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信号传入到细胞里

26 10 2012年

科学研究越来越深入、精细,也越来越让一般人难以理解。特别是生物化学方面的研究,由于不可避免地要用到非常专业的术语,更让外行如看天书。比如今年诺贝尔化学奖授予两位美国科学家罗伯特·莱夫科维茨和布莱恩·克比尔卡,他们是因为“G蛋白偶联受体研究”而获奖的。这就让一般人看得一头雾水,什么是“G蛋白偶联受体”?它有什么用?为什么研究它能够获诺贝尔奖?

这要从一般人都熟悉的肾上腺素讲起。肾上腺素是波兰生理学家赛布尔斯基在1895年发现的,已有一百余年的历史,它虽然也是一个专业术语,却已进入了日常词汇,连文人写文章形容一个人高度紧张时都会用到“肾上腺素开始大量分泌”之类的说法。肾上腺素的大量分泌会让身体出现应激反应,例如心跳加速、血管收缩。当肾上腺素刚刚被发现的时候,生理学家马上想到的是,它是通过刺激神经系统来起作用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们做了一个实验,把动物的神经系统破坏掉,然后注射进肾上腺素。结果发现,实验动物仍然出现了应激反应。这就证明了肾上腺素并不是通过刺激神经系统起作用的,而是直接刺激心脏、血管等部位的细胞,让细胞内部发生了变化。

但是这面临着一个问题。细胞由细胞膜包裹着,和外界隔离开。肾上腺素随着血液流到了它要影响的细胞,怎么让细胞知道它的存在呢?人们推测,在细胞表面上分布着一些特殊的蛋白质,它们能够跟肾上腺素结合在一起。一旦肾上腺素和这些蛋白质结合了,就相当于把信号传给了细胞。这些蛋白质叫做受体,和它们结合的肾上腺素就叫做配体。

受体是蛋白质,小得用普通显微镜看不到。那么怎么证明它的存在呢?一种办法是使用和肾上腺素类似的药物,看看它们对不同的器官产生什么样的影响。首先想到这一点的是美国药理学家阿尔奎斯特。他在上个世纪40年代试验了包括肾上腺素在内的6种有和肾上腺素一样的作用的药物,按它们的作用强弱进行排序。他发现,这6种药物对不同的器官的作用强弱存在差异。例如,在刺激血管收缩方面,肾上腺素的作用是最强的,但是在刺激心跳加速方面,肾上腺素是第二强的。阿尔奎斯特因此推测,血管壁细胞上的肾上腺素受体和心肌细胞上的肾上腺素受体不一样,肾上腺素受体至少有两类,他分别把它们叫做阿尔法肾上腺素受体和贝塔肾上腺素受体。后来人们用类似的方法发现肾上腺素受体有9种。

阿尔奎斯特的实验很巧妙,但是只是很间接的证据,连阿尔奎斯特本人也无法肯定“受体”只是理论上的推测还是真实存在的。更直接的证据是莱夫科维茨发现的。在上个世纪60年代,莱夫科维茨用放射性碘标记肾上腺素和类似的激素,这样就可以追踪它们跑到了哪里,结果发现它们的确跑到细胞表面上了,在细胞膜上检测到了放射性碘。换句话说,在细胞膜上的确有能和肾上腺素相结合的受体。到了80年代,肾上腺素受体的存在更无可置疑了,因为编码这些受体的基因被克比尔卡克隆出来了。从基因的序列我们可以推知它编码的蛋白质的序列,进而推知该蛋白质的结构。结果很出乎意料,肾上腺素受体是一条长长的蛋白质,分成7个部分。也就是说,肾上腺素受体并不是都在细胞表面上,它露在细胞表面上用来和肾上腺素结合的只是一个头,它的身体打了7个折,跨越了细胞膜7次,尾巴呢则是在细胞内。

肾上腺素受体的尾巴和一种特殊的蛋白质结合在一起。这种蛋白质分为三个部分,分别叫做阿尔法、贝塔和伽玛亚基,其中阿尔法亚基和一种核苷酸结合在一起,这种核苷酸叫二磷酸鸟苷,二磷酸鸟苷的英文缩写和国内官员天天挂在嘴上的东西一样——GDP,所以这种蛋白质就被叫做G蛋白,而肾上腺素受体就被称为G蛋白偶联受体。

肾上腺素和肾上腺素受体的头部结合,让受体的形状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在细胞膜里来回折腾了7次,传到了受体的尾巴,跟受体尾巴结合在一起的G蛋白的形状也发生了变化。由于形状的改变,G蛋白阿尔法亚基上的GDP掉了,改由三磷酸鸟苷(GTP)结合上去。阿尔法亚基一与GTP结合,形状发生更大的变化,没法和其他亚基结合在一起,掉了下来,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代谢反应。G蛋白阿尔法亚基实际上是一种GTP酶,它渐渐地把GTP变成了GDP,然后又能去跟G蛋白的其他亚基结合组成完整的G蛋白,G蛋白又去跟肾上腺素受体的尾巴结合,然后阿尔法亚基上的GDP又掉了……如此周而复始,在肾上腺素最终从受体脱落之前,一个受体能激活数以百计的G蛋白质。

并不只是肾上腺素受体是G蛋白偶联受体,还有别的激素的受体、神经递质的受体、视网膜里的光受体、舌头上的味觉受体、鼻腔里头的嗅觉受体等等,也都是G蛋白偶联受体,这类受体多达几百种。所以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自然而然地成了许多药物作用的靶点,现有的化学药(即所谓“西药”)大约有一半与G蛋白偶联受体有关,例如治疗高血压的药物、抗过敏的药物。对G蛋白偶联受体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这类药物的作用机理,而且有助于设计出新的药物。它们对我们的身体健康的影响是如此巨大,它的研究成果获得诺贝尔奖实至名归,虽然授予生理学或医学奖也许更为恰当(对G蛋白的研究在1994年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2012.10.24.

(《新华每日电讯》2012.10.26.)



腾讯微访谈:方舟子与网友共话美国大选

26 10 2012年

2012年10月26日下午2~3点

二当家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 奥巴马和罗姆尼,二位倾向于谁能赢?相对来说,哪位获胜对中国有利?

方舟子 : 谁能赢不好说,最新的民意调查结果表明结果会很接近,有的调查表明奥巴马赢,有的表明罗姆尼赢。一般来说总统谋求连任有资源优势。在野的时候对外政策会表现得强硬,上台了就会比较务实,所以不管谁在台上,对华政策都会差不多。

小何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 方舟子(@fangzhouzi) 请问方博士:你如何看待美国大选与中国代表大会之间的区别。

方舟子 : 美国大选的结果没法内定,要看投票结果,而且由各个普通选民的投票来决定。中国的选举只是一个形式,而且普通选民只能选最无权力的最基层地方代表,影响不了结果。

流浪的猫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都说美国大选比的是谁钱多,那美国的三公经费是多少呢,能不能做个对比呢

方舟子 : 竞选经费的多少会影响美国大选,但也不是比谁钱多,并不是经费多的那方就会获胜,否则不用投票了,或不用做民意调查预测谁可能获胜了,改比谁钱多就可以了。

永遠有多遠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请问二位,你们有没有亲属是美国国籍?

方舟子 : 没有。

火眼金睛 : #提问方舟子、司马南#中国人有必要关心美国大选吗?

方舟子 : 很有必要。美国作为当今第一强国,在世界各国中与中国的关系最为重要,有必要了解其政治运作。了解美国大选也会为中国将来政治制度的改革提供借鉴。

竹强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理论上是高于 美国民主制度的,但是为什么现目前,中国表面上没有美国民主呢

方舟子 : 一个在实际上只起橡皮图章作用的制度不可能理论上会高于由普选决定结果的制度。

赵超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两位是党员吗?如果不是,给你们两位一次机会,你们会愿意接受机会加入中国共产党吗?说实话!!!方舟子(@fangzhouzi) 司马南(@simanan)

方舟子 : 我不是任何党派的成员,也不打算在将来加入任何党派。

开开心心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美国教育界和科技界的人对奥、罗两人的选择会有明显倾向性吗?谢谢

方舟子 : 美国民主党是美国的自由派(左派)政党,其政治理念比较获得美国知识分子的认同,所以不管谁当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历来在美国教育界和科技界有比较多的支持者。

杨国科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美国选举的时候,美国的普通民众都在做什么?他们能影响选举吗?还是选举在影响他们?

方舟子 : 美国大选的结果是由选民一人一票统计出来的,普通民众当然能影响选举结果。但选民在投票时,也会收到广告、宣传的影响。

yy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竞选基金是肿么回事?每个人都可以捐吗?公司可以捐吗?数额、使用有哪些限制?

方舟子 : 每个人每届给一个候选人的捐款不能超过2500美元。公司可以组成政治活动委员会进行捐款,但每届给一个候选人的捐款不能超过5000美元。

JohnChing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 美国选举会有地方利益博弈吗? 怎样体现地方利益平衡?

方舟子 : 美国总统选举是分州选的,谁在哪个州获胜,那个州的票数就全部归他。这种设计让人口少的小州显得比较重要,这就体现了地方与联邦的利益平衡。选举日这天还要选一大批地方官员,像州长、市长、议员、检察长、地方法官等。

王豫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方博士觉得中国实行哪种民主模式比较好呢?

方舟子 : 民主模式可以很多种,但真正的民主应是每个选民的投票结果能够影响到国家最高领导人、地方各级最高领导人、民意代表的选举。

杨国科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大选在即,美国会不会像国内某些地方,存在暗地收买选票,打架杀人放火,污蔑和陷害等等的行为存在?

方舟子 : 这种情况在美国一百多年前某些地方发生过,现在不会了。只有“污蔑”还会有,在演讲、竞选广告中,有时会有意无意地污蔑对方。

杨康叶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 请问方舟子,你上次说了美国有的州支持哪个政党是很铁很稳固的,比如加州就是民主党的天下,只有俄亥俄和佛罗里达等州才是摇摆州,往往选举胜负在这几个州决定,请问那些铁的州的州长是不是一般都是一个政党的候选人选上?比如台湾的高雄市市长一般都是民进党的候选人当选一样

方舟子 : 不是,保险州只是针对总统选举而言的。加州上届的州长施瓦辛格就是共和党。

南宫莫璃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请问两位,若是两位侯选人当中一位胜出,另外落选的那位会不会受到竞选成功的那位的事后故意针对?

方舟子 : 不会。即使获胜者对失败者心存芥蒂,美国的制度和社会也决定了他无法采取什么报复行动。

胡强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问方舟子老师一个最直接的问题:您是否支持美国的政治制度?

方舟子 : 美国政治制度是由一群聪明人理性设计出来的,而且定下后大家都遵守,能得到很好的实施,是比较完善的制度。当然里面也存在很多问题,两百多年来也一直通过宪法修正的方式进行改进。

胡强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民主党喜欢干预市场经济,怎么还是自由派呢?共和党才是自由派吧?

方舟子 : 美国政治中说的自由派指的是社会自由派,即通过干预市场经济来寻求社会平等、公正,也叫现代自由主义。共和党是经济自由派、社会保守派,属于古典自由主义。

阿拉丁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在美式民主中宗教因数有多大? 方舟子(@fangzhouzi)

方舟子 : 宗教因素会有一定的影响,比如宗教势力比较强大的美国南方各州,一般都支持共和党总统候选人。

蓝色减肥网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 请问两位老师,现在钓鱼岛争端正是时候,而在美国的选民比较倾向于中、日哪一方呢?奥巴马和罗姆尼有用这个观点造势的想法吗?

