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 30

载今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

2010年12月25日早晨,浙江乐清农民钱云会接到一个电话;接完之后,穿着厚外套和运动鞋的他带着 雨伞,向阴沉沉的家门之外走去。钱云会也许没有想到,此去将是他和家人的永别:片刻之后,一辆解放悍威巨型工程车从他肩膀和脖子处碾压而过,令他当场毙 命,陈尸于这片他生活了整整五十三年的土地。
这起貌似交通事故的事件迅速成为岁末年初最大的新闻,在互联网和媒体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当地警方 在12月29日晚召开新闻发布会,高调宣布这是一起寻常的交通意外;但有些媒体和网友并不认可这种说法,而怀疑钱云会是死于谋杀。这种怀疑是有原因的:钱 云会当过乐清寨桥村的村委会主任,曾因为乐清电厂征用该村耕地引发的纠纷而率领村民上访,先后三次被抓到看守所关起来。
可以肯定的是,钱云会 事件正是当前中国社会日益增多且渐趋尖锐的土地纠纷的缩影。实际上,城市化进程遭遇的土地问题已经严重得引起了政界和学界的高度重视。例如,12月23 日,国土资源部在北京召开了深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专家研讨会。在钱云会惨遭横祸的当天下午,在北京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土地 管理法修改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而国土资源部提交的修订草案,更是早在2009年6月便已报送国务院审议。学界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则主要表现为 土地产权制度之争,有些学者认为私有化是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最佳方向,有些则坚称当前的集体所有制是最合理的制度安排,不容更改。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系教 授贺雪峰是后一派的中坚,他彻底反对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利,在其近著《地权的逻辑: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向何处去》中,贺教授提出了他的看法和论证。

《地权的逻辑》旗帜鲜明地对几种支持土地私有化的主要观点做出了有力而成功的驳斥。近年来,鼓吹土地私有化最用力的,大部分是生活 在海外(主要是美国)或者有海外留学经历的华人经济学家,如张五常、陈志武、文贯中、周其仁和已故的杨小凯之流,他们经常在《南方周末》、《财经》等媒体 发表有关言论。由于国内媒体普遍而言对海外人文社科学者有着近乎病态的盲目崇拜,部分编辑记者往往在约稿或采访时对那些长期过着学院生活的教授礼敬甚备, 甚至不惜由衷或违心地对其大加吹捧,某些学者于是多少有点在自我膨胀中忘乎所以,习惯性地凭借自身有限的专业知识和对现实一鳞半爪的了解来妄发议论,或作 痛心状,或作严肃状,总之是一副能为帝王师、破解社会问题者舍我其谁的派头。
但他们慷慨激昂的陈词通常与他们的雄心壮志不符,尤其是上述那几 位提倡土地私有化的经济学者。例如周其仁曾发表题为“试办‘土地交易所’的构想”的文章,宣称“农民自用的建设用地权一旦经由市场竞价,可能表现为惊人数 目的货币财富”。这个观点被贺雪峰讥讽为“站在北京看农民的土地”(《地权的逻辑》,第73页,以下引用本书仅注明页码)。事实也是如此,北京和上海的农 村土地每亩也许能卖出上百万元人民币的高价,而在湖北京山,根据贺雪峰的调查,同样面积的土地价格只有区区两千元(第24页)。以中国的幅员之辽阔,农民 人数之众多,任何企图用个别来推断总体、用均值来掩盖离散的经济学思维定式在有着多年农村调查经验的贺雪峰面前,都是错漏百出和不堪一击的。贺雪峰在《地 权的逻辑》第二章、第六章和第七章集中对这些经济学家进行了畅快淋漓的剖析和批判,反驳了他们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三大理由(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提高 农业生产效率、有利于构建民主自由的宪政社会),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贺雪峰教授这部新著最大的学术价值,是对农村、土地和农民进行了初步的分 类。和所有一般名词相同,农村只是一个便于交流的泛化标签;正如苹果有青苹果、红苹果、黄苹果等不同种类,中国的农村也有沿海地区农村、内陆地区农村、平 原地区农村、丘陵地区农村等差异。具体到沿海地区农村,富裕的如江阴华西村,贫穷的如乐清寨桥村,它们之间的社会发展水平的区别,有时候甚至大于某些中小 城市和部分农村的距离。
农民的情况也是如此。《地权的逻辑》把当前中国的农民细分为四类:纯农户、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以农业为次的兼业户、 外出务工经商不再兼业的农户(第29页)。这几类农民的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和现实利益诉求都各有不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不再可以用农村、农民和农 村土地这样的抽象表述来指称全国所有农村户籍的人,以及他们所在的村庄和土地,而应有具体所指”(第72页)。那些为土地私有化摇旗呐喊的经济学家最大的 软肋,就是假定农村是一组没有任何离散度的变量,认为他们从某个观察点总结的经验可以推广到全国。这种经济学假设对高度复杂和分化的中国农村地区来说,当 然是毫无意义的。

