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聋和地哑

15 03 2009年

基本上每一次回老家都会见到村里的两个孩子,一对表兄妹,十三四岁的样子,都是弱智儿童。村里好事儿童给他们起了两个外号,男孩叫天聋,女孩叫地哑,据说是根据金庸小说所拍的电影里的人物来命名的。

天聋虽然面目很狰狞,但是当然并不聋,那只是个外号而已。他脑袋很大,眼睛大概就是古书上所讲张飞的那种铜铃一样的眼睛,鼻涕是一年四季不断的,脸上永远是脏兮兮的。他父亲几年前就去世了,母亲也去世了,大概是去年,他跟着爷爷奶奶生活。他很能干活,有的是力气,大概是前年的时候吧,我回去的时候恰逢农忙,我在大堤上听到他那如野兽般大吼的声音,循声望去,原来是他光着上身,拖着一板车的麦草在大堤下面加速,然后沿着斜坡往上狂奔。将近十米高的大河堤,二三十米长的斜坡,那一板车的麦草他居然一下子就拖了上来。

我老家的那个树林里,一个邻居建了几十间的猪圈,建成之后收拾碎砖头时那邻居就叫天聋过来清理。邻居的妈妈是个八十几岁的老太太,那段时候恰逢鸡瘟,老太太养的十几只鸡几天工夫全瘟死了,于是老太太就把这死鸡烧了给天聋吃。天聋每天天没亮就过来了,老太太给儿子照顾猪舍,实际上自己已经颤颤巍巍了,拄个拐杖,一步三晃,我每次回去都会想,或许下次再回来就见不到她了,于是天聋就自己动手,满满地的盛上一碗鸡肉,没油没盐,但是他吃的很香,吃完后就甩开膀子干活。

在提到天聋地哑的时候,人们总是说,这几个小孩身体真好,一年四季吃的不干不净,穿的还少,就是不得病。曾经有一次,朝阳的眼睛被一根木刺刺伤了,他居然自己玩到不晓得,村里邻居发现了,赶忙告诉他爷爷。他爷爷带着他去乡里医院,医生一看不得了,说赶紧要打麻药把刺取出来,他爷爷说不行,没钱打麻药,拔了就行了,就那么把刺拔出来。拔了之后医生要求立即住院观察,防止感染。结果他爷爷把他拉了就走,回来了。还好,几天之后居然就好了,没有感染。有一次大冬天的,有人叫天聋下河洗澡,上来给他半斤肉,结果他就真衣服一甩,跳下河里去了。这一次我回去又听说,天聋和村西面的一个哑巴打架,差点把命给送了。那哑巴也是个弱智,不晓得好歹,但是比天聋还要壮,把天聋头给砸破了,满脸全是血,身上的衣服都成了血衣,据他们形容天聋那两只牛眼瞪得滚圆,再加上满脸血糊糊的,样子很是吓人。两个都是弱智,天聋又没父母,这事情也只好不了了之。很少看到天聋会笑,但是却也从来没听到他哭。据说他长这么大只哭过一次,就是他妈妈去世的时候。一开始他还是傻乎乎的,不知道伤心,后来几个村民不停地对他说:你妈妈死了,没了,再也么得了,突然间他好像懂了,就号啕大哭起来。后来他被傻子哑巴打成了血人也一滴眼泪都不知道流。这个村子总共不到一千人,而且现在的常住人口大概正常也就五六百人左右,据说这样的弱智小孩一共有五个,哑巴,天聋地哑,还有另外两个。

地哑是天聋的表妹,比天聋的脑袋还要大一点,积水。据说在她出生下来不久,医生曾经断言她活不过五岁。同样,她外号叫地哑但是其实一点都不哑。虽然我从未听到过她说话,但是在我们说话的时候她都会站在旁边看着,或许是在听着。她脸上一直都是挂着笑容的,这一点和天聋不一样。每一次当我们谈到什么事情笑起来的时候,虽然她不会明白我们在笑什么,但她也会跟着呵呵的笑出声来。我每次回去都会去我三叔家,那边是村中心,也算是个据点,人比较多,所以基本上每次我在三叔家都会看到地哑。这一次回去的时候,地哑也还是在那儿,傻笑着看大家说话,她穿着一双红色的短雨鞋,右脚那只边上已经裂开了一个两三厘米长的口子。天快黑了,我们要吃晚饭了,地哑依然还在那里。我大伯开玩笑地说:小旦,吃完晚饭再回去吧?于是,她就又呵呵地笑了出来,然后转身回家了。

