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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3, 2009 @ 9:44 am

贺海波不值得同情——与丝语轩商榷‏

    丝语轩在《浙江大学姒姓副校长的雷人语录及其他(二)》说道:“其实退一步说,我们并不能怪罪广大的教师特别是贺海波博士,他们是这种扭曲了的评审制度下的牺牲品,是这种万恶的制度造成了人们的道德水平日益退化。”
 
    这种把个人过错归咎到制度的想法,我绝不能认同。
 
    实际上,有这种想法的人们并不少见。马加爵事件,许多人就是把事情的起因归咎到来自农村的贫穷学生受到其他学生的歧视。多年前我曾在文学城网站发文反驳。 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校园杀人事件,许多人也把事情的起因归咎到亚裔学生受到美国人的歧视。我也在联合早报网站上发文反驳。杨佳杀警察事件,许多人也把事情的起因归咎到杨佳受到警察的不合理对待。对此新语丝已经多次讨论。
 
    制度不好可以批评,社会不公也可以批评甚至反抗,但决不能把个人过错归咎到制度和社会。个人犯下过错或者罪恶,确实有外在环境因素的影响,但主要还是在于个 人因素。对那些主观故意犯下罪行的人,该承担的后果必须让个人承担。吊诡的是,我们许多同情心泛滥的观众,同情心不是给与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人,而是给与犯罪者,甚至把犯罪者当作对抗制度和社会不公的”英雄.”。
 
    制度不好,社会不公,积极致力于改变者,是为英雄伟人。如果没有能力改变,则尽量为自己换更好的社会环境,比如说出国。既没有能力改变,也逃离不了,那么 只能付出加倍努力和汗水去争取自己的利益。都不可以的话,至少应该做好个人本分,起码不要成为危害社会的一份子。退一步说,如果有人抵抗不了利益的诱惑, 比如贪污受贿,抄袭作假,那么被发现后,也是自作自受,不值得同情。具体说到贺海波,从众网友对该事件的描述上,我看不出他是万恶制度的受害者,倒是利用制度的漏洞骗取名利的骗子。
 
    从另外的角度来说,同情不该同情的人,宽恕不该宽恕的人,这种做法本身就会间接鼓励犯罪,从而加深制度和社会的不公。因此,对罪大恶极如赵承熙杨佳者,不应有任何的同情和宽恕。对抄袭作假如贺海波者,就是该让他们身败名裂!
 
   仅与此文,与丝语轩等善良的网友互勉。

发表于 杂谈

13条评论 »

  1. Posted by friday13

    3月 13, 2009 @ 10:22 am

    不知道楼主怎么看到“逼良为娼”的娼,和“逼上梁山”的寇

  2. Posted by 未火

    3月 13, 2009 @ 1:09 pm

    现在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拿“逼上梁山”说事?如果我写一篇关于爱情忠诚的文章,你会不会傻到问我:“不知道楼主怎么看待‘三妻四妾’?”时代大不同,社会大不同,个人处境也大不同,两者岂能相比?只有脑子进水,分不小说与现实的人,才会把”抄袭作假“和“逼良为娼”,“杨佳杀人”和“逼上梁山”同等看待。

    附说明一点,我一点都不反对给曾经犯过错误的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坚决反对的是:认为那些犯罪有过错的人本身没有错误,错在周围的环境。我文中提到的几个例子,最大的共同点,就是把责任都推到周围的环境,而把个人应该承担的责任完全忽略。97年留学生卢刚杀人案件中,卢刚在留下的绝笔书中,把父母老师同学朋友社会都埋怨了,唯一没有埋怨的,就是他自己。善良的人们啊,一定要认清这种极端个人主义者的丑恶面孔,别再为他们辩解了。

  3. Posted by 唉

    3月 13, 2009 @ 2:53 pm

    我还是比较同情贺海波:一是他不该进入科研这一行业,研究中药尤其浪费青春,男子入错行,悲剧。二是贺海波还算得上心地善良,甘愿为保全同行们做出牺牲,比其他共同作者们高尚。

  4. Posted by 未火

    3月 13, 2009 @ 8:16 pm

    回3楼:你可以同情贺海波入错行。别同情他抄袭造假被揭发后身败名裂。类似地,有人被同学欺负,你可以同情和帮助他,但如果他拿起枪来滥杀无辜,你绝不同情和帮助他。界线一定要分清。

    贺海波是不是上心地善良,我不清楚。但我绝对不同意“甘愿为保全同行们做出牺牲”的行为。我认为是那是包庇的行为。我倒希望他贺海波“恶毒”一点,把其他涉及造假的人全部揪出来。那样对当事人是狠了点,但对整体的学术打假,效果肯定更大更引起人们关注。

  5. Posted by friday13

    3月 14, 2009 @ 8:02 am

    我靠!楼主的标题倒“商榷‏”,给人一种谦谦君子之风。我在下面仅仅提供了另外的一个情况,而且还没有表明我的看法,到能惹来楼主如此大“傻”气!