实际上,《地权的逻辑》可以被简单地概括为“破”和“立”两部分:“破”前文已经介绍过,是对那些提倡 土地私有化的经济学家的反驳,而“立”则是提出作者本人支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看法。很遗憾,尽管丰富的农村调查经验帮助贺雪峰摧枯拉朽般地打倒了周其 仁、杨小凯等人的经济学谬论,但在模糊不清的逻辑和强烈的意识形态倾向的干扰之下,这种社会学优势并没有转化成其立论的牢固。换句话说,贺雪峰对土地私有 化的批驳是成功的,但他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辩护则是失败的。
贺雪峰坚决拥护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主要理由之一是,普通农民并不想要完 整的土地所有权,只图农业生产方便。《地权的逻辑》反复地强调这个观点,其中一段文字是这样的:“笔者在全国20多个省市农村调查,极少听到农民要土地所 有权,倒是笔者的舅舅说土地应该私有化,而我的舅舅恰恰是一个喜欢读书看报的人,他认为土地应当私有化,来自他的读书看报,而非自己意愿的表达。”(第2 页)贺教授的舅舅看到这段话会有什么反应,一般读者不得而知,不过这里面的逻辑缺陷,却是一目了然的。许多农民受制于生活环境和教育经历,对土地产权这个 政治经济学概念毫无所知,这是很正常的情况,可是它能成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合理性基础吗?
我们不妨用鲁迅作品中的例子来寻找答案。《伪自 由书·“人话”》写道:“是大热天的正午,一个农妇做事做得正苦,忽而叹道:‘皇后娘娘真不知道多么快活。这时还不是在床上睡午觉,醒过来的时候,就叫 道:太监,拿个柿饼来。’”假设贺雪峰教授去问这位农妇要不要选举权,要不要吃蓝罐曲奇,我猜她是不要的,只希望能够睡午觉和吃柿饼。这种层次较低的农民 意识其实并不好笑(鲁迅已经指出),反倒是整个社会的悲哀,它万万不能成为反对社会制度进化的理由,否则我们现在也许还生活在爱新觉罗氏的统治之下。
另一个让贺雪峰觉得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重要的原因,是这种土地制度在三十余年来中国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贺雪峰认为,“中国可以以较低的成本扩 展城市和建设基础设施,从而可以为中国经济发展提供基础条件”,奥秘正在于“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第324页);他忧心的是,倘使土地私有化,政府就不 能轻易地从征收农民的土地中获得收益,而“国家正是占有了土地收益,才有能力为全国大多数农民提供大规模的转移支付”(自序,第9页)。哪怕单就此处的引 文来看,读者也不难发现贺雪峰教授被国家利益至上的意识形态蒙蔽了逻辑的眼睛,从而丧失了看清现实的视力。
诚然,贺雪峰教授说得没错,这些年 来的经济发展确实建立在对农村资源的剥夺之上。而且这种剥夺是双重的,除了上述的用近乎零成本的代价征用农地来建设道路和城区这较为明显的一重之外,还有 一重是相对隐秘的,那就是利用城乡户籍双轨制对农民的劳动进行剥削。比如说,您为自来水、天然气、电力、宽带服务等支付的费用,包括了相关企业员工的退休 金、医保金等在内;而农民在销售您日常三餐所吃的大米和肉菜禽蛋时,并没有附加这部分成本。数以千万计在城市的寒风中或烈日下修建道路或房屋、在各种小工 厂小作坊挥洒汗水的农民工也从来没有得到这部分应得的劳动报酬。问题在于,这能够成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理由吗?我相信十九世纪美国南方的奴隶主如 果地下有知,肯定会将贺雪峰教授引为隔世知音,因为当年他们也曾套用这种逻辑,义愤填膺地说,黑奴的劳动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农产品,林肯的废奴主义若是成为 国家制度,奴隶主就得不到那么多好处了。
