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何时“认同中医药学独立科学体系”?
作者:柯南
今天在新浪网上看到一条转载自人民日报的新闻《美国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为独立科学体系》。方舟子已经迅速指出了这是一条假新闻。我在这里补充几句:
1、这不仅仅是条假新闻,而且是一条旧闻。人民日报2007年8月3日第11版发表的这条新闻《美国认同中医药学独立科学体系》要比健康报的类似新闻《美国FDA发布指导性文件认同中医药学是独立科学体系》晚了一个多星期。而且,早在今年6月,中国中医药报就发表过署名丛伟红、陈可冀的更详细的文章《美FDA新草案认同传统中医药学是整体医学》。而陈可冀等人的文章中提到的FDA草案早在2006年12月就完成了。
2、人民日报的新闻说:“记者今天从中国中医科学院获悉: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新近发布了一份指导性文件《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初稿)》,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从‘补充和替代医学(CAM)’中分离出来,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与西方主流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科学体系,而不仅仅是对西方主流医学的补充。”这段话是错误的。陈可冀等人的文章有一个更详细的叙述:
“与以往内容相比,该草案的一个重大调整是对补充和替代医学(又称另类医学)涵盖的内容进行重新划分,将替代医学体系(Alternative
Medical Systems)从CAM中分离出去,称为‘整体医学体系’(Whole
Medical Systems)。传统中医药(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TCM)与阿育吠陀印度草药医学(Ayurvedic
medicine)都隶属这一范畴。草案明确说明将替代医学体系从CAM中分离出去并称为整体医学体系的原因。美国国家补充和替代医学中心(NCCAM)及FDA认为,替代医学体系的应用实践与CAM产品中的其他四类(基于生物学的疗法、精神与机体互动医学、推拿按摩疗法和能量或调节气的疗法)不同,借用
NCCAM的定义,整体医学体系是‘有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与对抗疗法(传统疗法)独立或平行发展而来’的,有着独特的文化传承背景,它们具有一些共有的元素,如相信机体有自愈能力、治疗可涉及应用意念、机体和精神的一些方法等,例如传统中医药和印度草药医学。从草案内容可以看出,FDA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传统中医药学与美国传统医学(即西方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的科学体系,而不仅仅是对主流医学(西方医学)的一个补充,表明
FDA开始接受美国以外其他国家传统医学用药的经验和数据,显示出未来中医药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更多可能性和可操作性。”
这段话当然也是错误的。首先,FDA的草案并没有“将替代医学体系(Alternative
Medical
Systems)从CAM中分离出去”。该草案的原文说:对于CAM的疗法,“NCCAM曾经有第5个分类,即‘另类医学体系’,但是它现在认为‘另类医学体系’(现在称为‘完整医学体系’)是一个单独的分类而不是另一个[与上述4种分类并列的]分类,因为另类医学体系使用来自上述4种分类的实践方法。”使用CAM疗法的体系当然也是CAM的一部分——事实上,这份草案在叙述“什么是补充和另类医学”的时候,列出了ABCDE5项,第5项就是所谓的“完整医学体系”(whole
medicine
system,这里的whole最好不要翻译成“整体”,因为这可能与所谓信奉“整体观”的另类医学混淆)。如果你看看NCCAM的网站关于“什么是补充和另类医学”的说明(http://nccam.nih.gov/health/whatiscam/),你就会发现在“主要类型的补充和另类医学有哪些?”的条目下第一条就是所谓的“完整医学体系”。
其次,陈可冀等人说:“从草案内容可以看出,FDA在一定程度上认同传统中医药学与美国传统医学(即西方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的科学体系”,这是故意误导读者。FDA没有在草案中提到中医药学是“科学体系”。原文是这样说的:“NCCAM
把完整医学体系描述为涉及‘与对抗(常规)医学独立或平行演化的完整的理论与实践体系。’它们可能反映了独特的文化体系,诸如中医和印度草药医学。”命名是“文化体系”,在陈可冀等人的笔下摇身一变就成了“科学体系”。
当然,谁也没有否认中医有一个体系。但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体系”可未必是一个科学的体系,更不一定是一个好的体系。
可笑的是,至少在这里,警惕的读者还能看出这是陈可冀等人自己的观点(“从草案内容可以看出”)。到了人民日报的新闻里,就变成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与西方主流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科学体系”。
该新闻还说:“美国国家补充和替代医学中心(NCCAM)和FDA认为,传统医学体系[……]它们具有一些共同的元素,如相信机体有自愈能力,治疗方法也有独到之处”。然而草案原文并没有提到什么“独到之处”。原文只是说“完整医学体系的一些共有元素包括信仰身体有自我治疗的能力,以及治疗可能涉及到使用心智、身体和精神的技巧”。这只是一个叙述,而“独到之处”明显变成了褒义。
3、
FDA的这个草案特别说明了,在该文件中“提到任何特定的CAM疗法、实践或产品不能解释为表达FDA对特定CAM疗法、实践或产品的支持或认可”。
4、我不知道记者和陈可冀等人是否看懂了该草案。陈可冀等人那样说,或许是看不懂英文,或许是为了忽悠(“表明FDA开始接受美国以外其他国家传统医学用药的经验和数据,显示出未来中医药产品进入美国市场的更多可能性和可操作性”)。那么记者呢?至少记者在写稿之前应该读一读原文,不应该直接替陈可冀等人发一个新闻稿吧?
