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国际广播电台造谣

15 09 2011年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挺于建嵘,造谣说我“涉嫌编造被打事件”和“在《环球时报》写文章”(其实是《环球时报》英文版的报道引用了我的话)。

http://www.chinese.rfi.fr/中国/20110914-方舟之与社科院学者于建嵘因维基解密一封电文展开骂战
方舟子与于建嵘因维基解密电文展开骂战
作者 香港特约记者 郑汉良

方舟子专门针对大陆学术界造假而出名,但不久前却涉嫌编造被打事件,使其公信力受到影响。
方舟子13日更在大陆的《环球时报》写文章,继续就此事对于建嵘的“严格保护”身份纠缠下去。



《法制晚报》造谣

24 08 2011年

《法制晚报》实习生张岩,我让你自己去看我博客上对“方舟子剽窃美国教授”的多次澄清,你不看,还在继续跟着方黑造谣说“1600字的全文约有900字几乎原文引自罗伯特教授的 《神创论是科学的理论吗》,但并未注明出处。”不是没有注明出处,也不是“几乎原文引自”。不造谣就没有饭吃吗?

美教授发公开信 斥责方舟子剽窃
方舟子称 该教授可能被倒方人士“绑架”

    本报讯(实习生张岩)方舟子被指抄袭美国教授论文一事又有新进展。
    因方舟子于8月12日发表公开信,拒绝承认抄袭,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理学教授罗伯特·鲁特-伯恩斯坦于美国时间21日再次发表公开信,质疑方舟子抄袭。
    在给罗伯特教授的回信中,方舟子提到,自己的文章共有11个段落,其中有5个与罗伯特教授的文章有关。“即使这5个段落是直接从你的文章翻译的而没有别的内容(这是不符合事实的),那也只是我的文章的约50%。”方舟子在信中写道。方舟子之后又在微博中表示,自己已对罗伯特教授的文章进行了恰当的改写。
    对此,罗伯特教授表示,对于自己已经发表在杂志上的文章,他自己都不能直接复制超过400字,也不得再用文章中的图表。
    此外,在公开信的最后,罗伯特教授质疑方舟子在监督中国造假行为的同时,成为了一个不受制约也不承担指控的角色。
方舟子回应
    方舟子昨晚在微博中表示,罗伯特教授去年已将此事告诉其母校,母校认为证据不足,且与他的学业无关,予以驳回,不再管此事。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采访了方舟子,方舟子表示此事已在微博和博客上多次作出解释,无须赘述。
    “他(罗伯特教授)对于抄袭的定义就不清楚。他以为标明了出处,但是没有获得他的授权,还是抄袭。”此外,方舟子表示,罗伯特教授可能受到了国内反对他的人的“绑架”。“他对国内情况不了解,而且我怀疑他拿到的我的文章的译文也被反对我的人做了手脚。”方舟子说。
新闻背景
    1995年5月,方舟子将他所写的《科学是什么》一文发表在互联网上。
    后有人发现,方舟子在该文中提出的观点与罗伯特教授的观点惊人地相似。1600字的全文约有900字几乎原文引自罗伯特教授的 《神创论是科学的理论吗》,但并未注明出处。



20 08 2011年

8月12日我又给Root-Bernstein博士写了一封信,反驳其“方博士的文章实际90%左右是我的作品”的指控。我本不想公开此信,但现在北大法学院教授贺卫方加盟郭国松、孙海峰,炒作“方舟子剽窃美国教授”一事,我还是公开吧。
尊敬的Root-Bernstein博士,
我不知道你是根据什么说“方博士的文章实际90%(或该比例左右)是我的作品”,这个不公平的指控作为抹黑我的行动的一部分被张贴到了许多中文网站上。我的文章包括11个段落,只有5个段落是与源自你的文章的科学判定标准有关。即使这5个段落是直接从你的文章翻译的而没有别的内容(实际并非如此),那也只是我的文章的大约50%。
我已与中国学术不端行为作战了11年,我确信我知道怎么认定一个剽窃事例。我已咨询了两名知识产权方面的中国律师,他们都不认为我的文章侵犯了你的版权。
我不想与那些已骚扰我、我的家人、导师、同学和朋友多年的人交流(我再次从这个邮件列表中删掉他们的邮址)。你上次把他们放回邮件列表时,我就知道这种讨论是不会有结果的。我将不会再做出任何回应。如果你坚持要把讨论继续下去,能否把我的名字从邮件列表中删除?谢谢。
诚挚的,
方舟子
Dear Dr. Root-Bernstein,
I don’t know how you got the idea that “Dr. Fang’s article is essentially 90% (or somewhere around that percentage) my work”, and this unfair charge has been posted on many Chinese Web sites as part of public smear campaign against me. My article contains 11 paragraphs, and only 5 paragraphs are about criteria of science from your article. Even if these 5 paragraphs were directly translated from your article and contained nothing else (which is not true), that would be only about 50% of my article.
I have been fighting against academic misconducts in China for eleven years, and I am confident that I know how to determine a plagiarism case. I have consulted two Chinese lawyers specialized i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neither of them thinks my article infringed your copyright.
I don’t want to communicate with those persons who have harassed me, my family, mentors, classmates and friends for years (I have to delete their email addresses from the list again). As soon as you put them back to the list, I knew this type of discussion would lead us nowhere. I will not provide any further responses. If you insist keeping the discussion going, can you please kindly remove my name from the list? Thank you.
Sincerely,
Shi-min Fang