至于“为全国大多数农民提供大规模的转移支付”,以近些年的财政收入衡量,国家确实有这个能力,但实 施这种能力了吗?当前国家对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主要覆盖低保、医保和义务教育三个方面,就以农村医保为例。2009年度国家财政收入高达68477亿元,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公报,是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累计支出总额为646亿元”,不足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一,“大规模”云云,真是不知从何说起。 可以作为对比的是,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统计局调研数据显示,党政机关及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总量为两百多万辆,每年公务用车消费支出在一千五 百亿到两千亿元之间。
贺雪峰虽然对周其仁等经济学家深恶痛绝,但他也在不知不觉间受到经济学的影响。比如《地权的逻辑》提出的第三个支持农村 土地集体所有制的理由,是集体所有制能够解决农田水利灌溉等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而土地一旦私有化,则由于农民的自私本性,所有需要村民协同处理的事务都 不能完成。抛开这种论调背后荒诞的“理性人”假设不谈,贺教授在调查中遇到的此类现象,其实不应该归咎于村社集体分配调整土地权力的弱化,而应责怪地方政 府的不作为和违法。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 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现代社会是复杂的巨系统,学者在分析社会问题的时候,应当时刻警惕将问题简化的 倾向,对待三农问题尤其应该如此。农村土地制度仅仅是整个社会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灵丹妙药,任何旨在论证改变土地所有制就能化解三 农问题的尝试都是徒劳的。认为土地私有化能够一劳永逸地缩短城乡差异的经济学家固然无异于痴人说梦,坚信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最适合中国的贺雪峰教授也未免 难以自圆其说。实际上,如果没有一种合理的村民自治制度,没有一个愿意约束自身权力的政府,没有一批能够正确地认识现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农民,中国农村 的土地无论改道走私有化之路,还是继续集体所有的旅途,都丝毫不能改变当前城乡差距日益加大的现实。
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管理法》的修订没有 改良的方向。近几年来,国家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狂飙突进,全国各地的交通运输、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已基本完善,这应该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抑制政府继续将农地 据为国有的冲动。综合方方面面的因素考虑,当前最理想的农村土地制度也许应该是一种三权分立的制度:地方政府代表国家继续保留确定土地用途和核准土地用途 变更的权力,村社集体继续保留区域范围内土地的所有权,农民继续拥有长期不变的固定承包权利,并新增在遭遇政府征地或者村社集体调整耕地时的否决权。这样 的制度安排也许没有办法实现土地产出的最大化,但在相对完善的法制环境中,绝对可以避免目下农村地区司空见惯的因征地或拆迁引起的纠纷和悲剧。