厚颜无耻的谎言
——驳《美国首次认同中医与西医一样为独立科学体系》
作者:大洋涛声
今天国内各大新闻网站都转登了刊载于《人民日报》第11版,由该报记者王淑军采写的题为《美国首次认同中医与西医一样为独立科学体系》的报道(见人民网http://world.people.com.cn/GB/1029/42355/6064834.html,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tech/2007-08/03/content_6467689.htm)。报道中说
“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新近发布了一份指导性文件《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FDA管理指南(初稿)》,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从“补充和替代医学(CAM)”中分离出来,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与西方主流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科学体系,而不仅仅是对西方主流医学的补充。”
FDA的这份指南初稿早已公布在其网页上,最新更新时间是2007年3月2日。网址是http://www.fda.gov/cber/gdlns/altmed.htm,也有正式文本可供下载http://www.fda.gov/cber/gdlns/altmed.pdf。如果读者感兴趣,自己完全可以逐字对照原文到底说了什么。
这是一份征求意见的讨论稿,文件本身不是法规,只是一份为生产减肥食物、化妆品、食品、食品添加剂、医疗器械、和药品的企业明确其产品是否应该遵从、以及应该遵从FDA的什么法规提供便利的说明。
首先,《人民日报》的报道对该文标题的翻译就不正确。原文标题是(Guidance
for Industry on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Products and their Regulation by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对应中文应为:《企业指南: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及其FDA法规》。其中涉及的法规指的是“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the
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以及“公共健康服务法”(Public
Health Service Act).
翻开该《指南》,正文第一页第一段就明确指出常规医学(即报道中的西方主流医学)和中医的区别。它直截了当地把中医分离出常规医学,而归类于CAM(补充和替代医学)
里。原文是“Some forms of CAM, such as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nd Ayurvedic medicine, have been practiced for
centuries”(“某些补充和替代医学,比如中医和印度草医,已经发展了若干世纪”)
。
《指南》然后定义了“补充和替代医学产品”
共计四类。一,生物制品(Biologically-based practices)
,包括(不限于此)
植物制品、动物提取制品、维他命、矿物制品、脂肪酸等等。该指南指出,这些制品以其用途不同,有可能被归类于食品、药品、化妆品或者减肥食物,从而应遵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二,能量治疗 (Energy therapies)
,包括利用真正的能量场(如电磁场和超声波)
,以及利用未经证实的虚拟场(如所谓生物场)
进行治疗。指南指出,用于这类治疗的器械有可能被视为医疗器械从而应遵守““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三,调节和基于身体的治疗方法(Manipulative and body-based methods)
,包括按摩、推拿、脊椎指压治疗法、。该指南指出,这类疗法如果不使用任何器械和药物,则不受“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
或者“公共健康服务法”
的规范。但如果使用了按摩器或者推拿油之类,则有可能须遵守法规。
四,心身互动治疗(Mind-body medicine)
,包括放松疗法、瑜珈、太极拳、气功、精神治疗等。指南指出,FDA一般不规范此类治疗,但如果使用了器械或者其他制品,则有可能须遵守FDA法规。
就在这四个分类定义之后,该指南说,“NCCAM(国家补充和替代医学管理中心)
曾经还有第五个分类,叫‘替代医学系统’(现在也被称为“整体医学系统”)
,但现在将其看作为一个独立的科目,不再和上述四个分类并列,因为“替代医学系统”
使用了上述四个分类的所有方法。本指南因此采用NCCAM的分类法”
。然后,该指南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提到了传统中医。它说:“NCCAM将整体医学系统描述为‘独立于常规医学、平行发展的,具有完整的理论和治疗方法’
。这些医学或许折射了独特的文化系统,比如中医和印度草医。完整医学系统有一些共同特征(注意,它不是说中医和常规医学有共同特征),比如相信身体有自我治疗能力,这种治疗或许包括某些使用心智、身体和灵魂的方法”
