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 18

     荒唐的窃书不算偷现代版

     李龙

     孔乙己其实是在玩文字游戏,因为说这句话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是脸红的。可如今抄袭的人脸都不会红,反而还会理直气壮地拿“引用”为自己开脱责任。

     近日,西南交大认定该校副校长黄庆9年前的博士论文抄袭,取消其博士学位,撤销其博导资格。然而针对校方的盖棺定论,黄庆却有话要说。他认为,引用教科书上的理论解释实践,没有问题,“这就像用牛顿定律揭示运动现象一样”,并不是抄袭。

     黄庆所说的引用教科书理论,指的是两次被提名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杨小凯所写的一本教材——《经济学原理》。举报者认为黄庆论文的第四章属于抄袭,理由是他把杨小凯的理论说成是自己的研究成果。而黄庆则认为引用教材属于“用公用知识来讨论一个新的研究对象”,不算抄袭,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论文注释不严谨。

     黄副校长的辩解看起来很是软弱无力,杨小凯的《经济学原理》严格来说,是其个人的一本专著,是其本人的独创性理论,引用别人的专著、把别人独创性的理论拿来为己所用,当然是要注明出处的,否则就与抄袭无异。既然黄庆在博士论文的第四章中大量引用杨先生的公式、理论,以及相关的见解,尽管《经济学原理》是一本关于新古典经济学的教科书,但大篇幅的引用又不加注释,毫无疑问就是一种抄袭行为。黄副校长自己也说了,“把抄的内容说成是自己的,这算抄袭”,请问如此大量引用别人的东西,而又不加以说明出处,这与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又有什么区别?

     诚然,教科书可以引用,但引用的前提是不会引起别人的误解,作为公共知识,已经得到公众的普遍性认同。但黄庆引用的《经济学原理》部分,连同行都对其提出质疑,恐怕更难以让公众信服。再说引用教科书也要注明出处,这个浅显的道理相信黄副校长应该明白。为什么没有注明?大概是因为“引用”过多的缘故吧,以至于第四章的大部分都来自于“教科书”。

     退一步说,即便《经济学原理》是本教科书,黄副校长也应该清楚,自己是在做博士论文,而不是编辑教材。大量引用教科书上的东西,那只是编辑一般性的教材而为,但博士论文是讲究创新的,要有自己的观点,不能将教科书的东西简单加以编辑,就成为一篇博士论文。这样的文字照抄根本算不上什么博士论文,不如叫“翻版教科书”更为直接。

     以引用教材不算抄袭为自己的抄袭行为辩解,这不禁让人想起了鲁迅笔下人物——孔乙己的“窃书不算偷”的荒唐言论。此君偷书时被人抓了个正着,并被打瘸了腿,但他却百般狡辩:“窃书,读书人的事儿,能算偷吗?”孔乙己其实是在玩文字游戏,因为说这句话的时候,连他自己也是脸红的。可如今抄袭的人脸都不会红,反而还会理直气壮地拿“引用”为自己开脱责任,和孔乙己“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的心态似乎也很是相似——引用有错吗?没有,至多也只能说是“过度引用”而已。何况时下论文“过度引用”的人多着呢!

     博士论文大量“引用”教材,本身就是在说学术废话,这样的论文有何学术价值可言。抄袭更是件不光彩的事,如今硬要用一个看似没那么丢脸的词汇来掩饰,看来,时下的学术界确实有必要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打假运动了。

        周光达转载自2009年07月19日《广州日报》

Jul 18

     警惕学界剽窃之风中的贼船同盟

     周泽雄

     “不佞半世操觚,不攘他人一字。空疏自愧者有之,诞妄贻讥者有之,至于剿窠袭臼,嚼前人唾余,而谬谓舌花新发者,则不特自信其无,而海内名贤亦尽知其不屑有也。”

     这是清初大才子李渔写在名著《闲情偶寄》里的发凡语。这段话,听在任何一位充满笔墨自尊心的文学豪客耳里,都视为正常,他们将其看作文人的本分 和行规,未必奉它为励志语。写作,归根到底取决于创造或思想的意志,有此意志,则自然视蹈袭他人为首恶。反观原本不存在此种意志的家伙,是否窃取他人,则 只须瞪圆鼠眼,见机行事就可以了;对他们来说,此事无关意志,更不涉尊严,唯依场合而定。

     我举李渔为例,也有相当的说服力,因为李渔身处的明末清初,不仅没有现代意义上的著作权法,也不存在现代职称制度。当年,任何一位有点名头的大 文人,大名都会被人随意借用,包括李渔本人。比如,李渔为毛伦、毛宗岗父子编次的《醉耕堂本三国志演义》写的精彩序文,就曾被人归到当时另一位大学士金圣 叹名下。我们知道,将自家文字假托在某个前人或无名氏名下,乃是我国形成于汉代的古怪传统,在李渔之时,此风依旧盛行。可见,李渔是在一个无需特别强调笔 墨操守的时代,作此担保的,这更加难能可贵。