我给指控我“剽窃”的“母校教授”的答复

8 08 2011年

4天前我给指控我“剽窃”的“母校教授Root-Bernstein”(我不认识他,从未上过他的课或见过他)回了一封信。这封信本不打算公开。但Root-Bernstein将它转给“方学家”公开,“方学家”将其内容和Root-Bernstein的信通过有意误译的方法歪曲。所以还是在这里公开好了。我的导师Zachary Burton认为我的这个答复“合理而审慎”。


尊敬的Root-Bernstein博士,

1995年我还是密歇根州立大学一名研究生时,我在一个叫alt.chinese.text的网上论坛张贴了一篇短文,当时在中国留学生中有一场关于伪科学的辩论。那篇短文是对一个网上讨论的一个非正式的、随意的跟帖,不是学术论文或作业。它部分地复述了你的文章中的科学判断标准。我把这些科学标准说成是“科学哲学界的共识”,并给出自己的例子解释它。我后来改写了这篇短文,在1999年我的一本书中正式出版,并注明来源为“根据Root-Bernstein的归纳”。2007年在我的另一本书中这些标准又被提及时,我给出文献出处为”On Defining a Scientific Theory: Creationism Considered, Robert Root-Bernstein, Science and Creation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如果没有这一文献出处,我不相信肖传国——这位外科医生由于我揭露了其不正当医疗行为而雇人用辣椒水和锤子袭击我——的支持者能在16年后追踪到文献来源并向你和密歇根州立大学校方举报“剽窃”。在这一答复中我删掉了四名肖传国支持者的电子邮址。)

我从未把那些标准说成是我自己的原创思想,也从未复制你的措辞。而且它正式出版时,已注明了引用出处和文献来源。因此根据你不同意但公认的定义,我不认为它构成剽窃或侵犯版权。但是在最初的网帖中我没有明确地提及你的名字是不妥的,我为此道歉。

诚挚的,

方是民

Dear Dr. Root-Bernstein,

In 1995 when I was a graduate student at MSU, I posted a short writing to an online forum called alt.chinese.text when there was a debate about pseudoscience among oversea Chinese students. It was an informal, casual follow-up to a discussion thread, not an academic paper or assignment. Part of it paraphrased the criteria of science from your article. I presented the criteria of science as “consensus in philosophy of science” and gave my own examples to explain it. This writing was revised and formally published in one of my books in 1999, and it cited the source as “According to the summary by Root-Bernstein”, and when the criteria were mentioned again in another book of mine in 2007, it gave reference as “On Defining a Scientific Theory: Creationism Considered, Robert Root-Bernstein, Science and Creation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4″.(Without this reference, I don’t believe the supporters of Xiao Chuanguo, the surgeon who hired assailants to attack me using pepper spray and hammer after I exposed his malpractice, could track down the source and report the “plagiarism” to you and MSU administration 16 years later. I have deleted email addresses of four Xiao’s supporters in this reply)

I never presented the criteria as my own original idea, nor did I copy your wordings. And when it’s formally published, the source had been credited and cited. Therefore I don’t think it consists of plagiarism or copyright infringement according to the common accepted definitions with which you disagree. But it’s inappropriate not to explicitly credit you in my original posting, and I apologize for it.

