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1月20日从北京到太原,所以本系列笔记的第六篇推迟两天写成,不过其中所记的感想仍然还是在那三天里生发的,不算寅吃卯粮,呵呵。
我没有用“从北京返回太原家中”或类似的说法,而说“从北京到太原”,是因为我并不认为我现在的家在太原。汉语的“家”和英语的home的意义是非常不同的。汉语的“家”到今天还带有浓重的家族气味,通常只有在一个人结婚、置办私宅之后,才能说他有了自己的家(所以结婚又叫“成家”)。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如果一个人没有结婚,即便他有好几套房子,也不能说他有了自己的家;对于我等研究生来说,已经结婚者比比甚是,但是只要双方还在住单身宿舍,有时甚至只要双方还在租房居住,一般也不说他们有了自己的家。对这种没有自己的家的人,他们的家自然还是父母的家。
《美国传统字典》(第4版)对home的解释却是:A place where one lives(一个人所住的地方),并给了一个同义词residence(居住地)。也就是说,只要一个人和他父母住于不同的地方,不管这个人结没结婚,也不管这个人有没有自己的私宅,甚至不管这个人住的是房子还是山洞还是地下通道还是公园里的长凳,他的home一定是他的住处,而不是他父母的住处。如果一个住宿舍的美国学生和你说I’ll go home,千万不要以为他是要回老家,他不过是返回宿舍罢了。
两相比较,我更认同英语中home的意义。太原对我来说已经是一个陌生的城市,两年前我还想试图找回一点亲近感,事后证明是徒劳的。对一个城市的亲近,通常需要对其文化产生认同感,也即自认属于这个文化。我从小就不会说太原话,仅这一点就足以使我不认同太原文化。我也不认同北京文化,实际上,我不认同中国任何一个城市的文化,所以我终生不可能认同任何一个城市作自己的家。但是我认同中国的大城市文化,也就是所有中国大城市文化中大致相通、较为脱俗的一面。这种大城市文化是一种西方文明占七成、中华文明占三成、二者互融的现代化文化,我的思想就是从这种文化而来的,将来也必要服务于它。
●1月19日,我所在的植物所系统中心召开了2008年学术年会。去年的年会是1月18日召开的,虽然公历日期相近,但因为去年的春节晚,所以去年的年会到会人员很多,而今年有不少学生因为提前离京,未能参加。今年年会召开较迟的原因,据说是因为领导太忙。汪小全副主任对此表示道歉。但是,他同时表示,对职工来说,1月19日仍是工作日,如果说学生不在年会上签到还说得过去,职工都不来参加年会就说不过去了。在系统中心的12个创新组中,居然有3个创新组的负责人(以前一度叫做“首席研究员”)没有到会。汪小全很不高兴地说,系统中心应该是一个大团队,成员应该相互合作,并要首先为中心的共同目标(主要是保证国家重点实验室能够顺利通过评估,保证可以领到足够的科研经费)努力,因此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于太自由散漫的研究组,将来不排除取消的可能。
我基本知道汪小全这些话是针对哪些人,但由于属于我们所的“内部矛盾”,这里就不讲了。
年会上共有七位研究人员作了学术报告,他们是李承森、王锦秀、陈之端、葛颂、汪小全、王印政和孔宏智。由于有私事,陈之端、葛颂的报告没有听,汪小全、王印政和孔宏智的报告也没有认真听。李承森讲了这几年来他的研究组赴世界三级(青藏高原、南极、北极)考察的情况,基本都是考察照片的展示,对于考察成果则没怎么介绍,这应该是因为研究还在进行中,最终成果还没有出来的缘故。我提了一个问题,问青藏高原的地理范围有没有比较公认的定义,李承森答得很干脆:“不清楚!”由于汪小全的研究也涉及青藏高原,据说他在下午的报告开头解答了我的问题,遗憾的是,我是在他报告的中途才进场的,所以没有听到他的解答。以后当直接向他请教。
王锦秀介绍了植物考据学的定义和她做的两个研究成果,一个是茄子的起源及在中国的栽培变迁,一个是菰在中国的栽培变迁。我觉得这样的研究比她同时在做的植物名实考证更有意义。
王印政和孔宏智的报告都和花发育的分子生物学有关。因为这个题目很有意思,以后我还会专门写这方面的笔记,所以这里就不介绍了。
●普兰塔上有人发随感,说《论语》开篇的“学而时习之”的意思不是“学习并按时复习”,而是“学习并按时实践”,也即“习”不是“复习”的意思,而是“实践”的意思。由此他感慨说,孔子作为“两千年来文化的代言人和奠基者”,主张学习要用于实践,而不是像和他几乎同时代的希腊大哲学家亚里士多德那样主张求知是“人类本身的追求和完善”,由此造成了东西方文明的不同发展方向,西方文明最终发展出了科学,并在全世界取得了优势地位。
由于这个发感想者是我的同行,我不愿意对他说太不客气的话。但是我必须指出,他所相信的“学而时习之”的这个解释,实在是地地道道的歪解。因为我没有看过语言哲学的专著,下面只能用通俗的话来说一下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老有人狡辩说,古人都死了,你怎么知道他说的话的本义?不错,说者和听者对一句话的解释,有时是有差异的,甚至有很大的差异。如果说者已死,那我们也就根本不可能再获知他说这句话的本义了。但是,语言的最主要目的是用于交流,对于大部分话来说,说者和听者的理解应该是一致的,否则交流就无法进行了。