方舟子 : 美国普通选民大多对国际形势不关心,甚至茫然无知,我敢说绝大部分美国人听都没听说过钓鱼岛。他们更关心的是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美国国内政策。

baimeimao : #提问司马南、方舟子# 百度上说,“美国人口最多的加利福尼亚州所拥有的选举人票多达55张”,难道不是一人一票吗?

方舟子 : 美国总统在形式上是由各州派出的538个选举人投票选出的。一个州派多少个选举人与该州人口多少有关,加州分配到了55张选举人票。如果民主党候选人在加州获胜,这55张票就全部属于他了。最终把各州的票数加起来,谁获得一半以上的票数谁就是下届总统。



从一个人的战争到全民的行动

25 10 2012年

2011年12月28日方舟子在百度沸点做的主题演讲。@原味葵花籽 根据视频记录,视频见:

http://yule.iqiyi.com/20111228/b0d0af34f6303aaa.html

主持人:下面让我们依然用最热烈的掌声,请出我们今天的第三位演讲嘉宾,方舟子先生。

方舟子:主办方给我的演讲标题本来是“从一个人的‘打假斗士’到全民性的打假军团”,我觉得让我自己来自称“打假斗士”可能更有人要在网上骂我太自恋了。所以我把它标题改了一下,变成“从一个人的战争到全民的行动”。虽然很多人一想起“打假”、“揭假”或者是什么“谣言澄清”啊,马上想到的会是我。然后在微博上,每天都有人来@我或者是留评论来问我,说“这件事究竟是不是真的”,“你对这件事又有什么看法”。但实际上近年来我已经比较少参与这种揭假或者说澄清谣言的这种事情了。我更多的经历是放在做科普这一块,所以我看百度发布的这一个榜单,“十大谣言新闻”里头,我看了一下,只有一条我曾经在微博上辟过谣。就是关于那个新疆籍艾滋病人通过滴血食物传播病毒这一条,有人问我碰巧被我看到了我就澄清了一下,其他的几条都跟我没有关系,甚至有的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是个好事,就说明有越来越多的人已经都参与到了澄清谣言来揭假的这件工作当中了。这其中的一个很主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微博的壮大。

10年被称为是微博的元年,那11年就是微博的二年。微博二年跟元年相比呢,我觉得有两大特点:一个是竞争更激烈了,在以前是新浪微博一家独大,现在又有腾讯微博,还有网易的、搜狐的等等,大家都想来分这一块蛋糕;另外一个特点就是粉丝不值钱了,就是用户多了。我前几天看到《三联生活周刊》对我的报道,里面提到说,虽然方舟子的粉丝不是很多,只有150万……天哪,在一年以前,一个人如果有十几万的粉丝都已经是了不得了,现在150万都已经不值钱了。这是好事,说明你用户多,当然里面也可能有很多僵尸粉丝,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所以这个是去年以来,互联网舆论监督方面我觉得很重要的一个看点,就是微博的壮大。

去年的另一个看点是造谣党和辟谣党之间的对抗越来越激烈。微博壮大了,但随之而来的是谣言多了,这个谣言不只是这个谣言新闻榜单上面的这些。我看了一下,其他的榜单里头也涉及到谣言的问题。比如说在“十大食品安全”里头涉及到的“西瓜膨大剂”,那实际上是被谣言给炒起来的。还有“十大健康问题”里头排第三位的“电脑辐射过量”,排第五位的“亚健康问题”,实际上也都是谣言,而且是抱着商业目的的谣言。这个“亚健康问题”是那些卖保健品的人给炒起来的一个谣言,“电脑辐射过量”这个是卖防辐射服的那些人炒起来的一个谣言。而且这都是很具有中国特色的谣言,因为到了国外你就听不到这些了。

去年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有人试图给谣言合法化,所以提出了种种的理由,比如说“用谣言倒逼真相”,比如说“造谣与传谣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个都是写在正儿八经的文章里头的。出来了谣言有些人看不惯就要辟谣,所以去年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民间出现了一些自发的、辟谣的微博。所以造谣党就说这个辟谣带有黑社会的性质。我不知道他的意思是不是说,你这个不是官方的,是民间的组织,所以就是黑社会。南方一份著名的报纸还登了一篇评论,标题就叫“人民不能被辟谣党代表”。所以这是去年一个比较有意思的现象:有人试图把造谣和传谣给合法化,然后再来抹黑这些辟谣的。

去年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普通网民与意见领袖的对决越来越激烈了,这个也是因为微博的关系。微博拉近了这些名人跟普通网民的距离,以前这些名人被包装起来了,在媒体上在舞台上被包装起来的非常光鲜的形象,一旦到了微博的舞台,近距离的接触以后,对他们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损伤。让很多人了解到原来这些人是这种德性,以前看上去好像是非常伟大光辉的形象就没了。所以我套用了一句名言:“微博是把一杀猪刀,毁了那么多名人的脸。”这可能也包括我,因为我看了一下“十大唇枪舌剑”里头有两条是跟我有关的,第三条是“方舟子对李开复”,第六条是“方舟子对王菲”,我不知道把我列到这个榜单里头对我是一种表扬还是一种批评。因为每一次发生这种争论的时候,总会有人在那里说,“你怎么不去打假不去做科普啊怎么老跟人吵架啊”什么的,所以有一些人都会跳出来对我表示失望,说我以前是非常支持你的,没想到你是这样的。所以我觉得我的形象也是被毁掉了,至少在某一些人的心目当中。

而另外一个呢就是公知——公共知识分子的简称——变成了一句骂人的话。这也是跟微博有关的。以前的公共知识分子,大家是高山仰止的、高高在上的。一旦到了微博以后呢,形象也毁了。幸好在05年《南方人物周刊》评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的时候我把它给辞掉了,所以我现在也可以心安理得地跟着大家一起来骂公知了。以前呢是政府公信力没了,就是官员的公信力没有了。后来呢是专家的公信力没有了,专家变成了扔砖头的家了。现在是这些所谓的“意见领袖”、“公知”的公信力也没有了,因为微博的关系。其实我觉得这是好事,就是让大家知道还是只有自己靠得住,就不用去听那些所谓的“意见领袖”的煽忽。

经常有人问我说,你是怎么去做这些揭露造假啊,去利用这个互联网,因为我们基本上靠的是互联网这么一个工具来做的。也有人问你的流程是什么。其实这个流程我觉得很简单,往往是有人来举报,这种举报呢有各种途径,有的是给我发电子邮件,或者是在论坛上发帖子,当然现在有很多是来自微博的留言、私信等等。然后引起了我的注意以后我就做一番搜索,搜索完了以后贴出来。然后就有一些反馈,有一些评论,然后有很多的网友也跟着参与到搜索当中,再传播开去,引起了很多人的围观。所以有人老说你怎么知道那么多事情,为什么那些内幕底细你都知道,其实在现在这个时代你只要知道怎么去在网上搜索和肯花功夫肯花时间去搜索,那么基本上你想知道的东西都是能够知道的。所以我说搜索是寻找真相的一个绝佳的工具。当然在这方面百度就可以体现出她的价值了。虽然我本人像很多老网民一样还是习惯用谷歌,只有在谷歌上不去的时候再试一下百度。

限于时间,还有判断的能力,靠一个人搜索是没法做得非常完全的,这个时候互联网这个互动的属性就体现出来了。往往是这个雪球越滚越大,因为我公布出来的可能只是初步的一个结果,然后会有反馈,因为很多人自觉地来帮你做搜索的工作。包括比如说像不久前的,列入这个榜单的“方舟子对李开复”,一幕一幕的好戏大家都说跟看了个电视连续剧一样的,有人问我说你是不是有一个剧本,一个规划。其实也没有,因为后面的那些好戏往往是在跟网友的互动当中被激发出来的,因为有很多的网友来帮我寻找这些材料。包括像李开复他说在出的那本自传里头在“副教授”后面已经注明了那个英文的“assistant professor”这个单词了,但是我手上那个版本(第七次印刷的版本)并没有这个单词,所以我在微博上就贴了一个征集,我想知道他从哪个版本开始注明的,就征集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印刷的那一页的照片,结果就收到了很多。一比较就发现他从第八次才把那个英文的单词给注上去了。第八次是我揭露了唐骏以后才出来的。还有包括给我发视频。李开复本人在视频上接受电视采访的时候说“我跟奥巴马是同班同学,曾经在课堂上一起睡觉”什么的,他在很多的演讲视频、接受采访当中都讲了这么一句话。当然我不可能说去看那么多的视频、演讲是吧,那都是网友他们看到了以后来跟我说,给我一个视频的链接,然后告诉我说在第几分第几秒他讲了那一句话,就省了我很多的时间。所以不停地滚来滚去的互动,是逼近真相的一个催化剂,一步一步地走向真相。

当然最终如果说只是自得其乐的话那没什么用的,所以最终还是要传播开去的,只有通过传播才能够产生影响,然后由于大家的围观就带来了一种震慑力量。为什么大家很害怕,特别是这些名人这些被揭露的人,他们很害怕网上的舆论,就是这种围观带来的震慑力量。

互联网的这些属性让它成为了舆论监督的一个很重要的力量,这其中的这一些属性像“互动”、“传播”、“围观”这些最好地体现在微博上。这就是为什么微博越来越成为大家揭露造假、澄清谎言的一个绝好的渠道。但是微博的这些优点同时也是它的弱点。首先就是内容很受局限,140个字。所以你在这140个字里头往往只能给出一个线索或者给出一个结论性的东西,而没法去做充分的论证,把证据都给摆出来。当然现在也有微博服务商已经取消了字数的限制,像搜狐现在已经没有140个字的限制了。但现在大家已经形成这种快餐式的阅读,读微博的时候只是读那么一百多个字,你即使写一条很长很长的微博,真有耐心把它读下来的人还是很少的。甚至那140多个字都未必有人认真读的,大家都是瞄一眼看一下,所以这个本身它还是很受限制的。真正要做那种比较有技术含量的揭露造假,比如说像学术的造假,我觉得还是应在放到博客上面,放到网站上面。靠微博是很难做到的。

微博这种快餐式的阅读也导致另外一个局限,就是一个话题是很难持久下去的,像我跟李开复的那场戏,那场“电视剧”能够延续了有十来天,那已经算是很罕见的,就是因为那个比较好看所以大家都在那里围观。但一般的话题你只要谈那么一两天的话就有很多人表示不满。说你烦不烦哪,老是在说同样的一句话,一个话题。有时候真正的要澄清一个事实的真相的话靠一两天是不够的。因为往往有时候问题后面暴露得越来越充分,越来越多。所以这个也是微博的一个弱点。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上微博发言的门槛非常的低,所以微博也就变成一个谣言的集散地。这是去年美国《外交政策》评论的一个标题,叫“谣言人民共和国”。所以这个不是我个人的一个观点,这已经是变成了一个国际观点了。那里面有一句话是“毋庸置疑,中国的新浪微博是世界上前所未有的最佳的造谣机器”。

既然微博变成了一个造谣机器了,变成了一个大的问题了,有一些人就想在这方面对它做一些净化或者管理的工作。目前有一些是微博的服务商自己在做的,比如说像新浪的微博它就有一个叫微博辟谣这种官方的微博,但这个很受限制,因为它只是有限地辟一些它认为值得辟的谣言,特别是跟政治有关的。跟政治有关的谣言它不辟的话可能就会对它有麻烦。它这个微博辟谣完了以后会给你一些处罚,比如说限制你一个月之内不能发微博之类的类似这种处罚。这个一般来说他们只是针对那些小客户,碰到很大客户的话,他们是不敢做这种处罚的。所以这个也很受限制,它怕影响到它整个微博的流量。

