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 13

   看了方舟子的《武汉法院成了肖氏反射弧?》,决定将当年的三篇博文放入我的博客中。

     三.终于看到了公正的判决

     ( 一)

     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对肖传国状告方舟子(方是民)名誉侵权案进行宣判,判决方舟子并未侵权。

     判决书称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同时,公民的言论自由亦为法律所保护,公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发表自己的独立见解,亦不受法律追究。对于公众人物公开进行否定性评价,属于正当的批评及争鸣范畴。无论批评或争鸣的观点是否成立,均不构成对批评或争鸣的相对人的名誉权的侵害。就批评或争鸣文章使用的言辞而言,过激的言辞,一般也是可以允许的。

     关于肖传国的职业身份问题,法院认为方是民对肖传国的职业身份所提质疑仅为是否为美国全职教授,故该种质疑不论是否准确,均不会对肖传国的名誉构成损害。

     另外方是民就肖传国是否符合中国科学院院士的当选标准的认识,因评选标准的制定归属有关部门,方是民并非评选委员会成员,其看法仅属个人看法,属正当的言论范围。

     宣判书认为论文数量与质量只关乎学术水准问题,由此产生的争论应在学术范围内澄清。方是民就肖传国的学术论文的数量及质量表示了质疑。特别是对其发表论文的质量表现出了明显的不屑,且用语刻薄,但其用语仍不属污辱、诽谤之范围。

     关于对“肖氏反射弧”,法院认为对肖传国的“反射弧”相关理论提出异议在学术上是允许的。该种理论在业界被认可的程度为纯学术探讨与争论问题,学术上的争论与分歧应在学术范围内解决,而非依靠法律来解决学术分歧问题。

     法院认为,肖传国作为知名教授、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亦应接受学术界及社会对其学术水准所发出的质疑之声,即便言论有所过激,亦应保持一定的宽容度,以保持正常的争鸣氛围。

     法院驳回肖传国的上诉请求,案件受理费一千元,已由肖传国负担。

      ( 二)

     方舟子在武汉和西安连遭枉法错判之后,我们终于在北京看到了公正的判决。其意义远超过宣判本身。它在当今法学界和学术界可以说起到了拨乱反正的作用。

     细想想,那一两个匿名的、躲在阴暗角落里只会漫骂和动不动就会给别人上纲上线的丁西翻们,你们既然如此,又有什么资格来评论别人的名誉权受没受到侵害。现在都不敢公开自己的真名,当正义清算你们的时候,恐怕早已溜之大吉了吧。我是从你们 才知道西翻的,才知道西翻是个“著名的大学”,有个“著名的校长”,还有那个一想就让我起鸡皮疙瘩的“东方哈佛”。同样作为公众人物,这回是不是该“著名 的校长”认真反省一下了?

     相比之下,我倒觉得肖传国还算一条汉子,起码他敢作敢当。我曾说过,从某种意义上讲,是法律的腐败害了他。海内外知识分子的公开信是一付清醒剂。现在,公正的判决对肖传国更是一付良药。你不也表示过支持方舟子的学术打假吗?好了,不要再上诉了。聪明的人决不老是重复地犯着同一个错误。回到科研和临床中去吧,埋头若干年,等待着你的好消息。

     我一直在想,方舟子反对学术腐败功劳挺大,会不会自满呢?会不会遭捧杀?面对各种挫折和攻击,会不会被击跨呢?他一再表示,学术打假,有打错的就立即纠正。官司缠身,他依然从容地写科普文章,发表著作,主持网站,参加反对违科学的辩论, 继续反对学术腐败。支持方舟子的海内外知识分子都感到欣慰。反对学术腐败的斗争不管以后会有多么曲折,但我们已经看到了光明。

     本案并非复杂的案例,武汉和西安的法院在进行错判的时候,考虑没考虑它对法学界、学术界乃至整个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及后果?难道枉法办案就是你们的职业道德?

     在面对连续错判的案例而学界普遍失语的时候,16位香港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科学诉讼须听专家意见。这可以有效抵制科学诉讼中的枉法办案。

     看来,牛不是吹的。还是香港人大代表的水平高啊。
(2007年5月30日)

Aug 12

    

     看了方舟子的《武汉法院成了肖氏反射弧?》,决定将当年的三篇博文放入我的博客中。

     二.今天,我真的很高兴!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在一周前我实名参加联署的《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正式公布了。

     尽管一个月前,我在《写在肖传国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再次开庭之时 》一文中,已经预感到法院可能不顾事实强行判决被告方舟子败诉,一周前,当听到法院偏袒原告肖传国的正式判决后,还是感到非常气愤。

     法院的错判,不良记者的推波助澜,学术造假者极其代言人的欢呼雀跃,使肖传国错误地估计形势,正准备“宜将胜勇追穷寇”呢。此时他怎么可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进行反思呢?从这个意义上理解,是法律的腐败害了他。

    《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却是一付清醒剂。就看肖传国是不是讳疾忌医了。他曾断言《新语丝》有关对他的评论文章都是方舟子以匿名的 方法对他的诬陷。现在好了,《海内外知识分子关于肖传国诉方舟子案的公开信》在7日发表第一天,签名的知识分子已由355人增加到390人,这个数字还在 增加。这些都是实名呀。大家力挺方舟子,正所谓得道多助。这和裘法祖力挺肖传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方舟子虽然输了官司,但更加光荣。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我做了自己想做的事,说了自己想说的话。我又一次真心相待。不做违心的事,没说违心的话。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我不再孤独。我和广大正直的知识分子站在一起,为反对学术腐败,做了一件实事。

     今天,我真的很高兴,因为我知道正义和公正最终将获胜!