Jan 08

载今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
《老人与海》 
[美]欧内斯特·海明威著 余光中译
译林出版社 2010年10月第一版
231 页,25.00元

作为第五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作家,海明威的作品在世界各地历来极受欢迎,在中国大陆也不例外。这位失落一代的标杆 人物作品甚多,最广为人知和最畅销的,当然是《老人与海》(The Old Man and the Sea),例如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老人与海》,每年光在卓越和当当这两家网络书店就能卖出上万册。对比绝大多数新书总销量三四千册的现状,这个数字足够让 某些出版商垂涎欲滴。事实亦是如此:尽管获得海明威外国版权基金会授权的国内出版社仅有两家,但如果您去卓越上检索,会发现有库存、可销售的版本多达三十 种左右。最近《老人与海》人丁兴旺的译本家族又增添了一员,也就是译林出版社推出的余光中译本。

说是新出,但据译序所说,译文早在 1953年初便已完稿,1957年由重光文艺出了繁体字版;这次由译林推出简体字版,余光中先生“大加修正……全书所改,当在一千处以上”(第4页)。余 先生似乎较为谦逊,自称他最初的译本“能得七十分”,至于这个改过“一千处以上”的译本能得多少分,倒是没有提及,只是轻描淡写地说“新译本知所取舍,读 来就顺畅多了”。考虑到余先生在海峡两岸文名素著,其代表诗作《乡愁》近乎家喻户晓,兼且著有《余光中谈翻译》,与蔡濯堂(思果)先生遥相唱和,俨然有译 界指路明灯之状,他这个译本应该是准确优雅兼而有之,如他在谈翻译的书中所期许的,成为英汉文学翻译的典范。但可惜的是,就业已付梓的译文来看,读者恐怕 难免会产生“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感慨。

这个改过“一千处以上”的译本第2页就出现了明显的纰漏。在小说的开头,男孩打算请老人 去喝酒,于是说:“Can I offer you a beer on the Terrace and then we’ll take the stuff home.”(引文出自Scribner’s Sons在1965年出版的原著,第11页,以下仅注明页码。)余先生给出的译文是:“我请你去平台上喝杯啤酒,好不好?喝过了,我们再把这些东西拿回 去。”

书中的Terrace其实是一个酒吧,它的原型是哈瓦那柯希玛尔湾的La Terraza酒吧。这个地方如今已成为当地名胜,许多热爱《老人与海》的游客都喜欢去那里缅怀海明威。此处余先生似乎将首字母大写的专有名词 Terrace看成一般名词terrace,所以译错。张爱玲的译本(今日世界出版社,1972年1月版,以下简称张译)和吴劳的译本(上海译文出版 社,2006年8月版,以下简称吴译)各是“露台酒店”和“露台饭店”,虽然有些出入,但也都算译对了。

谈谈《老人与海》的三种译本 - 李继宏 - 李继宏的博客

 

这个露台酒吧是小说中最重要的具体地点,余先生这个无心的疏忽导致了一系列连锁的反应,后面就出现了这样让人费解的译文:

男孩把这些食品盛在一个双层的金属盒子里,从平台上带来。他袋里装了两副刀叉和汤匙,每副都用纸做的餐巾包好。

“谁给你的?”

“马丁老板。”(第10页)

由于余先生将露台酒吧误译成“平台上”,后面这个“马丁老板”显得特别突兀。张爱玲和吴劳的译本都将最后一句译为:“马丁。那老板。”这样读者 就能知道马丁是露台酒吧的老板,而不会感到摸不着头脑。

如果说上面这个错误是疏忽所致,那么另外一个错误应该归咎于余先生对加勒比海地区的不熟悉。老人和男孩在酒吧喝过啤酒,便把渔具搬回老人住的棚 屋,随后男孩问老人晚饭吃什么,老人回答说:“A pot of yellow rice with fish.”(原著第16页)余先生将其译成:“一罐糙米拌鱼。”(第7页)