政府方面现在北京不是说要实行实名制嘛,给三个月时间,要改实名制,实名制能对抑制谣言起多大的作用?它也许会起到一些作用,比如说有一些人可能因此吓坏了不敢发微博,所以也许能够减少一点谣言。但是我觉得在减少谣言的传播和谣言的影响这方面他可能起到的作用不大。为什么?如果你是一个匿名的、无名的小卒去微博上发一个谣言,可能根本没有多少人会知道,过去的这一年在网上广泛传播的那些谣言,基本上都是那些实名认证的媒体人、半官方的微博,那些公众人物帮着传的。这样才传得众所周知,还引起了很大的反响或者负面的作用。他们本来就实名,所以实名制对他们来说不会起到什么作用的,反而会起到一些负面的作用,就是辟谣的反而可能会受限制。一个普通的网民,看到一条谣言以后,他随便就上去发一下,或者进行一番人肉搜索之类的。现在要实行实名制了,他可能就没这个动力了。

所以微博要真正实现净化,关键的还是取决于自我的管理。这里面需要特别是名人和那些官方微博的自律。我刚才说了谣言之所以会扩散,之所以会传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这些名人的微博,官方半官方的微博促成的。那么他们不自律你有什么办法?也没有办法对吧,他们不自律我们没法对他们进行实质性的惩罚。本来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如果一个名人或者某一个机构经常传播这种谣言,甚至只要传播过一次谣言,那么就名誉扫地了。他本人可能都不好意思再去发微博了。但是在我们中国没有,那些名人可以反反复复地传播谣言,对他来说也没有太大的损失。

所以在微博上谣言的泛滥实际体现的是中国社会整个诚信的缺失。就是我们缺乏这么一套诚信的体制体系。这种诚信的体系很关键的一条就是后续的惩处,个人不诚信的行为会受到社会舆论严厉的谴责,就是某一种程度上的惩处。如果达不到这一点,或者社会舆论的谴责也起不到任何的效果,那么现在这个舆论的监督也就没有什么太大的作用。看上去是很热闹,热热闹闹的一场戏,但是对他,对肇事者来说也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惩罚。

为什么在中国网上的舆论监督这么被看重,这个可能在其他的国家是没有的。在中国,特别在中国内地,某一个人一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一发现什么虚假的行为,他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可能就是上网去,以前是发一个帖子,现在可能就是上网去发微博了。在一个比较正常的公民社会,一个人碰到了不公平的待遇的时候,他想到的也许是找民意代表,找议员什么的去反映,或者是找正规的媒体去反映。上网上去反映是不得已的一种做法。正因为我们中国大陆目前来说还缺乏这种规范的,反映问题的渠道,民意代表不代表民意,正规的媒体也不能真正的反映出民意,那么大家都只好一窝蜂地都上微博去了,都上网上去了。这是不得已的一种做法,但是这也是公民言论自由的一种体现。

一直有人问我有什么权利来打假,首先我要澄清一下我这不是打假,因为我不是国家权力机关,我没有这种打击的权力,我只是揭露造假。这揭露造假是每一个公民都有的言论自由的权利。在中国目前的这种体制下,这个权利就显得更为重要。所以我们不仅要利用这个权利,更要保卫这个权利,扩大这个权利。今天我就讲到这,看大家有什么问题。



