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然抢劫守法公民的合法财产
肖传国因为方舟子先生的揭露,被中国科学院拒之门外。这本是一次人类良知和正义的胜利,可是肖氏因为自己的丑行曝光于阳光之下失去了本来可以靠欺骗获得的政治和学术利益对方先生恨之入骨,于是勾结武汉江汉区法院,要对方先生对他丑恶行径的揭露进行疯狂的报复。于是这个对外宣称是“为人民服务”的武汉江汉区法院与肖氏狼狈为奸、沆瀣一气,不顾肖氏侵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事实做出了枉法判决,不仅贻笑大方而且把中国人的名声彻底败坏殆尽。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如今这个武汉江汉区法院竟然再一次做出了狗彘不若的违法行径,竟然利用手中的公权力抢劫方舟子先生夫人的合法财产。肖传国要诬告的是方舟子先生,无论如何也不能跟方先生的妻子有什么关系啊,这样一个跟肖氏诬告方舟子的案件毫无关联的无辜者竟然因为是方先生的妻子而遭受到武汉江汉区法院的经济迫害。我们不得不问一声:武汉江汉区法院的所做所为是在怎样的强盗逻辑支持下的强盗行为呢!这罪恶行径是对法律的公然践踏,是对公民合法财产的严重侵犯,这将做为世界法制史上最荒唐最无耻的一个践踏法律的案例载入人类历史。
当中国共产党号召全党在全国掀起学习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同时,我们不仅要根据党的各级文件精神质疑武汉江汉区法院的非法行径:难道共产党的党规党纪已经对他们没有任何约束力了吗?他们什么时候宣布脱离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归顺到肖传国的麾下了?难道这个以腐败著称的地方法院要把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彻底进行下去?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守法公民,出于对这个国家政权的信任,方先生的夫人把自己辛勤劳动的合法收入通过合法的程序储存到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合法银行,却没有想到一夜之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合法财产被人民法院给抢劫了。在这个行星上任何一个文明的法治国家里都不曾发生过如此严重法院强抢公民合法财产的荒唐事件,这实在是出人意料,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无法想到一个口口声称自己“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法院”竟然会做出如此违法乱纪践踏法律尊严的事情来。
受害人的合法财产被法院以法律的名义抢劫,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武汉江汉区法院竟然不敢通知受害人。倘若不是指示武汉江汉区法院不远万里到北京的银行抢劫受害人合法财产的犯罪嫌疑人恬不知耻地公然叫嚣自己的权势有多强大时洋洋得意地把这件事暴露出来,受害人都不知道自己被号称“人民法院”的武汉江汉区法院通过非法手段给抢劫了。为什么武汉江汉区法院不敢通过法律规定的途径,用向银行出示公文那样的方式光明正大地通知一下受害人他们要以法律名义去抢劫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却要偷偷摸摸地在不敢通知受害人的情况下犯下人所不齿千夫所指的罪行呢?武汉江汉区法院之所以如此偷偷摸摸的实施犯罪行为,是因为他们知道一旦受害人知晓他们的犯罪计划必然要将之公布于世,那样他们的阴谋就不能得逞,就不能替自己的主子抢到受害人的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又如何向主子交代,所以他们才会如此做贼心虚地犯下人类法制史上最丑恶和无耻的罪行。这是多么荒唐的一件事啊,看看这个地球上存在的文明的法治国家里何曾发生过这么严重的法院抢劫公民合法财产的事情?荒唐啊!无耻啊!
武汉江汉区法院这次的罪恶行径是不是他们要昭示整个国家,中国共产党已经对武汉失去了控制力,这个地方已经沦为某些政棍学阀的犯罪天堂?这个他们不敢说出来,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如此严重的挑衅国家政权,企图通过违法行为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怎么能被容忍呢?武汉江汉区法院的这个罪恶行为将成为这个国家法制史上的一个公然践踏法律尊严和公民权利的反面案例永远订在人类文明所记载的耻辱柱上,受到一切有良知的人们的永远唾骂。
“法院公然抢劫守法公民的合法财产”有3篇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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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12日 at 7:53 am
很遗憾,目前任何的共产党领导的组织都不受人民监督。所以呢,说了白说。
只有等他们自己良心发现或者他们的上级来收拾他们。。。。
2009年8月12日 at 1:45 pm
2009 8 ..7事变。
武汉法院公然抢劫公民财产,号召新语丝的忠实读者永远支持方先生的打假
事业。这次大家要帮帮方先生。尽自己的能力向打假基金专款。
肖传国,我永远鄙视你,你一辈子就别想当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