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

18 07 2009年

怀孕对我来说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任何一本《孕妇须知》上提到过的孕妇在怀孕三个阶段所能发生的一切,都在我身上发生过。且不说呕吐一直吐到六个月,有一阵子起床后枕头总是湿湿的,先生很不高兴:“你怎么有流口水的毛病?早知道就不娶你了。”

我连忙翻开《孕妇须知》,上面写着:怀孕前三个月可能出现的症状,找到“流涎”指给他看,证明不是天生流口水,而是因为他娶了我,我才会流口水。

吐了六个月,有一天突然想吃东西,开了一张长长的单子,记得有青菜,油条之类,给了他二十块钱,让他赶快去唐人街买。盼了很久,只买回来一只龙虾,花去十九块钱。当时正是龙虾上市,两块九毛九一磅,本来二十块钱里只计划花三块五在龙虾上的,可想而知这只龙虾有多大。

龙虾买回来,扔在水池里,我先生是个“看煞卫”,古代的那个“卫”,因为长的漂亮,经常被女人围观,可怜他弱不经风,胆子又小,居然被女人活活看死了。这样的人还能指望他去处理那只巨型龙虾吗?我身怀绝技,精通蛇拳,别说是龙虾,就是恐龙也是不怕的,怀孕以后,肚里有了个小生命,不敢造次了。我说怕龙虾吓着孩子,不能去弄,他躲在厨房外死活不敢进去,夫妻两人在厨房门口探头探脑观察了半天,不知如何是好,我突然感觉到肚子里的孩子猛踢了几脚,大叫一声:“不好,孩子饿了六个月,再不吃就要饿死了。”冲进厨房,抓起巨龙虾,扔进大锅里,活活烫死了它,这才拿出来洗净,切块,做了一大盘姜冲龙虾,美美的吃了一顿。

怀孕后期,孕高症自然是不会放过我的,躺到产床上,因为有心脏病,所以向先生吩咐了后事。

结果没有死去,两年以后,生第二个冤家,也没有死,倒是被两个冤家,闹得生不如死,恨不能把她们一个一个再塞回肚里。

4-2-97



白雪公主与灰姑娘

18 07 2009年

小时候读过白雪公主和灰姑娘的故事,记不起来有没有幻想过要嫁给王子。现在是木已成舟,不要说嫁给王子,连见也没见过。

现在我女儿看白雪公主和灰姑娘的录像,目不转睛的,四岁的女孩子,不知道懂不懂要嫁给王子,妈妈被逼着陪看,倒看不懂了。

首先不理解那七个小矮人怎么会那么大胆,明明知道是公主,居然让她当女佣人,能被公主伺候,世上有几人?

公主总算嫁给了王子,门当户对,圆满的结局,可灰姑娘一介草民,倒也是个女佣人,也要嫁给王子,为什么每个女佣人都要嫁给王子?

先生给我的解释是:“嫁给王子是在共产党来以前穷人翻身解放的唯一途径。”  

现代已经没有“公主嫁给王子,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之类的故事了,现代的灰姑娘戴安娜公主,是以悲剧结束的。 
柳蝉 4-9-97



当统计学家碰到生物学家

18 07 2009年

每个人都有缺点,我先生除了懒的出奇以外,还胆小如鼠。

恋爱长跑N年,分分合合三次,每次结婚登记,总以临阵脱逃告终,大概与我的专业是生物有关.

他曾去过我的实验室,正好看见我从一个贴有“危险,放射性同位素!”标签的冰箱里拿出午饭吃,吓得抱住我大叫:“你不会马上就死吧。”

无论我怎么解释,那个标签只是贴上去玩的,身为统计学家的他死不相信,转头一看,架上每个药品瓶上都画着一个死人头,外加大红叉叉,更加紧张万分,把所有的英文名字都抄下来回去查了字典,无非都是些巨毒,致死,致癌之类。结果每次去结婚,他总要犹豫,“你脾气不好,万一我们吵架。你拿一点那瓶子里的东西和在菜里给我吃,我不是变成那瓶子上的头了。”