方舟子起诉奇虎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首席隐私官谭晓生、产品总监陶伟华诉状

23 10 2012年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自由撰稿人、科普作家,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48号北人泽洋大厦1005室,邮政编码:100022。代理人联系电话:59627171
被告:周鸿祎,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D座112室(德胜园区)。联系电话:58781000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    判令被告周鸿祎删除“新浪微博”网站上“周鸿祎”(域名http://weibo.com/zhouhongyi和http://weibo.com/1708942053)的侵权微博信息,以停止侵害(网址包括:
http://weibo.com/1708942053/yFWqQvQ2u
http://weibo.com/1708942053/z0D6g0XT1
http://weibo.com/1708942053/z0CZ6aqaP
http://weibo.com/1708942053/z0D9W7c0g
http://weibo.com/1708942053/z0kt4zLn7
http://weibo.com/1708942053/z0alas8×8
http://weibo.com/1708942053/z09GOehjL
http://weibo.com/1708942053/z09DlnGiV
http://weibo.com/1708942053/yFWqQvQ2u);
二、    判令被告周鸿祎在《人民日报》第一版及“新浪微博”首页刊登道歉信(其中网站道歉信刊载时长不少于一个月),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三、    判令被告周鸿祎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十万元;
四、    判令被告周鸿祎赔偿原告公证书一千元;
五、    判令被告周鸿祎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二万元;
六、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标的221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自由撰稿人,并著有二十余册科普图书、文集;多年来原告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坚持科学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因揭发中国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现象,批判邪教、伪科学,揭穿新闻界的不真实报道等,原告得罪了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2010年9月原告因揭假言论引来被揭发者肖传国的雇凶报复,引起中国各界的广泛关注。2011年初,原告被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评为“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被中国网评为“2010中国榜样年度人物”等,原告在社会上享有相当的良好声誉。
被告周鸿祎是“新浪微博”网站(域名http://weibo.com/)中“新浪个人认证”微博客用户“周鸿祎”(域名http://weibo.com/zhouhongyi和http://weibo.com/1708942053)的使用权人,并取得了新浪认证“奇虎360董事长”;是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创始人、董事长;曾被称为“流氓软件之父”,开发了著名的流氓软件“3721”。
被告在“新浪微博”蓄意炮制、捏造并发布了诽谤、侮辱原告的微博信息。
2012年10月11日 13:54被告发布的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708942053/yFWqQvQ2u)声称:“这一次是方舟子,下一次还会有圆舟子,后面肯定还有一系列抹黑360安全浏览器的组合拳,目的都是趁立足未稳要灭了360搜索。一个牛奶里掺三聚氰胺的搜索公司有钱有势力,在幕后制造舆论造谣360,真正秉承其创始人神龟一样的风格”;同时转发含有“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体资源和一些所谓‘打假斗士’,抹黑360安全浏览器,试图以此遏制360搜索的发展”,“百度花费巨额资金,动员其员工、公关公司和代理商,操控媒体资源,对360大肆诋毁抹黑”、 “近日,又有网友爆料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以所谓‘打假斗士’的身份,和司马南一唱一和,频频出言恶语攻击360安全浏览器,充当打击360的马前卒”等侵权内容的微博信息。
2012年10月12日 18:13 被告发布的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708942053/z09DlnGiV)声称:“给360安全浏览器泼脏水的,方舟子不是第一个。有好多个朋友告诉我,不要理睬方舟子,一旦被他咬住没法摆脱。我们也犹豫过,但是当我们看到方舟子再三以不实材料污蔑360安全浏览器,而且背后有明显的操纵痕迹,我决定必须正面痛击这个疯子,并揭露出他幕后的黑手。先请看第一个长微博”。
2012年10月13日 21:48 被告发布的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708942053/z0kt4zLn7)声称:“关键是方肘子从来没用过360浏览器就拿着百度提供的抹黑谣言开始狂喷”。
2012年10月15日 20:56 被告发布的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708942053/z0CZ6aqaP)声称:“方舟子,你抹黑360一次,百度就把抹黑文章挂在百度新闻网站上,标题套红。方舟子的声明畅通无阻,360的声明被百度严令各网站删除。现在,又有力量愿意掏大钱替方舟子买版,请问方舟子,这到底是谁?”。
而事实上,原告对“360安全浏览器”的质疑也是基于诸多用户反映、IT业界人士、媒体批评360浏览器、360杀毒软件采集用户隐私数据上传服务器的做法;且原告也只是依据相关事实建议“慎用360浏览器”,并没有诋毁抹黑360浏览器、360杀毒软件等。被告声称原告“给360安全浏览器泼脏水”、“以不实材料污蔑360安全浏览器”、“拿着百度提供的抹黑谣言开始狂喷”、“抹黑360”纯属子虚乌有,系蓄意炮制、捏造并诽谤、侮辱、抹黑原告。
“新浪微博”网站中“新浪机构认证” 并取得了新浪认证“360安全卫士官方微博”的微博客用户“360安全卫士”(域名http://e.weibo.com/qihoo)在2012年10月11日 20:15发布了题目为《360关于邀请方舟子担任搜索打假基金首席顾问的建议函》的微博信息(网址http://e.weibo.com/1645903643/z010lvO0G)声称:“目前,搜索引擎结果中假医假药泛滥,众多用户上当受骗,轻者失财,重者丢命”;“如果您的打假真的是出于公益和良知,真的是‘没有一次是拿钱干的’,您一定会胸中正气浩然,义无反顾地愿意打击搜索结果中的假医假药,匡扶正义”;“360搜索虽然是市场中的新生力量,建立一个安全、干净的搜索环境一直是我们的理想目标。为此,我们将提供1000万元的资金,由权威机构成立基金进行专业管理。我们将建议该机构邀请方舟子先生担任首席顾问。考虑到您的知名度,我们建议该基金将您提供一份具有竞争力的报酬”。
2012年10月11日 20:49 被告转发上述微博信息且发布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708942053/z01ei8W1s)声称:“有的搜索公司为了赚取暴利,不惜伤害用户的生命健康推广假医药网站。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更完善的法律制度、更有效的市场竞争,还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士加入进来,齐心协力,才能割除毒瘤”。
2012年10月12日 19:58 被告发布的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708942053/z0ajX6xQL)声称:“第二个长微博:为什么建立打击搜索引擎假医疗基金?建立打击搜索引擎假医疗基金是360搜索的一项竞争策略,用户如果在百度搜索上因为买假医疗上网受骗,360愿意替李彦宏掏钱为用户提供经济援助。第二,360搜索不接受医疗广告,用户使用360搜索寻医问药就会减少上当的风险。目的就是,倒逼百度”。
2012年10月12日 20:01 被告发布的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708942053/z0alas8×8)声称:“第三个长微博:建议方舟子担任基金首席顾问是测试方舟子是打假,还是假打 事实证明,方舟子以荒唐的理由拒绝出任基金首席顾问,他不是打假,而是假打”;“如果他不接受这项非常符合他身份的邀请,而且他也拿不出具有说服力的拒绝理由,那我们不得不怀疑他是别有目的地抹黑360安全浏览器”;“事实证明:方舟子不是质疑360安全浏览器,而是在抹黑”。
事实上, 原告从未以发表或不发表批评揭发言论为对价收受任何企业、个人的任何金钱或利益;且原告曾多次针对假医、假药进行批评揭发;此外,原告在2012年10月11日 22:34 声明表示:“我从来不拿别人的钱打假,即使掏出一亿出来请我当‘超首席顾问’也没有用”。原告是否接受“360安全卫士”的“邀请”担任所谓的“搜索打假基金首席顾问”完全是原告个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即原告有权按照个人意愿担任或不担任任何职务,原告完全没有义务按任何个人、单位或企业的要求,履行超出法律规定的义务、作为或不作为。被告声称“建议方舟子担任基金首席顾问是测试方舟子是打假,还是假打”,即可证明被告“建议方舟子担任基金首席顾问”完全是一个虚假的要约,只是为了得出原告“假打”、“别有目的地抹黑360安全浏览器”等荒谬的结论的目的;而被告声称“不接受这项非常符合他身份的邀请”,“那我们不得不怀疑他是别有目的地抹黑360安全浏览器”,“事实证明:方舟子不是质疑360安全浏览器,而是在抹黑”更是不符合逻辑的,完全是流氓的、强盗的逻辑,系蓄意炮制、捏造并肆意诽谤、侮辱、抹黑原告。
被告的微博信息中,虚构诸多内容,基本内容失实,使原告名誉受到损害。且文中包含“疯子”、“方肘子”等攻击原告的侮辱词汇。截至原告起诉日,仅关注“周鸿祎”的微博客的人数即超过4187000人。该微博信息亦在众多网站、论坛转载,影响恶劣。
总之,被告公然发布诽谤、侮辱信息,对原告进行谩骂、丑化,主观恶意明显,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且,由于互联网是一个自由、开放且传播方式极为便捷、传播速度极为迅速、传播范围极为广泛的媒介,被告的违法行为,覆盖面广、传播快,危害性大,对原告名誉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故,被告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澄清事实,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及时秉公审理并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方是民(签字)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自由撰稿人、科普作家,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48号北人泽洋大厦1005室,邮政编码:100022。代理人联系电话:59627171
被告:谭晓生,男,1970年7月1日出生,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首席隐私官,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D座112室(德胜园区)。联系电话:58781000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    判令被告谭晓生删除“新浪微博”网站上“360谭晓生”微博客的侵权微博信息,以停止侵害(网址包括:
http://weibo.com/2664536953/yFWimxHfI
http://weibo.com/2664536953/yFWW65ntQ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8dwmJsr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9gI7oZ7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abtoErM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aq1wRmf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buUuU7Q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gkS9iRA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gw9×0p3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iygBWhk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j39FH3Z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j6pvv6x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jw74KU4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jEqoaCQ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jLkgIl4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jZA6DWB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t6QCCp9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tjg6zMw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txa5Dge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yEjAF85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zErCI1e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A0Wlv2P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B8a55UA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CIvfYJL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CVDleSf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JZykclM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KhLqrRc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KYRynr8
http://weibo.com/2664536953/z0Mx3sJuY);
二、    判令被告谭晓生在《人民日报》第一版及“新浪微博”网站首页刊登道歉信(其中网站道歉信刊载时长不少于一个月),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三、    判令被告谭晓生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十万元;
四、    判令被告谭晓生赔偿原告公证费一千元;
五、    判令被告谭晓生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二万元;
六、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标的221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自由撰稿人,并著有二十余册科普图书、文集;多年来原告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坚持科学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因揭发中国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现象,批判邪教、伪科学,揭穿新闻界的不真实报道等,原告得罪了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2010年9月原告因揭假言论引来被揭发者肖传国的雇凶报复,引起中国各界的广泛关注。2011年初,原告被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评为“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被中国网评为“2010中国榜样年度人物”等,原告在社会上享有相当的良好声誉。
被告谭晓生是“新浪微博”网站中“新浪个人认证”微博客用户“360谭晓生”(域名http://weibo.com/u/2664536953)的使用权人,并取得了新浪认证“奇虎360首席隐私官”。
被告在其“新浪微博”微博客上蓄意炮制、捏造并发布了诽谤、侮辱原告的微博信息。
2012年10月11日 14:44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2664536953/yFWimxHfI)声称:“方舟子希望@周鸿祎 公开回应,真是可笑。方舟子刚开始‘质疑’360浏览器,360技术人员第一时间在微博上解释,老周也给他短信说可以当面交流,答疑解惑。我们也请他的太太刘菊花沟通一下,结果方舟子根本就不理睬我们的善意沟通。为什么拒绝当面沟通?是拿钱了不好交代?还是为了重返新浪微博进行炒作?”。
2012年10月11日 16:22 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2664536953/yFWW65ntQ)声称:“长期以来,方舟子打假的一些做法受到诟病。最近,有关方舟子收取重庆黑钱的传言更引起大家的关注。方舟子说打假出于公益和良知,我建议方舟子到搜索行业里面来打假,这里是假医假药的重灾区。这样,打假斗士的头衔才算是实至名归。360和百度都有搜索,方舟子可以比较着打假!http://t.cn/GVLIY”。
2012年10月12日 14:36 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2664536953/z08dwmJsr)声称:“方舟子是一杆付费枪,幕后操纵者就是百度。百度利用方舟子当先锋,掀起舆论关注,百度再在自己的搜索引擎和新闻网站上主推360安全浏览器的负面文章。百度还半夜打电话给媒体人删除昨天360发表的声明。@朱光,你敢对天发誓没有干过这事吗?如果不是黑手,为什么心虚删稿?”。
2012年10月12日 17:17 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2664536953/z09gI7oZ7)声称:“方舟子明知谣言,仍然在继续传播谣言。@方舟子 声明中强调所谓‘没有为此收百度的黑钱’。@方舟子 的意思是:收了百度的钱,但不是因此收的!那是什么原因收取的呢?”。
2012年10月14日 20:18 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2664536953/z0tjg6zMw)声称:“方舟子造谣的内容,360都一一做了回应,详见:http://t.cn/zljMkFS 。方舟子的‘不正常’言行也一再证明其不是为了‘打假’,而是收钱‘抹黑’,与网友爆出方舟子收百度黑钱是一致的,请@方舟子 证明自己没有收黑钱”。
2012年10月15日 20:15 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2664536953/z0CIvfYJL)声称:“【方舟子不是打假是抹黑】打假肯定需要查验真假。方舟子只要是有利于造谣抹黑的,不论真假,一概用之。对于方舟子而言,事实不重要,也不需证实。只是360的负面,即使是被证实是造谣,也要全部无条件转发。这显然不是‘打假’,而是竞争对手雇佣的黑打手,以维其主子对搜索的垄断地位”。
……
被告还发布了大量诽谤和误导的微博信息。
而事实上,原告从未以发表或不发表批评揭发言论为对价收受任何企业、个人的任何金钱或利益;而原告对“360安全浏览器”的质疑也是基于诸多用户反映、IT业界人士、媒体批评360浏览器、360杀毒软件采集用户隐私数据上传服务器的做法;且原告也只是依据相关事实建议“慎用360浏览器”,并没有诋毁抹黑360浏览器、360杀毒软件等。被告声称原告“是拿钱了不好交代”、“方舟子收取重庆黑钱”、“方舟子是一杆付费枪,幕后操纵者就是百度”、“方舟子 的意思是:收了百度的钱,但不是因此收的”等纯属子虚乌有,系蓄意炮制、捏造并诽谤、侮辱、抹黑原告。
被告的微博信息中,虚构诸多内容,基本内容失实,使原告名誉受到损害。该微博信息亦在众多网站、论坛转载,影响恶劣。
总之,被告公然发布诽谤、侮辱信息,对原告进行谩骂、丑化,主观恶意明显,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且,由于互联网是一个自由、开放且传播方式极为便捷、传播速度极为迅速、传播范围极为广泛的媒介,被告的违法行为,覆盖面广、传播快,危害性大,对原告造成了难以相当大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故,被告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澄清事实,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及时秉公审理并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方是民(签字)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1967年9月出生,汉族,自由撰稿人、科普作家,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48号北人泽洋大厦1005室,邮政编码:100022。代理人联系电话:59627171
被告:陶伟华,男,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360安全浏览器产品总监,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D座112室(德胜园区)。联系电话:58781000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    判令被告陶伟华删除“新浪微博”网站上“360陶伟华”微博客的侵权微博信息,以停止侵害(网址包括:
http://weibo.com/1667645563/z0j36aiZ2
http://weibo.com/1667645563/z0grqaB2Z
http://weibo.com/1667645563/z0jf75YvR
http://weibo.com/1667645563/z0k2bbL5Y);
二、    判令被告陶伟华在《人民日报》第一版及“新浪微博”网站首页刊登道歉信(其中网站道歉信刊载时长不少于一个月),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三、    判令被告陶伟华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二十万元;
四、    判令被告陶伟华赔偿原告公证费一千元;
五、    判令被告陶伟华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二万元;
六、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标的221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自由撰稿人,并著有二十余册科普图书、文集;多年来原告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坚持科学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因揭发中国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现象,批判邪教、伪科学,揭穿新闻界的不真实报道等,原告得罪了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2010年9月原告因揭假言论引来被揭发者肖传国的雇凶报复,引起中国各界的广泛关注。2011年初,原告被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评为“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被中国网评为“2010中国榜样年度人物”等,原告在社会上享有相当的良好声誉。
被告陶伟华是“新浪微博”网站中“新浪个人认证”微博客用户“360陶伟华”(域名http://weibo.com/taoweihua)的使用权人,并取得了新浪认证“360安全浏览器产品总监 陶伟华”。
被告在其“新浪微博”微博客上蓄意炮制、捏造并发布了诽谤、侮辱原告的微博信息。
2012年10月13日 11:32 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667645563/z0grqaB2Z)声称:“自360推出搜索,360浏览器就不断遭到百度的造谣抹黑。作为百度雇佣军,方舟子应该很清楚这一点。方舟子微博上提到的卸载提示,大约在一个多月前的版本就已经有了。方舟子应该通过新旧版本对比验证,而不是胡乱指责‘360能随时向用户电脑发指令和参数’,打着打假幌子赤裸裸地造假”。
2012年10月13日 18:11 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667645563/z0j36aiZ2)声称:“方舟子先生的‘打假’越来越像一场‘假打’闹剧,我还有必要在这里费劲巴拉的解释,给方舟子先生扫盲吗?是方舟子先生真的不懂,还是因为没法退钱?”。
2012年10月13日 18:40 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667645563/z0jf75YvR)声称:“网上曝出方舟子收取百度黑钱,看来是有根据的!”。
2012年10月13日20:41 被告发布了微博信息(网址http://weibo.com/1667645563/z0k2bbL5Y)声称:“我开始相信‘方氏假打’的套路的确就是把谣言说1000遍、1000遍,然后就有人相信了”。
而事实上,原告从未以发表或不发表批评揭发言论为对价收受任何企业、个人的任何金钱或利益;而原告对“360安全浏览器”的质疑也是基于诸多用户反映、IT业界人士、媒体批评360浏览器、360杀毒软件采集用户隐私数据上传服务器的做法;且原告也只是依据相关事实建议“慎用360浏览器”,并没有诋毁抹黑360浏览器、360杀毒软件等。被告声称原告“作为百度雇佣军”、“打着打假幌子赤裸裸地造假”、“方舟子收取百度黑钱,看来是有根据的”等纯属子虚乌有,系蓄意炮制、捏造并诽谤、侮辱、抹黑原告。
被告的微博信息中,虚构诸多内容,基本内容失实,使原告名誉受到损害。该微博信息亦在众多网站、论坛转载,影响恶劣。
总之,被告公然发布诽谤、侮辱信息,对原告进行谩骂、丑化,主观恶意明显,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且,由于互联网是一个自由、开放且传播方式极为便捷、传播速度极为迅速、传播范围极为广泛的媒介,被告的违法行为,覆盖面广、传播快,危害性大,对原告造成了难以相当大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故,被告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澄清事实,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及时秉公审理并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方是民(签字)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再说奇虎360是在辟谣还是在撒谎

18 10 2012年

360安全浏览器产品总监陶伟华写了一篇《长微博:针对方舟子先生质疑的技术答复》,里面充斥着IT术语,如果你不熟悉IT这一行,或没耐心看,就被绕晕了,还觉得他说得很专业、很有道理。其实不过还是老调重弹。我们来看两个关键的问题,一个是使用360软件登录微博、邮箱等发生与别人串号的问题,这被怀疑是360采集用户电脑中包括cookie在内的隐私数据上传服务器所致;另一个是360服务器每隔5分钟就向用户电脑发送一个不存盘的插件问题,这被怀疑360服务器在远程操控客户端。

