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授挣多少钱

19 07 2009年

科学网博主李宁几天前发表了一篇博文《说不尽的教授工资》,引起热议,有博主撰文指出李宁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在《说不尽的教授工资》的留言里看到上海交通大学金拓教授提供的“一点信息”,抄录如下(同样信息还贴在李小文的《答李宁网友》下):

【我没有就教授工资的问题深入思考,只提供一点亲身经历,供讨论。
1)我回国前在美国作药学院的Associate Professor(上位的难度和责任大于中国的副教授),年薪10万美元,在纽约郊区以四年薪资的价钱购得独立别墅。
2)我回国后任药学院的正教授,年薪10万人民币(包括房帖和“辉煌计划”),四年薪资可买上海郊区独立别墅的1/8~1/10,高层公寓的2/5。所以回国五年,无车无房。
3)在美国时手下仅可供养3,4个研究生(包括博士生),所有教学任务(较多)和行政事物(不多)自己打点。大部分科研idea没有人力资源来做。
4)在中国手下20人,包括3-4个助手,教学(较少)大部分自己打点,行政事物(较多)有助手分担。科研idea有大量的兜售对象。
5)另外,中国的讲师在上位难度和责任上远远低于美国的Assistant Professor,也许不应该在一个水平上比较薪资?】

本人对“中国教授们该挣多少钱”不感兴趣,倒是比较关心“中国教授实际挣多少钱”。这里请教金教授几个问题:

1.金教授在美国年薪10万美元,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别的津贴?如果有,是多少?在美国平均每年科研经费是多少?科研经费有多少比例可以用做私人开销?年薪加上其他所有收入(如果有的话)后的总额是多少?要交多少税?税后净收入多少?税后净收入是纽约公交司机净收入的多少倍?

2.金教授在上海交大年薪10万元(包括房帖和“辉煌计划”),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别的津贴或固定收入?如果有,是多少?在中国平均每年科研经费是多少?科研经费有多少比例可以用做私人开销?年薪加上其他所有收入(如果有的话)后的总额是多少?要交多少税?税后净收入多少?税后净收入是上海公交司机净收入的多少倍?

3.纽约郊区的“独立别墅”与纽约市中心的公寓相比哪个更贵?上海郊区的独立别墅与上海市中心的公寓相比哪个更贵?纽约普通工薪阶层有多少比例住得起郊区的“独立别墅”?上海普通工薪阶层有多少比例住得起郊区的独立别墅?

4.另外,既然“中国的讲师在上位难度和责任上远远低于美国的Assistant Professor,也许不应该在一个水平上比较薪资”,中国的正教授在“上位难度和责任上”与美国的Professor相比如何?是不是应该在一个水平上比较薪资?

李宁先生说:“说清楚中国教授们该挣多少钱,应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说实在的,这个问题太复杂了,说也说不清楚。”本人认为,在讨论“中国教授们该挣多少钱”之前还是应该先搞清楚中国的教授尤其是“大牌”教授们实际挣多少钱。记得在讨论施一公收入的时候有人说过这是个人隐私,没义务公开。来自纳税人的钱如何开销在中国竟然也成了隐私,真够特色的。既然“实际挣多少钱”是隐私,还有必要讨论“该挣多少钱”吗?


操作

文章信息

9篇回复 to “中国教授挣多少钱”

19 07 2009年
金融炼金士 (22:30:45) :

本文基本支持。

“讨论施一公收入的时候有人说过这是个人隐私,没义务公开。来自纳税人的钱如何开销在中国竟然也成了隐私,真够特色的。”
这个不支持。显然是对信息公开制度的误读。财政支出信息公开的主体是政府部门和其他财政供养单位,而不是具体的工作人员。公民(不是纳税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公布具体资金使用方向,甚至可以要求公开教授的薪酬制度、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国内还没有做到这一步),但没有权利要求某教授公开其个人收入,因为教授不是信息公开主体。
要求官员门公开收入,只要是防止贪污、受贿。大学教授贪污、受贿的危害性没有官员大,应该保护个人隐私。