Rice诚然有大米的义项,但米拌鱼怎能下咽呢?而且Yellow Rice并非糙米,它是加勒比海地区常见的菜肴,跟东南亚菜的咖喱炒饭或者长三角地区的扬州炒饭差不多,主要原料也是大米,只不过添加的作料是藏红花或者 胭脂树籽榨的油,所以是黄色的。为了增加营养和改善口味,当地人往往给黄米饭添加鸡肉、鱼肉等配料。吴译作:“有锅鱼煮黄米饭。”张译作:“一锅黄米饭, 就着鱼吃。”它们虽然和原文有点出入,但并没有余光中先生的译文离谱,仍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令人意外的是,同一页的最后一行又出现了一处明显误译。我们先来看看原文是怎么写的:“I’ll be back when I have the sardines. I will keep yours and mine together on the ice and we can share them in the morning.”(原著,第17页)余先生译为:“我弄到了沙丁鱼就回来。我把你的和我的一同冰起来,明早就可以一同吃。”(第7页)

无论是前文还是后面的叙述,海明威都明确地告诉读者,这些沙丁鱼不是用来吃的,而是用来当鱼饵的。原文的share也并无一起吃的含义,余先生 曾任台湾中山大学外文系教授长达十五年之久,以他的英文造诣,绝对没有可能看不明白这层意思,他何以会这样译,真是让人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半句吴译作: “明儿早上就可以分着用了。”(第10页)张译为:“我们早上可以一人一半。”(第8页)他们就都没有误将鱼饵当作口粮。

在余先生翻译的这本《老人与海》中,此类错误并不少见。比如第18页有这么一句话:“他划过渔人所谓巨流的洋面,看到水里‘湾草’磷磷闪光;该 处海床陡降七百英寻,湾流撞在海底的峭壁上,形成漩涡,所以各种鱼类都在此汇集。”就算撇开“洋面”这种奇怪的表达方式(汉语常用的说法是“海面”)和 “湾草”这个奇怪的词语,读者也很难理解分号前后的文字到底有什么联系,对用字极其在意的海明威为什么要写这个奇怪的句子呢?还是先来看看原文吧:

He saw the phosphorescence of the Gulf weed in the water as he rowed over the part of the ocean that the fishman called the great well because there was a sudden deep of seven hundred fathoms where all sorts of fish congregated because of the swirl the current made against the steep walls of the floor of the ocean. (原著,第28页)

为了便于讨论,我先把这个句子译成中文:“他看见磷光闪闪,那是水中的马尾藻,此时他划到的这片海面,被渔夫称为‘大井’,因为这里突然变得很 深,有七百英寻,各种各样的鱼儿因为水流冲击海底陡峭的岩壁形成的漩涡而聚集在这里。”

余先生将“大井”误作“巨流”,后面那些解释这个名称的文字当然显得很突兀,于是这个由双重原因状语从句构成的复合句不再层次分明、环环相扣, 而是变成两个前后看不出有任何联系的分句。相较之下,将Gulf weed错误地(抑或应该称为“创造性地”?)译成“湾草”倒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余先生的译本还有不少类似的错误,这里就不一一展开论述了。如果仅有这些疏忽或者误读引起的错误,或许也可以称得上瑕不掩瑜,因为译著要做到完 全没有差错是很难的。毕竟译者在工作的过程中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比如说接一通电话,或者被太太喊到楼下喝茶,都有可能影响对正在翻译的字句的理解。但 这个译本的问题在于,它对原著文体的再现几乎完全是失败的,吴劳和张爱玲的译本也是如此,尽管他们的这类错误相对少一些。这恰恰是翻译经典文学作品的难处 所在:并不是说把原文的每个单词都看懂了,就能准确地将其翻译出来。

就以刚才提到那个句子为例,吴劳的译文是:

他划到海里的某一片水域,看见果囊马尾藻闪出的磷光,渔夫们管这片水域叫“大井”,因为那儿水深突 然达到七百英寻,海流冲击在海底深渊的峭壁 上,激起了旋涡,种种鱼儿都聚集在那儿。(吴译,第21页)

张爱玲的译文是:

他看见墨西哥湾的海草在水中发出磷光,那时候他正划到海上,渔夫们称为“大井”的地方,因为那里突然深至七百寻,各种鱼类都聚集在那里,因为潮 流冲到海底的峭壁上,激起了漩涡。(张译,第18页)