Sincerely,

Shi-min Fang



关于“方舟子剽窃美国教授”一事

8 08 2011年

这个事件涉及到我在16年前当研究生时写的一篇网文《科学是什么》,去年已经澄清过,今年三月份《法治周末》就此事造谣时我又澄清了一次,现在光明网又开始炒作此事,造谣说《打假斗士方舟子16年前“借”用导师理论遭批评》,而植物所首席造谣员蒋高明也在其科学网博客上造谣说美国教授“呵斥自己的博士生”。这两人在翻译所谓信件时都做了故意的歪曲。实际上此事当事人Root-Bernstein虽然是我的母校密歇根州立大学的教授,但不是我的导师,我从来就不认识他,没上过他的课,没跟他见过面。我的导师Zachary Burton已经出来支持我,认为对我的指控是无理的。“方学家”们对他也进行人身攻击。Root-Bernstein发信称,他的本意只是要讨论我16年前那篇网文对其观点的使用是否恰当,不同的文化用不同的语言是如何对待这类问题,无意涉及我的人格。如果有人继续借此对我或Burton博士进行人身攻击,他将收回指控,结束讨论。
我16年前那篇网文本是网上和人吵架的文章,写得比较随意,复述Root-Bernstein的观点时没有明确注明出处,只是泛泛地说“根据科学学界的共识”,虽然是网文的通病,严格地说是不规范的,我愿意为此向Root-Bernstein道歉。但是我在1999年将此文修订收入《方舟在线》一书时,已明确说明是根据Root-Bernstein的归纳。2007年《批评中医》一书用到该观点时更是详细注明文献出处(“方学家”们正是根据我的注明找到了Root-Bernstein)。有图为证。所以根据学术界对剽窃的定义,我并未剽窃Root-Bernstein。Root-Bernstein认为即使引用别人的观点也必须预先征得原作者同意,否则也算是剽窃,那只是他个人独特的观点,我无意来跟他讨论如何定义剽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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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导师对所谓“方舟子剽窃”一事的看法

7 08 2011年

作为方是民博士读研究生时的导师,我愿意重申我对方博士在中国社会中的杰出地位的支持。

我对方博士的政治敌人试图诋毁他的那些做法毫无兴趣。

方博士在我的实验室完成了优质的论文研究,在1995年被授予博士学位。他根据他的论文研究在《生物化学杂志》发表了一篇高质量的研究论文。据我所知,他的论文工作经受了时间的考验,RNA聚合酶II的转录因子TFIIF仍然与TFIIB反应。

如果Root-Bernstein博士的指控有其合理之处的话,我没能看出来。方博士对Root-Bernstein已做出了合理而审慎的回应。

诚挚的,

Zachary Burton博士
密歇根州立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系教授

As Dr. Shi-min Fang’s former graduate school mentor, I would like to re-iterate my support for Dr. Fang’s prominent position in Chinese society.

I have no interest in the efforts of Dr. Fang’s political opponents to try to discredit him.

Dr. Fang completed a good quality thesis in my laboratory, awarded in 1995. He published a high quality research paper in the Journal of Biological Chemistry based on his thesis work. So far as I know, his thesis work has passed the test of time, and Transcription Factor for RNA polymerase II (TFII)F still interacts with TFIIB.

If there is merit in Dr. Root-Bernstein’s accusations, I fail to see it. Dr. Fang has responded to Dr. Root-Bernstein in a reasonable and measured way.

With best regards and sincerity,

Zachary Burton, Ph.D.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Biochemistry and Molecular Biology
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E. Lansing, MI 48824-1319



上海电视台造谣

29 07 2011年

我参与录制的贵州卫视亮剑节目已开播几个月,上海电视台竟造谣说我在该节目开播的“前夕”揭露乐嘉造假,是为了炒作这个节目。更不要说上海电视台主持人两次轻蔑地说我是“所谓的打假斗士”,并为抹黑我伪造网上舆论。



造谣小报《广州日报》

23 07 2011年

《广州日报》真伟大,已经替我找到了“炮轰”乐嘉的动机是为贵州卫视亮剑 “节目炒作而制造话题”。我参加这个节目的录制已经快半年了,他们才注意到,还替我策划了一期“专门曝光明星、名人学历和资历造假”。看来真应该策划这么一期,不然不就让《广州日报》成为谣言小报吗?


