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诉崔永元名誉侵权案代理词

24 07 2014年

方是民诉崔永元名誉侵权一案,受原告方是民先生的委托、北京华欢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本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在中文互联网中,充斥着大量侮辱、诽谤、下流低俗信息。该类侵权信息,绝大部分是隐去姓名、身份的非实名者,躲在阴暗角落、蛆虫般喷粪、吃粪,而象本案被告这样公开、实名、肆无忌惮地诽谤侮辱,不以传播谣言、流氓言论为耻、反而引以为荣的,较为少见。而侵权人是有相当知名度的电视节目主持人、拥有上千万微博粉丝、且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相当于外国的国会议员)的,全中国独此一位。因此,若不及时审判,不揭穿其诽谤侵权本质,将混淆视听,严重损害原告声誉。故无奈,原告不得不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本案提起缘由,望理解。

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7年曾就一较有影响案件,判称:“言论自由为宪法赋予公民之权利,公民行使该权利不得以侮辱、诽谤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年亦作出类似判定:“言论自由是相对的,作为公民在现实社会的投影和延伸,微博环境下言论自由的行使,也应以不得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利为限”。

三、被告崔永元于2013年12月22日01:54发表微博诽谤称:“肘子一边300万美元在美国买豪宅”,于2014年1月8日02:50诽谤称:“我%



全面驳斥崔永元方在法庭上的狡辩

23 07 2014年

今天(7月23日)北京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我起诉崔永元和崔永元反诉我的案件,并在微博上做了直播。对与我有关的诉讼,我按惯例是不出庭的,都由律师代理。我表示过如果崔永元出庭,那么我可以破例出庭。但崔永元此前说过如果是上午开庭他要睡觉,不会出庭。因为这次审理是从上午开始的,我估计崔永元不会去,所以我也没去。果然崔永元没有出庭。如果能够在法庭上科普转基因知识,我也考虑出庭。但法官此前已明确表示该案不涉及关于转基因的争议,只审理名誉侵权纠纷,所以我出庭也没什么意义。我通过海淀法院的微博看了直播,对崔永元的律师在法庭上的狡辩、捏造事实、歪曲事实、断章取义、混淆视听一一驳斥如下,可与我方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和提交的代理词结合着看。

先看本诉的辩论:

一、崔永元方在法庭上出示“证据”证明我“污蔑”肖传国、郎咸平、孙海峰、朱毅、“独立调查员”、罗永浩、云无心、曹明华、科学松鼠会、南方周末等等,他这是要替这些人打官司?按其标准,我“污蔑”的人多了,但这跟本案有什么关系?

二、崔永元称我说过很多人是“骗子”“流氓”,所以他也可以说我是“骗子”“流氓”。我说别人是骗子、流氓,都是有根有据详细论证的,可不是崔式诽谤,如果对方不服,也是他们来起诉我,关崔永元什么事?按崔永元的逻辑,他说了我是“骗子”“流氓”,以后人人都可以说他是“骗子”“流氓”了?

三、崔永元列举的据以诽谤我的所谓“事实依据”,多是别人的观点或匿名材料(例如“大洋彼岸的绅士”),这也能叫“事实依据”?甚至连“有观点认为,方舟子如何如何”这种无主的话也说得出口?

四、崔永元认为自己是基于公共利益发表的评论,所以不构成侵权。你自以为是在代表公共利益发言,所以就可以肆意侮辱、诽谤他人?

五、崔永元一方面说我的社会评价不高,一方面说我是公众人物,可以自行消除损害名誉言论的影响,他不觉得这是自相矛盾?既然我的社会评价不高,说出的话没人信,怎么自行消除影响?

六、说公众人物可以自行消除损害名誉言论的影响,是朝阳区程屹法官自行发明的判据,于法无据。既然崔永元本人认可这个观点,那就是认为公众人物不会被损害名誉权,那么他怎么又来反诉我?难道他本人不是公众人物?

七、崔永元说我欺骗公众,举的例子居然是我曾经说过不去上海电视台录节目,以后又多次去了。他作为前电视人,不知道一个电视台有不同的频道、不同的节目组?就算我曾经决定抵制上海电视台所有的节目录制,后来见有值得信赖的人(例如方玄昌)在为上海电视台录节目,我就不能改变对上海台的看法?这也叫欺骗公众?多大的事啊?

八、崔永元辩称,我不是“打假基金”的受益人,而是管理人,理由是谁是管理人根本无从可查,所以他就认定我是实际控制人。其实科技打假资金的网站首页(http://www.dajiajijin.org )说得清清楚楚,该资金是何祚庥、郭正谊、司马南于2006年发起,管理人是彭剑。崔永元查都不查或查了假装查不到,就敢乱说我是基金管理人?

再看反诉的辩论:

一、崔方在法庭上公然撒谎。崔永元辩称:“2007-2013年(崔永元)基金会的账目都是公开的。”其实公开的只是一份很简单的审计报告,账目在哪里?这不是公然撒谎是什么?

二、崔方在法庭上公然撒谎捏造我的言论。他列举的我所谓“侮辱、诽谤”他的言论,有的根本不是我说的,甚至不是针对他的。例如“杂交的奇葩”,明明是网友@平衡与对称 的微博里的话,而且指的是陈一文(因为陈自称是“杂交的产物”),崔永元怎么就自领是骂他的,而且把骂人者栽到我头上?又如“不明国籍的政协委员”,那话也是网友说的,他给栽到我头上了,对此我方没有必要辩,如果崔永元要证明自己是中国国籍,我早就建议他出示去美国的签证即可。

三、崔方声称我骂崔永元“白痴”,真实情况是这样的:崔永元最初发微博说“你可以说我是白痴,我也可以说你白吃”,我当时评论说“真的被证明了是转基因方面的白痴”,他现在竟然辩称“不能因为我说白痴,你就可以说我白痴”,然后告我侵权。他的辩称完整的应该这么说:“不能因为我说你可以说我白痴,你就可以说我白痴”,那么究竟别人可不可以说他是白痴?

