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不杀人“功”?

  药家鑫的案子不知道啥时候审结?
  
  由故意杀人罪,我突然想到,是不是应该有一个故意不杀人“功”呢?
 
  对比一下药的事情,能够做到故意不杀人,怎么都觉得应该给奖金。
 
  竟然车碰了人之后,没有再去碾压一番,也没有拿刀下去把被碰的人继续捅几刀,应该就算非常仁慈的行为了,在神州大地兴许会越来越少见呢。
 
  这样的话,确实应该鼓励。

发表评论

CAPTCHA Imag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