      (2006年8月8日)




Aug 11

 
     看了方舟子的《武汉法院成了肖氏反射弧?》,决定将当年的三篇博文放入我的博客中。

     一.写在肖传国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再次开庭之时

     肖传国起诉方舟子名誉侵权案于今日再次开庭。近日我阅读了有关此案的大多数文章、肖的公开信以及新语丝网站上的《肖传国事件》,感到有些话不得不说。

   首先,事出有因。在谈论某件事情的时候,我们往往会忽略那事情的缘由和起因。本案缘自中国科学院公布的2005年院士候选人名单的公告。肖传国榜上有名。 方舟子和一些网友对其院士候选资格表示质疑,这本身就是对我国增选院士工作的关心与爱护,所以是无可非议的。中国科学院公布候选人名单旨在加强社会各界对 评选院士工作的监督,这是纯洁院士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每一位候选人都应心悦诚服地接受质疑,并善意地作出解释。这是知识分子起码应有的素质。肖传国显然 没有做到这一点。不知法院在受理此案时,考虑没考虑这件事情的缘由?这关系到受理此案的动机和出发点。也不知中国科学院对此案是怎么看的?你们在公布院士 候选人名单时是否已有规定:对候选人提意见者不许打击报复呢?

      其次,关于名誉权。在方舟子众多揭露学术造假包括对肖传国的评论文章中,常常是以事实揭露造假者的真相,当然无须用歪曲、捏造、咒骂来侮辱性地贬低他人。 他语言犀利,却无伤大雅。另外,“当评论人引述的相关事物(即或)与事实有出入而评论文章又无不当措辞的,应属正当议论范畴,撰写评论文章的人的行为不构 成侵权(见《中国公民权利手册》)”。对已有结论的东西如某项科研成果等提出质疑,当然也不构成侵权。综上所述,判定方舟子名誉侵权是不成立的。《中国公 民权利手册》中还特别提到:“任何公民在行使这项权利时,同时应当想到其他公民同样享有此项权利,互相都应尊重彼此的名誉权和保证这项权利的完整性。”所 以,被告的律师应将《肖传国致全国媒体,学术界同仁和方舟子的公开信》提交法庭,让本该公正的法官来认定这一连孩子都能辨别的是非问题——到底是方舟子侵 犯了肖传国的名誉权,还是肖传国侵犯了方舟子的名誉权呢?!

     最后,目前学术腐败越来越猖狂。一个原因就是没有从法律上给学术造假者以应有的制裁。韩国黄禺锡在美国《科学》杂志上发表有关人类胚胎干细胞的论文中的造 假行为在去年底大白于天下。5月12日,韩国检察机关对黄禺锡正式提起诉讼。相比之下,我们对学术造假事件却很少曝光,就是曝光了也很少处理,就是处理了 也是不得已,也是淡化处理,也是处理学生不处理教授、处理教授不处理院士,也是不敢承认方舟子网站在其中所起到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更很少有造假者被追究其 法律责任的。而学术打假者却遭起诉,有的正以“法律”的名义受到打击与迫害。中国学术反腐斗争的历史是悲壮的。因为悲壮,所以伟大。

     学术造假者极其代言人、保护伞和他们的利益集团一直想致方舟子于死地而后快。但是,不管本案审判的是什么结果,他们的目的永远也不会得逞。

   (发表于2006年7月7日)

Aug 03


    夏雨

    几年前的一个夏日,是持续高温天气。炎炎烈日灸烤着大地。空气停止了流动,没有一丝风。当夜幕降临,大地将一天吸收的热量释放出来。整个城市就像个热气腾腾的大蒸笼。老天爷真是的,明明不喜欢不愿意,你还偏要请我桑拿浴啊。

    午夜已过。正要昏昏入睡,电话铃响了。是一位尿毒症病人打来的:“是周主任吗?我有瘘的胳膊突然肿了,这有危险吗?”“是吕正义呵,你在哪儿啦?”“我在天津医大二院,他们不给看啊!”

    我当时首先想到的是,问题严重了。血透的尿毒症患者一般都做过前臂动静脉内瘘成行术,作为一个血管通路,才能将血液引出进行透析治疗。如果胳膊肿胀压迫致使动静脉内瘘堵塞,就没法透析,其后果可想而知。

    我说:“你别紧张,我得看过以后才能做出判断。咱们在哪儿碰面呢?”

    大概过了十多分钟,我们在市儿童医院附近见面了。是病人爱人和他父亲跟着打的来的。看他们焦急和担心的样子,我首先给他检查。患者的左前臂包括肘部明显肿胀疼痛,局部可见瘀斑。腕部动静脉内瘘口有震颤感,表明还没有堵塞。为防内瘘堵塞,我告诉他们回家以后应该怎么做,他们都一一记下了。

    动静脉内瘘是血液透析病人的生命线,难怪他们去医大二院看急诊。经急诊鉴别,因为是尿毒症,于是电话通知血透室姜埃利主任。过了好一阵子,姜开着松花江汽车从院外来了。病人和家属告诉我:“令人气愤的是,姜主任来后,一个字也没有说,转身开车就走了。我们挂的是急诊呵!再说了,这个动静脉瘘手术还是他给做的呢

    正说着,忽然间狂风骤起,乌云压顶。伴随着电闪雷鸣,瓢泼大雨从天而降。在大雨中终于等来了一辆出租车。他们和我道再见,我大声喊:“按我说的做就行了。”很快,出租车便消失在那茫茫的雨夜中了。

    当我跑回家,完全成了只落汤鸡。深夜中的我已经没有了睡意。我想,姜埃利为什么不理睬他的急诊病人呢?这可能有如下几个原因:

     1.该患者原在医大二院透析。后来因看病贵等原因离开了。姜曾宣布过,谁不在这儿透析了以后就甭想再回来。

     2.姜主持的医大二院透析室有一个潜规则:你来我这儿透析,我给你看病,否则不给看。

     3.忘记了卫生局医师首诊负责制的有关规定。(首诊负责制是指首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诊治患者,而应热情接待,详细检查,认真书写病历,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4.对该病人的血透并发症不会处理。

