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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陪审员落选有感

星期五, 10月 30th, 2009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早上,我去SD最高法庭履行陪审团义务,但刚过十点就都被告知可以回家了,当时一共有二百二十多人候选。候选陪审员被要求在早上七点四十五分报到。陪审团遴选程序导向在八点开始,九点结束。然后,大家都在大厅里等候大喇叭广播的候选陪审员的姓名和要去的法庭。 十点十分时,一位工作人员走到大厅前,通过麦克风告诉大家,由于今天没有新的案件开庭(有的案件申请延期,有的案件在最后一刻庭外解决,等等),一个陪审员都不需要。大家可以马上回家,而且一年之内不会再有陪审团义务。谢谢。她说完以后,我看到许多人如释重负,但也有一些人若有所失。说实话,我也有些失望。这是我第四次履行陪审团义务,可一次都没被选上。我有时想到,如果被选上不但有机会履行公民义务而且还可有一次难得的人生经历,但每次都未能遂愿。前面几次都是在被双方的律师问了几个问题后才被打发走的。而今天却邪了门了,居然连名字都没叫,一个问题都没问就被dismissed了。郁闷之余,草就一首《四次陪审员落选有感》,与各位访客好友分享如下:
《四次陪审员落选有感》2009.10.29
一次一次又一次,陪审落选已四次;公民义务何时尽?好在还有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