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 26
看卫生部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信息通报,知道官方宣布的死于甲流的病例目前仅有两例,和美国死亡上千例比起来,天朝的优越性体现的淋漓尽致。但是最新的通报有点看不明白,有一例最新的死亡病例是这么说的:“北 京一例甲型H1N1流感病例于10月21日治愈,该患者后因基础性疾病治疗无效于10月23日凌晨死亡。”作为一名医生,我很想知道,这个病人在重度昏 迷,呼吸循环衰竭的情况下,是如何判断甲流治愈的?这名患者年龄比较大,有比较多的基础疾病,但是如果不是因为患重症甲流,是不是会死于10月23日凌晨 之前呢?我所知道的是,这样的病例在美国是算作甲流死亡病人的,这也是为什么美国报告上千例死亡病例的原因之一。
在我看来,所谓因基础性疾病治疗无效死亡只不过是千方百计降低甲流死亡率的文字游戏。或者是10月21日患者病情稍微好转一些,不管是主治医师也好,主 管领导也好立刻迫不及待的宣布甲流治愈,而两天之后突然死亡,让原先的急功近利无法自圆其说,只好改成这样让人啼笑皆非,不符合医学常识的声明。当然,卫 生部的领导也乐得看到这样的解释。只是可怜了那些以为我天朝神威,甲流望而却步而洋洋得意的小民们。
2009年10月26日 at 10:29 pm
评论一下
他们所说的甲流治愈是指病毒核酸检验阴性,国家标准是连续两天阴性就算治愈。所以甲流病毒没了之后病人死的。这样当然应该说是甲流引起或合并导致病人死亡。
中国的甲流数字大大低估了。因为症状轻微有不求医的。求医后也只有少部分被检测是否是甲流。现在世界各地的流感里面甲流都占多于90%,只有中国这一比例特低,明显不正常。
国家信息不透明,流行病学调查统计结果不公开。对外的套路还是欺瞒为主,对公众的质疑扮鸵鸟不回应。
2009年10月27日 at 1:56 am
如果把外国判定列入死亡标准再列出来,会增加说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