。
此外,全文再无提到中医。从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出:
一,《指南》明确将中医和印度草医归类于“完整医学体系”,并明确指出,该种体系使用了CAM(“补充和替代医学”)
四个分类里的所有方法。换句话说,该《指南》不仅认为中医是CAM,而且认为中医是使用了所有CAM手段的大杂烩。
二,《指南》根本不提中医是 “科学体系”
,更不认为它和西方主流医学一样。相反,它两次将其和印度草医并列,并指出它们的共同点之一是相信心智和灵魂可以治病。
《人民日报》的报道中所谓FDA“将包括中医药在内的传统医学从“补充和替代医学(CAM)”中分离出来,首次认同中医药学与西方主流医学一样,是一门有着完整理论和实践体系的独立科学体系,而不仅仅是对西方主流医学的补充”,
完全是自我捏造、自欺欺人的谎言。
从假新闻“美国认同中医药学独立科学体系”看媒体失真
作者:gopher
“美国认同中医药学独立科学体系”的媒体报道竟是假新闻!其实,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根本没有认同所谓中医药学的“独立科学体系”,而是仍然把它视为一种“另类医学”。
假新闻是如何出笼的?仔细一查,源头竟出自几个月前中国中医药报上陈可冀的一篇替中医宣传的文章中的臆测,后被记者报道。自此,在这一提问中的臆测成为“事实”,被各网站广为引用。
追踪问题、探询真相本是媒体的职业使命。但是记者应当有起码的职业态度,其引用的数据、阐述的真实,都应有所依傍。倘若记者言之凿凿地报道,竟源于一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事实,而如此子虚乌有的“独立科学体系”,竟又被其他网站当作“坐实”的事实来报道,进而以讹传讹,争相炒作,则不仅让人质疑媒体的公信力,更让人质疑媒体“以假为真”的动机。
其实,查到FDA关于补充和另类医学的草案的页面加以核实并不算难,但却没有一个媒体做起码的事实核对,更没有媒体出来质疑消息的来源,以至最后必须由网民查实澄清。这让人不禁疑惑:本应“以真实为生命”的媒体为何如此容易“不实”?
“新闻失实”的实质不是媒体从业者的水平问题,而是态度问题。从“全息生物学创立者本有希望获诺奖”到“老科学家制造出永动机”,再到“美国认同中医药学独立科学体系”,不同版本的虚假新闻之所以频频出现,难以禁绝,是不是源于市场利益的驱动“蒙住”了部分媒体及其从业人员的眼睛?或者是出于自身的偏见而追捧伪科学?在媒体间竞争日甚一日的今天,一些媒体将吸引“眼球”视为最大的市场利益。媒体的“读者本位”本无可厚非,但以牺牲“真实性”这一底线来吸引读者注意力,捕风捉影,哗众取宠,弄虚作假,就走向了反面。
“美国认同中医药学独立科学体系”的虚假新闻,是不是“唯眼球”论指导下媒体
“制造热点”的典型案例?由于中医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加之目前中医药发展步履维艰,“中医废存之争”确是读者关注的热点。个别媒体没有核实新闻事实。更多的网络媒体则对这样“抓人”的新闻也是“宁信其有”,推波助澜。因此,“美国认同中医药学独立科学体系”的谣传才成为“新闻报道”四处流布。
媒体肩负舆论监督、社会协调、文明传承等社会责任,当媒体不重视社会责任时,后果让人忧虑。因为在个人活动空间有限的情况下,人们是通过媒体来认识现实的。作为公共传播资源的受托使用者,媒体的信息传播具有强大的影响力,理应受到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制约,承担起社会责任。媒体的失实报道必然导致公众对现实世界的错误判断,形成错误的舆论,当舆论达到一定程度时,还可能影响甚至扭曲政府的决策。比如,“体系”和“独立科学体系”的差别,就影响到人们对中医有效性的判断。于是,本来微不足道的一件事,竟成了众多人议论的话题。
面对屡屡发生的媒体不实报道,新闻界有必要再次敲响“维护新闻真实性”的警钟!
致谢:本文的大部分文字来源于王淑军的《从谣传“取消中医”看媒体失真》(http:
//news.people.com.cn/GB/37454/37459/4994390.html)。笔者谨此向王淑军创作模板表示感谢,并特别声明本文大段采用王淑军的模板仅仅是为了达到相应的效果。
可敬的中国中医科学院和人民日报
作者 lyoung
因为印象中FDA一直不承认中医,而且美国的药店是不会卖中药的,所谓的中药只是在超市当作一种保健品出售,所以看到这个”新闻”很惊奇.急忙去FDA的官方网站www.fda.gov看了一下,从7月到8月似乎没有看到任何和CAM或者Herb相关的内容.然后又google一下
“FDA CAM”关键字,却发现了这么一条内容:
5/9/2007 - The Council for Responsible Nutrition (CRN) has
reported that the US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s CAM guidance
fosters misinformation that certain Complementary and Alternative
Medicine products should be regulated as drugs.
这才明白,原来是misinformation.但是很奇怪,明明是一个被误传的”新闻”,而且在5月9日已经被FDA澄清,但为何中医研究院,堂堂国报<人民日报>却依然在8月2号还能继续误读?
一时间无语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