20 07 2009年
abced (00:25:50) :

楼上说“大学教授贪污、受贿的危害性没有官员大”。

是这样么?
对于官员,至少有法律来约束他们,请问有法律约束大学教授么?
在中国,究竟是学者教授贪污的更多,还是官员贪污的更多?我很怀疑这一点。

20 07 2009年
金融炼金士 (06:40:27) :

这有什么可怀疑的?学者教授怎么可能比官员贪污更多?
法律往往需要平衡各种关系,这里就存在个人隐私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20 07 2009年
当年老刘 (14:33:32) :

“公民(不是纳税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公布具体资金使用方向,甚至可以要求公开教授的薪酬制度、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国内还没有做到这一步),但没有权利要求某教授公开其个人收入,因为教授不是信息公开主体。”

说点老美的公立大学,比如,德州的公立大学,到大学图书馆就有每个教授和高层的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情况,一目了然。可是,大学的其他职员(staff)的收入并不公布。

20 07 2009年
老兵 (18:52:21) :

to:金融炼金士

“要求官员门公开收入”,是要求其公开全部个人收入,包括政府发放的工资、津贴、奖金和非来自政府的其他所有收入。我这里讨论的大学教授收入显然是指教授从学校和政府那里得到的工资、津贴或其他可预期收入,而不包括如版税、企业兼职、专利、投资获利、礼金等非来自学校和政府的其他收入。作为教授的全部收入,当然可以是个人隐私,但其来自学校或政府的那部分收入,则不是什么隐私。当然,到底由校方还是教授个人公开是一个问题,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教授个人的确没义务公开。但如果校方遮遮掩掩,教授个人保留隐私,“实际挣多少钱”就搞不清楚,这就回到了我的问题——还有必要讨论“该挣多少钱”吗?

顺便说一说关于官员和教授贪污、受贿的危害性谁更大的问题。官员贪污、受贿时其本人、亲友、同事和群众都清楚那是犯罪,法律亦有明确规定,且搞不好会进去;教授若通过造假、抄袭成果骗取公共资源(如国家经费支持)或变相将科研经费用做个人开销(提成比例之外的部分),其本人和学生均不会认为是犯罪,法律也没有相应规定,搞不好最多也就是取消资格、辞退之类的处理,即便是骗得上亿元(交大陈进)的处理也不过如此。也就是说,尽管官员侵吞公共资源的方便程度要高于教授,但后者的风险成本却要低于前者。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社会的良心”、培养未来“接班人”的人,后者的示范作用要远大于前者。

20 07 2009年
老兵 (21:32:22) :

补充一点:从法律的角度讲,隐私是指自己有权不公开、别人公开则侵权的个人信息。显然教授从学校和政府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这类,学校公开这些信息不算侵权且应当。

20 07 2009年
笑笑君 (21:52:11) :

典型岗位的典型工资应该公开备查,这与个人隐私无关,只与民众的知情权有关。

22 07 2009年
金融炼金士 (07:41:27) :

“从法律的角度讲,隐私是指自己有权不公开、别人公开则侵权的个人信息。显然教授从学校和政府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这类,学校公开这些信息不算侵权且应当。 ”
为什么教授从学校获得的收入不属于隐私?从你上面对隐私的定义,看不出“显然”来。

22 07 2009年
金融炼金士 (07:49:49) :

就法律上而已,好像没听说世界上那里的法律规定要求公立学校没有行政职务的教授公布其在学校获得的收入的。可见在各国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不认为需要象监控政府官员一样监控公立学校教授的收入情况。

楼上那位提到的德州公立大学的情况,个人估计就是学校内部的公示,如国内一些企业公布员工奖金金额一样,并不是法律强制的。

留言

您必须 登录 才能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