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切地同情刘谦谦小朋友一家!说不出别的,难过之至.
现在当务之急,一是救治受伤家属,二是要搞清楚,到底什么原因导致孩子短时间内遭遇不幸?给孩子输的是什么液?
不知道我们能怎么帮助刘正飞.科技打假基金能否对此给与特别援助?
此文于2009年5月7日星期四1:28 pm发表于“未分类”分类下。您可以通过RSS 2.0 feed来跟踪此文的所有评论。您可以留言,或者从您自己的网站trackback。
失去孩子无疑是不幸的,但是,当事人一方的叙述并不能轻信。 做尸检可能有助于确定患儿的死因。
准非医: 目前的状况是院方强势的阻拦调查,你怎样去尸检!!!
我同意”当事人一方的叙述并不能轻信”.说实话,在知道真相之前,我也没有完全相信文中的叙述.但是我相信孩子已经没有了这个事实,这就值得深深的同情和帮助了. 尸检也是我这样的外行能想到的最好的手段,但也诚如yegucheng网友所说的那样,”院方强势的阻拦调查”,无法实施. 我不知道我们除了同情,还能怎样帮到刘谦谦一家.
既然强势阻拦,院方肯定自知理亏。 实际上我对于妇幼保健院这样的医院不信任。 我相信孩子死亡不是不可避免的。
我同意当事人迅速请律师介入的建议,一切说法以法律为准。
“院方强势的阻拦调查”———这话从何说起?谁去调查?院方如何阻拦调查?就算那叫“院方强势的阻拦调查”,也仅是当事人刘正飞的一面之辞,岂可不加分辨地相信? 刘正飞的家庭无疑是不幸的,然而,这样的不幸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难以计数的,比其更不幸的大有人在。也许是类似,乃至比之更不幸的事情见得太多了,我没有像很多网友那么感伤。
请不要先入为主地认定刘谦谦小朋友的死就是医院、医生的过错造成的,这是一个死因还很不清楚的病例。
事主刘先生原文里面没有提及 医生写的病历、药单、输液的品名、厂名、批次(既然怀疑到是输液问题)
这是帮助第三者了解事实真相的关键信息,而这些,刘先生应该不难获知,因为基本掌握在刘先生的手里。
不但要表现得像一个父亲,还要表现得像一个博士,这些基本资料是应该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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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7日于2:48 pm
失去孩子无疑是不幸的,但是,当事人一方的叙述并不能轻信。
做尸检可能有助于确定患儿的死因。
2009年5月7日于11:08 pm
准非医: 目前的状况是院方强势的阻拦调查,你怎样去尸检!!!
2009年5月8日于9:43 am
我同意”当事人一方的叙述并不能轻信”.说实话,在知道真相之前,我也没有完全相信文中的叙述.但是我相信孩子已经没有了这个事实,这就值得深深的同情和帮助了.
尸检也是我这样的外行能想到的最好的手段,但也诚如yegucheng网友所说的那样,”院方强势的阻拦调查”,无法实施.
我不知道我们除了同情,还能怎样帮到刘谦谦一家.
2009年5月8日于10:06 am
既然强势阻拦,院方肯定自知理亏。
实际上我对于妇幼保健院这样的医院不信任。
我相信孩子死亡不是不可避免的。
2009年5月8日于8:05 pm
我同意当事人迅速请律师介入的建议,一切说法以法律为准。
2009年5月10日于12:04 pm
“院方强势的阻拦调查”———这话从何说起?谁去调查?院方如何阻拦调查?就算那叫“院方强势的阻拦调查”,也仅是当事人刘正飞的一面之辞,岂可不加分辨地相信?
刘正飞的家庭无疑是不幸的,然而,这样的不幸在中国、在全世界都是难以计数的,比其更不幸的大有人在。也许是类似,乃至比之更不幸的事情见得太多了,我没有像很多网友那么感伤。
2009年5月10日于5:45 pm
请不要先入为主地认定刘谦谦小朋友的死就是医院、医生的过错造成的,这是一个死因还很不清楚的病例。
2009年5月11日于1:28 am
事主刘先生原文里面没有提及 医生写的病历、药单、输液的品名、厂名、批次(既然怀疑到是输液问题)
这是帮助第三者了解事实真相的关键信息,而这些,刘先生应该不难获知,因为基本掌握在刘先生的手里。
不但要表现得像一个父亲,还要表现得像一个博士,这些基本资料是应该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