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的存档

中山大学杨令飞副教授评不上教授不算太冤

2007年7月4日星期三
最近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法语系教师杨令飞的博客火得不得了,短短一天时间里,点击率超过5万,为什么?原来是高校职称评定的不公平现象。

据杨老师说,他于1997年12月被中山大学正式聘为法语专业副教授,至今10年,有论文十多篇,著作和教材都有出版。看起来还不错,与他同时竞争的还有另两位教师,似乎科研成果不及杨老师,但是杨老师没有通过学院这一关,当然也就到不了学校评定那一关了。

我看,杨老师的情况还算好的呢,在某些学校情况更糟糕。比如我有一位朋友,在语言学界是比较有影响的,尤其是在汉藏语学界。在语言本体和对外汉语教学界也名声卓著,要著作有著作,要教材有教材,要论文有论文,学术水准在学界有口皆碑。但是在他十来年一直都是副教授,屡次申报教授都以失败告终。那些比他差得太远太远(我都不好意思说了)的都评上教授了。今天我有兴趣用“中国引文数据库”(ckrd.cnki.net/Grid20/Navigator.aspx?ID=6)查了一下这位朋友的论文被引情况,结果是,被引用篇数为10,总计被引用数为68。

再查查与他同在一个学院的另两位仅有的教授(这个学院只有两名教授——原来有三名,其中一名被排挤出局)如何?好!一位,总引用篇数为3,总共被引用次数为15。68比15,与这位朋友相差不是一点点吧?还有一位呢,好嘛!竟然全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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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这位教授至今没有一篇文章被人引用过。再查查这位教授发表过哪些论文,一查吓一跳!在期刊网上从1980年到2007年,查询结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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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人啊!我不得不佩服啊!这人是靠什么晋升教授的啊?也就是说,这个学院现任两位教授合起来的学术影响力比不上一位副教授!可是就是这位副教授至今都被压着。

我有兴趣查了那位被排挤出局的教授,查了一下,才发现很有意思的现象,这位教授被引用论文29,被引用次数199。怎么样?各位看客,您是否可以从中看到为什么没有成就的评上了教授,而有成就的不是评不上教授就是被排挤走了的原因了吧?那就是要奴才不要人才。对那位被排挤走的教授的情况和被排挤的过程,我略知一二。主要是他一方面才华盖过了某些心胸狭隘忌能妒贤的小人,另一方面又得罪了某些领导,或许还不把领导放在眼里(太狂妄),在那种环境下你越是有才华,越有自己的思想,你的日子越难过。有人学术水平不敢恭维,上课基本上是掏浆糊(上研究生的课基本上是放羊,大部分时间让学生自己讨论),但是对水平高出他的同事,什么下三滥的破坏你的声誉的手段都能使得出来,躲在阴暗的角落里造谣中伤污蔑陷害你,千方百计破坏你的声誉,坏你的事儿。这种人也披着教授的外衣,但根本就没有一丁点儿知识分子的社会良知,纯属无耻小人。在中国这块神奇的土地上,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

所以,中山大学外国语学院的杨副教授可以想开些,在国内,比你冤的副教授或者教授多得是~!说老实话,你们的那位院长教授水平也很一般,他的被引用文献总共才6篇,总计被引用次数49,比较一般。而你的被引论文才2篇(其中一篇还是跟人合作的,虽然你是第一作者),被引总数也是2。所以,你也不算太冤。如果我是你的话,当个副教授就很满足了。我的那位朋友68,还没评上教授。

要改变这种评定职称上的不公平现状,要从体制改革上去考虑,要从评价体系上去改革,努力做到公平,客观,阳光,避免一切黑箱操作,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健康的,学术自由竞争的,人才辈出的环境。只有这样的环境出现了,我国的科研水平才会真正进步,追赶上世界水平。

当今中国社会乱象的根源是有法不依

2007年7月2日星期一

当今中国社会乱象的根源是有法不依

(重建我们的精神家园4) 

我们在前面讨论过,要维持一个游戏的正常进行,就必须有一套游戏规则,且参加这个游戏的所有人都必须遵守这套游戏规则。只要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游戏便无法正常进行。如果有人违背了规则,要么重新建立规则,要么由裁判将此人暂时排除在游戏之外(作为一种惩罚),等到惩罚足以使违反规则者接受并愿意遵守规则为止,以保证游戏的公正性。

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和一套游戏的正常进行没有本质区别。因此,如果要使一个社会正常运转,就必须有一套维持这个社会的规则。这套规则的下限便是法律体系。在法律体系中,最基础的法律,或者最高的法律便是宪法。在法律系统中,任何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违,任何团体或组织的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违。

如果中国社会要正常运转,就必须完全尊重宪法(否则就必须修改宪法),如果有谁不愿意接受宪法,可以用脚投票。否则请必须接受中国现行宪法的约束,任何人、任何团体或组织不得违背。这就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下面我们就来探讨当今国内一些丑恶现象的来源——与下面的现象有关:某些人或某些团体组织违背了最高游戏规则(宪法)而又没有受到惩罚;甚至堂而皇之地凌驾于所有参加游戏者之上;甚至凌驾于游戏裁判(司法系统)之上(这本身就是在违背游戏规则);违背游戏规则却不受任何惩罚的体制。正是由于这种畸形现象的存在,才造成了当今国内社会民众普遍藐视法律,贪污腐败,行贿受贿,行政不作为,走私偷渡,造假制假,欺行霸市,杀人越货,恶意欺诈,偷窃抢劫,买卖人口,奴役童工,垄断行业,等等一系列乱象。为什么这么说?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零五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根据以上宪法的理解,从理论上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了中国人民的意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是人民代表大会任命的,也可以看作是人民的意志。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上实行的是各级政府首长负责制。

但是中国偏偏就有超越以上各条宪法的现象。而且这种超越宪法规定的现象是普遍的,所有人都知道的。实际上存在比人民代表大会级别更高的会议,存在比各级行政首长更高的领导人或团体组织,所有行政长官必须接受他们的领导,他们甚至可以处分游戏裁判。这些都违背了宪法。

既然宪法都可以违背,并且无法得到制止甚至惩罚,那么整个中国还有什么不能违背的?其他所有的法律还有什么权威可言?国人视法律为儿戏也就可以理解了。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如果并不把法律当作必须遵循的规则,那和游戏中参加游戏的各方不遵守游戏规则有何不同?

如果在一场游戏中,某些拳头厉害者可以公然违反规则,而弱者虽然慑于强者不敢效仿公然违背,他们为了维持自己的游戏角色,就不得不采取作弊的手段。这样,所有参加游戏的人都已经不再遵守游戏规则。因此,这种游戏场实质上变成了强者可以为所欲为,弱者遭受欺凌的弱肉强食的射猎场,甚至屠宰场。原有的游戏已经不复存在,游戏的双方已经完全处于不对等状态。这种游戏应该结束。如果要进行公平合理的游戏,所有参加游戏的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游戏规则,人人平等,不能有任何人可以超越游戏规则。否则,这就不是游戏。

在当今中国,常见的违背宪法的现象还包括:

违背第五条中的“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违背第三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违背第三十五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违背第四十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背第四十五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因此,宪法实际上是一纸空文。这便是当今中国所有社会乱象的总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