于是我们只好分头去寻找那一半,找了几圈,都没找到。眼见双双成为大龄青年,不得以借酒壮胆,内部解决。

统计学家终于娶了生物学家,生物学家变成了统计学家的太太,统计学家变成了生物统计学家。

生物统计学家的办公室是生物实验室改建的,到处贴满了死人头。

柳蝉2-11-97



钻戒风波

17 07 2009年

想买一只钻戒,全因地铁上的一次艳遇。

怪只怪那天我下班时忘记换鞋子,第二天只好穿了那双高跟鞋坐地铁,巧就巧在袜子也用完了,在箱子里翻了半天翻出一双上面有很多洞洞很多花的黑丝袜。

刚下地铁就碰到一个人,据说是律师,而且是本单位的律师,看到了我挂在胸前的工作证,查到了我的电话,从此不断地打电话骚扰我。我第一个反应就是,我的结婚戒指太小了,订婚戒指因为手太粗又带不上去,应该立刻去买个戒指,以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被骚扰了两星期,我实在是忍耐到了极限,我准备星期四跟这个律师摊牌,地点就在本单位食堂,在星期四之前,我要买个光芒四射的钻戒,戴在手上。最好那天有太阳,我要坐在阳光下,用钻戒射杀律师。

回家在饭桌上跟黎叔义愤填膺地谈起律师的事情,黎叔很生气,当即一拍桌子,大喝一声:欺人太甚!随即从衬衫口袋里掏出两张皱巴巴的支票:喏,两张工资条,忘记存银行了,你拿去兑了现,去买一只钻戒吧,我就不陪你去挑了。

感谢伟大的肉工,第二天中饭的时候这枚钻戒就戴到了我的手上。那天没有阳光,下着小雨,光芒四射自然是没有看到,我大大地失望了一阵子。

我穿的是心爱的香蕉共和国绿大衣,没有在钻戒的攻击下生存下来,被钩出很多须须啦啦的线头。回家时我已是恼火万分,把该死的律师狂骂了一通上床去看书。

正好晚上看完林语堂的风声鹤唳,结尾处博雅为友舍命,我感动得躺在床上痛哭,在积八点钟的时候,我哭着进入了梦乡。

夜里被一声惊叫惊醒,:“ God! Sharp object in my bed!” (天了,我的床上有凶器!”  ) 然后就有一双手揪住了我的手指在脱我的钻戒,我正梦见打劫的匪徒为了抢那颗钻石要砍掉我的手指,我一边逃一边惊叫:“你们误会了,这个不是舔粪泥的,这个是不值钱的。”

被愤怒的黎叔摇醒:“你太过分了,携带凶器我没有反对,但是把凶器带到我的床上来谋财害命是很不厚道的!而且,你这个缺德鬼,昨天哭的时候躺在我的枕头上哭,害得我枕了半夜湿枕头,根本没办法睡觉!”

黎柳蝉
Wednesday, May 25, 2005 11:05 AM



与闪在新语丝读书论坛上的的对话

16 07 2009年

shine: 俺冒傻气的说一句,现在新语丝论坛真的是个和谐小社会了:) 我喜欢:)

Aza:挺好的呀,你和朋友对我的评价太高了,黎叔让我澄清哈,我们经济基础很差的。我乱花钱,不会理财。

S:你谦虚啥,评价高说明你受欢迎啊:)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经济基础好的,因为那个时代的物质条件有局限性,可选择的东西也不多,现在经济基础再差也是有很多选择的啊. 现在国内人家打工小老弟也人手一个山寨爱疯,就感慨了,啧啧,我在他那个年纪还没见过电脑哪.:) 你说咱们要晚生个二十多年多好.:)

A:享受现在吧,晚生20年的人不是也没有我们的经历吗?生命本身就是一个过程而已,早生晚生都没有区别。不论目前的生活怎样,都要自我调节,以最大值来享受。有时候,苦难也可以是一种快感。你说呢?

S:也是,最怕的是现在时光庸庸无为的度过,等有一天真正开始珍惜了,发觉已经晚了.侯孝贤说过,最美的时光都是在记忆里的,都只能靠回味来获得.

A:庸庸无为也可以是一种享受嘛。:)我们肯定不能改变过去,但是我们也许可以改变未来。所以,尽量不要陷入过去的泥潭里,老是想“早知道这样做就如何如何了”,因为其实没有人能“早知道”

S:你说的是,人幸福不幸福跟自己的性格心态都有关系.我就是个拿不起也放不下的主,所以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就这样把时间过去了.有时候幸福像一碗美味的汤面摆在自己面前,也未必能抓的住.