陶伟华声称登录串号是由于宽带服务商缓存出错所致的,与所用的浏览器无关。如果这样的话,那么由于IE在国内的使用人数是最多的(几家机构发布的数据表明IE在国内占有率在一半以上),用IE登录出现串号的报告应该最多才对,为什么报告登录串号的几乎都是360浏览器用户?有个别IE、谷歌浏览器用户报告登录串号,有可能是因为使用了360安全卫士。例如,@一马平川 前天反映他使用谷歌浏览器时进入了别人的微博帐号,但他装了360安全卫士。

南京理工大学水瓶驱蚊花露水在新浪微博上报告用360浏览器报名考研出现登录串号一事,是比较有说服力的,因为他当时做了对比实验,发现使用360浏览器时虽然能正常登录,但一刷新就跳到别人的帐号,而且能进入两个人的帐号,而改用别的浏览器则不会有问题。陶伟华的辩解主要针对这个人的报告,称在那条微博评论里有两人反映用Opera和IE登录也出现相同问题。但这两人都是在我提到水瓶这条微博(12日17:48)后半个小时内跑去那里发评论的,其中一个的微博无实质内容(微博只是在不停地发考研倒计时,居然也有1000多粉丝),另一个的微博此前一直在骂金山、百度,力挺360。这也能当证据?而且请注意,水瓶是登录的时候正常,刷新页面时才会跳到别人帐号,而且是能跳入两个人的帐号,用陶伟华提出的ISP缓存出错理论是根本无法解释的,因为按其理论,只有在刚刚登录时才会串号,而且只跟同一网络已事先登录的另一个人串,怎么可能出现水瓶这种情况?

360安全浏览器在今年5月28日发布的更新版本称“修复网易邮箱串号问题”,这是怎么回事?这不是承认登录网易邮箱会发生串号吗?如果不是其浏览器的问题如何修复?陶伟华辩称这是指的同一个人同时登录不同的网易邮箱发生的串号,不是指不同的人登录邮箱发生的串号。但是有360用户明确反映他们在登录邮箱时与别人串号。今年7月26日,丁泽宇在新浪微博上报告,他在使用360邮件通登录QQ邮箱时,突然发现与别人的邮箱发生串号。(http://weibo.com/1680371150/yucvBnDtN )当时360技术支持人员与他联系,但到9月该问题仍没解决。如果这是宽带ISP缓存出错,也是暂时的现象,怎么可能一直错两个月?就在9月13日,半黄绿柳在丁泽宇的微博下跟帖反映他也出现类似的问题,而且更惨,与另三个人的邮箱发生串号,“如果你自己的设置了自动登录,你的在别人那里就是可以自动登录的”,360技术人员和他联系也没能解决问题。请问陶伟华,如果是宽带ISP缓存出错,怎么可能4个人同时发生串号?

针对360服务器每隔5分钟就向客户端发送一个插件datadll.dll一事,360的“辟谣”声明称:“datedll.dll是360‘安全网银’数据组件,目的是防止用户使用网银时上当受骗,尤其能防范百度搜索推广的虚假网银。据羊城晚报等媒体近日报道(查看报道链接),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光大银行’,在搜索结果第一位的假网银被骗4万元。事实上,绝大多数访问假网银的消费者都是点击百度搜索结果被骗,为此360‘安全网银’组件需要判断用户是否是通过百度搜索访问网银,如果是通过百度搜索访问,360‘安全网银’将启用高级别防护模式,为用户提供最严格的安全措施。”

我查看了他们提供的《羊城晚报》报道,是今年10月11日登的,而@独立调查员 拦截到的“安全网银”插件的时间戳则是10月8日,难道360未卜先知预测到了《羊城晚报》会出这样一篇关于假网银网站的报道?360首席隐私官谭晓生后来又提供了两则更早一点的关于用户通过百度搜索找网站受骗的新闻报道,但一则是申请信用卡被骗,一则是买特价机票被骗。这和网银有什么关系?难道360的“安全网银”插件能够防范所有的金融诈骗?

陶伟华称,用伪装的“安全网银”插件监视百度,目的是为了防范百度搜索推广的虚假网银钓鱼网站,如果上的是从百度搜索到的网银网站就把保护提高到最高级别,而为了防范最新出现的钓鱼网站,这个插件每5分钟就要从服务器更新数据配置。这个解释非常荒唐。要判断一个网址是否冒充网银的最简单方法,是像谷歌服务器那样去和真实网银网址列表对比,发现假冒就直接拦截,你去监视百度搜索干什么?难道从百度搜索出来的网银全是假的?你既然监视的是用户上百度,而不是直接监视用户上钓鱼网站,每5分钟更新一次插件干什么?难道百度域名还会每5分钟变一次?银行网银插件都是下载后存在硬盘里的,为什么这个“安全网银”插件不下载后存在用户硬盘中,而只是放在内存里,让普通用户无法察觉?这岂不更像是一种间谍或木马软件?

根据@独立调查员 最新的监测,现在360服务器每5分钟向客户端发送的动态插件的文件说明不再是“安全网银”,而是改称“smartwiz”,但原始文件名仍然是datadll.dll,每5分钟发送一次,干完活就灭迹,用户无法察觉。那么这个插件现在又是在干什么?

一直有人问我有什么证据表明360在采集用户隐私数据和遥控客户端,这就是证据:登录串号是360采集用户隐私数据发生混乱的证据,而每隔5分钟悄悄发送不存盘的插件,就是遥控客户端的证据,因为他们可以随意地发送插件,更改插件功能,对客户端进行控制,而客户无法察觉。360对此的“辟谣”是没有说服力的,只是试图用一堆IT术语混淆视听。

去年11月,奇虎360两名工程师发现一卡通系统漏洞“充值”2600余元并刷卡消费分别获刑。当时360声称其技术部门研究一卡通系统时发现存在安全漏洞,报告给有关部门,这两名工程师曾参与研究,几个月后没能抵制诱惑利用该漏洞进行消费云。既然已经向有关部门报告有漏洞了,过了几个月居然还没堵上?你信吗?我们现在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案子了。有没有可能,这与360采集来的隐私数据或发送的插件有关?

2012.10.17.

和讯博客首发



起诉奇虎360侵害名誉权起诉状

17 10 2012年

原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自由撰稿人、科普作家,住北京市,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48号北人泽洋大厦1005室,邮政编码:100022。代理人联系电话:59627171

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D座112室(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齐向东        联系电话:58781000

案由:名誉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    判令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删除“360安全中心”网站(域名http://www.360.cn和http://www.360safe.com)、“360论坛”(域名http://bbs.360safe.com/forum.php)上题目为《[公告] 百度搜索抹黑360安全浏览器遏制360搜索,必是徒劳无益》(网址为http://bbs.360saf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8249)的侵权文章,以停止侵害;
二、    判令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删除“新浪微博”网站上“360安全卫士”(域名http://e.weibo.com/qihoo)的侵权微博信息(网址为http://e.weibo.com/1645903643/yFVY6q3M4),以停止侵害;
三、    判令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在《人民日报》第一版及“360安全中心”网站、“360论坛”首页刊登道歉信(其中网站道歉信刊载时长不少于一个月),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恢复原告名誉;
四、    判令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百万元;
五、    判令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公证费二千元;
六、    判令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律师代理费二万元;
七、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诉讼标的1022000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自由撰稿人,并著有二十余册科普图书、文集;多年来原告致力于普及科学知识、坚持科学理念、弘扬科学精神,因揭发中国科学界和教育界的学术腐败现象,批判邪教、伪科学,揭穿新闻界的不真实报道等,原告得罪了一些利益集团和个人。2010年9月原告因揭假言论引来被揭发者肖传国的雇凶报复,引起中国各界的广泛关注。2011年初,原告被检察日报社正义网络传媒评为“2010年度中国正义人物”,被中国网评为“2010中国榜样年度人物”等,原告在社会上享有相当的良好声誉。

被告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是“360安全中心”网站(域名http://www.360.cn和http://www.360safe.com)、“360论坛”(域名http://bbs.360safe.com/forum.php)的主办单位,对其网站负有管理义务;是“新浪微博”网站中“新浪机构认证”微博客用户“360安全卫士”(域名http://e.weibo.com/qihoo)的使用权人,并取得了新浪认证“360安全卫士官方微博”;其创始人、董事长周鸿祎曾被称为“流氓软件之父”,开发了著名的流氓软件“3721”。

被告在其“360安全中心”网站、“360论坛”蓄意炮制、捏造并发布了诽谤、贬损原告的文章;同时在“新浪微博”中发布了相关微博信息。

2012年10月11日 13:54发布的微博信息(网址http://e.weibo.com/1645903643/yFVY6q3M4)声称:“百度公司利用掌控的媒体资源和一些所谓‘打假斗士’,抹黑360安全浏览器,试图以此遏制360搜索的发展”,“百度花费巨额资金,动员其员工、公关公司和代理商,操控媒体资源,对360大肆诋毁抹黑”, “近日,又有网友爆料称方舟子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以所谓‘打假斗士’的身份,和司马南一唱一和,频频出言恶语攻击360安全浏览器,充当打击360的马前卒”。

2012年10月11日 14:22 “360论坛”用户、管理员“论坛管家_拉风”以“论坛公告”形式发布了《[公告] 百度搜索抹黑360安全浏览器遏制360搜索,必是徒劳无益》(网址http://bbs.360saf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68249)一文。文章内容与前述微博信息完全一致,该文在“360论坛”中“置顶”显示,且链接全文的题目出现在“360论坛”首页显要位置。文章除刊载在“360论坛”外,同时在被告主办的“360安全中心”网站传播,且链接全文的题目出现在网站首页显要位置。

“新浪微博”网站中“新浪个人认证”微博客用户“周鸿祎”的使用人,并取得了新浪认证“奇虎360董事长”在2012年10月11日 15:05 转发了上述微博信息,并发布了微博信息“这一次是方舟子,下一次还会有圆舟子,后面肯定还有一系列抹黑360安全浏览器的组合拳,目的都是趁立足未稳要灭了360搜索。一个牛奶里掺三聚氰胺的搜索公司有钱有势力,在幕后制造舆论造谣360,真正秉承其创始人神龟一样的风格”。

在号称由被告“360安全中心”版权所有的diandi.com网站上曾发布《谣言暴晒场》一文,该文诽谤道:“打着打假幌子赤裸裸地造假”、“ 恰恰暴露了方舟子不是打假、而是收钱为百度假打360”……

而事实上,原告从未以发表或不发表批评揭发言论为对价收受任何企业、个人的任何金钱或利益;而原告对“360安全浏览器”的质疑也是基于诸多用户反映、IT业界人士、媒体批评360浏览器、360杀毒软件采集用户隐私数据上传服务器的做法;且原告也只是依据相关事实建议“慎用360浏览器”,并没有诋毁抹黑360浏览器、360杀毒软件等。被告声称原告“被百度以金钱收买和利用”、“频频出言恶语攻击360安全浏览器,充当打击360的马前卒”、“对360大肆诋毁抹黑”纯属子虚乌有,系蓄意炮制、捏造并诽谤、贬损、抹黑原告。

被告在其网站、论坛的文章和微博信息中,虚构诸多内容,基本内容失实,使原告名誉受到损害。截至原告起诉日,仅“360论坛”显示该文的浏览量即超过15100人,且关注“360安全卫士”的人数即超过824000人,关注“周鸿祎”的微博客的人数即超过4141000人。该文亦在众多网站、论坛转载,影响恶劣。