     5.看这样的病人不能创收。

     6.对走穴的兴趣大于看急诊。

     7.那天喝高了,酒精中毒,在病人面前“失语”,正处于酒精对中枢的抑制期。如是,能将汽车从外面开进医院而没出交通事故就不错了。

     8.有先见之明,知道将有暴雨,提前走了。

    真的想不出还有其它什么理由。

    不管怎样,人家是海龟,是主任、教授,导师,是卫生局血液净化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人。人家多牛啊!俺是土鳖,是落汤鸡。俺承认,俺真的不是和人家在同一个档次上。谁要说俺和人家在一个档次上,俺就和他急。

    可是俺就是不明白,这个海龟到底是怎么当上主任教授导师和负责人的呢?他到底是怎么控制医疗质量的呢?别说什么主任教授导师和负责人了,就算作为一名普通医生,你对病人还有一丝一毫一丁一点儿的同情心吗?

    两天后,吕正义的胳膊完全消肿,又能顺利的透析了。家属想去告状。有哪个老百姓能告倒集海龟主任教授导师和负责人于一身的姜埃利呢。

    想想那场夏雨,真的很爽耶,它使酷暑荡然无存。

    在这个充满浮躁的世界,多么需要再下一场痛痛快快的夏雨啊!

 

Jul 18

     荒唐的窃书不算偷现代版

     李龙

     孔乙己其实是在玩文字游戏,因为说这句话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是脸红的。可如今抄袭的人脸都不会红,反而还会理直气壮地拿“引用”为自己开脱责任。

     近日,西南交大认定该校副校长黄庆9年前的博士论文抄袭,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博导资格。然而针对校方的盖棺定论,黄庆却有话要说。他认为,引用教科书上的理论解释实践,没有问题,“这就像用牛顿定律揭示运动现象一样”,并不是抄袭。

     黄庆所说的引用教科书理论,指的是两次被提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杨小凯所写的一本教材——《经济学原理》。举报者认为黄庆论文的第四章属于抄袭,理由是他把杨小凯的理论说成是自己的研究成果。而黄庆则认为引用教材属于“用公用知识来讨论一个新的研究对象”,不算抄袭,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论文注释不严谨。

     黄副校长的辩解看起来很是软弱无力,杨小凯的《经济学原理》严格来说,是其个人的一本专著,是其本人的独创性理论,引用别人的专著、把别人独创性的理论拿来为己所用,当然是要注明出处的,否则就与抄袭无异。既然黄庆在博士论文的第四章中大量引用杨先生的公式、理论,以及相关的见解,尽管《经济学原理》是一本关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教科书,但大篇幅的引用又不加注释,毫无疑问就是一种抄袭行为。黄副校长自己也说了,“把抄的内容说成是自己的,这算抄袭”,请问如此大量引用别人的东西,而又不加以说明出处,这与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又有什么区别?

     诚然,教科书可以引用,但引用的前提是不会引起别人的误解,作为公共知识,已经得到公众的普遍性认同。但黄庆引用的《经济学原理》部分,连同行都对其提出质疑,恐怕更难以让公众信服。再说引用教科书也要注明出处,这个浅显的道理相信黄副校长应该明白。为什么没有注明?大概是因为“引用”过多的缘故吧,以至于第四章的大部分都来自于“教科书”。

     退一步说,即便《经济学原理》是本教科书,黄副校长也应该清楚,自己是在做博士论文,而不是编辑教材。大量引用教科书上的东西,那只是编辑一般性的教材而为,但博士论文是讲究创新的,要有自己的观点,不能将教科书的东西简单加以编辑,就成为一篇博士论文。这样的文字照抄根本算不上什么博士论文,不如叫“翻版教科书”更为直接。

     以引用教材不算抄袭为自己的抄袭行为辩解,这不禁让人想起了鲁迅笔下人物——孔乙己的“窃书不算偷”的荒唐言论。此君偷书时被人抓了个正着,并被打瘸了腿,但他却百般狡辩:“窃书,读书人的事儿,能算偷吗?”孔乙己其实是在玩文字游戏,因为说这句话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是脸红的。可如今抄袭的人脸都不会红,反而还会理直气壮地拿“引用”为自己开脱责任,和孔乙己“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的心态似乎也很是相似——引用有错吗?没有,至多也只能说是“过度引用”而已。何况时下论文“过度引用”的人多着呢!

     博士论文大量“引用”教材,本身就是在说学术废话,这样的论文有何学术价值可言。抄袭更是件不光彩的事,如今硬要用一个看似没那么丢脸的词汇来掩饰,看来,时下的学术界确实有必要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假运动了。

        周光达转载自2009年07月19日《广州日报》

Jul 18

     警惕学界剽窃之风中的贼船同盟

     周泽雄

     “不佞半世操觚,不攘他人一字。空疏自愧者有之,诞妄贻讥者有之,至于剿窠袭臼,嚼前人唾余,而谬谓舌花新发者,则不特自信其无,而海内名贤亦尽知其不屑有也。”

     这是清初大才子李渔写在名著《闲情偶寄》里的发凡语。这段话,听在任何一位充满笔墨自尊心的文学豪客耳里,都视为正常,他们将其看作文人的本分 和行规,未必奉它为励志语。写作,归根到底取决于创造或思想的意志,有此意志,则自然视蹈袭他人为首恶。反观原本不存在此种意志的家伙,是否窃取他人,则 只须瞪圆鼠眼,见机行事就可以了;对他们来说,此事无关意志,更不涉尊严,唯依场合而定。