A:其实上帝,或者别的石门,把幸福早就放到每个人的手上了。有的人拿了,有的人扔掉了。不过,扔掉了也没关系,随时都可以拣回来的。

附:

“只是最近版主的一个贴子(关于道德,感情,品质的)让我更加敬佩方舟子这个人。”

送交者: 克己明德 于 2009-07-15, 20:14:17:

“只是最近版主的一个贴子(关于道德,感情,品质的)让我更加敬佩方舟子这个人。”送交者: shine 于 2009-07-15
在坛子里混的时间长了,就学了好多东西。前几天,学生放假我给一个同事看Aza的文章,她说了一句话:“这样的女人,人家是高智商的,而且很聪明,又懂生活情调,又有相当丰厚的经济基础,跟我们不是一个层次的。”我听她的话才恍然大悟,觉得有理。

看Aza、湘女等大姐的帖子,真让人羡慕她们的家人ing。最近李水嫖娼,玉子插足别人家庭的事在坛子里风声水起,各路神仙大显神通,斑竹的这几句话让我感到很钦佩。

所以“娶妻当如黎柳蝉,嫁人要嫁方舟子。”。

舟子的原贴:

送交者: 方舟子 于 2009-07-11, 16:01:51:

嫖不嫖是道德问题,爱不爱是感情问题,付不付费是人品问题



约会服务

16 07 2009年

     我们2002班有很多单身的男孩,科瑞就是其中一个。

  据说科瑞谈过若干个女朋友,没有成功。

  科瑞找INTERN找得很辛苦,其他人都找到的时候,他还在见工。最好的总是留在最后,他居然找到一个美国公司,派他去上海工作,周薪一千美金,外加路费并提供三星级酒店。

  上海有很多漂亮的女子,科瑞是如何在他那免费的三星级酒店浪漫的,我们不得而知,因为他一口咬定:没有!

  科瑞回来后不久,就出现了一点小情况,每当我们在学习室奋笔疾书写CASE的时候,科瑞面露微笑,魂不守舍。对小组来说,一点贡献也没有,整个就一废物。

  我们一忍再忍,最后作业量越来越大,大到实在养不起一个废物,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决定跟科瑞摊牌。我们这个是自由恋爱的小组,太离谱的人,我们可以上诉学校,开除出组。

  这件倒霉的事当然是由我这个大姐姐来做。

  我夜探科楼,坐在科瑞家的摇摇椅上,一边摇一边说:“科瑞,你有什么问题?开学以来,你扪心自问,你做过一次作业吗?你对本组有过一丝一豪的贡献吗?你整个一Free Rider.在B—SCHOOL里,现实是很残酷的,哥门儿义气是没有的。即使咱俩关系不错,组里还有其他人呢。现在,我特来向你宣布,我们要开除你出组!”

  科瑞说:“我,我,我失恋了。”

  我说:“又失恋了?那个女的,照片拿来看看。”

  他说:“在上海最后一个星期认识的。”

  我说:“老弟,你失恋多少次了?Move On.中华天地广阔,好儿女层出不穷。”

  他说:“姐姐,我这次是认真的。”说着他从钱包里掏出一张照片,我昏,活脱脱一个刘嘉玲呀,不要说他了,连我也动了心。

  我立刻召集了一个紧急会议,把刘嘉玲事件跟大家解释了一下。

  我说:“同学们,开学以来,到学校来招工的公司连影子也不见,还记得去年此时此刻吗?那时我们有花过一分钱吃午餐吗?每天都是吃公司的,今年呢?我们吃过一顿免费午餐吗?我知道,很多人在计划的时候,是没有把午餐费算进两年的开销的,现在,很多人一天只吃一顿,有些人饿得受不了了,甚至冒充医学院的学生,不远万里,在茫茫大雪中跋涉45分钟,到医学院去混顿饭吃。毕业的时候,找到工作的可能性几乎是零,我们得想别的办法。”

  大家问:“你有什么办法?快说!快说!”我说:“自己开公司!我现在有个绝妙的Business Plan,等一会儿写个详细的计划出来,雪莉,开完会你留下来,我们谈一下,你负责写这个计划。现在刘嘉玲为了一个香港大款,把我们的科瑞甩了,呸!这是我们全体MBA的耻辱,现在我们开个约会一条龙服务,把刘嘉玲抢回来。香港弹丸之地,竟敢跟我们堂堂中华儿女争风吃醋。”

  王非拉了我的衣服:“喂,姐姐,香港回归了你知道不?”