总之,被告公然发布诽谤、侮辱信息,恶意造谣原告被人收买,对原告进行谩骂、丑化,主观恶意明显,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且,由于互联网是一个自由、开放且传播方式极为便捷、传播速度极为迅速、传播范围极为广泛的媒介,被告的违法行为,覆盖面广、传播快,危害性大,对原告名誉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故,被告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之规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澄清事实,捍卫国家法律的尊严,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及时秉公审理并判允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方是民(签字)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七日



诺贝尔生理学奖与克隆

16 10 2012年

英国剑桥大学的约翰·戈登教授接到来自斯德哥尔摩的电话,通知他获得今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时候,他还以为是某个同事或朋友装瑞典口音向他开玩笑。戈登的一生有过不少意外。他中学就读的是英国著名的伊顿公学,立志要当生物学家,但是学习成绩并不好。他的科学教师在一份鉴定报告中指出,他不专心听讲,一意孤行,实验能力差,要当科学家的想法是荒唐的,是在浪费时间。这份鉴定到现在还放在戈登的书桌上,不知是作为讽刺还是激励。但是在当时戈登只能认真对待老师的建议,把兴趣转向了文科,毕业后去牛津大学读古典文学。幸好校方在注册时出了差错,阴差阳错让他改学了动物学。

本科毕业后,戈登留在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他的研究课题是用细胞核移植技术克隆蛙。细胞核移植是这么做的:把一个卵子的细胞核去除掉,然后把来自另一个细胞的细胞核移植到这个去核的卵子中,形成一个新的卵子,刺激它分裂,就可能发育成胚胎,进而发育成幼体、成体。在1952年,已有人通过移植来自蛙胚胎细胞的细胞核,让卵子发育成蝌蚪。但是胚胎细胞核里的遗传物质是父亲和母亲的遗传物质的混合,用它产生的蝌蚪是有自己独特遗传物质的个体,不是克隆。戈登想要移植体细胞的细胞核,这样产生的后代和体细胞的供体有完全相同的遗传物质,才算是克隆。

在1958年,戈登发表博士论文成果,声称它用体细胞克隆出了成熟的蛙。但是这个惊人的结果并没有获得认可,大概连他本人后来也不相信,因为他后来发表的论文并没有引用这个结果。获得认可的实验结果是1962年他在牛津大学当教师时做出的,他通过移植蝌蚪肠上皮细胞的细胞核,克隆出了蝌蚪(即只能发育到蝌蚪阶段,没能变成成体蛙就死了)。他继续实验,在1966年又有了突破,克隆出的蝌蚪能够发育成成熟的蛙。之后,他研究用成体蛙的体细胞核做克隆,但是这样克隆出的个体都只能发育到蝌蚪阶段,变不成成体蛙。

实验看上去很简单,意义却极为重大。动物个体生命的开头是一个受精卵,受精卵不断地分裂产生新的细胞。在胚胎发育的早期,所有的细胞都是一样的,称为干细胞。之后,这些胚胎干细胞演变成了具有不同形态和功能的各种细胞,例如神经细胞、肌肉细胞、皮肤细胞等等。这个过程叫做分化。以前人们认为,分化的过程是不可逆转的,一个已经完全分化的细胞是不可能再回头变成干细胞、受精卵的。戈登的实验证明了这个传统观点是错误的,已经分化的肠上皮细胞还能被重新编码成受精卵,开始新的发育、分化之旅。

但是戈登用成体蛙体细胞做的克隆实验,结果只能发育到蝌蚪阶段,而得不到成体蛙,说明分化过程虽然可逆,却有局限性,不是完全可逆。而且用别的动物做克隆实验,连幼体都得不到,说明分化可逆也许只是蛙的特殊现象。但是到了1996年,所有这些局限性都被打破了。威尔穆特从一头6岁白羊的乳房中取出一个细胞做为供体,用它的细胞核克隆出了遗传物质和它一样的“多莉”。这个实验证明了,分化的可逆性并不限于两栖动物,哺乳动物也行,而且可以做到完全逆转,用成熟个体的体细胞可以克隆出成熟个体。这个结果在当时极其轰动,因为它让人们联想到可以用相同的方法克隆出人来。随后也的确有人声称在做克隆人实验甚至已克隆出人,但都未得到证实。

克隆技术目前还未完善,所以学术界几乎一致地反对在现在就做克隆人的实验。克隆人最多只是作为一种辅助生殖手段,学术价值和医学意义都不大。有价值的是所谓“治疗性克隆”或器官克隆,例如用自己的体细胞克隆出一个肾脏,来取代体内坏掉的肾脏,这样既解决了器官来源短缺的问题,也不会发生排异反应。但是现在我们还不知道如何诱导一个干细胞(来自未分化的胚胎)变成一个我们想要的器官,即使以后知道了怎么克隆器官,材料来源也是一个问题:细胞核移植需要用到卵子作为受体,而人的卵子是很昂贵的,何况克隆的效率很低,克隆成功一次要尝试很多卵子,更贵得不得了。

那么,能不能不用卵子,直接就把体细胞变成未分化的干细胞呢?首先有这个想法的是日本科学家山中伸弥。此前,人们已经知道,如果把胚胎干细胞和体细胞融合在一起,就会让体细胞变成干细胞。也就是说,胚胎干细胞中含有能把体细胞变成干细胞的因子。山中伸弥选了24种因子作为候选,把它们的基因全部转入到小鼠成纤维细胞中,然后一一排除。经过了4年的艰苦实验,他发现,只要引入4种基因,产生4种因子,就能让成纤维细胞变成干细胞。这个实验结果在2006年发表时,也轰动一时,普遍被认为是能得诺贝尔奖的重大成果。只不过连山中伸弥本人都没想到诺贝尔奖会来得这么快,他接到斯德哥尔摩的电话时,正在家中修理洗衣机,也以为是谁在开他的玩笑。

真正意外的是威尔穆特没有等来斯德哥尔摩的电话。如果没有威尔穆特,戈登的实验结果将会一直被当成是一个特殊的现象,在生物学教科书上提一笔,只有个别人会去从事体细胞克隆实验。是威尔穆特证明了分化可逆现象的普遍性,而且让体细胞克隆成为了一个热门领域。不管是学术价值还是影响力,威尔穆特的成果都应该获得诺贝尔奖。诺贝尔奖一次最多可以授予三个人,为什么诺贝尔奖委员会宁愿空着一个名额也不给威尔穆特?也许是“多莉”的诞生导致的争议、乃至恐慌使得卡罗琳斯卡医学院的教授们放弃了威尔穆特。一般人对克隆人的认识来自科幻电影、科幻小说的无稽之谈。其实即使克隆人能够成功,也只是产生一个和供体有相同的遗传物质的隔代孪生子,思想不能克隆,克隆后代也必须从小慢慢长大,他可能导致的社会问题,并不比孪生子多。对克隆人的恐慌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在诺贝尔生理学奖历史上,该得奖而没得的意外时有发生,最重大的缺漏是证明DNA是遗传物质的艾弗里和开创行为遗传学研究的本泽。他们没有获得诺贝尔奖不影响他们在科学史上的地位,受影响的只是在公众中的声望——出了生物学界,几乎没人知道他们。威尔穆特的历史地位已定,在公众中也是声名显赫,他没能获得诺贝尔奖,就没那么遗憾了。

2012.10.10

(《新华每日电讯》2012.10.12)



奇虎360是在辟谣还是撒谎?

14 10 2012年

现在360浏览器的用户如果要卸载360浏览器,会出来一条告示称:“近期360安全浏览器遭到蓄意抹黑,如果您对网络谣言持有疑虑请点击谣言暴晒场了解真相。”其中所谓“谣言暴晒场”是奇虎360公司建的一个网页(http://news.diandi.com/lie.html ),声称一一反驳我散布的有关360浏览器的“谣言”。虽然里面仍然在造谣说我“收钱为百度假打360”,但比起以前只会人身攻击和造谣,愿意具体面对质疑,毕竟还是进步了。那么奇虎360的所谓“辟谣”,是在讲真相还是继续撒谎?

360列举的这些所谓“谣言”,最搞笑的一条是“方舟子:360浏览器用户遭遇盗号”。我昨天列举了多名新浪微博用户在微博上反映自己用360浏览器登录新浪微博和其他服务时进入了别人的帐号(所谓“登录串号”),其中有一条是认证用户、上海某广告公司创意总监“Gina坦克然”向京东刘强东反映有人进了她的京东帐号:“刘总:360搞什么,数据安全可以去见鬼了……”我以为她是在向刘强东反映用360浏览器登录京东帐号出现的问题。一个小时后,此人发微博称她说的360指的是京东,我立即发微博道歉,宣布这一条证据无效。这本是此人很不寻常地把京东简称为360引起的无关紧要的小误会,我已立即做了澄清,而周鸿祎却不仅连发微博造谣说我分不清360和京东,昨天晚上还出动了一大批由小公司的创意总监、公关总监等组成加V新浪微博用户,同一时间发布内容一模一样的微博,混淆视听称“方舟子承认打假360有误 公开道歉”,今天又在一些媒体网站登软文宣布“方舟子将起诉360 证据有误出尽洋相”,好像我出了一个马上更正的小差错,360就大获全胜了,我出示的其他众多证据都被无视掉了。对我早已澄清、道歉的一条误会,360至今还把它当成“谣言”大肆辟谣,作为攻击我的主要依据,你们还要脸吗?

有很多360浏览器用户都在微博上反映他们使用360浏览器登录新浪微博等网上服务时进入了别人的帐号,而其他浏览器的用户则没有遇到这种现象。我一一查看了这些用户发的其他微博,可以确认他们不是马甲或被雇佣的水军,当时360的客服和新浪微博的客服都和他们联系过解决问题,新浪微博客服甚至建议他们改用火狐浏览器。例如南京富士康软件公司员工“水瓶驱蚊花露水”用360浏览器报名研究生,一刷新变成了别人的账号,并且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换用IE和谷歌浏览器则没有问题,只有用360浏览器可以跳到别人的帐号里面,而且至少可以跳到两个人的帐号。360称这种登录串号现象和使用360浏览器无关,是宽带服务商服务器缓存造成的,那么怎么解释刷新了还会串号而且是能进入两个人的帐号?为何用IE和谷歌浏览器就不会串号?360称“关于‘登录别人微博账号’的现象,网上早有大量媒体披露报道,链接如下:http://t.cn/zlj2ixF”,搞笑的是,他们提供的链接是百度搜索“登录别人微博账号”的结果,我查看了前十页结果,除了有指控360浏览器导致串号的,都没有关于这个现象的报道。有独立IT人士推测,用360浏览器之所以会出现登录串号现象,很可能是因为360软件从用户电脑抓取含有密码等信息的cookie存到其服务器造成的,如果那样的话,就是在侵犯用户的上网隐私和安全。

针对360软件窃取用户电脑里的隐私资料上传到其服务器一事,360声称是竞争对手炮制的谎言。其实有关这方面的指控和证据非常多,并非都是来自其竞争对手:

有的是来自360的前高管、前员工。360创始人之一、金山网络CEO傅盛在接受视频采访时透露:“360偷窃隐私这件事是百分之百存在的,很多人的文档会被看到,个人上网的痕迹会被看到,一个官员上午在写材料,下午上某些很有生活情趣的网站……”(http://v.youku.com/v_show/id_XMzIwOTE2MTYw.html )近日奇虎360声称法院判定金山网络CEO傅盛的微博言论对奇虎360造成侵权,要求其赔偿并道歉。但根据奇虎360发布的文稿,傅盛被判侵权是因为在新浪等微博平台发布了奇虎“颇有黑社会风范”、“360是互联网史上最大谎言”等言论,“法院方面称,‘360’产品已成为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标志之一,傅盛的微博内容言辞已经超出了公民言论自由权和批评监督权的范畴,因而败诉。”这属于评价用语问题,而不是对傅盛所谈及的事实的否定。