四、崔方声称我侮辱崔永元的言论,其实是我对他先侮辱我的言论的反唇相讥。例如,明明是崔永元说我是王立军的狗腿子,我才反问他,你对我搞政治迫害又是谁的狗腿子?现在崔永元居然在法庭上告我骂他是“狗腿子”。崔永元说我侮辱他是“大尾巴狼”“大尾巴骗子”,我是说过他是大尾巴狼,那是因为他一面嘲笑别人找美国政府部门调查是大尾巴狼作派,一面又自己找美国政府部门去了,成了他口中的“大尾巴狼”,要说侮辱,也是他自辱。至于“大尾巴骗子”,指的是崔永元声称美国政府部门回函拒绝接受其采访,但他没有出示过该回函,所以我说:【亮了回函,就成了崔永元自己蔑视的“大尾巴狼”,不亮,就成了大尾巴骗子。他是亮还是不亮?】如果没有回函而他声称有,那是骗人的,才是“大尾巴骗子”,现在崔永元自领“大尾巴骗子”,莫非他真的在骗人?崔永元说我骂他“疯狗”,其实是他先说骂我是“遛狗”,被我反唇相讥是“疯狗”想要遛人而已。崔永元说我骂他是“主持人僵尸”,其实是他嘲笑我在玩“植物打僵尸”的游戏,我挖苦说【玩玩打游戏中的僵尸很好,打打现实中造谣的主持人僵尸,更好。】崔永元方自己在法庭上不是说,一些比较激烈的挖苦,应该是被允许的吗?

五、崔方指控说我侮辱其“加菜”团队是骗子。首先,我针对的是该团队的其他人,不是崔永元本人,崔永元无权替别人“维权”。其次,本来就是崔永元加菜团队的人说“加菜”绝不用转基因油,先骂我是“骗子”,我证明了他们用转基因油,才反过来说他们是骗子的。我的原话如下:【崔永元“给孩子加个菜”团队的人口口声声说“加菜”用的是用肥肉自爆的猪油,不用转基因油,骂我是骗子,并要大家不要相信骗子推销的转基因。但从某“加菜”学校采购单看,每周就买一次香满园调和油,这个就是转基因油。其他学校也用别的牌子的转基因调和油。这证明了崔团队的人才是骗子。骗子推销的慈善活动能相信吗?】(按:我方律师在这里口误,说成是“加菜”学校采购猪油,所以崔方律师才辩解说采购猪油不矛盾)

六、崔方辩称我“直接使用流氓文字”的程度、数量、内容都比崔永元多,那么我们就来看看:即便崔方列举的上述文字是我所说而不是网友或崔永元本人说的,与崔永元骂我是“纯骗子”、“人渣”、“坑蒙拐骗都干过”、“第一骗”、“网络畸骗”、“第一无赖第一下作”、“公开无耻,天生下流”、“流氓”、“以肘子为头目的网络流氓暴力集团”等等相比,哪个更严重、数量更多?

七、崔永元辩称转基因安全性在国际上有争议,所以我不能说他传谣。有争议就可以肆意传播谣言啊?就可以把谣言当成“真实消息”啊?

八、我方出示了崔永元网站的自我介绍声称其公司是非营利机构(证据7),而工商管理登记显示是商业公司(证据8),崔永元竟辩称我方出示的证据7证明其是非营利机构,他自己证明自己啊?

九、【审判长:“被告公证的目的是什么?”崔永元:“就是为了证明相关微博存在,还有个别的不是方是民的,就是通过公证的方式固定证据。” 】 崔永元花了7万多公证费,跑香港公证了一堆别人写的无关的文章,这叫为了公证而公证,用证海战术把你绕晕。

法庭上双方用了相当的篇幅辩论崔永元说“肘子”算不算侮辱,其实这在崔永元大量的侮辱、诽谤我的言论中,相对来说是比较轻的,并非本案关键。本案关键在于,崔永元诽谤我骗钱在美国买了300万美元或67万美元(崔先后有两个说法)的豪宅。崔永元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在美国买了豪宅,更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是骗钱买的豪宅,这就是重大诽谤。另一个关键在于崔永元诽谤我搞“黑基金”骗钱。崔永元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我管理过任何基金,更没有证据证明那是骗钱的“黑基金”,这就是重大诽谤。一个稍微公正一点的法庭,都不应该被崔永元的胡搅蛮缠所迷惑,而抓住问题的实质,做出公正的判决。

2014.7.23.



锤子手机质量问题汇总

16 07 2014年

7月8日,罗永浩的锤子手机开始发货,声称首批日发货量在几百台到一千台之间。但据网友根据客户晒出的发票编号推算,真实的日发货量应该不到300台。为什么首批发货量这么少?罗永浩解释说是因为品控标准非常严格,声称:“其实,现在我们产线上不能通过质检的大多数产品,做工也要比绝大多数手机厂商的产品好很多。目前为止,我们送测的工程机在做工方面几乎得到了所有媒体的一致好评,但和工程机一样水准的做工,在我们的产线上仍然是不良品。”“我们只要放松一点点品控标准,就会带来产能上的明显提升,但相信这不是你们希望的结果……”“我们的硬件工程师核心团队已经全部驻厂一两个月了,我们将竭尽全力,在不放松品控标准的前提下尽快为大家发货……”

那么在如此严格的品控标准下放出来的机器做工是什么样的呢?收到首批锤子手机的客户,纷纷在网上晒出收到的真机,投诉发现的种种问题,归纳如下:

一、多人投诉锤子手机做工粗糙,材质低廉,边框缺损,“有碎玻璃的扎手感觉。仔细一看是屏幕边框脆裂了,大大小小的有几处,最严重的一处已经使得手机漏光了。又用指甲在屏幕边框其他几个完整的位置稍用力划了几下,也留下了可见的划痕,还刺手。”“我用指甲稍用力又划了一道,依然是一条可见还刺手的道子。”
luoyonghao107.jpg
二、多人投诉手机背后摄像头是裸露的,没有防护玻璃。
luoyonghao98f.jpg
三、多人投诉屏幕漏光严重,有的屏幕内侧上、左、右边缘全漏光;有的屏幕下方严重漏光,出现黄条,退换后依然如此。
luoyonghao110.jpg
四、多人投诉所有的按键都不好使,尤其是底部的三颗实体键,“两边的两颗在靠近边缘的地方按下去,是弹不起来的”。“左键按右侧会双响;右键按右侧,有时会弹不起来;按了右键后再按中间的键,会双响。”“3个实体键,如果按压的位置是在按键的边缘,很容易卡住无法回弹。”(按:原设计师出来指证,锤子手机的外壳和三个实体键源自2011年国内为松下设计但被松下弃用的设计,3年前的弃货,用工匠情怀重新打造出来的。)
luoyonghao100.jpg
五、多人投诉手机后盖拆不下来。“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折腾了十几分钟,还是没拆下来”。有一个卖手机的打不开后盖,“已经找了四五个人来研究了,也问过官方客服操作,还是打不开。我卖了那么多手机都不会太丢脸了。”