     我举李渔为例,也有相当的说服力,因为李渔身处的明末清初,不仅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著作权法,也不存在现代职称制度。当年,任何一位有点名头的大 文人,大名都会被人随意借用,包括李渔本人。比如,李渔为毛伦、毛宗岗父子编次的《醉耕堂本三国志演义》写的精彩序文,就曾被人归到当时另一位大学士金圣 叹名下。我们知道,将自家文字假托在某个前人或无名氏名下,乃是我国形成于汉代的古怪传统,在李渔之时,此风依旧盛行。可见,李渔是在一个无需特别强调笔 墨操守的时代,作此担保的,这更加难能可贵。

    对于当前国内屡禁不止、甚嚣尘上的抄袭剽窃之风,论者不乏从体制角度寻找原因的。依我小见,这话对一半、错一半。

     对于真正视文学创造、学术创新为生命的人,没有一种外在力量可以令其变节,他们的写作不受体制钳制,不随外因篷转。他们执笔为文,纯粹为了实践 自身的文字意志。所以,哪怕今日的某些规定确有怂恿偷盗的倾向,受到怂恿者也只是些三流货,亦即那些即使改邪归正也不会给人类带来非凡贡献的家伙。假使李 渔活在当今,我们不必担心他走向堕落,正如我们不必担心陈寅恪或沈从文等真正的大师会有剽窃之举。

     所以,操着“体制”这把牛刀,不可能分析出李渔或陈寅恪为什么没有抄袭的,此即“错一半”之处。

     然而,当我们用同一把刀来衡量那些可怜的三流货,体制性的诱因就不可忽视了,这便是“对一半”之处。

     扼要地说,一种学术生态相对良好、文字宵小会遭到惩罚的体制,对真正的天才或才华有限但充满笔墨自尊的人,影响微乎其微。再好的体制也不会把平 庸者变成天才,而糟糕的体制虽足以埋没或扼杀天才,但一般不可能迫使他们由创造者堕落成偷窃者。创造者是一群精神贵族,他们的气质翱翔在体制性规定之上。

      所以,在糟糕的学术体制下,曹雪芹仍然会是曹雪芹,而那些原本只配为曹雪芹磨墨的家伙,在糟糕的学术体制中却一个个意态飞扬,悍然院士、院长、 博导起来了。区别就在这里。良性体制会还原三流人物的本色,使他们无从猎取超出自身能耐的光环,而糟糕的体制会使三流人物大为亢奋,使沟渠小虾纷现龙腾虎 跃状。

     仅在最近两个月里,我们的学术环境就因一套组合拳般的剽窃丑闻,再受重创。先是某副校长、副院长相继东窗事发,接着,中国最年轻市长又被曝抄 袭。不知你怎么想,反正,我虽然永远不会原谅抄袭之徒,但在官能上,早已对此麻木了。真正使我震惊的,是《法制晚报》7月10日刊登的一篇报道,其中称“ 我国近半数科技工作者认为当前学术不端行为普遍,超过50%的科技工作者对学术不端行为持宽容态度”。

     我可以把这种“宽容”视为犬儒症的突出表现。犬儒症的特点之一是:总是无法恰如其分地体现自身的道德情感,要么宽容得不是地方,要么中庸得一头 雾水。一个人,脑袋瓜不好使,同时又热衷于体现宽宏之态,一般说来就是高度疑似的犬儒症患者。但比犬儒症更值得忧虑的,是一种我姑且名为“贼船同盟”的现 象。

     宽容一名剽窃院长或抄袭博导,如果仅指保持其工资待遇不变,我或许懒得表示异议。假如“宽容”意味着让他继续享有原来的身份荣誉,那么,对他的宽容恰恰等于对他人的戕害。一旦这种宽容得到广泛认可,并迅速潜规则化,我们就可以把它判定为具有体制性特征了。

     结果会怎样呢?依漫画家华君武一幅著名漫画的指点,我们都听说了一种“武大郎开店”的现象。武大郎开店与其说是现象,不如说是规律,即,你永远 不必相信,一个靠抄袭剽窃起家的院长,会对真正的学术精英另眼相看,而不是视如仇敌;你永远无需怀疑,一个这样的家伙,除了干些进一步污染学术空气的活, 别无他长。因为,只有当他确信自己的周遭存在一个剽窃集团,同时确保周边不会有嚷嚷着“不攘他人一字”的李渔之流给他添乱,他随剽窃而发迹的伪学术前程, 才会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长此以往,“贼船同盟”即告成立。

     不幸的是,贼船同盟还是世上最坚固的同盟,他们因互握对方把柄而决心沆瀣一气、依偎到底。不客气地说,所谓宽容之声,多半出自他们的合唱。明眼人都知道,宽容一个剽窃校长,就是授予他继续荼毒学生的权力。其间利害,孰轻孰重,原本到眼即明。

     糟糕的学术体制虽然无法使天才的李渔一族走向堕落,却会让一伙注定碌碌无为的三流货夤缘得势,占据学术界的要津。当他们因利益趋同而构建出一个 贼船同盟时(依我看,该同盟已然建成,且呈日益壮大之势),我的心情,唯“黑云压城城欲摧”可表。所以,请你理解,我对宽容派的警惕,并不稍逊于对东窗事 发者的厌恶。

     周光达转载自2009年07月19日《东方早报》

Jul 11

向《计算机应用》编辑部致敬

我去举报学术造假,对有关领导和杂志社说:“我对姜埃利的举报已被《新雨丝》网站《立此存照》了”。 有的说:“我从不上网。”有的如放屁:“是吗?处理了吗?”该他们调查处理的,他们还在推卸,在事实面前采取不承认主义。因为违背客观,所以注定要失败。 今天,再为你们提供一个榜样,请你们起立,让我们向《计算机应用》编辑部致敬!