哦,对了,其实他们都有自己的名字,甚至是充满了希望的名字。天聋的名字是叫朝阳,会让我想起那早晨的太阳,地哑的名字叫小丹,总会让我想到那山丹丹红艳艳的花朵。



由《梅兰芳》谈开去

15 03 2009年

新语丝开博第一文

由《梅兰芳》谈开去

基本上,是在忍受的状态中看完了《梅兰芳》,看完了,一时间觉得很难给它下一个准确的评论,就因为这个故事中不可避免大量出现的京剧。

说实话,我是不喜欢京剧的,所有的地方剧种也都不喜欢。其实我小时候还是蛮有这方面的熏陶的,七岁以前跟着父母在淮剧团里呆过好几年,自己还演过几个小演员的角色,也曾散了戏后戴着那县令的帽子和胡子在舞台上一边自己唱着锣鼓点,一边走着玩,记忆中耳朵里满是那没完没了的锣鼓点,没完没了,真的是没完没了,非常讨厌。看《梅兰芳》的时候,听着里面的锣鼓喧天,心里一样只有厌烦。

其实邱如白一开始说的并没有多大的错,有些地方稍微偏激了一点而已。以他留学回来,堂堂司法局长,对京戏的理解是“京戏里处处都是规矩,一句话:不许动。”我就觉得很对。看看现在京剧如何呢?演来演去不还是那几个?包黑子杨六郎苏三起解,要不就是现代版的威虎山和沙家浜,不知道整天听京剧的人耳朵会不会起老茧。

每一种艺术形式都是和它所属的时代密切联系的,它所属的时代灭亡了,这种艺术形式要么变革,要么就跟着灭亡。对于京剧来说,它是没有办法跟着变革的,它就是那属性,改了就不是京剧了,就跟中药一样,拼命想往现代医学上靠,搞什么中西结合,其实就是造假剽窃,但是它们的命运是无法改变的,走向灭亡的趋势无法逆转,它们和时代格格不入。现代社会,娱乐形式丰富多彩,还有谁会去看京剧?其实大家都明白,随便举几个绝大多数人不会去看京剧的原因吧:第一剧情,京剧的剧情简单俗套,信息量太低,花三个小时看普通电影十分钟讲的故事,花一分钟听角儿们咿咿呀呀唱上十个字,严重的浪费时间浪费生命。第二听觉视觉欣赏,京剧这两三百年来就那几套衣服,裹的严严实实没有一点美感,就那几套锣鼓点,吵的人耳朵要发聋,对我来说我就觉得是视觉听觉污染。包括所有的地方剧在内,博物馆才是它们该去的地方,好像去年有什么大人物提出京剧进小学课堂,要发扬光大,纯粹是脑子进水了。

邱如白的改变是瞬间的,他看到了舞台上的一个男人扮演的女人,惟妙惟肖,让他一下子从专门演讲批评京剧这样的革新者变成了辞去司法局长的职务一心支持梅兰芳的铁杆守旧者,难道说一个男人把女人演的比女人还女人,并因此红了那么多年,这就是京剧的魅力所在?我不得不说这其实是一种病态的审美观。

我不知道电影中梅兰芳在美国的时候关于美国报纸对京剧的评价那一段究竟是导演想要尽量终于史实还是为了要表现梅兰芳能在负面评论已经出来的情况下能用京剧的“魅力”力挽狂澜呢?实际上邱如白在演出结束后从剧院外面跑进来大呼“疯了,全疯了”的时候,我是觉得蛮恶心的。在演出结束后真实的情况就是纽约时报的评论上所说的,大部分美国人是不能理解也无法欣赏京剧这种艺术形式的,何来“疯了,全疯了”这样的现场轰动?实际上梅兰芳在美国的演出并没有多成功,报纸上几乎没有评论,很平淡而已。

看到新闻说陈大导演携一班演出人员去争金球奖了,我就这儿给他先来个预言吧:颗粒无收,失望而归。为什么呢?我觉得陈大导演需要问几个问题:那班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能理解和欣赏京剧吗?他们能理解梅兰芳大伯信里所说的一纸纸枷锁吗?在看到梅兰芳美国演出后的虚构的“全疯了”的一幕他们会不会感到厌恶呢?至于影片中虚构出来的什么日本人意图用征服京剧来征服控制中国人,这个点子简直要让人喷饭了。

我一直不知道,原来鲁迅先生对京剧也是深恶痛绝的。我想,京剧进博物馆的日子也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