六、多人投诉后盖有问题,“把后盖打开之后,捣鼓了好一会都没能重新合上。”“摄像头是歪的,后盖也合不拢。”“后盖上沿整齐的高出约半毫米,下沿相应的缩回去半毫米。”“合上盖子,左上和左下有2cm长的突出,有点儿刮手。”“整个面板全歪掉了。”“后盖儿非常紧,再加上后盖儿又非常滑,开始的时候根本推不开,打了两次客服电话询问如何才能推开后盖儿,最后费了半天劲,终于推开了,但是合上去的时候又合不严了,总是差一块儿。”
luoyonghao120.jpg
七、多人投诉装上sim卡后不能用。“用送卡托,套上nano卡插到手机里,再取出来的时候,把里边sim卡槽的触点弄坏了。”“跑去营业厅剪卡,结果SIM卡读不出来。”

八、卡装上后盖上后盖,取不出来了。“螺丝上好后,严密程度比之前好些了,但还是没达到完全严密,并且螺丝也拧不下来了。”“拧螺丝太用力,滑丝了,卡在里面。”难怪罗永浩说,只要用了锤子手机,就别想再用别的手机了。

九、多人投诉前置摄像头位置不正。有人投诉摄像头内有污点。有人投诉摄像头零件松动导致杂音。

十、多人投诉电池不耐用,“用了两天了,每次都是早上充满,中度使用,到9点多就剩下1%电或者就关机了。”“电池不抗用,基本要常备移动电源维持使用。”

十一、多人投诉机器发热厉害,“冬天可暖手”。

十二、有人投诉屏幕碎了,从听筒碎到home按键。
luoyonghao106.jpg
十三、有人在地铁站试用抢拍功能时,手机滑落。想当初罗永浩吹嘘锤子手机的抢拍功能时,大家都说会摔的,果不其然。

十四、配件质量也差。数据线插口很紧,拔数据线时脱胶。
luoyonghao102.jpg
能把手机“认真”打造成全身都是毛病,还真不容易啊。其实这也是意料中的,传销的产品,靠的是嘴皮子推销,又不靠产品口碑,怎么可能真正控制产品质量呢?

问题这么普遍,说明很可能是设计缺陷或材料是过期存货,目前没有问题的,用一段时间也会有问题。锤子手机产品总监朱萧木承认“这批货确实有bug”。不是号称有比其他手机厂商都更严格的品控标准吗?原来锤子手机的产品总监早就知道这批手机是次品。明知是次品还发货,这是什么样的工匠情怀?要把锤子用户都训练成工匠吗?难怪会配送螺丝刀。

对如此多的投诉,锤子手机客服辩解称屏幕漏光和前摄像头不居中都是“在正常范围内”、“实体键按压边缘部分是有可能出现无法回弹现象的,建议您按压实体键的中间部分。”用户本来买的就是情怀,产品只是赠品,不要太挑剔嘛。

罗永浩说,“新品产线刚开通时,开箱不合格率在百分之三左右是正常的。产线调顺(通常要个把月)后,开箱不合格率在百分之一左右,是世界500强大厂的标准,也是我们定的标准。”也就是说锤子手机刚到客户手中就有1~3%不合格,那么按保修期内返修率是开箱不合格率几十倍算,是不是所有的锤子在保修期内都得返修?据业内人士说,iphone的开箱不合格率控制在百万分之30。摩托罗拉则是采用6个西格玛,也就是不合格率控制在百万分之三。罗永浩看不懂dppm,把它当成了百分比了吧?

罗永浩把问题全都推给了品控部门,发微博称:“对我来说,做大以后更容易,到时候品控出一点问题,我就开除整个部门…现在小公司缺人手,还不敢太猖狂。”天天牛哄哄要拳打苹果脚踢三星的罗永浩竟说自己“还不敢太猖狂”。锤子手机品控部门的人看了罗永浩这条微博之后,我知道你们会怎么做:决不能让锤子做大……

2014.7.15



再评崔永元在南方周末的呓语

14 07 2014年

《南方周末》又登了一篇对崔永元的访谈(《现在的崔永元,才是真的崔永元》,2014年7月10日),继续为崔永元洗地。我们就再来欣赏一下。

【“我在微博上跟他拼了,为了真理。”崔永元对南方周末记者说。“他”是指方舟子,2013年9月,因为对转基因的不同认识,崔永元和方舟子进行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口水战”,崔永元为此不惜从中央电视台辞职。“一个是他不停地告我,一个是我在微博上跟他拼了,所以什么中央台的管理规定全部扯淡。我当时连续发微博,天天掐架,中央台没人找我,我知道有戏了,他们放弃管理了。”】

我什么时候去央视告过崔永元了?还“不停地告”?后面又说央视没人为此找他,那他怎么知道“我”不停地去央视告他?难道我天天去央视门口举牌让他看到了?崔永元这个谣言说了一年了,越说越离谱,看来其受迫害妄想越来越严重了。还“为了真理”跟他拼了呢,再加个自大妄想。

【崔永元在2014年的政协会上提案,要求了解农业部“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的职能、业务程序和工作流程。】

崔永元的政协提案他自己在网上公布过,主旨是:“吁请政府目前坚决禁止转基因主粮商业化,稳妥地处理转基因专项的研究方向,立即终止种子企业的转基因项目。”里面无一处提到“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难道崔永元又偷偷上了一个提案?《南方周末》为了美化崔永元,真可谓煞费苦心。

【崔永元:比如一个新项目,理事会当时没讨论过或忽略了,没想到要花很多钱,有的柜子要重新做,有的椅子要重新买,这个钱能不能从基金会出?我认为是可以的,我签同意,但理事不同意。后来我只好自己掏几百万,买这些东西了,把展办好。】【我们一个员工,特别好,受了些委屈,我说给他发十万块钱的奖金。结果秘书长说,基金会不会发委屈奖,没这开支。我说那我都说了。那你就自己给吧。结果就从我卡上划了十万块钱给人家发奖金了。】

崔永元还在当央视主持人的时候就这么有钱啊,与基金理事会赌气动不动就自掏几百万、十万元。他以前哭穷说自己从不走穴,主要靠工资一个月八千元生活,加上其他收入也就每月上万元,哪来的这么多钱?不久前水均益才说央视的主持人和记者都是穷人,那么那些出手阔绰的央视主持人、记者是不是有见不得人的收入?