附:《计算机应用》编辑部对《新语丝》7月7日文章《浙江工业大学的低级抄袭》的回应

经热心读者举报、编辑部核实,2009年第29卷第5期1464-1466页,王松,李玉龙,王卫红的文章《一种新的图像点画绘制算法》涉嫌抄袭,现撤销该文章在本网站及相关数据库中的发布。

《计算机应用》编辑部

2009-07-09

(XYS20090709)

Jun 19

央视面对面造神究竟为何?

 求医需谨慎,看病需对症、酌情——桑兰

       今日我的电话几乎被朋友们打爆,所有的朋友打电话来第一句就是:桑兰,你知道李培刚教授吗?你知道他也是李宁的医生吗?他的方法你可以去试试,还上了央视的面对面,你去看看吧!突如其来的短信、电话几乎都是说这位“神医“的。

    我也到网上看了那一期董倩主持的《面对面》,老实讲我并不是从一个患者的角度去看那期节目的,因为现在的医疗信息实在是真假难辨,许多朋友也因为媒体、周围人的口传信息等媒介了解一些治病、求医的门路,但很多人也是无功而返,甚至病情加重!

 节目中的媒体视角需谨慎

   这期节目里一开始出现的那个患者,在经过神医的问诊后,看了看X光片然后就通过他自己的疗法对该患者进行了治疗,的确如节目刚开始董倩所说: 开刀、不吃药,只用双手就可以解决病痛。经过这个李神医的几下推拿患者病痛似乎一下减少,甚至可以蹲、跳。在观众看来一定是天哪,这一定是一个神 。但从新闻和媒体人的视角来看,这个细节表现的方法太过业余,并不符合新闻透视的常规。以下为我的质疑

   第一:只听到医生和患者的一面之词,然后就是董倩的赞叹和认同,访谈间质疑的声音太少,不够从科学和医学的专业角度出发!

   第二:电视镜头根本没有拍到X光片或核磁共振片子的详细内容,李神医只是将片子举过头顶对准荧光灯,这样看片子能看清楚什么?试问骨科专家们你们经常这么给患者看片子吗?

   第三:为什么没有先期或后期采访第三人或其他专家,或拿着患者的片子到其他专家那听听另一种声音,为什么都没有?患者的受伤或病患程度以及成因通过本片容易遭到观众质疑!疑难病症以及综合病症的病人是需要综合会诊的,一个医生一个观点,为什么只体现神医一人的观点?

  开场白似乎让人摸不着门

董倩开场白:

   “今天带大家认识的这位医生,是一位听起来很神奇的人物。他可以用很简单的方式,治疗因外伤导致的偏瘫和瘫痪的病人重新站起来。让长期饱受颈椎病和腰腿痛的病人,摆脱病痛。

 治疗外伤导致的偏瘫、瘫痪病人重新站起来

   此话有误导观众的成分,并且明显暴露出节目出发点并不是从医学专业角度出发,而只是就人论事。我自己也是受伤导致高位截瘫,但我至少知道什么是瘫痪!

  我的质疑

  第一:瘫痪是什么?什么外伤导致瘫痪,而瘫痪分为不同的等级,节目里并没有说清楚,而笼统的说为偏瘫和瘫痪有误导的问题存在!

  外伤引起的瘫痪,如我和汤淼都属于伤在颈椎,而导致的神经中枢受损,也就是脊髓!而我属于 颈椎567完全粉碎性骨折,伤及脊髓(神经中枢),骨头的碎片直接刺入脊髓,在手术取出碎片和部分修复神经后依然无法修复从0——17岁的脊髓(人的 神经是自体无法再生的),由于大脑与器官、四肢等传输信号的线路——脊髓受到严重破坏,导致信号传递失效,造成无法行走、失去知觉。在医学上这叫做完全 性脊髓损伤,因此想治愈必须让中枢神经再生和修复,而目前世界上没有一种有效的方法被广泛认同,所有的修复术,包括干细胞移植也只是实验,而风险非常的 大。移植后导致癌细胞和肿瘤以及排异反应,目前我国并不准许干细胞移植手术作为临床治疗,而仅限于试验阶段。而任何的推拿不可能将神经修复

   另外,外伤引起的瘫痪也有压迫性质的,比如浙江体操队的王燕,就是因为外伤引起颈椎的椎骨变形压迫中枢神经,在实施减除压迫和颈椎骨复位术后可以解决大部 分压迫症状,随着后期的治疗,去除或自身吸收髓腔中的淤血也会逐渐减缓病症,恢复行走、运动等功能。这也叫做脊髓压迫或脊髓不完全性损伤!

   诸如腰椎、颈椎而导致的截瘫目前治疗方法是有限的,中医治疗截瘫的方法就是打通脉络,使神经压迫症状减轻,比如针灸、药剂等。治疗脊髓完全性损伤和不完全 性损伤都不可能仅按摩按摩就可以解决的,完全性损伤基本被公认为癌症,现在根本无法攻克,就拿我来说,受伤11年,到现在为止根本没有任何进展,与 98年受伤时相比反而差了许多。肌肉萎缩等依然存在!康复这个中国词汇有时候也可误导大家,大家认为我每日接受康复锻炼,早晚是能够康复的,其实这是 错误的。这种锻炼只能维持肌肉不萎缩,增加生活能力,增加抵抗力。所以我现在拒绝一切神医

    第二:神医在节目中所提到他可以治疗神经不完全性损伤的病人,并在治疗当中发现80%的病人并不是完全性损伤,这个话我觉得可信,无论在美国、在 中国都存在误诊的问题,这个不能忽视。但80%这个数字能够说出来,也让我彻底的对国内医疗失去了信心,难道中国的医院误诊率就如此之高吗?

    “神医你不懂用根钢针或牙签刺一下患者肛门的括约肌吗?看有否收缩,不就可以判断是否完全性吗?——这是公认的也是科学的方法,凭一张嘴很难说你是科学的!