有的是来自360的竞争对手。据腾讯前拍拍网技术总监魏华武向其朋友、前部下透露,引发3Q大战的原因是腾讯发现“360就是木马病毒,直接窃走QQ好友关系,这是腾讯的最重要的资产。”(吴慕湾的丫头发的搜狐微博)

有的来自身份不明的IT人士。例如“网络反黑组”发布了两段视频证据:360浏览器上传用户隐私实录http://v.qq.com/boke/page/z/k/c/z0106gv0tkc.html ,360手机卫士后台强制下载安全通讯录实录http://v.qq.com/boke/page/w/d/a/w0101rdq8da.html 。“网络反黑组”不知何许人,以前曾经骂过我,不可能是我或我的支持者的马甲。

有的来自学界人士。例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计算机系主任、司法鉴定人石文昌以窃取用户隐私、绑架用户、欺骗用户为由在微博上建议电脑用户卸载360杀毒软件和浏览器。

有的来自其他人士。例如国产汽车之家网站长吴飞发现,他在谷歌站长工具登录才能查看的自己网站的隐私信息,当他使用360浏览器以后,这些资料居然在360搜索可以查到。

有的来自独立的程序员、软件工程师。特别是这几天,一些程序员、软件工程师都在分析360软件,都发现360涉嫌上传客户隐私数据。这些人的身份明确,并非360的竞争对手。例如,南京理工大学Royflying抓包时发现360安全卫士频繁上传大量的信息到服务器,经过分析后发现它会将大量用户使用其他软件的信息上传到服务器,用户无法知道上传信息的详情,即使取消‘加入云安全计划’,仍然不能阻止这些信息的上传。这些信息将会暴露用户的生活习惯、作息时间、以及比较私密的软件操作。(《一把菜刀:360搜集隐私程序员级分析》http://weiba.weibo.com/10049/t/z06T3lv2P )。

软件工程师“独立调查员”发现,360安全浏览器每隔5分钟就会下载一个伪装成“安全网银”的组件datadll.dll,该文件下载后并不存入磁盘,是动态指令或指令参数信息,由360公司服务器控制、360浏览器解释执行,全自动、无提示、不留痕,完全把用户当稻草人,这意味着360随时可以向运行中的360安全浏览器发出新的指令或参数,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把用户的电脑变成肉鸡。(http://t.sohu.com/m/5426708865 )我转了独立调查员的这个发现后,360公司辩称那是真的“安全网银”数据组件,但是连夜悄悄地做了改动,先是把该文件改为空文件,然后停止了该文件的下载。怎么360公司又突然不保证用户的网银安全了呢?这也证明了360公司的确能随意远程操控客户端,想放什么文件就放什么文件,想停就停,这是不是很恐怖?也许以后360公司会放一个真正的“安全网银”组件到客户端以便圆谎,但360的积极支持者coolbear2012已确认目前360客户端本地硬盘不存在这个插件。

针对把360浏览器伪装成微软补丁误导用户安装360浏览器一事,360公司声称是在修复微软漏洞,会“提示用户‘三选一’安装:1、直接升级到IE8;2、升级IE8,并安装保留IE6使用习惯的360SE;3、安装自带IE8内核360浏览器,保留IE6,安装过程有明确提示,充分给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而实际上根据东莞市创瑞工业试验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总监胡志向记录的“360给微软系统打补丁”的过程,360公司不是真的在修复微软漏洞,而是以此为由误导用户安装360浏览器,所谓的“三选一”不管选哪个,最后的结果都是安装360浏览器。很多用户反映,他们就是在以为给微软系统“打补丁”时莫名其妙地被装上了360浏览器。

不仅安装360浏览器是偷偷摸摸的,要卸载也是不那么痛快的。现在想要下载它,会出来警示劝阻不要下载,不正说明360公司可以远程操控客户端,肆意发送信息、数据吗?

2012.10.13

和讯博客首发



方舟子称周鸿祎非常搞笑 正收集证据很快将起诉

13 10 2012年

【导读】方舟子与奇虎360之间的争论持续发酵。昨天,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接受经济之声独家采访;今天,方舟子对周鸿祎的话作出回应。公司无间道聚焦:方舟子再战周鸿祎。

中广网北京10月13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天下公司》昨天报道了网络名人方舟子与奇虎360董事长周鸿祎之间的争论,目前,这场“口水仗”还没有结束的迹象。周鸿祎昨天接受经济之声独家采访时表示,他一定会做出正面反击。之后,他连续发出3条长微博,对方舟子提出质疑。

对于周鸿祎的反击,方舟子又会有什么回应呢?天下公司今天独家采访了方舟子,他表示说,周鸿祎的逻辑非常搞笑:

方舟子:我觉得(他)这件事情(的逻辑)非常搞笑——他设立的打假基金,我不去就变成假的打假,我觉得这很好笑。我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不去,我认为那是一个陷阱,或者我不愿意跟他们合作,抑或我认为他们就是想用这个钱来收买我等。他用这种非常奇怪的逻辑来认为你不去不行,我想只要有一点逻辑能力的人,都会认为这是非常荒唐。

周鸿祎表示,方舟子刚开始质疑360安全浏览器侵犯客户隐私的时候,360 的技术团队曾经采取电话、短信的方式联系他,而这种正常的技术服务方式被方舟子给歪曲了:

周鸿祎:我亲自在微博上做客服,当方舟子第一个微博出来的时候,我们把他当成一个正常的客户,会通过发私信或者用短信的方式跟他沟通。方舟子不把这个看成是一个服务的流程,非说是我们私下里要勾兑他,要收买他,我觉得完全不是正常的心态。

针对周鸿祎的这个说法,方舟子特地向我们描述了奇虎360当时与他沟通的情况。他认为,那绝对不是什么正常的客服服务:

方舟子:当时的情况不是跟一个用户进行解释和沟通。第一,我根本不是他的用户,我从来就没有用过360的东西。第二,当时他找到种种的关系,又是发私信又是打电话,又是通过别的渠道,找各种各样的关系,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不停要跟我进行所谓的私下沟通,或者要跟我见面,这绝对不是正常的客服服务方式。

方舟子和周鸿祎都以擅长网络争论而闻名于世,一个被称为“打假斗士”,一个被叫做“斗战胜佛”。如今,这两个人通过开始了一场激烈的厮杀。方舟子不断地抛出一些新的证据,来说明360的浏览器存在安全问题:

方舟子:昨天晚上偶然发现360会偷偷放入一个文件,然后伪装成网银的安全插件,实际上里面的内容跟网银的安全没有任何关系。现在他发了这个声明说,那个就是网银安全插件,但是又并没有什么证据,因为所谓网银安全插件都已经被人给破解了。他本来是每隔几分钟会发一个插件到用户的电脑上,现在没了,马上就停掉了,这不是做贼心虚吗?

对于这个质疑,周鸿祎在微博上说:“方舟子,我再告诉你两个事实,给你科普一下:第一、百度搜索是网银诈骗的大本营,建议你不要使用百度搜索进行支付。第二、互联网上的隐私威胁是百度搜索引擎的Cookies,你使用百度搜索,百度就在你的电脑里植入cookies,跟踪你的上网行为。”

在这场争论的一开始,周鸿祎就认定,百度是方舟子背后的“黑手”。在昨天的采访中,他表示说,他们邀请方舟子做他们公司打假基金的首席顾问,在搜索领域打击假医假药的现象,目的是要测试一下方舟子:

周鸿祎:我们也做了一个尝试,测验方舟子到底是想干什么。方舟子如果自立为打假斗士,又号称是懂这方面的专业知识,那大家是不是可以一起来打一打搜索引擎类的假。如果里面混有虚假欺诈,特别是跟医疗行业相关的虚假网站,这种打假是不是更有意义,结果又被他歪曲成好像我们要收买他。

对于周鸿祎的邀请,方舟子毫不领情。于是,周鸿祎在微博上质问道:“方舟子,你为什么不打虚假医疗广告的假?”对此,方舟子认为,百度的问题和360的问题完全是两回事,不能混淆在一起:

方舟子:我觉得这是很搞笑的一种做法,现在的问题是360的安全性的问题以及用户隐私的问题,这些问题跟百度搜索存在的问题完全是两回事,为什么想要混淆视听呢?他们的逻辑非常荒唐可笑。

方舟子表示,奇虎360指责自己被百度收买,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因此要告360诽谤。他对我们说,目前正在做准备,很快就会提起法律诉讼:

方舟子:我现在正在请律师着手对我的这个事情整理,包括搜集证据,写诉状等,应该很快会起诉他们,而且他们现在不停的出现侵犯我名誉权的各种各样做法,这些都会作为证据。



打假斗士方舟子VS斗战胜佛周鸿祎 史上最强吵架高手大决战

13 10 2012年

中广网北京10月1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中国的互联网江湖从来就不缺少话题。今年以来,在智能手机领域、搜索领域等等大小战争频频爆发。无论谁和谁打,怎么打,我们几乎都能看到奇虎360的影子。

360掌门人周鸿祎作为一个”特立独行”互联网斗士,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很多互联网人都给他取了一个和孙悟空一样的外号”斗战胜佛”。因为至今,无论面对的是马化腾、还是雷军,在这些互联网大佬面前,周鸿祎还没有打过败仗。

不过,这一次周鸿祎面对的对手,确实不寻常–他就是打假斗士方舟子,一个和周鸿祎一样狠的人。人们都知道,凡是方舟子盯上的人,绝大部分的下场都很惨。

作为生物学博士、科普作家,方舟子为何会”跨界”盯上的周鸿祎呢?这得从三天之前说起。

方舟子:三天前当时因为司马南成为舆论的焦点,所以我那段时间就要看他的微博,发现司马南的新浪微博是用360安全浏览器发的,所以这个时候我作为朋友就提醒他一下,360的浏览器其实不安全的,以前已经被曝过,特别像司马南更应该注意一下。

记者:这次如果向360打假的话,您这边手头有什么证据吗?