【崔永元:公众的透明化是有法律前提的。以前我的基金在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下属,我的账目需要公开到什么程度呢?每分钱都需要红基会知道,它给你审计,完了向社会公布一张审计报告,是符合国家法律的。那些质疑者说这样不行,我要看你基金会的账本。这是不可以的。不是说不让你看,而是它增加了成本。我希望大家看我的账本,监督我,希望你看我的每张发票,那我是不是要有人陪着你,要有人接待你?如果我把它贴在网上,是不是我要回答你的每个问题?这些都是人力成本,国家规定基金会的管理成本为5%,不超过10%,如果那样公开,基金会的管理成本可能会到20%甚至30%。公众质疑绝对是没有错的,但我希望大家在质疑过程中,慢慢熟悉公益慈善的操作流程,熟悉它相关的法律,不是说你想看什么,我不让你看,就是我心里有鬼。】

崔永元说法律规定公益基金账目只对红十字基金会公开,不对公众公开。我们就来看看相关法律怎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二条:“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民政部《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基金会通过募捐以及为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接受的公益捐赠,应当在取得捐赠收入后定期在本组织网站和其他媒体上公布详细的收入和支出明细,包括:捐赠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与所开展的公益项目相关的各项直接运行费用等,在捐赠收入中列支了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的,还应当公布列支的情况。项目运行周期大于3个月的,每3个月公示1次;所有项目应当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全面公示。”

崔永元看不懂汉字吗?他居然还敢谈什么法律,还指责质疑的人不熟悉相关法律?

崔永元说他的公益基金不能公布账目,因为公布账目会增加管理费用。壹基金、嫣然基金真傻,怎么就不以这个借口不公布账目呢?钱那么少的“加菜”项目崔永元怎么就一笔笔地晒账目,连1块钱都晒呢?小钱没油水,大晒;中钱有油水,小晒;大钱油水大,不晒,是不是这样?

2014.7.13.



厦大著名副教授谢灵的学术造假

12 07 2014年

近日厦门大学会计系谢灵因写信批评该校校长朱崇实在教工食堂有吃好菜的特权,在媒体上火了起来。朱崇实则称有人举报谢灵涉嫌学术不端,正在调查。2006年,谢灵和厦大会计系老教授余绪缨一起实名举报系主任陈汉文学术造假,是我经手的,我认为举报成立,厦大不仅不处理,还提拔陈汉文当管理学院副院长。厦大现在反过来说谢灵有学术不端,为了公平起见,我表示如果他们愿意也可把材料让我看看是否举报属实。至于校长在食堂吃饭有好菜之类的鸡毛蒜皮,还是算了。

随后有人给我寄来了举报谢灵博士论文《软件企业绩效评价实地研究——基于平衡计分卡因果关系》(完成于2012年)造假的材料。我做了核实,确认谢灵的博士论文存在伪造案例、抄袭等严重问题,证据确凿。该举报材料篇幅很长,我只简要举例如下。

谢灵在博士论文中第六章声称,她调查了一家成立于2003年“具有先进IT技术和全球服务能力的物流信息技术服务商”作为案例企业(没有写明企业名称),从该企业挑选了八位专家分别对他们做了两轮访谈,访谈过程用录音笔录音。谢灵在论文中只公布了在第一轮访谈中和第一位受访者——质管中心主任谈话录音的一个片段的文字记录,大约两幅的篇幅。但是简单的文字比较发现,这段所谓录音文字记录实际上是抄自“青润”发表于2008年4月7日的一篇博文(http://blog.csdn.net/qingrun/article/details/2256951 ),据“青润”说,这是2004年8月他和网友“老太婆3”、“Wonder”在CSDN网站的讨论记录。举例对比如下:

谢灵论文:……我从人件集上得到了一些支持(注:所谓人件集就是讲述人件的一些实例和一些扩展方面的内容。包括团队组建、技术管理、环境配置等等,主要是讲述以人为本的软件开发到底如何进行。)……代码库主要是构建代码基础库,降低员工的重复劳动,提高代码的通用性和共享性,

青润博文:我……今天从人件集上得到了一些支持……就是讲述人件的一些实例和一些扩展方面的内容。包括团队组建、技术管理、环境配置等等,主要是讲述以人为本的软件开发到底如合作。代码库主要是构建企业代码基础库,降低企业的重复劳动,提高代码的通用性和共用性。

====

谢灵论文:代码库主要是对代码的分类管理,要求每一个从事维护的技术人员撰写维护文档和代码功能说明书,通过配置管理软件来支持,或者自行开发一个简单的检索管理工具都是可行的;文档库实际上是文档资料库,存储企业开发过程文档、文档模版和相关资料,其中也包括竞争对手资料和合作伙伴资料,然后也通过类似的工具进行管理,实现企业内的通用。

青润博文:代码库主要是对代码的分类管理,要求每一个维护的技术人员撰写维护文档和代码功能说明书,……通过配置管理软件来支持,或者自行开发一个简单的检索管理工具都是可行的。文档库,我想修改为文档资料库,存储企业开发过程文档、文档模版和相关资料(包括竞争对手资料和合作伙伴资料),然后也通过类似的工具进行管理,实现企业内的通用。

====

谢灵论文:价值观这些隐性的东西是是不可复制的,复制下来对实际的项目也没有必然的好处,然而方法论我觉得是可以显性化的,这方面的内容可以比较完整具体的来做。不过,每一个人的方法论其实都是有所差异的。所以,要做,就必须在企业内形成统一的方法论,至少是在项目组内,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项目的进行,也使得项目的质量有了一层保障。

青润博文:思维模式、价值观都是不可复制的,复制下来对实际的工程项目也没有必然的好处,……方法论我觉得是可以显性化的,这方面的内容就可以具体出来做完整,不过,每一个人的方法论其实都是有所差异的。所以,要做,就必须在企业内形成统一的方法论,至少是在项目组内,这样才能更好的推动项目的进行。

====

谢灵论文:实际上最终所谓的统一方法论就是标准,虽然作标准并不是目的,但标准是必须有的,……这也就是在CMM3以上级别和其它规范化工程过程中要求的组织级的统一过程方法的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怎么可能让大家统一的做事情呢?那样就会增加项目的混乱度,对于项目的进展是不利的。

青润博文:最终所谓的统一方法论就是标准。但作标准并不是目的。但是,标准是必须有的,这也就是在CMM3以上级别和其他规范化工程过程中要求的组织级的统一过程方法的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怎么可能让大家统一的做事情呢?那样就会增加项目的混乱度,对于项目的进展是不利的。

====

谢灵论文:现在还要考虑的是知识库建立起来了,采用什么办法使大家有意愿整合到整个开发环境甚至开发工具中,比如如何建立一种自我扩充和不断改善质量的机制,类似CSDN 这种东西是基于交流机制来引导的,你说的和我在研究的东西有点类似,需要一种通过项目管理手段,以明确的开发目标来引导和组织的方式。

青润博文:比如知识库建立起来了,人们是否有意愿,如何整合到整个开发环境甚至开发工具中,比如如何建立一种自我扩充和不断改善质量的机制。类似CSDN这种东西是基于交流机制来引导的。你说的和我在研究的东西有点类似。是一种通过项目管理手段,以明确的开发目标来引导和组织的方式。