    第三:主持人的表现欠佳,与王志犀利、质疑的声音相比少了许多,而更多的话语和表情带有含糊、仰慕、惊叹,这也不免给观众带来误导!

    第四:该片中出现一个中国亿万观众熟悉的患者——李宁!李宁哥的确有伤,这是个万人皆知的话题,运动员没伤?可能吗?而我们大多数运动员都是采取按摩、针 灸的方法治疗,但未必能够根除伤病!先不论李宁哥是否看好病患,单从这个患者病历上着手,央视的《面对面》又想表达什么意思呢?

   连大名鼎鼎的李宁哥都去做了患者,你说谁不觉得呢?

 《南方都市报》——央视推手到病除神医是人还是神?

    今天在新民网上看到这样一条新闻,是南方都市报的同仁写下的,字里行间的视角都是从新闻的角度切入。我认为写得犀利且中肯!虽然他用质疑:请帮桑兰站起 这样的小标题,但也写得非常中间。甚至他了解了一些网友的观点。其实,别说李神医了,祖国医学博大精深,又有哪个医生不想把广大患者和我治好 呢?每年找上门的神医不少,到最后他们不也都是垂头丧气的离去?为什么?因为治不好!

    我建议想去求医的朋友们看看这个报道,不是我给你们泼冷水,而是希望大家酌情考虑自己的病情!
网络地址如下: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epaper/nfds/content/20090617/ArticelA32002FM.htm

李神医在《面对面》的公开信

《面对面》节目热播 李培刚医学新疗法引关注

───李培刚致广大网友公开信

 

 

 

尊敬的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面对面播出以来,李培刚医学新疗法受到了大家高度而广泛的关注,在此衷心的感谢您们对李培刚医学新体系的认同与支持!

作为一名从医多年的医生,十分理解病人被病痛折磨的痛苦,并始终以解除患者痛苦为己任。同时我也非常 地感谢广大的患者朋友,没有您们就不会有李培刚医学新疗法。埋头写书十年,就是想把李培刚医学新疗法这一全新的医疗体系完整地奉献给大家,将创新的理论观 念、安全可靠、简便易行的治疗方法和科学、合理、有效的锻炼方法深入到每个家庭,以满足广大患者的需要。真正作到重病、大病医治,轻病、小病家治疗,无 病自防

在这里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李培刚医学新疗法系列丛书已于近日由中国出版集团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 版发行,不久就会面市。系列丛书分为医生用书、家庭治疗用书、家庭锻炼用书和儿童及青少年家庭治疗锻炼用书。适合不同人群需要。而治疗和锻炼方法相关节目 也将陆续在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播出。

目前,由于本人能力和精力均有限,暂时还无法满足众多患者朋友的热切要求。在此,深表歉意。同时,我也迫切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支持,以使更多的患者受益。

欢迎您访问 peigangli@…… 或致电 +86-10-8507……

      从武警总医院的神经干细胞移植到《面对面》的李神医,我无法定论CCTV的一些节目到底出发于什么视角,的确有许多患者在等待奇迹,甚至抱着死马当 活马医试一试的态度,踏上了漫漫的求医之路,唉,每每看到那些因为虚假医疗广告、误诊而垂头丧气、一贫如洗的患者,心里是酸的。我总想说一些实话,告诉 他们不要再去做那种黄粱美梦,但毕竟人活着都是想有个希望,有个奔头。

    但在这里我只求这些神医们,你们一定要手下留情,即便无法治愈大家的伤病,也千万别在给他们添更大的心伤,人病了,很脆弱。但人更加脆弱的是一颗心!

     我建议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希望你们加大力度打击和制止那些无事生非的虚假医疗广告,对医疗宣传切实把起关来。也希望CCTV的领导可以重视,对于一些涉及医疗话题的节目要再三审阅,再三把关,和医疗卫生监督机构合作,为广大的患者们开辟一条健康大道。

    又是责任,又是沉重的医疗话题,希望广大的患者和博友们能够有自己的观点,能够切实认识到自己的病痛,早日战胜病魔,和那些虚假的医疗广告、软性广告斗争到底!

                                                                       桑兰于北京   2009.6.17

 

 

Jun 10

治疗尿毒症虚假广告之五:肾宁散胶囊

此广告见于200964日的《今晚报》和2009319日的《重庆晚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对该药的广告发布内容明明是:肾宁散胶囊的主治功能是“用于急慢性肾盂肾炎、肾小球肾炎” 其成分为“西瓜翠衣、紫皮大蒜”。而《今晚报》和《重庆晚报》的广告却称该药含有AST-120特性碳,并能治疗包括尿毒症在内的多种肾脏疾病

该药的原批准号为:ZZ-3137-豫卫药准字(1996)001282号,新批准日期也是2002710日,怎么能把这个老妖说成肾病、尿毒症专用药“问世”呢?它不是已“在世”许多年了吗?

就是按该 药的说明书也令人费解。都知道肾盂肾炎是泌尿系感染,需应用抗菌素。而肾小球肾炎是免疫性疾病,需用免疫抑制剂治疗。虽然肾盂肾炎和肾小球肾炎都可导致尿 毒症,但一个患者同时得这两种病的并不多见。不知为什么要将这两种药捏在一起,有这种必要吗?该药是否经过实验研究?发表在什么医学杂志上?