方舟子:有的,其实绝大部分证据以前媒体也都曝过,我自己也有一些证据,特别是这几天不少人陆陆续续的发证据过来,手上也有一些证据是以前媒体没有曝过的,我会陆续透露出来的。

记者:大家也是在网上有一些言论说方舟子您是科普这方面的专家,但是这个涉及到IT方面专业的事情这方面不知道您专不专业,

方舟子:我虽然不是IT界的人士,但是我并不是不懂IT,我还是中国人当中最早一批上互联网的,我在1991年就开始上网,算是一个元老,我在1995年的时候还主持过研发第一款简体中文的网游,所以我其实对IT东西其实是很熟悉的,更何况说了这些事情全都已经被IT业界的人士给曝露过了。

方舟子连续在网上发了10条微博,质疑360公司涉嫌泄露用户隐私。凭借着方舟子强大的人气,网上发起了一轮针对360浏览器安全性的大讨论。

作为中国最大的安全软件厂商,360公司哪里受得了这个气?昨晚,360公司发布了一篇措辞严厉的声明。360表示,自己公司根本没有泄露用户半点隐私,而对于方舟子,360认为他之所以炮轰360,是因为方舟子”收了钱”,替竞争对手在说话。而这个幕后高人,就是上个月与360刚刚进行过一次大战的百度。听到360的强硬回应,方舟子发怒了。

记者:昨天下午360这边发了一份公告,我看公告里面写的内容是您背后有高人指点,我想知道您怎么回应这个说法。

方舟子:我看到了他们发了个公告很公开的说,根据网友爆料,我被他们的竞争对手百度用金钱收买利用等等,纯粹是无稽之谈,根据的是网上的谣言甚至是他们捏造出来的,这么大一个上市公司竟然一份公告里面造谣、传谣。这个是让我觉得非常惊讶的,所以我肯定会起诉他们的,因为这个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权。

方舟子:360其实原来跟它的竞争对手一直不断的出现这种公开的争论也好,互相指责批评也好,比如说以前跟金山、腾讯,现在又跟百度,所以它一直始终处于不断的争论当中的,所以我只要在任何的时候出来批评360的话,你都可以被人家联想到是不是跟360对手有关,没有任何证据的去怀疑一个人批评的动机,这个是非常不正当的。

方舟子决定起诉360公司,告他们诽谤。眼看事情要进入白热化程度,但是,就在昨天晚上,一直都没有发话的360董事长周鸿祎却突然现身了。周鸿祎在微博中表示,他希望和方舟子言和,并希望方舟子能够和他一起,在搜索领域打假,成为他们公司打假基金的首席顾问。

周鸿祎抛了一个绣球到方舟子手上,这可以看做是一个”示好”过程。可方舟子却毫不领情,直接把周鸿祎抛来的这个绣球,扔在了地上。

记者:昨天在网上看到周鸿祎先生作出了回应,他说要设立一个搜索的打假基金,聘请您作为首席顾问,我看您当时就拒绝了这个事,为什么呢?

方舟子:他那个是没有一点诚意的,你想同一天,在那之前做了个公告就捏造谣言或者是传播谣言,说我被百度收买,突然之间马上换了一幅嘴脸说要搞什么打假资金投入一千万请我当首席顾问等等,这实际上绝对是想用金钱来收买我,也许他们也在讽刺我拿别人的钱打假等等,所以我是根本不可能接受他们的建议的,我打假这么多年十几年我从来不拿别人的钱打假的,我要打谁都是靠我自己的判断。

记者:事情进行到现在这个阶段,我想问一下您下一步打算是什么?

方舟子:这件事只是随口一说,搞成这个样子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这个人就是这样子,你现在造我的谣言来攻击我,我反弹会更厉害,所以我这段时间会逐渐把我掌握的证据抛出来。

方舟子说,他没想到,自己的几条微博会引来360如此大的反应,乃至360说自己是抢手,拿人钱财。如今人家犯到我头上来了,那我就绝不退缩。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哪怕是”斗战胜佛”周鸿祎。

记者:我们也知道周鸿祎在IT界很多人称他为IT界的”斗战圣佛”,说他跟谁打他都打得赢,这一回您也是打假斗士,您怎么看待你的这个对手?

方舟子:周鸿祎以前跟人家斗来斗去,都是跟他的竞争对手斗的,抱着这种商业动机的,但是我不一样,因为我不是他的商业竞争对手,我也不抱有任何的这种商业的目的来批评质疑360,纯粹是出于公益的目的,出于自己的良心,所以他真的要来跟我斗的话我一点都不怕他。

记者:如果周鸿祎愿意跟您面对面坐下来商量这个事,你愿不愿意跟他应对这个事情?

方舟子:我是不愿意的,因为我的一个原则就是不跟这些对我批评的公司也好、个人也好有私下的沟通的,既然是公开提出的批评,那么你就应该公开的做出回应。

周鸿祎是很好斗的一个人,在业内不断挑出各种各样的事,也留有很大的炒作之名,现在惹上了方舟子。方舟子这个人是很厉害的,就算你不找他他可能还会找你,在他笔下倒下的人有很多,比如赫赫有名的唐骏学历”造假门”,包括韩寒的小说是他爸代写的。甚至十几年前他写了一篇文章挑战微软的垄断霸权,这也在当时中国掀起了非常大的波澜,怎么来看这两大名人的这场嘴仗?嘉宾主持袁元对此发表看法。

袁元:其实我个人听到这个事之后,我第一个感觉周鸿祎这次是麻烦比较大。因为我们知道,不管是3Q大战也罢,以往斗战圣佛的经历都是企业之间的战争,而且这种企业战争其实说实在的,各个企业都有在自己的经营过程中间,都有一些不是特别干净的措施或者言语,使得双方有一些攻击。

比如周鸿祎说百度做假药的事,这个事不是百度在做这件事,而是说因为你有竞价排名,有人利用百度竞价排名功能去做,所以百度来讲它毕竟不是中医药监督局,它没有办法发现哪些东西是真的哪些东西是假的,它没有这个功能和职能,但是他客观上的的确确通过所谓竞价排名功能,是造成了一些假药的泛滥,或者一些所谓的神医乱七八糟这些东西,这个行为现象的确有。因为他是公司之间的行为,周鸿祎在玩这些招数的时候他非常游刃有余。

他自从跟腾讯打了一仗以后,基本上很熟,包括跟很多这种厂商都几乎是大家说的,国内软件厂商基本上都已经说打遍了,所以这个时候周鸿祎相对来说站的高度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问题,这回不好的是他遇到的是方舟子,方舟子最大的特点他是个人,个人对企业的战争相对来说是比较难的。

方舟子长篇大论、劈头盖脸的控诉360和周鸿祎。但是,周鸿祎到现在为止仅在微博上发了几条消息,还没有正式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有人说,周鸿祎是不是没有底气,害怕方舟子了?

仔细一想,这确实有点不像”周鸿祎”这个斗战胜佛的风格。比如说,搜狗CEO王小川就在微博中设了个赌局,他就认为周鸿祎不会应战,因为真回应了、被咬上了,可是大麻烦。

不过,周鸿祎到底周鸿祎,在思考了一天之后,终于发出了声音。今天下午4点,周鸿祎通过我们经济之声《天下公司》独家回应方舟子的炮轰。

周鸿祎:360的产品也做了这么多年,也有这么多用户,像泄漏隐私这种问题绝对没有,自从360做了搜索特别拿到10%市场份额,我们搜索竞争对手不断给我们浏览器泼脏水,这次方舟子站出来说我们浏览器泄漏隐私其实根本不是第一个,在那之前像百度公司一些员工和代理商就在微博上伪装成普通的企业,宣称360浏览器有问题要卸载,又造了一个谣说什么四大券商通知卸载浏览器,后来券商这些公司自己都出来辟谣。

这次方舟子说360浏览器基本上还是这些材料的一个集大成,最开始我们没有理他,他就一直不断发微博抹黑,所以我想借你们的节目跟大家回应一下,无论是当年查杀流氓软件基本上得罪整个同行,包括我们后来做免费杀毒,也给卖杀毒软件的公司给得罪了,做搜索的对手一直都在从隐私这个方面来抹黑360,在2010年我们就发布了国内第一个用户隐私保护白皮书,这个在我们网站上现在还不断有更新,就是把360包括浏览器在内各个产品都做了一些什么,它会有什么功能,它实现原理都说的很明白,我觉得方舟子如果不明白可能看我们隐私保护白皮书,而且我们代码都在国家信息安全评论中心做了托管,可以去查看源代码。

周鸿祎:我们也有一些证据但是因为现在我们也在考虑进一步法律上的诉讼,现在不方便透露,但是第一点从目前方舟子现在爆的料来看,大部分是前一段百度公司对我们进行诬蔑所引用的这些材料,并没有他自己任何个人新的材料,他也不断的在那儿伪称这都是什么网友提供给他的。

第二点我亲自在微博上在做客服,所以方舟子第一个微博出来的时候,我们把他当成一个正常的客户,我们会通过发私信或者用短信的方式跟他沟通,方舟子不把这个看成服务的流程,非说我们私下里要勾兑他要收买他,我觉得这完全不是一个正常心态,昨天晚上我们也做了一个尝试,测验方舟子到底想干什么,方舟子如果自律为打假斗士又号称懂这方面的专业知识,我就知道大家是不是可以一起打一打搜索引擎的假,如果里面混了有虚假欺诈的这种,特别跟医疗行业相关的这些虚假网站,这种打假是不是更有意义,结果又被他歪曲成好像我们要收买他。

记者:方舟子也在说他要起诉360,长斗下去,360态度会是什么呢?

周鸿祎:我们也欢迎他去起诉,我们感觉已经从打假变成了假打,商业利益的操纵。我们也在搜集这方面的证据,我们也不排除用法律手段,你被人泼了脏水你就到处去解释,可能随着你的解释反而会帮着谣言放大。但是我想通了,我认为像方舟子这种没有底限我一定要正面汇集。

周鸿祎通过天下公司做了一个独家的媒体回应,周鸿祎说昨天晚上向方舟子抛出绣球,看看能不能和好,方舟子拒绝了。而现在周鸿祎又强硬起来,表明对方是假打,咱们就斗到底。

袁元:周鸿祎跟方舟子这一仗比较难缠的原因是因为方舟子是一个个人,以往他所有的斗战圣佛经历都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因为企业与企业之间都有利益或者厉害冲突,这种战争他打的已经非常的熟练了,但是你跟个人打的话,以方舟子而言,他不可能说为了这个战争去挣什么钱,即便百度愿意给方舟子这个钱我估计方舟子也不太敢收,这个事情是另外一个概念,如果要说这个事他拿百度的钱,以方舟子人品我相信他不会做这么明显的事情。

这件事到目前为止已经变成两件事,第一件事是360的浏览器究竟有没有漏洞。第二件事变成了方舟子有没有拿百度的钱,有没有在背后受人指使。

袁元:这里面有一个观点,360有没有漏洞这个东西不用回答,现在连微软都承认他的IE6有问题,谁敢保证自己的浏览器没有问题。

这次方舟子打到360痛处,打到心窝上,说如果你有问题是涉及安全隐私。

袁元:这是肯定的,就我刚刚说的,因为你有漏洞,就跟我们一直也在看微软不是也在不断说各种补丁,360再聪明,周鸿祎再能干,你的浏览器不可能快到微软之上,整个他的技术原母本这个东西在那儿放着,如果你能做出一个比微软还牛的浏览器,那是另外一个概念了。而且我个人认为360现在一个更大的错误他贸然的给方舟子扣了帽子他拿了百度的钱,除非你有却早证据,不然方舟子告他一个告一个准。

就现在事态发展到这个情况,他俩之间胜算谁会更大?

袁元:如果单纯从拿钱事来说方舟子肯定能告赢360。如果说所谓浏览器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说白了没有办法判断,任何一个浏览器都可能有这种漏洞,即便你360是做安全起家的,也不敢说我的浏览器没有任何问题,这个话谁现在都不敢讲,因为现在我们也知道全球其实做浏览器也不只是360一家,微软其他家我们也都看到都在做,在做的过程中间都出现过问题,所以我觉得这个东西有问题是正常的,我认为只有有了问题,技术才能进步,才能克服,可能我们整个东西才能有一个,科技才有一个发展可能性,如果我技术现在已经达到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漏洞,根本不可能有任何问题,那我们还发展这个干什么,我们就没有必要了嘛。

以前周鸿祎和360都是和企业打架,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对市场也好、技术也好,消费者也好没有任何意义,相反这件事很有意义,方舟子作为个人他提出产品是否有漏洞,这会从某一个角度推动整个行业的至少是技术上的进步,从这个角度来讲应该说这件事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