====

谢灵论文:我最近向王总推荐过的一种如何激励员工有效使用和共享知识库的方法是:每一个人创建一个新的类,撰写完成它的所有说明文档和使用手册后,企业给予25 元的奖励,每被别人调用一次,则奖励50 元。如果发现有人能使用企业代码库中的现成内容而没有使用,对于写得好的,既不惩罚也不奖励,但是要求他用自己的方法来改写这个代码库中的内容;如果写得不如代码库中现成的代码,则每次惩罚20 元。维护代码库时,员工自动给代码升级的每次次奖励10 元。我个人认为:虽然不高,但是积累多了,还是能够促进大家使用知识库进行沟通和交流的……

青润博文:比如对于代码库,我曾经举过一个例子:每一个人创建一个新的类,撰写完成它的所有说明文档和使用手册后,公司给于20元的奖励,每被别人调用一次,则奖励5-10元。如果发现有人能使用公司代码库中的现成内容而没有使用,对于写得好的,不予惩罚,也不奖励,要求他用自己的方法来改写这个代码库中的内容;如果写得不如代码库中现成的代码,则惩罚20元每次。维护代码库,给代码升级一次奖励5-10元。我个人认为:虽然不高,但是积累多了,还是能够促进大家的使用和沟通交流的。

====

二者不仅内容,而且文字几乎完全雷同,难道那个“质管中心主任”就是“青润”和“Wonder”的二合一(因为所谓录音记录包括了这两个人的讨论内容),他是对着“青润”博客念给谢灵听的?显然不可能。所以谢灵论文中的所谓访谈录音记录,实际上是照抄自别人在8年前在CSDN网站上讨论的记录,根本就不是什么访谈录音记录,整个访谈案例是捏造的。搞笑的是,因为“青润”等人的讨论是发生在CSDN网站上的,所以讨论时提到“类似CSDN这种东西是基于交流机制来引导的”,谢灵显然不知道CSDN是什么意思(CSDN是中国软件开发联盟(Chinese Software Develope Net)的缩写),以为是什么开发工具名称,莫名其妙地把这句话也照抄过去了。

这个“质管中心主任”的访谈对谢灵的博士论文至关重要。因为根据她在论文中的说法,由两位软件工程师分别对“质管中心主任”的访谈结果进行编码,接着对其余七位受访者的访谈内容进行编码,然后以访谈编码数据为依据构建KSF因果关系图,“因此,建立编码的可靠性对所有的分析和调查结果的有效性都是至关重要的。”然而,这第一个访谈是捏造的,编码的可靠性不存在,所有的分析和调查结果的有效性也就都不成立,因此谢灵博士论文的核心部分也就不成立。

谢灵的博士论文还抄袭了张宏江2006年发表在《财富智慧》期刊上的文章《知识型员工管理的五大法则》、王海英、张金艳和王煜(2005)发表在《现代情报》上的文章《对软件企业知识管理的探讨》以及2007年重庆大学冉升硕士论文《维普公司软件开发中的知识管理方法和策略研究》等多篇文章。目前已发现其博士论文有95处抄袭(详细比对见:http://pan.baidu.com/s/1i3p9R05 )。但与其抄袭别人博文伪造研究案例相比,这些抄袭就显得很次要了。

我支持厦大副教授谢灵批评厦大校长的权利,也支持厦大查处谢灵的学术不端行为。如上所述,谢灵的博士论文存在伪造案例、抄袭等严重问题,其论文核心部分不能成立。这是极其严重的学术造假,谢灵应被撤销从厦大获得的博士学位、开除教职。不能因为谢灵批评了校长,厦大怕被说是打击报复就不敢处理她了。

2014.7.10



谁“骗”了陈光标?

10 07 2014年

6月25日,自称“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在纽约请了200多个美国流浪汉吃午宴,宴会上由一个叫唐纳修(Patrick Donohue)的美国人代表联合国向陈光标颁发了表扬状,授予其“世界首善”的荣誉称号。从此陈光标就自称自己已经是联合国认证的“世界首善”。最近陈光标在网上公布了该表扬状的照片,上面用中英两种文字写着:

chenguangbiao4.jpg

====

CHINA FOUNDATION FOR GLOBAL PARTNERTSHIP
IN SUPPORT OF
UNITED NATION
Award to:
China’s Moral Role Model and Number One Philanthropist Mr. Chen Guangbiao with the hororary title of “Global Peace and Good will Ambassador and World’s Most Prominent Philanthropist”.
On the 25th of June 2014

联合国
授予:
中国道德模范,中国首善陈光标先生为世界和平形象大使及世界首善荣誉称号
204年6月25日

====

中间是个联合国图标。

7月7日联合国官方微博回应:“嗯,科普一下,‘联合国’的英文名称应该是‘United Nations’,而不是‘United Nation’。”然后陈光标说“我可能被骗了”。

其实如果懂英文,就会发现表扬状上的中英文字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中文说是“联合国授予”,而英文说的是一家叫“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的机构“为了支持联合国”(不是国内媒体说的“在联合国的支持下”)授予的,和联合国一点关系都没有。拼错了联合国的英文名称只能说是不太严谨,并不是说就不是指的联合国,毕竟用了联合国图标了。但人家说的是“为了支持联合国”,联合国总不能不让人支持吧?关键是中文版说“联合国授予”,那就是骗人了。

那么这家“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是个什么机构呢?查纽约州政府公司登记记录,这是一个叫Lu Zhou的华人在2013年5月22日在纽约州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组织,当时叫“中国问题公司委员会”(CORPORATE COMMITTEE ON CHINA INC.),2013年6月13日改用现名。这个才成立一年的机构有一个中英两种文字的网站(http://c3partners.org ),其自我介绍称:“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The China Foundation for Global Partnership (CFGP))在联合国千年发展计划的伙伴合作目标倡议框架之下建立的。 ”“我们的目标就是帮助企业和联合国抓住其之间潜在的合作机会。”粗一看和联合国有什么关系,细一看和联合国没有什么关系。我很早以前就揭露过,国外有些华人搞的机构打着联合国的招牌和中国企业搞“合作”。这家机构自称在2013年9月与联合国合作搞过一次年会,请了一些中国企业家参加,是否收钱、收了多少钱,不得而知。
chenguangbiao5.jpg
    据陈光标公布的该机构负责人周璐璐(是不是就是注册该机构的Lu Zhou?)发给他的微信,说她会安排一个叫Michael Macaluso的“联合国领导”见陈光标。的确有一个叫Michael Macaluso的人参加过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的年会,但此人是DLA Piper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与联合国没有任何关系。显然,周璐璐随便找了个美国人冒充“联合国领导”忽悠陈光标呢。
chenguangbiao6.jpg
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机构在其网站首页发了个英文声明,说陈光标向他们捐了3万美元,要求给他颁一个奖,奖状是陈光标自己提供的,他们同意向陈光标颁奖,但清楚地告诉他他们不能代表联合国,只能以本机构的名义颁奖。