  6. Posted by 灌水

    3月 14, 2009 @ 8:08 am

    - -原来楼上都没表明看法,我就说那句话就该无视..

  7. Posted by friday13

    3月 14, 2009 @ 8:14 am

    哈哈,或许在楼主这样“脑子不进水”的“聪明”脑子,当听到“逼良为娼”,一定可以断定出别人是谈论旧社会“性工作”者的经历,听到“逼上梁山”一定是在谈论《水浒》。否则,就是谈论这脑子进水了!真是佩服佩服!

    博主还是来解释一下你这句的逻辑吧!楼主是如何得来的,同情心给予了犯罪者比如马加爵,就不给予受害者,比如被马加爵杀害的同学?
    “吊诡的是,我们许多同情心泛滥的观众,同情心不是给与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人,而是给与犯罪者,甚至把犯罪者当作对抗制度和社会不公的”英雄.”。”

  8. Posted by 未火

    3月 14, 2009 @ 9:51 pm

    丝语轩在《浙江大学姒姓副校长的雷人语录及其他(二)》以及前一篇(一),里面探讨的情况和看法,我绝大部分都是赞同支持的,我反对的,唯有提到的那一句而已。再者从文中看来,丝语轩大概是因为所在的环境和贺海波相似,因此看法在这一点不那么客观。总的来说,对于这些愿意挺身出来批判不良现象的网友,我是佩服和支持的。因此我用“商榷”。

    用“逼良为娼”的娼,和“逼上梁山”的寇来对比贺海波,杨佳等人,就是糊里糊涂分不清状况。对此我是毫无“商榷”余地,一概痛批。我不清楚friday13是否就是丝语轩,但什么时候该商榷,该反驳,该痛批,我是对文不对人。

    “吊诡的是,我们许多同情心泛滥的观众,同情心不是给与受害者或者受害者的家人,而是给与犯罪者,甚至把犯罪者当作对抗制度和社会不公的”英雄.”。” 这句不是逻辑推理,而是事实描述。friday13可曾看过杨佳事件中的许多评论?不少就是认为杨是”英雄”,而警察死是“活该”。马加爵事件过去多年了,但我还记得当时有评论认为被马加爵杀害的同学是“自找的”。最让我恶心的是最近发生的另一件凶杀案:同样在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一中国男留学生挥刀把一女中国留学生的头直接砍掉。(详情请自己搜索)网上竟有许多评论认为是受害者利用美色引诱凶手,被杀活该,甚至极尽所能地污蔑这个可怜的女留学生。而对凶手,认为他平时为人很好,认为他是“被逼的”.

    人生在世,多少会有挫折。学业,事业,爱情,家庭等方面,谁也难料什么时候会遇到低谷。很多大错,都是一念之差。脑海抱着“逼良为娼”“逼上梁山”这种想法,人生顺利的时候,不过拿来讨论讨论而已。但如果在人生低谷时,情绪低落时,遇到瓶颈时,这种想法也许忽然从脑海里跳出来,让人铸成大错。我倒愿意相信许多罪犯“平时为人很好”,但一念之差,便成恶魔。理论上,“逼良为娼”不是”逼你强奸别人“,和“逼上梁山”也不是”逼你下山去滥杀无辜“,但有几人会清醒认识到其中差别?人糊涂起来,还会想那么多?总之,对“逼良为娼”“逼上梁山”之类想法,我一概痛批。

  9. Posted by friday13

    3月 15, 2009 @ 5:40 am

    test,看看封我没有^0^

  10. Posted by friday13

    3月 15, 2009 @ 6:42 am

    我是不是新语丝的,这跟讨论没有多大的关系。用你的话来说,咱还是“对事不对人”。

    我不知道同情马加爵的人中,到底有多少人是认为他的同学是“自找的,”我也不知道杨佳事件中,同情杨佳的人中有多少认为被杀的警察是“活该。”不知道是你误读同情者,还是你接触都是这样的所谓的变态同情者。

    我们同情这些人,是因为具报道出来的信息来看,这些平时“平时为人很好”,至少也称得上“平时不很坏”,怎么看也不象是穷凶极恶的人,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穷凶极恶的事情来?

    这么多人堕落真的是“一时的挫折,一时的不公”导致的“一念之差”吗?历史不容假设,可是我总是忍不住要去假设,如果马加爵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如果马加爵的成长的环境不是现在中国普遍存在的对穷苦农村人充满歧视的环境,如果马加爵在因为没有鞋子穿而逃学的时候有人能来关心他,如果能及早的发现马加爵的心理问题,而能给予一定的心理辅导,这样的悲剧或许就会避免。

    是的,人人都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社会,改变自己的命运的,可是对于穷苦的弱势群体,这样的路,对大多数人来说,注定是行不通的。

    马加爵事件,对我来说,是折射出穷苦农村孩子的处境,而这让我对马加爵充满了同情。而这种同情,并不意味着我支持“马加爵杀害同学”疯狂行为,也不意味着我就认为马加爵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我不希望“马加爵”事件以马加爵的死刑,貌似“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束。我希望这个件事情,能唤起人们对社会的反思,促进我们社会的进步,把马加爵们在走上杀人路之前,挽救出来。

  11. Posted by 未火

    3月 15, 2009 @ 9:40 am

    10楼把”新语丝“和“丝语轩”看混了吧?

