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
我于2021年8月16日、8月19日两次实名向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举报复旦大学1997级博士生张文宏(现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写于2000年的博士学位论文《结核分支杆菌katG基因突变与其耐异烟肼机制的系列研究》综述部分严重抄袭、论文核心部分剽窃他人成果(见附件一、附件二),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未根据《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要求给予答复,于8月23日在复旦大学网站公布调查结果称:“校学术规范委员会依据2017年《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实施条例(试行)》的有关程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根据原上海医科大学1999年1月修订的《科研型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细则》,认定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符合当年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附录综述部分存在写作不规范,不影响博士学位论文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不构成学术不端或学术不当行为。”
这个调查结果是荒唐的,是公然包庇张文宏的学术不端行为。综述是博士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张文宏的博士学位论文未按惯例将综述作为前言,而是放在最后,但并非可有可无的“附录”。综述是科研成果的一部分,体现研究者对研究课题相关文献的阅读、理解、掌握能力,是学术水平的表现,因此综述有问题绝非不影响博士学位论文的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如果复旦大学认为综述是博士学位论文无关紧要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就此取消对综述写作的要求?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的综述部分全盘照抄他人两篇综述七千多字,这是严重的抄袭,并非写作不规范,在20多年前这种严重的抄袭行为也是不可接受的。而且,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的核心部分剽窃了美国FDA分枝杆菌实验室的成果。严重的抄袭和剽窃行为绝不可能符合任何年代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在任何时候都构成学术不端或学术不当行为。
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无视学术规范,公然包庇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说明复旦大学不具有自己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能力,也不是合格的博士培养机构。建议教育部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规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由教育部委托第三方机构重新调查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问题。
二、责成复旦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全体委员接受学术规范教育。
三、对复旦大学历年授予的博士学位的论文进行全面核查,尤其要检查其综述部分是否存在抄袭。
四、撤销复旦大学授予博士学位的资格。
中国公民:方舟子(真名方是民)
2021.8.24
附件一、正式举报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抄袭和涉嫌造假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
贵校1997级博士生张文宏(现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写于2000年的博士学位论文《结核分支杆菌katG基因突变与其耐异烟肼机制的系列研究》存在严重的抄袭。查重结果,该论文涉嫌抄袭比例高达34.8%。其综述部分几乎逐字逐句全盘照抄如下两篇他人综述:
1998年发表在《中国防痨杂志》上的《结核分支杆菌异烟肼耐药性的基因研究进展》,作者:王晓川,韩清韶,梁标
1998年发表在《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上的《KatG基因的分子生物学与结核分支杆菌异烟肼耐药》,作者:黄海南,韩金祥
而且没有在参考文献中列入这两篇综述,显然是刻意隐瞒,有意造假。
张文宏本科是临床医学,硕士是中西医结合专业,没有从事分子生物学研究所需的专业资质;其用三年时间一面当医生一面在职读博士也不可能完成这么完整的分子生物学研究。因此,该论文实验部分极不可能是他本人所做,可能是侵吞他人研究成果或购买论文,应对其论文的实验结果部分也做调查。
即使只是看该论文的抄袭情形,也是极其严重和罕见的,足以说明这是完全不合格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撤销张文宏的博士学位。
如果贵委员会对如此明显的严重抄袭视而不见,那么不过再次表明贵委员会不是处理而是包庇学术不端的机构,应该解散。
方舟子(真名方是民)
2021.8.16.