表面上看,两者的译文似乎都没有明显的错误,虽然译法各有不同,但表达的意思大体上是一致的。它们能够被称为好的翻译吗?答案是不能。

文学大师和寻常作家的区别在于,前者的谋篇布局、遣词造句无不是仔细推敲的结果,译者往往必须经过殚精竭虑的思考才能彻底理解他或她的写作意 图。老人出海时天尚未亮,所以他不可能看到Gulf weed(马尾藻),只能看到phosphorescence(磷光)。身为当地久经风浪的渔夫,老人看到磷光,当然知道是马尾藻发出来的,而马尾藻的出 现,则意味着他把船划到了“大井”这片海域。老人知道“大井”有许多鱼,但他却决意到远海去抓大鱼,这强化了全书的悲剧色彩。简单来 说,phosphorescence、 Gulf weed、 great well(大井)和all sorts of fish(各种各样的鱼儿)这四个关键词的次序是不容更改的,否则就会与书中构建的现实相悖。从这个方面来说,无论是吴劳还是张爱玲的译文,都是失实的, 哪怕原文的每个单词他们都没有误解。就好比给人画像,把鼻子画到了眼睛上面,虽然鼻子和眼睛都画对了,但这不能称为好的肖像。

但文学翻译的艰苦之处在于,哪怕译者完全明白作者的意图,也总有些难关是跨不过去的。还是以刚才这个句子为例,是不是把上述四个关键词的次序都 处理对了,就可以称得上完美的译文呢?显然不可以。

也许细心的读者早已发现,这个句子很长,明显不符海明威标志性的“电报体”风格。事实上,《老人与海》原著每个句子的平均长度为约十四点七个单 词,而它长达六十个单词,足足是平均长度的四倍。原书中典型的句子是这样的:“The old man went out the door and the boy came after him.”(原著,第26页)这个长句所处那一段开头两个句子则更短:“Sometimes someone would speak in a boat. But most of the boats were silent except for the dip of the oars.”(原著,第28页)这种写作技巧在文体学上被称为“局部变异”(internal deviation),它的功能是通过文体的突变来强化作品中的某种氛围或者人物的情绪。比如说在这里,海明威虽然没有描写老人的心情,但这个复杂的、信 息密集的句子如同一阵急促的战鼓,成功地传达出大战在即的紧张氛围,真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由于语言结构的本体差异,现代汉语缺乏相同的表达形 式,译者很难找到恰当的长句来传达这种文体上的微妙之处,所以读者可以看到,无论是余光中、吴劳还是张爱玲,都不得不用若干断开的短句来转换原文这个没有 标点的长句,虽然他们是久负盛名的诗人、翻译家和作家,虽然他们的汉语写作能力毫无疑问应该处于中上水平。

 

但话又说回来,正是由于 文学翻译中有这种不可翻译的层面,译者才应该更加用心地去解读原文,力求把那些可翻译的含义完整地传达出来。遗憾的是,余光 中先生似乎没有做到这一点,这可以从一个简单然而并非不重要的例子看出来。

在小说的开头,海明威这样形容老人的船帆:“… it looked like the flag of permanent defeat.”(原著,第9页)紧接着,他又如此描绘老人的双眼:“… they were the same color as the sea and were cheerful and undefeated.”(原著,第10页)这两个句子虽然很简单,但它们用一对反义词(defeat和undefeated)奠定了全书的基调:老人尽 管一贫如洗,关于他的外表的一切(由船帆象征),无不表明他是个失败者,但他的精神(由眼睛象征)却是永不言败、不可战胜的。实际上,海明威能够获得 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老人与海》;而《老人与海》能够得到斯德哥尔摩那些评委的青睐,很大程度上则是因为它一扫二战后欧美文坛衰 糜颓唐的悲观主义风气,用雄壮阳刚的音调发出乐观主义的呼声:“But man is not made for defeat. A man can be destroyed, but not defeated.”(原著,第103页,意思是“但好汉不是为失败而生的。好汉可以被毁灭,但不会被打败。”)正如瑞典学院的安德斯·奥斯特灵在当年颁 奖典礼的演讲中所说:“这个故事是一曲颂歌,它提倡哪怕结果一无所得也永不屈服的奋斗精神,赞扬失败之中的道德凯旋。”上述两个反义词体现的二元对立在书 中无处不在,它是海明威在构建这种乐观主义倾向的过程中必不可少的要素,最明显的是老人在海上捕鱼时似乎化为两个分身,他自言自语说出的话和心里默默的思 考完全是相反的。但余光中先生对这两个句子的翻译分别是这样的:

就像是一面长败之旗。(第1页)

他的眼睛跟海水一样颜色,活泼而坚定。(第1页)

 读者可以看到,原文那种强烈的对比被余先生消解得无影无踪。吴劳将后面一句译成:“它们像海水一般蓝,显得喜洋洋而不服输。”(吴译,第 4页)也再现不了 原文的深意。张爱玲对这句话的翻译倒是差强人意:“眼睛和海一个颜色,很愉快,没有战败过。”(张译,第2页)不过用“没有战败过”来形容眼睛,多少显得 有点怪异。

在张爱玲和吴劳的译本中,读者随处可以看到一种初学翻译的新手容易犯的毛病:时刻不忘将不定冠词翻译出来。比如小说的第一句,原文如下:

He was an old man who fished alone in a skiff in the Gulf Stream and he had gone eighty-four days now without taking a fish.(原著,第9页)

以中文写作在海内外文学爱好者中享有教母般声望的张爱玲居然译为:“他是一个老头子,一个人划着一只小船在墨西哥湾大海流打鱼,而他已经有 八十四天没有捕 到一条鱼了。”(张译,第1页)

海明威向来惜字如金,对赘词深恶痛绝,假如他是中国人,很难想象他会这样写小说。张爱玲译文中的“一个”、“一个”、“一只”和“一条”完 全可以删掉,其 实译成这样就可以了:“他是个老人,独自划着小船,在湾流中捕鱼,八十四天来,他没打到鱼。”至于余光中先生的译文,则全然看不出译者的诗人风采,读者甚 至会看到“阳光晴好”(第3页)这样叠床架屋、不知所云的词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原文中,海明威以代词指称大鱼时,总是用拟人化的人称代词he(他)及其变体(包括him和his)。海明威这么写的 意图很明显,因 为书中老人屡次将大鱼称为自己的“朋友”和“兄弟”。但是余光中、吴劳和张爱玲不约而同地将这个人称代词译成了“它”。这到底出于什么原因,实在是煞费思 量。

 

总而言之,无论是最新出的译林版,市面上最畅销的译文版,还是绝版多年的今日世界版,都不是《老人与海》的理想译本。由于海 明威在其爱达荷州寓所饮 弹自尽的事情发生在1961年,按照伯尔尼国际版权公约,从2011年开始,国内的出版社可以不经海明威外国版权基金会的授权而名正言顺地翻译出版这位二 十世纪文学大师的作品,我相信《老人与海》陆续还将有不同的新译本问世。多一种译本终归是好事,因为这意味着读者多一个选择。普通读者唯一的希望也许是, 新译者能够认真参考原有的译本,尽可能避免前人犯过的差错;又或者新译者不屑站在前辈的肩膀上,那么至少责任编辑应该负起这个责任。就拿余光中先生的译本 来说,编辑要是在审稿的时候比照其他译本,诸如“平台上”、“糙米拌鱼”、“巨流”之类低级的错误肯定是可以避免的。倘使这个小小的希望能够成真,则庶几 是那些将来看到新译本的读者之幸。■

延伸阅读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Ernest Hemingway著,Charles Scribner’s Sons,1965年版
   
●《老人与海》
[美]海明威著,吴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8月版
   
●《老人与海》
[美]海明威著,张爱玲译,今日世界出版社,1972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