    我看到的评论大都是国内网站上的评论。我希望我看错,但事实如我所述。

    对类似的话题,我在不同的地方批评了多次。就是因为看到有许多媒体的报道,偏向强调(甚至捏造)社会环境的丑恶,过度美化凶手,有误导读者之倾向。为正视听,我才不厌其烦地一再重复我的观点。

    我很高兴楼上说道:“这种同情,并不意味着我支持“马加爵杀害同学”疯狂行为,也不意味着我就认为马加爵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希望更多人能清楚认识到这点。但是还是要指出,准确地说,楼上同情的是“穷苦农村孩子”,而不是马加爵。只是楼上认为马加爵事件,折射出穷苦农村孩子的处境,才同情他。我的理解没有错吧?

    我多年前曾对马加爵事件发文,正好谈到这一点。可惜我已经找不到文件了。但大概意思还记得。

    我认为马加爵事件是一次非常偶然的事件,并不能折射出穷苦农村孩子的处境。反之,穷苦农村孩子的处境也不需要马加爵事件才能反映出来。马加爵是大学生(当时的大学生还是很吃香的,毕业出来也不难找工作),而穷苦农村孩子能够读到大学生的,按比例来说非常小,因此马加爵并不能代表穷苦农村孩子。他也不是穷苦农村出身的大学生的典型人物。就我亲身接触和间接耳闻的例子,农村大学生都很吃苦耐劳,温和真诚,非常有责任心。在大学校园相对单纯的环境中,大学生基本不会因为某人来自农村而歧视。(社会上也许比较普遍)。一般来说,大学生都比较注重个人本身因素比如说成绩如何,为人处事等等。

    让我讲一个真实的例子吧。我大学同学中就有一个来自穷苦农村的。他的家境甚至比一般农村人家还差。他读大学的费用没有一分钱是家人给的。全靠学校减免学杂费,自己出去打工,同学朋友帮忙。他不但没有因为自己的家境自卑而离同学远远的,反而很积极地参加活动。而老师同学们也不因为他来自农村就看不起他,反而很多事情上尽量给他方便。大学生四年,他不但顺利毕业,还交上一个很好的女朋友。坦白说,他一点都不帅,他女朋友看上的应该是他努力上进,诚恳积极的性格。后来他继续读研究生,出国留学,如今在美国读完博士,并和大学的女友结婚定居了。

    在我看来,我这个同学才是穷苦农村出身的大学生的典型人物。这样的人物其实很可以找出很多。反看类似马加爵这样杀害同学的,几年了也没怎么听说。同样农村出身,不同的是个人的性格和价值观,而后者才是关键。马加爵杀人,他自卑自私阴狠极端的性格是主要因素,跟同学的矛盾只是导火线而已。许多媒体的报道,故意转移视线,把问题所在放在社会环境因素上,这是披着“反思社会“的外衣,实际上为杀人者辩解。就拿马加爵事件来说,如果真的关心穷苦农村孩子的处境,到农村直接采访报道失学儿童不更好?硬是强调马加爵的农村身份,反而把农村出身的大学生打上不良的标签。

    总的来说,不管是马加爵事件杨佳事件还是贺海波事件,个人的因素是最关键的。如果我们要反思的话,首先要反思的是个人的思想价值观。这也就是鲁迅主张的“先改变人的思想”。这也是我一看到错误的想法,即发文纠正的原因.

  12. Posted by friday13

    3月 16, 2009 @ 2:13 am

    马加爵事件杨佳事件还是贺海波事件,个人的因素是最关键的????硬是强调马加爵的农村身份,反而把农村出身的大学生打上不良的标签。????
    哈,你那个鱼跃龙门的农村同学结局,能反应出处农村孩子的遭遇?能反应出农村孩子的普遍的命运?
    我同样可以给你一个例字,农民工在外地打工了好长时间,居然没有拿到工钱,在讨要工钱的时候,杀人了。被警察抓获后,这个农民工说的是“生活在我们这个阶层的人活着真没意思”【http://news.sina.com.cn/c/2005-06-15/08476175826s.shtml】
    哈,当然了,你可以说,这个人可以来改变社会吗,要不可以努力出国过吗!

  13. Posted by friday13

    3月 16, 2009 @ 2:15 am

    说到学术造假,看看新语丝上面揭露多少?对比一下欧美等国家。是不是说这种现象产生的原因是中国的科研工作者自身的道德问题,或者说是中国科研工作者的道德问题要占主要因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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