方舟子为新节目轰乐嘉? 节目组拟邀两人交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7月23日14: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乐嘉和方舟子之争似乎大有深意。乐嘉和方舟子之争似乎大有深意。

本报讯(记者 林芳)近日,方舟子炮轰乐嘉成了话题。记者昨天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方舟子目前正在贵州卫视担任一档专业打假节目《亮剑》的嘉宾主持工作。不少网友质疑方舟子此次爆料,其目的主要是为节目制造话题,吸引眼球。

7月18日晚,方舟子在微博上称乐嘉并非“性格色彩学”的创始人,并对他的学历提出了质疑。事件引来高度关注。记者获悉,方舟子此次“开炮”动机可能不纯,他正在贵州卫视主持一档名为《亮剑》的打假节目,而该节目即将录制一期专门曝光明星、名人学历和资历造假的相关内容,方舟子此举可能是为节目炒作而制造话题。另据知情人透露,《亮剑》节目组近期将邀请当事人乐嘉亲临节目现场,和方舟子面对面麻辣交锋,更令炒作之说甚嚣尘上。



评“方舟子打假瞄上乐嘉”

23 07 2011年

【方舟子按:“所谓色彩心理学在我看来和星座、血型心理学差不多,没什么科学价值,却有那么多人信,还居然有不少以此谋生的FPA心理咨询师(这些人正一批批到我的微博骂街),这是很不正常的。”这句话是我微博私信答复《北京青年报》记者的采访时说的,没有公开说过,当然也就不可能有对此的评论。《北京青年报》记者却声称有不少网友驳斥我这句话,难道他一个人代表了“不少网友”?】
方舟子打假瞄上乐嘉
记者:张玉洪
2011-07-20 北京青年报
因为电视相亲栏目《非诚勿扰》大红,点评嘉宾乐嘉也为广大观众熟知。不过,近日科普作家方舟子在微博上称,乐嘉此前出版的几本性格色彩学方面的书籍中剽窃了Taylor Hartman(泰勒·哈特曼)的性格色彩密码,书中作者简介提及的乐嘉的母校美国阿姆斯壮大学是加州野鸡学校。身在国外的乐嘉并未回应此事,其经纪人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她尊重方舟子老师的言论自由,如果方舟子能跟乐嘉面对面交流的话,应该不会存在误会与偏见。但用剽窃一词显得不够客观,这个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昨日,方舟子回复本报记者称,“乐嘉剽窃一事最早是今年2月一位在美国学心理学的华人给新语丝网站投稿时提出的,这篇稿件由我审核后登出。后来又有其他网友陆续在网上公布比对结果,我都看过,认为是成立的。他是属于思想、观念的剽窃,而不是文字的抄袭”。此外,他又表示,“所谓色彩心理学在我看来和星座、血型心理学差不多,没什么科学价值,却有那么多人信,还居然有不少以此谋生的FPA心理咨询师(这些人正一批批到我的微博骂街),这是很不正常的”。而此前方舟子向媒体也坦承,没有认真比对乐嘉与Taylor Hartman的著作,对于两者在文字和结构上到底多少类似并不确定。他认为乐嘉的“剽窃”属于观点的剽窃,而这种剽窃的判断表示是“根据常识性判断”。
据记者查证,在今年五月出版的《跟乐嘉学性格色彩》一书的序言中,乐嘉自述,“从2001年开始,我用年少时老师传授的性格分析学问,结合自己那点小聪明,拼命捣鼓出一套‘FPA性格色彩学’课程,开始在江湖上行走,期望凭此混口饭吃,养家糊口”。
据了解,乐嘉目前在国外度假。至于乐嘉美国大学学历,他的宣传人员称,“乐嘉从来都说自己是中专毕业”。乐嘉经纪人艾米也对媒体强调,她称跟乐嘉相识十多年,也不知道他在国外读大学的事情。更重要的是,这和乐嘉今天的社会形象与公众认知没任何关系。
在网络上,针对方舟子向乐嘉打假,不少网友认为方舟子将乐嘉与学历、性格色彩学扯上关系逻辑上有些牵强,既然都承认性格色彩学与星座、血型什么的一样无科学价值,那学术“打假”不就成了“打架”了吗?一个网友的评论比较有代表性,“乐嘉的粉丝在意的不是什么叫性格色彩,而他今天为人所知更与学历和色彩密码无关”。