陈光标的说法则是,周璐璐通过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志愿者找到他,说是可以向其授予称号,要求赞助五六万美金,陈光标讨价还价给了3万美金。奖状是那个志愿者现场打印的。

不管这张奖状是陈光标自己提供的,还是周璐璐找的志愿者现场打印的,都做得很山寨,上面的英文不通。award是个名词和及物动词,可以在奖状中说”presented xxx award to sb.”"awarded to sb”"awards sb”,不能说”award to sb”,何况小学生都知道,既然机构是单数,至少也该写作awards。所以这个奖状像是个中国人仓促制作的,写错了联合国名称也说明这一点。

如果是陈光标让人制作的,那么按理他应该会在英文里也写上是联合国授予,没有搞个中英版本不同让人笑话的道理。所以这个奖状应该是中国全球合作基金会制作的,英文写的是该机构授予,以便规避法律责任,而中文写的是联合国授予,以便欺骗陈光标。该机构的声明声称已清楚向陈光标表明是该机构而不是联合国授予,但是奖状上明明用中文写着“联合国授予”,如果Patrick Donohue不懂中文,难道周璐璐或Lu Zhou也不懂?明显是在撒谎。

捐3万美元才得到一张奖状,奖状还是由志愿者现场打印的,稍有常识就知道联合国不可能那么贪小便宜和办事如此草率,陈光标那么精明的老江湖,哪会不知道该“称号”的含金量?哪会看不出该奖状是山寨货?所以陈光标即使被骗,也是心甘情愿的,目的是为了拿这张奖状回国显摆。只可惜这个奖状做得太山寨,露馅了。

不过这回陈光标还是赚大了。他在《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大作广告,说要请1000名流浪汉吃午宴,饭后每人赠送300美元,这样总共要赠送30万美元。但他最后食言只请了200多名流浪汉吃饭,取消了每人300美元的现金赠送,改给纽约的一家救助站捐赠9万美元,据说是因为这家救助站和警方劝他不要给流浪汉现金。即便如此,陈光标还是比原计划少给了21万美元现金捐赠,这还不算省下的饭钱。陈光标把美国人耍了一把,虽然被某些没拿到现金的美国流浪汉骂为“骗子”,也算是中国国民外交的一个胜利,陈光标应该再给自己加个头衔,叫“中国国民外交模范”。

2014.7.9.



也说杂交跟转基因是一回事吗

8 07 2014年

看到有媒体在推荐一篇署名康斯坦丁(王鲲)的“科普文章”《杂交跟转基因是一回事吗?》,不禁哑然失笑。我们来看看这个“科普作者”是怎么区分杂交和转基因的:

【笔者简单来说,杂交是通过将通过品种的水果和蔬菜进行嫁接育种,然后挑选出同时拥有两个品种优点的种子进行再育种得到的。而转基因则完全不一样,它并不能得到全新的蔬果品种,只是在原有种类的基础上加入新的DNA,而最关键的是,据国外专业机构统计,超过80%转基因食物都被加入了抗病毒基因和增加了除草剂耐性基因,为的就是让该品种不易患病,并且能够抵抗除草剂的威胁。在加入这些基因后,在农民喷洒农药和化肥杀死杂草和虫害的时候就不会让作物也死亡,然而现在的技术却不能肯定这样的改变是否会影响食用者的健康,这也是为何转基因技术如此不受待见的原因。
不可否认,转基因技术在未来必然会成为趋势,因为它所带来的优点是明显的,但是在如今无法做出科学判定其是否安全的情况下贸然实施,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不负责,是一种不严谨的科学态度。如果在科技不断发展的未来,有成熟的技术和临床证明转基因食品对人类是无害的,那么消费者自然愿意接受,而且其特殊的属性也有利于解决粮食不足的问题。但这一切的前提,笔者认为必须是安全!】

从上面这些话可以看出,这个“科普作者”完全缺乏生物学的基本常识,不知其中学生物课都是怎么学的。他说杂交是“嫁接育种”,将杂交与嫁接混为一谈。杂交是两个品种的生殖细胞的结合,对作物进行了遗传改造。而嫁接只是两个品种的营养器官的结合,并不对作物做遗传改造。杂交是育种技术,嫁接不是,它不改变作物的种子。

他说“而转基因则完全不一样,它并不能得到全新的蔬果品种,只是在原有种类的基础上加入新的DNA”,他不懂的是,杂交同样是在对作物进行遗传改造,同样加入了新的DNA,只不过杂交是盲目地、大批地加入新的DNA,而转基因技术是精确地加入少量的新的DNA。所以杂交和转基因并无本质的区别,区别只在于转基因技术更精确、更容易控制、更高效。

此人对转基因技术也是一无所知。他说:“超过80%转基因食物都被加入了抗病毒基因和增加了除草剂耐性基因,为的就是让该品种不易患病,并且能够抵抗除草剂的威胁。”事实上,目前抗病毒转基因作物很少,主要是抗虫害和抗除草剂的转基因作物。他说“在加入这些基因后,在农民喷洒农药和化肥杀死杂草和虫害的时候就不会让作物也死亡”,事实上,对抗虫害转基因作物来说,由于有了抗虫能力,不必喷洒针对这种害虫的农药;而且,化肥是用来给作物增加营养的,和“杀死杂草和虫害”有什么关系?可见此人连农学基本知识也没有。他说:“然而现在的技术却不能肯定这样的改变是否会影响食用者的健康,这也是为何转基因技术如此不受待见的原因。”这纯粹就是造谣。转基因技术能够肯定采用的新的基因是安全的,不会影响食用者的健康的,才会被批准上市。在转基因食品上市之前都要做大量的安全性检测的。反倒是杂交食品上市之前一般不做安全性检测。

一个人对生物学、转基因技术、农学一无所知,并不可笑,毕竟我们不能要求人人都是专家,都有科学知识。但是缺乏基本科学知识的人却以专家自居,批评起科学家“不严谨的科学态度”,而其散布的谣言还能被当成科学知识在媒体上传播,误导公众,不仅可笑,而且可怕,这才是“为何转基因技术如此不受待见的原因”。