  我说:“那好,定性为地域之争,北京VS香港。”

  大家仍然顾虑重重,功课那么重,养一个失恋的废物不说,现在还要给这个废物提供免费约会服务。

  我说:“我们要有长远的目光,科瑞这个穷光蛋,我们虽然赚不到银子,但是,知道一般公司在Marketing上花多少钱吗?如果成功搞定刘嘉玲,这就是我们的活广告。”

  王非说:“我有意见,我是香港人.”

  我说:“你是香港穷人还是香港大款?”

  他立刻说:“我没意见,没意见,我的女朋友也是被大款抢走的,我才负气出走的。”

  我们说干就干,我是CEO,负责写情书,当心理医生,采购电话卡打国际长途。王非是形象顾问,我一想起科瑞那个土样,把王非拉到一边小声地说:“一定要从头毛搞到脚毛,虽说我们现在见不到刘嘉玲,但是,我们要他处于一种状态,寒假他回国时,如果能整成一王非第二,你的工作就圆满完成了,我请你到我家大吃大喝。“

  雪莉负责写Business Plan,交作业。

  雷蒙说:“我呢,我会写情诗。”他当场念了一首,念完后自己哈哈哈地乐弯了腰,看我们毫无反应,说:“怎么?不好笑啊?”

  王非说:“同学,能不能告诉我你刚才念的是新加坡英语,国语,还是广东话?”

  我说:“不管国语,英语,广东话,你写下来我看看。”

  他写下来:

  无题

寂寞从毛孔渗入我的全身,独处,我的老朋友,今天怎么变得这样陌生.看到的只有四堵墙壁,听到的只有呼吸,和胸腔里心脏柔怨地撞击的回声.

我一看,这么个一介武夫,长得如此粗狂,不仅能弹钢琴,居然情诗写得还有点意思。说:“好吧,雷蒙写情诗。”

  我们立刻展开攻势。

  每天,我先给科瑞彩排一边今天打电话要说的内容,然后写三封情书,加上雷蒙的情诗,每天三顿饭的时候准时E给上海的刘嘉玲小姐。同时把我写的文章,挑了一些家庭气息浓厚的,寄给她洗脑子。

  两个星期过去了,一天三个电话,三封情书情诗,刘嘉玲居然不为所动,仍然一如既往地跟定香港大款。

  我的耐心是有限的,我们的作业已经得了个B,我把这些账全算到刘嘉玲的头上。五个MBA的脑子加在一块儿,居然玩不过一个上海二十二岁的小姑娘。

  我一气之下,恶狠狠地说:“晾着她!科瑞,从此不经组里批准,禁止你私自跟嘉玲有任何联系,我包你两天之后,搞定刘嘉玲。”

  一天半以后,上海的刘嘉玲小姐投降,从此投入科瑞的怀抱。

  October11,20039:40PM



保罗

15 07 2009年

刚认识保罗的时候他是新婚,所以我们作业做一半时他常常要跑出去打电话。平时嗓门挺大的,有一次看见他在给老婆打电话,表情极度温柔。

保罗是九十年代初毕业的,那时的工作市场可没有现在好。保罗说:“本来想去念研究生的,没想到居然能找到工作,就不念了。”

工作后才发现,公司有福利,学费可以去报销。保罗开心死了,反正是单身,就去读了个电脑硕士。

毕业后立刻跳槽,进了施乐公司。现在又在用施乐的钱在念MBA。

我问:“电脑工作多吃香,为什么还要读MBA?”

他说:“在公司里其他人都偷懒,就我一个人干活。有时候叫了他们干,他们不动,我就替他们干了。读了MBA后希望可以学会指使别人干活。”

可是我发现,在组里他还是干最多的活。阳光不亏是个厂长(Production Manager),基本上不干活。我每次作业都要亲自做一遍才放心。保罗很信任我,每次都要用我的版本,忙前忙后地整理,打印。一有不同意见,他就说:“我站在阿力一边。”

施乐的股票跌到十五块,我们学校的名次下降,保罗说:“哈哈,都是因为他们收了我呀。”

保罗结婚后就开始买房子,我们整学期都在听他讲买房子的事情。

他买房子不看地点,满世界地找房子,有一次他看中了一个农庄,好象就要买成了,我听他买房子也听烦了,开心地说:“到你家去开Party吧。”