孔子作为一个教师,一个传道者,他当然希望自己的话能够被正确地理解,因此他所说的大部分话,应当是明明白白地被他的学生以及其他人听懂了的,这就要求他讲的话必须使用当时通行的词汇。在《十三经》里,《四书》(《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之所以比《五经》(《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好懂得多,就是因为前者大体是当时的口语,后者大体是当时的书面语的缘故。
一个时代通行的词汇的意义,绝不是靠人任意解释就能解释出来的,只能对当时的全部文献中的词汇进行整理、统计,由此科学地判断出这些词汇的意义。这正是现代语言学的一大根本性的研究内容。比如说,“耳”在现代汉语中只能做名词,核心意义是耳朵,但是我们通过对先秦文献的研究,发现其中的“耳”还可以做语气助词。那么在做语气助词时,“耳”表示什么意思呢?通过全面的整理、统计和细致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耳”表示的是一种减轻句意的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罢了”,有时还伴随有不屑的语气。显然,这个意义是客观得来的,而不是主观认定的。
对于“习”字,同样可以做类似的分析。“习”的繁体是“習”,从羽,本义是“小鸟反复试飞”,如《礼记·月令》中就有“鹰乃学习”之句,意思是“小鹰才开始学飞并反复试飞”。由此引申出了“复习、练习”之义,“学而时习之”中的“习”就是这个意思。尽管所复习、练习的可以是某种实践行为,但这个词的着重点仍然在“反复”这个语意上,而并不仅仅是“实践”。直到今天,还没有一个“习”字只表示“实践”之义,除非像那个歪解论语的人一样,硬说“学而时习之”的“习”是“实践”的意思。
“学而时习之”这句话并不是没有歧义,但发生歧义的是“时”,而不是“学”。即使是“时”,也只是在中古以后,“时”字出现了“时常”之义后才有了歧义。在先秦时代,“时”在做状语时只有“按时”的意思。可以说,“学而时习之”属于《论语》中意思最明白、最不容易产生歧义的话。要是连这样的话都歪解,如果不是解人故意而为,“六经注我”,借古人之言抒发自己的思想,那就只能说明他不懂现代语言学了。
●还是上面这个发随感的同行,在他的随感中提到了“李约瑟难题”,并照例对此发了一番感叹。遗憾的是,他显然也不知道,“李约瑟难题”在科学史界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命题,现在很多人认为这只是一个伪问题,一味地去研究这个问题而不顾其他,最终只能钻牛角尖,走火入魔。
其实,只要看一看江晓原教授的《被中国人误读的李约瑟》一文,就可以明白“李约瑟难题”的真相了。江晓原的原文写得很好,他以确凿的事实指出,李约瑟其实并不是一个科班出身的科学史家,研究中国科学史只是他的业余爱好而已,所以他并不熟悉科学史界的研究方法,特别是犯了把思想情感羼入客观研究中的大忌。他的《中国科学技术史》(Science and Civilization in China)固然成就卓著,但正因为研究者犯了这样的大忌,也出现了很多错误。
所谓“李约瑟难题”,简单来说,就是:“中国的科技为什么在古代长时期领先西方,后来却落后了?”这个表述要成立,就必须把中国古代的那些经验和技术也叫做科学。然而,现在的主流科学史界公认“科学”是在实证、理性精神下构建的知识体系,因此,中国古代压根就没有科学,更谈不上和西方相比谁先进谁落后,“李约瑟难题”也就不成立,是一个伪问题。
美国已故著名天文学家、科普作家卡尔·萨根在他的最后一本科普著作《魔鬼出没的世界》(The Demon-Haunted World)更指出,科学的出现其实是十分偶然的,世界上存在过那么多的文明,却只有古希腊文明孕育了科学,其他的文明——包括“四大文明古国”中国、古印度、古埃及和古巴比伦——都没能发展出科学。直到今天,有科学精神的人,还只占全部人口的少数,他们看到宗教和迷信仍在制造一场场的人间灾难,虽然痛心疾首,却无可奈何,只能寄希望于对下一代的教育可以逐渐改变这个状况。这正是这本书的副题(“科学,照亮黑暗的蜡烛”,Science as a Candle in the Dark)的含义所在。
因此,真正有价值的研究应该是:“为什么独有古希腊文明发展出了科学?”因为在所有这些文明中,只有古希腊文明是特殊的;中国文明即便在别的方面更光辉灿烂,在这方面却和其他一切没有发展出科学的文明一模一样,没有什么值得特殊关注的。
我这样就把我那同行的随感的整个根基都摧毁了,难怪他不服气,要搬出公认为垃圾的“百度百科”的资料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于是我再次感到在中国,科学和人文两种文化的隔阂之深,在这隔阂两边的两种知识分子的自信心之满。一叹!
200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