色列史的研习至此暂告一段落。下个月的主题将是分子生物学和植物分类学。
2009.01.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