他说:“好呵,每个人带一桶油漆,一把刷,我们开一个油漆匠party吧。”

阳光在边上补充:“不要忘记在邀请信上写清楚油漆的颜色和型号喔。”

最后农庄没有买成,他买了栋崭新的房子,我们也就没当成油漆匠。

保罗买了房子后,一下子节省起来。我和阳光在咖啡厅大吃大喝时他就躲开,又把AOL切断,换成了Net Zero。我说:“你连网都剪了?”他说:“一个月二十多块也是二十多块,我可以整一次草坪了。”我给他推荐了帮我整草坪的公司,他说:“不用,我自己整。”

他答应借给我一本课本,我去要时,他说:“我不能借给你了,我要卖给书店。”

这就是我的同学保罗,可爱,热心,买了房子后变的有点儿小气。

8/11/00



吾友来自新加坡

15 07 2009年

 全班200个同学,只有一人来自新加坡,他的名字叫雷蒙。

  雷蒙个子不高,身体看上去非常结实,上课跟其他亚洲学生不同的是,他极爱发言,不知道讲的是那国英语,刚开始还真不习惯,一句也听不懂。但他讲的非常流利,语速比美国人还快。后来才知道这就是新加坡英语,我想我连美国人英语都似懂非懂,就不要挑剔人家的新国英语了。

  我对新加坡的了解甚少,仅限于看过的一部电视剧《雾锁南洋》。电视剧的内容已被我忘得精光,只记得里面有几个美女。因为他们是讲国语的,而我的地理极差,常常分不清国家,省,和市,我一直都没搞清楚新加坡到底在哪儿,虽然地理考试背了几天考过好几次100分,还得过高中地理论文一等奖第一名,被老师推荐保送地理系。我自己那时也被冲昏了头脑,天天跟家里闹着要报地理系或地质系,发誓做一个象李四光那样伟大的科学家。我弟弟听说我要报地理系比我爸还急,仿佛我一旦成为教地理的中学老师后,世界地理就会彻底毁在我手上一样。他边看《雾锁南洋》,边问我:“新加坡是国家是省还是城市?”我支支吾吾:“嗯,这新加坡嘛,应该是我国南方的一个城市,跟广东、福建相临?”我弟弟愤怒地大吼一声:“高分低能!就你这样还想报地理系,去死吧!”当然我知道他是很不服我的,因为他世界地理、世界历史讲起来头头是道,好像什么都懂,却从来没有考过100分。

  虽然这样,新加坡仍然被我固执地认为是中国南方的一个城市,所以除了新国英语有点不习惯以外,雷蒙从来都被我当成中国人来看的。当时班上还有一个在新加坡工作过三年的女生叫雪莉,精通新国英语,所以上课时我就坐在雪莉边上,实在是不知道雷蒙在跟老师侃什么,就悄悄地问雪莉。这点我特佩服美国人,UOEFL (Understanding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成绩极高,不论哪国英文,都听得懂。而我的TOEFL就很差,更别提UOEFL了。班上50%学生来自世界各国,刚开始真是痛苦万分,想想坐在教室里,每小时学费100美刀,就光听这些鸟国英语了,心里真是揪揪地疼呀。

  雷蒙不久不知道从哪里知道我的笔名,每天早上我在停车场碰到他,他隔着老远用新国国语大叫:“刘禅!刘禅!”他的嗓音极大,全停车场的人都听得见。停车场上倒也没外人,基本上都是我班的鸟国同学,我非常尴尬,追着他大骂:“不许叫!不许叫!”

  其实雷蒙还真是读过我文章的,班上大多数的中国同学,想必是根本没读过我的任何文章,经常拿作家的事来开玩笑。最让我不舒服的玩笑,就是柯瑞,常常把我介绍给别的中国留学生:“你知道她是谁吗?她就是享誉全球的知名网络女作家。”别人肯定好奇地问:“谁呀?谁呀?”柯瑞说:“她就是大名鼎鼎的柳蝉呀!写过著名小说《吕布的故事》”虽然极个别的几次会碰到有网虫看过,会说:“啊,知道知道,我看过你写的《七年之痒》。”让我在虚荣心上得到一点点满足,大部分时候对方一脸茫然:“柳蝉?谁呀?没听说过。”这样的把戏被柯瑞一而再,再而三地玩,我终于从云里雾里堕入人间。