2014.7.7



从公示名单看辽宁体优生造假问题

7 07 2014年

在东窗事发之前,辽宁省公布过一份《2014年体优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人员名单》http://news.lnzsks.com/2014/2014tys0422.htm ,即这些人都是经过公示和测试合格、获得高考10分加分资格的。东窗事发之后,教育部曾声称:“要严厉打击高考加分资格造假。对发现有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坚决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其电子档案。”不过辽宁省大概是高考“特区”,另有对策,允许考生自愿放弃体优生加分资格,就不再追究了。今天(7月5日)辽宁省重新发布了《辽宁省2014年体优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名单(公示)》http://news.lnzsks.com/2014/20140705tys.htm 。与前面的《合格人员名单》相比,从1072人减少到802人,也就是说,有270人“自愿”放弃了体优生加分资格,放弃率25.2%。把两份名单相比,辽宁各个市的人数变化如下:

沈阳:190-162=28  14.7% (放弃率)
大连:220-214=6    2.7%
鞍山:132-91=41   31.1%
抚顺:94-63=31    33.0%
本溪:167-63=104  62.5%
丹东:42-40=2      4.8%
锦州:14-14=0      0
营口:41-24=17    41.5%
阜新:20-20=0      0
辽阳:30-30=0      0
盘锦:69-33=36    52.2%
铁岭:8-8=0        0
朝阳:27-23=4     14.8%
葫芦岛市:7-6=1   14.3%

合计:1072-802=270 25.2%

从这些数据大概可以看出各个市的体育局的腐败程度。不过葫芦岛市放弃的那个考生是在辽阳体育局办的证,该算谁的?

我们再来看看各个体育项目的人数变化:

足球:293-171=122 41.6%
排球:184-127=57 31.0%
篮球:159-138=21 13.2%
乒乓球:96-87=9 9.4%
游泳:82-26=56 68.3%
健美操:47-45=2 4.3%
100米:41-40-1 2.5%
羽毛球:32-28=4 12.5%
400米:24-24=0 0
200米:11-10=1 9.0%
网球:10-9=1 10%
散打:10-7=3 30%
武术套路:10-10=0 0
跆拳道:8-8=0 0
跳远:7-5=2 28.6%
1500米:7-6=1 14.3%
射击:6-5=1 16.7%
800米:6-6=0 0
跳高:5-5=0 0
击剑:6-6=0 0
竞走:4-4=0 0
手球:3-3=0 0
竞技体操:3-3=0 0
皮划艇:2-2=0 0
10000米:2-2=0 0
标枪:2-2=0 0
艺术体操:1-1=0 0
国际象棋:1-1=0 0
中国象棋:1-0=1 100%
棒球:1-1=0 0

从这些数据看,造假集中在三大球和游泳这几块,足球放弃的绝对人数第一,游泳放弃的比例第一(不算只有一个人的中国象棋),尤其是足球,居然有122人放弃,几乎占了放弃人数的一半。中国足球不仅擅长踢假球,还擅长办假证。中国足球别的不行,办假证是世界第一。去办一个世界杯的证怎么样?国际象棋那个是一级运动员,应该是有实力的,中国象棋那个放弃了,大概怕入学后大家排队找她切磋棋艺。

再来看看备受关注的本溪高中。本溪高中原来有87个体优生获加分资格,“瘦身”后只剩19个,放弃68个,放弃率高达78%。本溪高中原来有25个游泳项目体优生,现在一个都没有了,包括今年辽宁理科状元在内,放弃率100%。这些体优生中,有两个是国家一级运动员,国家一级运动员的证书是辽宁省体育局给的。辽宁省体育局和本溪市体育局一样也办假证吗?剩下的国家二级运动员中,有一个在全国游泳比赛获得第一名,有一个获得第二名。也就是说,全国游泳比赛的第一、第二名都能够是假的。造假者的本事真大,国家级了吧。

本溪高中原来有35个足球项目体优生,现在剩下6个,29个放弃,放弃率82.9%。我们就来研究剩下的这6个。有一个是来自沈阳的国家一级运动员,大概是真有实力的。剩下的5个是因为参加这些比赛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

1个第十七届“全国足球学校杯”男子组U19比赛第二名
2个第十七届“全国足球学校杯”男子组U19比赛第八名
2个第十七届“全国足球学校杯”女子组U19比赛第五名

这就怪了,本溪高中原来还有二十几个人参加同一比赛,获得同一名次,他们都放弃了,为什么这5个人就觉得自己够资格?更搞笑的是,十几个第二名的都放弃了,那两个获得第八名的却坚持下来了。他们觉得自己比第二名的还够资格?

放弃的那些,大概是因为高考考分够了,觉得没有必要再加10分,不想冒被查出造假的危险。没有放弃的,要么没有造假,要么造假了但裸分不高需要这10分冒险一搏,或者觉得自己家庭背景强大、关系过硬,不怕查。所以没有“自愿”放弃,不等于就没有造假,里面仍然水分多多。但看辽宁教育厅的意思,没有打算一一复核剩下的这些考生的资格,走过场再公示一下,没人具体举报就过关了。最后的结果仍然和中国的许多事情一样,撑死胆大的,吓死胆小的。

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的那些,不能就自动不予追究,应该要求他们当污点证人,供出卖证的中介,抓出背后的腐败官员。否则的话,到明年风头一过,想办假证的还会继续办,大不了引起舆论关注了就不要加分资格,什么事都没有。不仅要严惩造假、腐败,而且只有彻底取消不合理的加分政策,才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办法。

2014.7.5.



足球二级运动员证书是这么搞的

4 07 2014年

今年辽宁省共有1072名高考考生获得“体优和高水平运动员”,可加10分。其中光是足球这一项,就有293人,除了个别是国家一级运动员,其他都是国家二级运动员。这些足球运动员考生的分布如下:

大连:89
本溪:62
盘锦:43
鞍山:29
抚顺:28
沈阳:21
营口:7
丹东:5
辽阳:5
朝阳:2
锦州:1
阜新:1

大连号称足球之乡,足球运动员人数排名第一也许还不令人意外。但本溪、盘锦、鞍山、抚顺这些地方的足球运动员人数竟都超过沈阳,尤其是本溪,直追大连,就不可思议了。我查了本溪、盘锦、鞍山、抚顺、沈阳这些考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情况,发现他们基本上都是通过参加一个叫“全国足球学校杯”的比赛获得的。一部分参加的是第16届,一部分参加的是第17届,分男子U17(指17岁以下)组、男子U19组、女子U17组、女子U19组四种(其实还有男子U15组、女子U15组,但显然不适合高考考生)。我们只来看U19的情况:

第十七届“全国足球学校杯”男子U19比赛共有12支球队参加,其中有7支来自辽宁,又其中本溪、抚顺都派了两支球队参加。他们获得的名次如下:本溪第二、第八,鞍山第六,盘锦第七,抚顺第九、第十,沈阳第十一名。参加者不管其名次,其队员全成为二级运动员。

第十七届“全国足球学校杯”女子U19比赛共有8支球队参加,其中有5支来自辽宁,又其中本溪派了两支球队参加。她们的名次如下:沈阳第四,本溪第五、第六,鞍山第七,盘锦第八名。参加者不管其名次,其队员全成为二级运动员。第一~第三名球队是从外省请来陪绑的?