目前慢性肾盂肾炎、慢性肾小球肾炎还不能根治。若肾宁散能根治,那么就解决了世界医学界的两大难题,名利大大的,岂不是不用再做治疗尿毒症的虚假广告了吗?大凡底气不足才胡乱吹嘘吧。

该药说明书称:“三个月为一疗程,宜连续服用,一次治愈为止” 。如果三个月不能治愈,那么你就一直吃下去吧。于是不知不觉就上了贼船。

按说明书要求,该药需用50克白茅根煎水服用,一次400毫升,每日2次。少尿无尿的尿毒症患者怎么受得了?很有可能因水中毒而使尿毒症加重。

喝肿了怎么办?说明书又提醒“水肿严重者适当加服利尿剂”。这个肾宁散真鬼,既要套牢你,还得借助西药来帮忙,只有如此才能财源滚滚呵。原来,这里的所谓“中西医结合”是中医惹祸西医来圆场。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显示本广告“仅限于医学药学人士阅读”。它属于处方药,本不可以在媒体上做广告的。这个肾宁散却非要再三广告不可。也难怪,不忽悠就没人买他的药。

其实,此药已无诚信可言。2008214日新浪网与《河北日报》曾披露:“在广告中,该药品自称为‘AST—120特性炭’。经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该局从未批准过名为‘AST—120 性炭’的药品AST—120特性炭’与‘肾宁散胶囊’之间毫无关系。”

北京协和医院郑法雷教授等10名学者也严正声明:200610月那次专家会一致认为,对(肾宁散)这一民间土方必须进行临床前实验研究,然后再明确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发。当时参会的开封 “大宋制药”公司负责人也曾表示“尊重专家意见”,“怕拿不准”才“听听专家意见”。现在却变成“经过近40年的临床研究,成功破解并研制成功了肾病专用药肾宁散”。

我在网上随便“百度”一下,就有18个省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肾宁散违法广告进行过查处。在“百度肾宁散吧”196个有关回帖中,有38%74回帖)认为肾宁散是骗子、不可信。17%34回帖)认为可信、药效有夸大或愿意买来试一试。25%47回帖)不知肾宁散是否可信、急切盼望得到正确的指点。其中有相信肾宁散的是因为它有国药准字号。应该反省是否思维出了问题:你以为,“国药准字号”治脚气的药也能治尿毒症呵。

顺便查询了我的20来位血透患者。其中有一位听电台宣传送来的肾宁散胶囊,花了12千元,无效。另一位都开始透析了,看电视广告,5千多元从津东大药房买的药,不管事,准备去讨个说法。另有9人因为看广告去电话咨询过。因为没买,他们便不断受到电话干扰。说你有尿就有希望,可以脱离透析,试试吧,如此等等。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0843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生产肾宁散胶囊的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已在相关报纸发表声明因虚假广告向消费者致歉,“保证不再出现同样的问题,并经过近两个月整改,已停止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同时对工作人员加强了管理”,因而“解除对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肾宁散胶囊的行政强制措施,恢复其销售。”

而事隔8个月又东窗事发。天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081224日发文对肾宁散等虚假广告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一是暂停药品在全市范围销售,现有药品撤出销售区集中存放。二是责令开封大宋制药有限公司等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停止在天津市大众媒体发布上述违法药品广告并在原刊登媒体刊登更正启事。三是如发现继续销售、使用上述药品的,执法单位立即予以封存、扣押。四是局系统各执法单位要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现在,肾宁散胶囊又故伎重演,卷土重来。虚假广告屡禁不止,患者不断受骗,根源何在?应向谁问责?现在,不是信不信、买不买肾宁散的问题,而是到了应向其厂家及媒体维权的时候了!

唉,这个只有靠虚假广告才能赖以生存的肾宁散居然还有人信,真是大脑进水了。


AST-120特性碳临床成功

肾病、尿毒症专用药问世

我国流行病学调查显示,肾病的发病率近10%,肾衰、尿毒症患者已超过数千万,并且每年呈上升趋势。

半个世纪以来,困扰专家们的是,一直难以找到一种既可控制病情又可从根本上治 疗的特效药物,所以只能采用激素、免疫制剂或者使用中草药等,重症患者只能透析以维持生命。

常规治疗,患者从指标上会有所该善,个别还有阶段性转阴的情况,误以为病情得以康复,但却无法停药或者停药后病情又出现反复并加重,给患者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精神压力。

200610月,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开发中心组织的“中医药防治肾病专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中国医学攻关小组,经过近40年的临床研究,成功破解并研制成功了肾病专用药肾宁散,并利用现代高科技技术已批量生产。其核心AST-120特性碳,是一种活性生物成分,具有吸附和修复的双重作用。一是吸附沉积在肾脏上的免疫复合物以及代谢产物等,并将其排出体外,净化血液,改善体内环境,为修复肾脏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AST-120特性碳所含有的100多种稀有元素如锗、蒜素等具有激活未完全坏死的肾单位的特性,近而重建肾小球滤过膜,恢复肾功能,是肾病患者临床痊愈。

康复热线:022-85413807

                   85413807     

《今晚报》200964日生活保健23

 

肾炎、肾衰不再是不治之症 

——不透析 不换肾 AST-120特性碳开创治疗慢性肾病先河

AST-120特性碳是国际医学界公认的治疗肾病的有效成分。近年来,中国在“AST-120特性碳的研究与应用取得很大成就,目前已应用高科技提取出这种特性碳,是拥有知识产权的首个常规制剂,并获国家专利。

AST-120特性碳具备标本兼治双重功效:一、吸附排毒,药物进入人体后,可将免疫复合物,肌酐、尿素氮这些有害物质吸入到药物空隙结构中,直接排出 体外;二、具有构成细胞和组织的作用,能够分解出细胞生长因子,使没有完全坏死的肾小球重新生长,肾小球滤过网逐步修复完整,肾功能恢复正常直到康复。

经过众多著名医院多年的临床验证,适用于急慢性肾炎、肾病综合症、糖尿病肾病、高血压肾病、紫癜性肾炎、狼疮性肾炎、IgA肾病、多囊肾等。

专家提示:AST-120特性碳吸附排毒、避免透析、修复肾脏,纯中药无毒副作用。

 《重庆晚报》200931914 咨询电话:023-63109661

 

 

 