  只有雷蒙,这个中国新加坡人,才让我有点作家的感觉。别看雷蒙长得不算细致,到是一身的才艺。文学修养肯定是比我高的,我发现他赏脸地读过我所有的拙文,在学校里经常要找“刘禅”讨论一下,提了很多写作方面的意见。这种人在商学院里几乎是绝迹的,因此,我很快和他成为文友。

  后来发现,雷蒙还弹得一手好钢琴,最了不起的是,他是一个武林高手,不知道是跆拳道还是什么道已达到很高的段位。我因为崇尚武侠小说,对雷蒙顿生敬意,崇拜得五体投地。

  学校里世界各国都会办一个活动,叫BYH,先不解释这BYH是哪些字的缩写,总之就是各国学生向全校展示自己的文化。我们在看过印度和巴基斯坦合办的BYH,欣赏了他们的舞蹈和时装表演后大受刺激,决定办个BYH China,卯住劲要盖过他们。

  等到申请报到学校后,才发现本年级十来个中国学生,加上二年级的七八个人,简直一群nurd(书呆子),挖地三尺,只挖出一个来自香港的流行哥手王非。大家于是傻了眼,最后决定,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我一下子就想到了雷蒙,他一个人的才艺,盖过我们二十人。可是,新加坡只有我认为是中国的城市。雷蒙毕竟是新加坡人呀。

  后来想想,也许那些美国人和来自世界四十多个国家的鸟国人跟刘禅一样,也搞不清新加坡是不是在中国,只要雷蒙同意,拉他进来撑个台面,用第十层跆拳道境界先吓死几个是几个。

  于是雪莉和我去找雷蒙谈这事,雷蒙一听,我们把他当成中国人,兴奋异常。当场答应,立刻拉上我们去健身房,表演他的高深武功。在他发功之前,他说:“刘禅,雪莉,你俩站远点,否则会伤到你们。”

  我吓得拽上雪莉跑出几丈远,远远地看见雷蒙发功。只见他怪叫连连,满脸涨得通红,甚是恐怖。我悄悄地拉了雪莉一把;“这样恐怕不行吧,校长坐前排,万一被他当场震死我们就麻烦了。”

  当时我们就跟他说:“我们不要打伤人的真功夫,能不能来点花架子,好看就行,象李连杰的黄飞鸿最好,舞个棍子什么的。”

  雷蒙倒是随和,立刻同意了。我们在健身房借了个拖把,让雷蒙试试,果然舞得虎虎生风,我满意地点头,对雷蒙大叫:“就是这个了!”

  雷蒙舞完拖把后,还不尽兴,说:“我钢琴弹得也很好。”于是在学校里找到一架破钢琴,一曲悠扬的肖邦从雷蒙的指间流出,真难想象这就是刚才怪叫发功的那个人。他弹的正是我先生天天在家练习的那唯一的曲子,我再熟也不过了,不过两个人弹出来的有点儿不同,也不知道是谁弹得不对。他一听我家里有钢琴谱,兴冲冲地要去借,还问:“钢琴卖不卖?”我没好气地说:“不卖!”

  一台戏,四十分钟,是不是让雷蒙一人出两个节目开会讨论了半天。后来决定不出钢琴,因为肖邦没有中国特色,改唱民歌。

  彩排时,整台戏还就是雷蒙的拖把舞得最出彩,我不服气,临时决定披挂上阵,而且节目排在雷蒙前面。

  于是有了《西厢记》,我扮成红娘,讲张生和崔莺莺的故事,这个节目引起全场笑声连连,使我一夜之间成为著名笑星。

  故事讲完后,由戏曲大师姐夫(原名杰夫)来了一段不知道是什么戏,幻灯片打出我们翻译的词,想不到老外听得津津有味。

  最后我出场,问大家:你们知道张生这个nurd怎么能救出崔莺莺的?答案是:因为张生在读MBA时,跟我一样幸运,交了个好朋友叫雷蒙。

  这时只见雷蒙舞着一根我们从超市买来的拖把棍子,从舞台一侧飞身而出,在空中连翻三个跟头,幻灯片上打出黄飞鸿的电影镜头,《男儿当自强》音乐声起,全场一阵惊呼。

  最后香港歌坛新天王,大名鼎鼎的王非戴着个酷毙的墨镜,唱着连我也听不懂的粤语歌出场,又引起一片哗然。

  BYH China获得了极大的成功。由此引出后来台湾的BYH,还闹起一场政治纠纷。

  (From Windy:又是一个虎头蛇尾,你爱改不改吧,我老人家黔驴技穷了)

