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15 03 2009年

像我们这样父母在国内,又不信教的人在美国结婚还是很容易的。不用单位开证明,去一个地方,填两张表,交二十五块钱,给你三天时间回家想想清 楚。如果三天以后仍有决心结婚,再去这个地方,又交二十五块钱。请一个政府官员公证。回家以后,会收到一张“结婚证书”。这样就算结婚了。至于请不请客, 自己决定。

我和他去登记时,并不知道要交五十块钱。填好表,他这个一向推崇“独身主义”的人就开始打退堂鼓了:“花五十块钱买张纸,值得吗?不如我们自己 承认承认算了,拿这五十块钱今天晚上出去吃一顿,就算结婚了吧。”

我坚持要去买那一纸文书。三天以后,再交剩下那一半钱的决心仍在。他只好陪我去。一路上千叮咛,万嘱咐:“既然交了钱,今天你千万不要乱讲话,无论别人说什么,我知道你多半是一个字也听不懂的,你只要说:‘我愿意’就好了。”

在他的唠叨声中,我没有看见停车场中间的长长的一溜路基,那辆租来的新车直冲上去,可以看见底盘直冒火花。他在边上长叹一声:“你要搞成刑场上的婚礼,我也只能奉陪到底了。”

总算安全到了目的地,居然要排队。我激动得几天没睡好,在排队时居然靠在他的肩上睡着了。懵懵懂懂被带到一个穿西装的男人那儿。听他讲了一大堆真是一个字也没听懂的话,我连忙抖擞精神,说:“我愿意。”

等到他也说完“我愿意”后,那个人慈祥万分地说:“你们可以交换戒指了。”

我的戒指早已戴了一个星期,现在听他说要换过来,不敢违抗,就手忙脚乱地想把戒指褪下来换掉,谁知他说:“噢,你们已经交换过了。”然后对新郎说:“你可以吻一下新娘。”

他胡乱在我脸上亲了一下,总算可以回家了。

一出门,我丈夫昂首挺胸,俨然一个大男人,开始训斥老婆:“你看,我叫你不要把戒指戴在手上,你不听,现在出丑了,像个乡巴佬一样。”

我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之中:“有什么关系,你想换,现在换过来好了。”

于是我们成为夫妻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戒指换过来,换过去。最后,我们真的把戒指换了,我一直戴到现在的戒指,原先是他的那一个。

那个戒指很奇怪,戴上去后,就再也取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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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篇回复 to “结婚”

15 03 2009年
克己明德 (20:27:58) :

这样结婚真好!

16 03 2009年
mufazi (06:38:41) :

简单明了,不错。:)

15 04 2009年
古呆 (02:27:27) :

不怪不怪,爱情天长地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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