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忠朝所为是否触犯有关法规?

By 山西老醋 | 11月 22, 2007

作者: 山西老醋

    “韩粉丝”的一系列重磅炸弹(是装的火药,还是空爆弹?)恐怕要让韩忠朝坐卧不安了,笔者觉得如果韩粉丝所说属实,那么想请问韩忠朝是否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

    我们曾经在新语丝上揭露过部分“长江学者”以空中飞人的方式“工作”数个月,对外谎称9个月,从而领取全额津贴。韩忠朝的做法恐怕和那些空中飞人一样。作为国家雇员,8小时上班时间用于经营自己的公司,不知道这是不是在“和国际接轨”。我不清楚欧美的情况,日本国公立大学的雇员是禁止在私营企业任职领取薪酬的(自己组建公司更加不可以)。

    有人要说了:“韩忠朝的公司恐怕是和研究所共同成立,并且一起分红的吧?”。或许在我们的国家,这样的事情实在太常见了。有许多大学研究所自己成立了公司(或者校办企业),而对职工在外兼职也就持许可态度了。前些日子,南京理工大学的某教授被公司的合伙人杀害的案件,就侧面证明了这一点。

    另外,韩忠朝借干细胞研究之名,刮百姓之财,充分显示了咱中国人善于经营的才能。遗憾的是,韩忠朝搞了这么多年“dry cell/stem cell研究”,成果如何?昨天日本所有媒体在重要版面报道了美国威斯康星大学和日本京都大学的重要研究成果—-利用人皮肤细胞,加入四种virus,得到了诱导多功能干细胞(induced pluripotent stem cell, iPS细胞),并调节培养条件,由iPS细胞得到了多种人工组织。据报道,由于利用的是人皮肤细胞,所以不存在伦理和排异问题。京都大学再生医学研究所山下伸弥教授面对采访却异常冷静:“这只是初步,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或许韩忠朝要辩解说:“人家发达国家的研究成果是用巨额经费堆出来的,我们经费困难……”

Topics: 前“腐”后继 |

One Response to “韩忠朝所为是否触犯有关法规?”

  1. Clcjmvxs
    6:48 pm on 6月 23rd, 2009

    O6Vbr2 comment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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