评新华社报道“膨大剂危害人体神经系统”的谣言

4 06 2011年

方舟子按:
怎么新华社的图片稿把前一阵媒体胡说膨大剂“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神经系统,也有可能造成儿童发育不良、痴呆等”的谣言又一字不漏照发了一遍?氯吡脲最早由美国研发,美国、欧盟、日本等国都允许使用(说日本自己研发了不用是谣言)。2008年美国环保署对膨大剂(氯吡脲)的决定:关于膨大剂的毒性有完备的数据。根据各项风险评估,可以合理确定,不论是对一般人群还是对婴儿、儿童,膨大剂残余物累积都不会造成危害。决定还指出,无证据表明膨大剂具有神经毒性。所以新华社报道称其危害神经系统,属谣言。决定全文:http://www.thefederalregister.com/d.p/2008-08-15-E8-18946
新华社的谣言报道一出,果农果然遭殃。陕西省政府办公厅立即发出通知严禁猕猴桃生产中使用膨大剂,该通知总算没跟在新华社报道后面胡说膨大剂对人体的危害吓唬人,至于它用不好会导致对果品外形的破坏,这也能成为禁用理由?陕西省政府比欧盟、美国当局都牛,真长民族志气。
膨大剂(氯吡脲)是中国农业部允许使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允许用于西瓜、葡萄、猕猴桃。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严禁果农在猕猴桃生产中使用膨大剂,有什么法律依据?又有什么科学依据?就因为新华社一篇谣言报道?
附:
陕西周至:依靠膨大剂 猕猴桃增产超过8万吨
2011-06-02 18:06:57   来源:新华网陕西频道
   记者近期在陕西省周至县采访发现,被誉为猕猴桃之乡的周至县,果农种植的猕猴桃依靠膨大剂增产。2010年周至县猕猴桃种植面积达到30.7万亩,总产量25万吨。一些果农按照去年总产量计算,依靠膨大剂能使猕猴桃净增产三分之一,全县产量超过8万吨,而且当地超过90%的果农均采用膨大剂增产,以保丰收。
    周至县司竹乡南司竹村一位果农说,猕猴桃不使用膨大剂,果体小,难以销售,果商也不愿意购买,产量、产值都会下降。而且周至县各乡镇、村落,以及县城的农资经销店随处都能买到四川或杨凌产的膨大剂。膨大剂使一个100克的猕猴桃,净增80克左右。
    膨大剂俗称“大果灵”,也叫“膨大素”,主要刺激细胞分裂素的物质,属于激素类化学物质,对植物可产生助长、速长的作用。有关研究表明,使用膨大剂后的果蔬味道变淡、口感差,不利于长时间储藏。同时,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神经系统,也有可能造成儿童发育不良、痴呆等。
    目前,周至县猕猴桃鲜果销售及加工占到国内80%的市场份额,也是陕西猕猴桃的主要产区。陕西省果业局2009年曾下发通知,要求猕猴桃产地禁用膨大剂。新华社记者 陈昌奇 摄
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严禁猕猴桃生产中使用膨大剂
2011年6月4日  陕西日报
      6月3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严禁在猕猴桃生产中使用膨大剂。
通知指出,我省秦岭北麓是猕猴桃优生区和主产区。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扶持下,猕猴桃面积和产量稳步增加,品质不断提升,产业快速发展,我省猕猴桃在国内外市场已占据一定地位。但在果业部门检查中,发现部分果农在猕猴桃生产中使用膨大剂的现象有所抬头。使用膨大剂会导致果品外形畸变,品质下降,贮藏期和货架期缩短,烂果率增多,造成果品市场声誉受损,影响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猕猴桃产区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使用膨大剂对猕猴桃生产的危害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禁止使用膨大剂。要加强监督检查,组织工商、质监、公安、农业、果业等部门立即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农资市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做到逐店不漏,逐村逐园严防、严查、严堵,绝不允许膨大剂流入市场、进入果园。要将清理整顿和净化农资市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严厉打击各类生产、经销、使用膨大剂的违规行为,将膨大剂从市场上彻底清除。
通知要求,要强化技术指导,不断提高猕猴桃产量和质量。产区各级政府要把禁止使用膨大剂作为推进猕猴桃产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扎实抓好膨大剂查禁工作,保证果品质量。工商、质监、公安、农业、果业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整治力度,净化农资市场,为生产绿色安全果品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