May 12

在众多有关这次四川地震的文章中,最能震撼我心灵的就是马晓丽的这篇《内疚》。

内疚

马晓丽

我们乘上一辆志愿者的车,沿着公路向北川方向开去。

一路上不断看到滑坡,看到滚落在路面上的巨大石头。走一段路就会看到一个警示牌,上面或写着“路面塌陷,快速通过”,或写着“路面断裂,不要停留”。有 一段路很险,大面积山体滑坡,把路面挤得只能通过一辆车。偏巧我们在这里迎面遇上了一个车队。我们只能停下,等待车队过去。我们的车停在了一座险峻的山崖 旁边。抬眼望去,那山崖向下倾斜着,似乎随时都有可能砸下来。司机很熟悉这段路,他从地震的第二天起就开着车在这条路上来回奔跑,但此时连他也沉不住气 了。司机一边不时地抬头观察那山崖,一边在嘴里不停地嘀咕着,快过快过快过呀。受司机情绪的感染,我的心也提了起来,只觉得从来没见过这么长的车队,从来 没见过开得这么慢的车。我们不知等了多久,也许是很久,也许其实并没有多久。反正当车队刚刚过完,司机立刻就迫不及待地带我们离开了这处险境。直到开出了 很远的一段路,直到进入了安全路段,司机才放松下来。他长长地松了一口气,回过头来对我说,刚才我真是太紧张了太紧张了。

路,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关注过路。通往汶川的那些条路,通往深山灾民的那些路,每天在人们的心尖上一寸寸地向前伸延。当路不再通畅,当生命因为路而堵塞之后,我们才发现,路,在我们的生活中竟然如此重要。

十九点,我们来到北川县擂鼓镇,来到沈阳军区抗震救灾指挥所暨北川野战医院报到。

在我采访的过程中,战士们很少讲他们自己救人的事迹,他们说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内疚。

战士张泽:我不知道这段经历会不会跟随我一辈子。现在我站哨或晚上没有人的时候,总能看到一张照片,总能听到一个声音。

是在北川县幼儿园救援的时候,(抹眼泪)有个消防干部给我看了那张照片。照片上是(哭)一对可爱的双胞胎,大概有三四个月大。消防干部说这张照片是孩子 的家长给他的,他让我帮着找这两个孩子。那孩子太可爱了(哽咽),我想要这张照片,但他没给,他眼睛红红的说他自己也想留作纪念。但我一直没找到这两个孩 子。后来,我听到一处废墟下有孩子的声音,我喊他,他在里面答应了,是活着的!我们没有工具没有机械就用手挖,挖了好久也挖不到,他埋得太深了。后来别的 部队来接替我们,我们只好交给他们后撤了。现在,我常能看到照片上的那对双胞胎,常能听到回答我的那个孩子的声音。我觉得我欠他们的,有些事情真没办 法……(哭得说不下去)

副连长简卫:我们15日夜间进北川,看见了一座漆黑的死城,遍地尸体。对我刺激最大的是在北川幼儿园 看到死了那么多的孩子,太惨了。那么多幼小的生命。(说到这儿他的眼圈红了,停下来擦着眼睛)我就觉得我们来晚了,如果来早点就能救出更多的人。我很内 疚,我什么都没法想,只想救人救人救人,但是……

战士张余:刚进去的时候,我看到废墟上露出一个头和一只举起来的手,上面都 是灰。我一时觉得那是一个玩具,一个摔坏了的玩具。但我突然醒悟过来,不可能是玩具,那是死了的人。我们把她抬了出来,她是个女孩儿,有点胖。我和一个战 友抬起她往外走的时候,她突然晃了起来,我的脚就站不稳了,也跟着她一晃一晃的。当时的感觉至今难忘。他们都是学生,还是孩子,救不了他们我心里很内疚。

战士王野:我总忘不了我抬过的一个人,那人的身体被一条钢筋从胸部扎穿了。我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从钢筋上拔下来。抬的时候我不 敢看他,只好在心里想,这是布娃娃,就当是布娃娃摔坏了吧。最难过的就是听到有活着的人在叫,但我们没有工具救不了他们。他们很无助,我们也很无助。那时 就恨自己太没用了,心里一这样自责,就觉得全身发软无力。

班长向春林:我心情很复杂。想到这是自己的家乡遭灾,我很悲伤,还很自责,觉得自己无助无能。救人时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用劲被救的人疼,我不用劲我疼,心里疼。

最难过的是看那些小孩的尸体,心里真不是滋味。我就想,我愿意用我的生命换他们的生命。我这人挺自卑的,小时候在家常挨打,在学校也被人欺负,一直觉得自己的存在价值不大,很想用自己去换那些价值大的人。

苗主任告诉我,昨天有一个战士说,他因为自己没能救活一个孩子,现在每天晚上做梦都会梦见那孩子。这个战士说他心里实在是太愧疚了。

听着战士们的倾诉,我的心里阵阵绞痛。我心疼他们,心疼这些其实也是孩子的战士。我不知道这些经历会在他们年轻的生命中留下什么,我不知道这些20岁左 右的孩子是否都能顺利地摆脱心理阴影。我只知道他们真的是尽全力了。我不希望他们在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超负荷地付出了自己的体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之后,还 要永远地在生命中背负起愧疚的包袱。

此刻,我听到战士们在心理医生的鼓励下,正在用力地喊:

“我尽——力——了——!”“我——问——心——无——愧——!”“我——是——最——棒——的——!”

一个战士连着喊了几次也喊不出来。我对他说,你真的是最棒的。在我的眼里你就是最棒的。你喊吧,我想听你喊出来!在他终于喊出来的那一刻,我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衷心地感谢那些及时赶来帮助他们的心理医生。这群可爱的战士,我在这里替他们谢谢你们了,我在这里替他们的父母谢谢你们了,我在这里替他们的将来和我们的将来谢谢你们了!

(来源:解放军报第3版 发布时间: 2008-06-15 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