    对于当前国内屡禁不止、甚嚣尘上的抄袭剽窃之风,论者不乏从体制角度寻找原因的。依我小见,这话对一半、错一半。

     对于真正视文学创造、学术创新为生命的人,没有一种外在力量可以令其变节,他们的写作不受体制钳制,不随外因篷转。他们执笔为文,纯粹为了实践 自身的文字意志。所以,哪怕今日的某些规定确有怂恿偷盗的倾向,受到怂恿者也只是些三流货,亦即那些即使改邪归正也不会给人类带来非凡贡献的家伙。假使李 渔活在当今,我们不必担心他走向堕落,正如我们不必担心陈寅恪或沈从文等真正的大师会有剽窃之举。

     所以,操着“体制”这把牛刀,不可能分析出李渔或陈寅恪为什么没有抄袭的,此即“错一半”之处。

     然而,当我们用同一把刀来衡量那些可怜的三流货,体制性的诱因就不可忽视了,这便是“对一半”之处。

     扼要地说,一种学术生态相对良好、文字宵小会遭到惩罚的体制,对真正的天才或才华有限但充满笔墨自尊的人,影响微乎其微。再好的体制也不会把平 庸者变成天才,而糟糕的体制虽足以埋没或扼杀天才,但一般不可能迫使他们由创造者堕落成偷窃者。创造者是一群精神贵族,他们的气质翱翔在体制性规定之上。

      所以,在糟糕的学术体制下,曹雪芹仍然会是曹雪芹,而那些原本只配为曹雪芹磨墨的家伙,在糟糕的学术体制中却一个个意态飞扬,悍然院士、院长、 博导起来了。区别就在这里。良性体制会还原三流人物的本色,使他们无从猎取超出自身能耐的光环,而糟糕的体制会使三流人物大为亢奋,使沟渠小虾纷现龙腾虎 跃状。

     仅在最近两个月里,我们的学术环境就因一套组合拳般的剽窃丑闻,再受重创。先是某副校长、副院长相继东窗事发,接着,中国最年轻市长又被曝抄 袭。不知你怎么想,反正,我虽然永远不会原谅抄袭之徒,但在官能上,早已对此麻木了。真正使我震惊的,是《法制晚报》7月10日刊登的一篇报道,其中称“ 我国近半数科技工作者认为当前学术不端行为普遍,超过50%的科技工作者对学术不端行为持宽容态度”。

     我可以把这种“宽容”视为犬儒症的突出表现。犬儒症的特点之一是:总是无法恰如其分地体现自身的道德情感,要么宽容得不是地方,要么中庸得一头 雾水。一个人,脑袋瓜不好使,同时又热衷于体现宽宏之态,一般说来就是高度疑似的犬儒症患者。但比犬儒症更值得忧虑的,是一种我姑且名为“贼船同盟”的现 象。

     宽容一名剽窃院长或抄袭博导,如果仅指保持其工资待遇不变,我或许懒得表示异议。假如“宽容”意味着让他继续享有原来的身份荣誉,那么,对他的宽容恰恰等于对他人的戕害。一旦这种宽容得到广泛认可,并迅速潜规则化,我们就可以把它判定为具有体制性特征了。

     结果会怎样呢?依漫画家华君武一幅著名漫画的指点,我们都听说了一种“武大郎开店”的现象。武大郎开店与其说是现象,不如说是规律,即,你永远 不必相信,一个靠抄袭剽窃起家的院长,会对真正的学术精英另眼相看,而不是视如仇敌;你永远无需怀疑,一个这样的家伙,除了干些进一步污染学术空气的活, 别无他长。因为,只有当他确信自己的周遭存在一个剽窃集团,同时确保周边不会有嚷嚷着“不攘他人一字”的李渔之流给他添乱,他随剽窃而发迹的伪学术前程, 才会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长此以往,“贼船同盟”即告成立。

     不幸的是,贼船同盟还是世上最坚固的同盟,他们因互握对方把柄而决心沆瀣一气、依偎到底。不客气地说,所谓宽容之声,多半出自他们的合唱。明眼人都知道,宽容一个剽窃校长,就是授予他继续荼毒学生的权力。其间利害,孰轻孰重,原本到眼即明。

     糟糕的学术体制虽然无法使天才的李渔一族走向堕落,却会让一伙注定碌碌无为的三流货夤缘得势,占据学术界的要津。当他们因利益趋同而构建出一个 贼船同盟时(依我看,该同盟已然建成,且呈日益壮大之势),我的心情,唯“黑云压城城欲摧”可表。所以,请你理解,我对宽容派的警惕,并不稍逊于对东窗事 发者的厌恶。

     周光达转载自2009年07月19日《东方早报》

Jul 11

向《计算机应用》编辑部致敬

我去举报学术造假,对有关领导和杂志社说:“我对姜埃利的举报已被《新雨丝》网站《立此存照》了”。 有的说:“我从不上网。”有的如放屁:“是吗?处理了吗?”该他们调查处理的,他们还在推卸,在事实面前采取不承认主义。因为违背客观,所以注定要失败。 今天,再为你们提供一个榜样,请你们起立,让我们向《计算机应用》编辑部致敬!

附:《计算机应用》编辑部对《新语丝》7月7日文章《浙江工业大学的低级抄袭》的回应

经热心读者举报、编辑部核实,2009年第29卷第5期1464-1466页,王松,李玉龙,王卫红的文章《一种新的图像点画绘制算法》涉嫌抄袭,现撤销该文章在本网站及相关数据库中的发布。

《计算机应用》编辑部

2009-07-09

(XYS2009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