那么这是什么样高大上的赛事,只要参加了,即使得了最后一名,也都能因此成为国家二级运动员?该赛事由中国足协主办,国家体育总局秦皇岛训练基地(中国足球学校)承办,听上去似乎的确很高大上。但是查中国足协公布的全国足球学校杯竞赛总规程,该赛事是一项青少年普及系列传统足球赛事,对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要求为: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经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3.已上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也就是说,这是任何健康人都能参加的普及性比赛,没有任何技术要求,不经过挑选。辽宁参赛的球队的水平也普遍很低,例如本溪队在与杭州绿城队的比赛中,被灌进了11个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手球比赛。然而不管水平如何,却只要参加了就能成为国家二级运动员,就能获得高考加10分的资格,这参赛的8~12支球队又是怎么选上的?为什么一个“全国”性比赛参赛的球队大部分来自辽宁?

从往届赛事看,参赛的球队基本上都有沈阳、本溪、抚顺、盘锦、鞍山,很显然,这是一个为了让辽宁高考生能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而特地组织的赛事,“全国足球学校杯”应该改名叫“辽宁考生加分杯”。为什么辽宁这些地方的考生能有这样的好事?本溪高中的学生透露,要去参加该赛事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每个人需要交大约四万元。是否属实不得而知。但是要完成让这些高分考生获得足球运动员证书,是需要市体育局、学校、赛事组织者一起配合的,如果没有钱——大笔的钱——去打通环节,凭什么给你加十分的好处?

更离奇的是,2011年“全国足球学校杯”U19比赛是在2011年10月结束的,然而本溪市体育局在2011年7月10日已给所有参赛的几十名男生、女生都根据这次比赛的名次办好了二级运动员证,名次都对。看来本溪市体育局还有未卜先知、神机妙算的特异功能,国家应该派他们去买世界杯彩票。

2014.7.2.



高考加分政策早就该废止了

2 07 2014年

几乎年年都出高考状元的辽宁本溪市高级中学一夜成名,却不是由于其高考成绩。该校今年高考应届生有87人是国家二级运动员,高考可加10分。该校没有游泳池,却有25名游泳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包括今年辽宁理科状元王艺妮,是蝶泳国家二级运动员。辽宁两届文科状元刘丁宁也是该校学生,因为是复读生,不在这个名单中,但她去年是象棋国家二级运动员,当时也加了10分。

据说当地花几万元就能办国家二级运动员证,而且一般都是给高分学生办的,目的是为了能保证上名校。据该校学生反应,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最便宜,花费大约4万元。所以考生中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最多,辽宁今年高考应届考生中有293名是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去年是226名),简直成了“足球大省”了。而且这些足球健将大都是高分生。这么多好学生能文能武,一边拿高分一边踢高水平足球。谁说中国足球没有希望?

虽然目前还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些高分体育特长生是靠作假办的证,但有证据表明这里面有普遍造假的嫌疑。本溪高中没有游泳池,却能培养出25名游泳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难道这些运动员都是去本溪市公共游泳池训练的?据该校学生说,这是所应试高考的学校,体育课通常不上,每天晚上11点多才放学,没时间从事体育训练,难道他们的体育健将都是天生的?是不是该改叫本溪天才体校?

体育健将当然不是天生的,而是长期培养出来的,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获得高级别比赛获得好名次之前,通常都先得过较差的名次或参加过较低级别的比赛。但是本溪考生的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都是集中参加某次全国或省级少年体育比赛有了成绩获得的,例如游泳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都是参加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乒乓球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都是参加2012年辽宁乒乓球锦标赛(16-18岁组),有了名次或佳绩而获得的。这些运动健将此前此后没有参加过同类比赛,来无影去无踪,只参加一次就一鸣惊人,难道他们个个都是体育天才?

辽宁今年理科状元王艺妮裸分只有700分,其状元是靠加了10分体育特长生分当上的。她成为国家二级运动员是因为参加2013年全国少儿游泳冠军赛100米蝶泳比赛得到了1分12秒的好成绩,比二级运动员标准还快了8秒,省级比赛可得好名次了,算得上省级运动健将。奇怪的是她接受记者采访时只说自己擅长弹钢琴、跆拳道,不说自己擅长蝶泳。据说北大、清华都争着要她。入学时应该让她表演一下蝶泳,如果过不了关,就退学。北大、清华难道想成为作弊学生的摇篮?

辽宁两届文科状元刘丁宁去年接受采访时说因为她是全国象棋十佳,所以高考加了10分。但她是因为参加2012年辽宁省少年象棋锦标赛获得第5名成为国家二级运动员的,难道全国象棋十佳至少有5个在辽宁,辽宁是象棋大省?她离开港大,是不是因为港大要她参加象棋队啊?是不是经常有学生要找她切磋棋艺啊?

这些人本来就可以考个好分数,却为了保证能上名校,仍然要设法把自己搞成体育特长生加分,就为了能加10分。高考一分就要压死人,何况是加10分?天天讲德智体全面发展,这些学生智是有的,体就很可疑,德就更可疑。用造假手段给自己加十分,是变相作弊,与考试作弊并无实质不同,有何德可言?

退一步说,即使这些高分考生没有造假,的确体育有专长,但是他们并不上体育专业,在大学期间通常也不参加校队代表学校比赛,给他们加10分也起不到照顾特殊人才的目的,有何意义?体育特长生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才有意义:上体育院校、体育专业;进入校队参加校际比赛。对这种真正的体育特长生,可以采取少量破格特招的方式入学,加十分对他们来说也没有多大的用处。同样,对参加国际、全国性科学竞赛获得好名次的学生,或对边远地区的学生,也可以采用少量破格特招的方式,不应该加分。对破格特招生的学习专业和就业也应该有严格的限制,避免被钻空子。

在普遍腐败的中国社会,高考相对来说是最为公平的一种制度。然而却总有人想方设法以各种借口想要破坏高考的公平性,为自己谋私利,以各种名义加分就是其中一种。在中国当前的大环境下,有“特殊”就必然有后门,有造假,更有腐败。高考加分早就被揭露出有各种弊端,这是该政策在推出的时候就注定了的,不是靠“改革”、“完善”能解决的。这种刺激造假、滋生腐败的政策早就该废止了。

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