June 3, 2003
November 1, 2003 edited by Windy. (Many thanks to Windy for the editing)



Alcoholic—-俺就好那一口

14 07 2009年

我把Alcoholic翻成“俺就好那一口” 。

我喜欢喝酒,是有基因的。小时候就听父亲说我爷爷的两位兄长喝酒的故事,大哥越喝脸越白,从来不醉,二哥越喝脸越红,不醉不归。大哥留学美国斯坦佛,获PH.D. in Education (教育学博士学位),回国报效,曾任武汉大学文学院院长。二哥留学德国,学习印染技术,在德国游学七年,获Dr. Alcoholic。回国后,正巧大哥在北京因病住院,家里人派他去探望,在病房里巧遇大嫂的侄女,一见钟情,自降一辈,要娶张家的姑娘。我曾祖父是开明人士,修书一封,亲自提亲,说什么高攀张家云云,张家非常高兴,把女儿嫁给了二哥,他们的儿子,我的堂叔,生化学家,八十年代入主美国名人录,现在已经从梅尔诊所退休了。

我可能遗传了老二的基因,半杯红酒就能让我脸红。时不时的还会酒精过敏,喝一点点就会眼前发黑,这是失去知觉前的症状。

可是,俺就好那一口。为了这一口,当别的留学生都在餐馆里当委屈死(waitress)的时候,俺在餐馆里,干的是调酒的行当,为了这,还被迫抽了大量的二手烟。

都说近水楼台先得酒,可惜老板天天象盯贼一样盯着酒吧,再说俺还有那酒精过敏的毛病,一喝酒就没法完成革命工作,所以,调酒的那会儿,俺光看别人HIGH(喝高)来着。

俺现在不干调酒的行当了,俺准备在自己家里装了个酒吧,一个吧台,一张小桌,可供5人同时喝酒。吧台边上,有澡堂有茅房有宿舍有卡拉OK,地面是塑料地板。喝酒一定要尽兴,在喝不死的情况下,得让人喝个够。所谓,把酒当歌,人生几何。

柳蝉

Monday, July 25, 2005 11:39 AM

(昨堂姐姐夫夫来访,在家里搜出红酒5瓶,白酒一瓶,大醉而归,其间给堂哥堂嫂打电话无数述说家事,故撰文记之。)



御膳

14 07 2009年

自认为厨艺不是一般地差,万幸先生不挑剔,结婚之后,每天在厨房里随手抓抓,胡乱烧烧,他倒也吃得津津有味。

不上班的时候,烧饭是我的主要工作之一,每天要烧两顿。早晨带着孩子去公园里玩,到十一点左右,就得匆匆告别众玩伴,赶回家给先生做午饭。

如今我跟他一样天天上班,路上还得比他多花两个半小时,烧饭成了一件很头痛的事情。有时候回家太晚,只好去吃馆子,吃遍了本城所有的中餐馆,先生常常抱怨口渴,半夜睡不着觉,口味没有老婆烧得好,终于有一天在去馆子的路上,他说:“能不能回家,吃你做的御膳?”

给他这么巧妙地一拍,我激动得说不出话,觉得这么多年在厨房里辛苦劳作,换来一个” 御膳”的评价,夫复何求?从此后更是兢兢业业地烧饭,烧完后端上桌,毕恭毕敬地等着先生品尝。好比大长今,等陛下点头后才能松口气。渐渐地我才意识到,在不知不觉之中,我已经沦为御膳房的宫女,而家里的民主集中制也退化成封建帝王制。

先生吃着御膳,在家里做威做福,以为自己当上了皇帝,我时常讽刺他,你的国家好小呀,全国都铺满了硬木地板。有时候端着菜上桌时也学着《大长今》里面韩国人称皇帝那样称他为“册拿” ,问他是不是古代韩国外使上了上海人的当了,听上去好象上海人的“赤佬” ?

御膳房人手不够,以至于买菜象一场战争,要陛下亲率全体御林军(即阿蜜和阿昵)出征。一路上陛下抱怨不停:日子真是过得一天不如一天,现在连我也要做家务了。

柳蝉

Monday, May 8, 2006 2:09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