附件二、再次举报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造假:论文主体部分剽窃他人成果
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
此前我向贵委员会举报贵校1997级博士生张文宏(现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党支部书记)写于2000年的博士学位论文《结核分支杆菌katG基因突变与其耐异烟肼机制的系列研究》存在严重的抄袭,综述部分几乎逐字逐句照抄两篇别人写的综述。现在再向你们举报张文宏的博士学位论文正文主体部分不仅缺乏原创,而且剽窃国外研究结果。
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包括三个部分:一、结核分支杆菌KatG基因的克隆及功能的初步分析;二、定向诱变法克隆katG基因突变体以及对其功能的比较分析;三、katG突变体的检测与评价。
其中,第一、第三部分不具有原创性。第一部分,国外早就克隆出结核分支杆菌KatG基因,张文宏未在论文中列出别人早已克隆出该基因并做了分析的论文,但说“国内首次……”“填补了国内在这一领域的研究空白”,相当于承认国外已有,勉强不算剽窃。第三部分,用PCR—SSCP技术对异烟肼耐药菌株的katG基因进行筛查,国外也已有类似多项研究(Heym, B et al. Journal of Bacteriology (1993) 175, 4255–9. Musser, J. M., et al. Journal of Infectious Diseases (1996) 173, 196–202. Temesgen, Z. et al. Molecular and Cellular Probes (1997) 11, 59–63.) 张文宏在文中回顾PCR—SSCP技术应用情况,却未提及这些用于筛查异烟肼耐药菌株的katG基因的文献,声称“本课题建立了以PCR—SSCP技术对异烟肼耐药菌株的katG基因进行筛查的技术”,有剽窃之嫌,至少应补上其有意无意漏掉的前人研究。
但问题更严重的是第二部分。这是该博士学位论文的主体部分,可以说是唯一具有“原创性”的。这部分的主要内容是:以定点诱变的技术克隆了katG基因的两个常见突变体R463L与S315T,S315T位的突变导致过氧化氢酶活性较野生株显著下降(约降低50%左右),R463L突变体并未带来katG的过氧化氢酶活性降低。
该研究只是重复了美国FDA分支杆菌实验室发表于1996年的论文的部分工作:
Site-directed mutagenesis of the katG gene of Mycobacterium tuberculosis: effects on catalase–peroxidase activities and isoniazid resistance
David A. Rouse, Joseph A. DeVito, Zhongming Li, Heather Byer, Sheldon L. Morris
Molecular MicrobiologyVolume 22, Issue 3 p. 583-592
该论文用定点诱变的技术克隆了katG基因的14个突变体,其中即包括张文宏论文中的那两个突变体。该论文用相同的方法检测了这些突变体的功能,其中对张文宏论文中的那两个突变体的检测结果是:
S315T突变体的氧化氢酶活性是野生型的40%(“The peroxidase and catalase activities of the S315T mutant in BCG were 60% and 40% of the wild type, respectively.”),R463L突变体并未带来katG的过氧化氢酶活性降低(“Catalase activity was not adversely effected by the substitution of leucine for an arginine at position 463.”)。与张文宏论文的结论完全一致。
可见,张文宏博士课题的主体只是重复了Rouse等人的工作,但是并没有引用Rouse等人的结果,反而把这当成其本人的发现。后来张文宏等人将这部分内容写成英文论文发表在《中华传染病杂志》上(张文宏、陈澍、季朝能、庞茂银、邵凌云、华正豪、翁心华. 定向诱变方法研究结核分支杆菌KatG基因突变与异烟肼耐药机制的关系 [J] . 中华传染病杂志,2001,19( 6 ): 326-330.),也把这作为其原创成果。
是不是张文宏不知道Rouse等人的论文呢?不是。张文宏在博士论文中引用了Rouse等人的这篇论文,但是属于有意或无意的“错引”。他在这句话后面引用了Rouse的论文:“此后美国的Rouse等人也证实在相当部分的敏感菌株中发现有R463L的变异”,但是这并非Rouse这篇论文的研究内容。张文宏后来发表在《中华传染病杂志》的论文也引用了Rouse的这篇论文,但是只是声称采用了该论文检测氧化氢酶活性的方法。可见,张文宏知道Rouse这篇论文,但只是在无关紧要甚至错误的地方引用,却把Rouse论文的结果当作自己的发现,所以这是故意剽窃。
证明张文宏故意剽窃Rouse论文结果的另一个证据是,张文宏在综述部分几乎全文照抄黄海南的综述文章,却删掉了黄海南文章中介绍Rouse这篇论文结果的这句话:“应用位点直接诱变技术[14]来改变野生型katG基因中13个密码子,对这些部位发生突变的意义进行评价,结果13个密码子中的9个出现点突变时,能引起耐药变异,并且过氧化氢-过氧化物酶活性与INH耐药呈负相关。”显然,张文宏怕人知道他只是在重复Rouse论文的结果,才在全文照抄时特地删掉这句话。
值得注意的是,Rouse论文的第三作者是当时在FDA分支杆菌实验室工作的李忠明,他是张文宏博士论文的两名指导老师之一。张文宏在论文致谢部分感谢李忠明的“详尽指导”,在论文中三次感谢李忠明提供了实验材料。李忠明是FDA普通职员,并无担任博士生导师的资质,他能成为张文宏的博士导师,很显然,是李忠明指导张文宏剽窃了FDA实验室刚发表的论文作为博士论文研究课题,并利用在FDA实验室工作之便向他提供了必要的实验材料。所以这是跨国剽窃。(李忠明已于2003年3月回上海创业)
总之,张文宏博士学位论文不仅综述部分全盘抄袭,而且正文主体部分缺乏原创、剽窃他人成果,是完全不合格的博士学位论文。如果靠抄袭、剽窃得来的博士学位不予撤销,复旦大学学术委员会应解散,复旦大学博士学位也会变得分文不值。
方舟子(真名方是民)
202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