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文学系列圖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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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文学系列介绍(一):美國迷惘的一代代表作家
迷惘的一代 (The Lost Generation)简介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的一个文学流派。20年代初,侨居巴黎的美国作家格·斯泰因对海明威说:“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海明威把这句话作为他第一部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的题词,“迷惘的一代”从此成为这批虽无纲领和组织但有相同的创作倾向的作家的称谓。属于这个流派的作家有海明威、福克纳、帕索斯( 1896~1970)和肯 明 斯 (1894~1962)等,他们曾怀着民主的理想奔赴欧洲战场,目睹人类空前的大屠杀,经历种种苦难,深受“民主”、“光荣”、“牺牲”口号的欺骗,对社会、人生大感失望。这一流派也包括没有参加过战争但对前途感到迷惘和迟疑的20年代作家,如菲兹杰拉德、艾略特和沃尔夫(1900~1938)等。特别是菲兹杰拉德,对战争所暴露的资产阶级精神危机深有感触,通过对他所熟悉的上层社会的描写,表明昔日的梦想成了泡影,“美国梦”根本不存在,他的人物历经了觉醒和破灭感中的坎坷与痛苦。沃尔夫的作品以一个美国青年的经历贯穿始终,体现了在探索人生的过程中的激动和失望,是一种孤独者的迷惘。迷惘的一代作家在艺术上各有特点,他们的主要成就闪烁于20年代,之后便分道扬镳了。
1954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1899年7月21日出生于伊利诺斯州芝加哥郊区的奥克帕克村。自幼在当内科医生并酷爱户外运动的父亲的熏陶下,养成对打猎、钓鱼和自然生活的热爱。1917年中学毕业后到堪萨斯城《星报》当记者,同年在美国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作为美国红十字会救护车司机赴意大利前线,目睹了战争的残酷。1918年7月受伤,经12次手术从身上取出近200块弹片,获意大利政府两枚表彰勋章。战后回国,继续为各报写稿。1920—1924年作为加拿大多伦多《星报》驻外记者赴欧洲,报道了希土战争等重大国际事件。1925年第一部重要短篇小说集《在我们的时代里》在纽约出版,初显文体特点,即用动作描写推进故事,反映人物思想,语言力求简练。翌年出版成名之作《太阳照常升起》,表现战后侨居欧洲大陆的美国知识分子空虚、彷徨的绝望心情,在20年代的美国青年中引起极大反响。由于此书扉页上有斯泰因曾说过的“你们都是迷
惘的一代”那句话,就此“迷惘的一代”便成为一代作家的代名词。此后,滑雪、斗牛、打猎成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也成了他作品的背景。
1936年西班牙内战爆发,海明威作为《北美联盟》记者赴西采访,他同情共和派政府,反对佛朗哥叛军。此经历使其思想转向激进的民主主义与革命的人道主义。1940年出版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和剧本《第五纵队》,主题仍是战争、爱情与死亡,特别是前者采取了明确的反法西斯主义的立场,成为欧美现代文学中反映西班牙内战的代表作之一。小说运用语言的技巧也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1940年起定居古巴。当年3月到中国广东韶关报道中国抗日战争。二战期间,他作为记者曾到法国,组织过游击队抗击德国法西斯。战后返回古巴,创作出描写“硬汉性格”的著名中篇小说《老人与海》(1952),获得巨大成功,创两天销售500多万册的高记录,被誉为“表现人类与自然抗争的出神入化之作”,并获1952年普利策奖。1954年,因其“对不畏艰险,不惧失败的那种道义胜利的讴歌”而荣获诺贝尔文学奖,但由于作者在非洲旅游时飞机失事受重伤,未能亲自赴瑞典领奖。1959年古巴革命后,海明威返美国爱达荷州,健康状况日愈恶化,两次住院接受电疗。由于身患多种疾病,精神极度沮丧,于1961年7月2日在家中用双筒猎枪自杀。
沃尔夫生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山区小城阿什维尔。父亲是雕凿墓碑的石匠,母亲当过书籍推销员和教员。在父母所生的八个孩子中,存活下来六个,他是最小的一个。他在大学期间即开始创作,写过几个独幕剧。他的小说被认为有很强的自传性质,他的家庭和他个人都成为他的小说人物的原型,因此有人说他的作品是他小说化的编年史。
沃尔夫的作品感情奔放,文字流畅,气势磅礴;作者的主观感受强烈,以暗示和象征的手法有力地感染读者,甚至通过描述成功地传达给读者各种东西的声、色、气味、形状和触感。评论界有人认为,他试图把乔伊斯的意识流和惠特曼的豪迈、奔放的风格糅合在一起,而且能够这样做的,目前仅此一人。他的这些特点在《四月,四月杪》这个短篇中也有所反映。小说中的主人公激情充沛,不断地以种种食物来赞美他的爱人,以食欲的语言表达和宣泻情欲的热情,既可看作作者自身对爱情的感受,有自传性小说的痕迹,又符合作者一惯的小说创作的艺术风格。
一般认为,爱默生是超验主义的倡导者,他的散文,特别是他的演讲,令人感到亲切,富有一种奇异的带有强烈个人色彩的声音;他的散文在端庄凝重的说教之中每每流溢出特有的富有魅力的睿智、幽默感和文学、哲思的深度来。他的言词文本雄辩有力而辉煌,语调变幻莫测,显示出他的深奥的文学技巧来。
梭罗说过:“我之所以走进林间并不是想生活得便宜些或者更昂贵些,而是想以最少的麻烦做些个人想做的事。”因此,他的文字细腻而自然,充满了一个敏感的作家和一个深思熟虑的哲人对大自然的至诚的感受和感动。
十九世纪的美国被一些历史学家认为是独特的美国文化诞生和成长的时期,是继政治独立之后美国精神、文化从欧洲大陆的母体断乳而真正独立的时期。正是在这样的特殊时代,以爱默森和梭罗等为代表的“超验主义”思潮“破空出世”,成为美国人的精神独立宣言。
超验主义追求人的自由的精神成为美国文化中一个重要遗产。这种思潮发源于单一神教,同时又接受了浪漫主义的影响,强调人与上帝间的直接交流和人性中的神性,其结果是解放了人性,提高了人的地位,使人的自由成为可能。超验主义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其社会目标是建立一个道德完满、真正民主自由的社会,尽管带有乌托邦的理想色彩。
超验主义的核心观点是主张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而直接认识真理,认为人类世界的一切都是宇宙的一个缩影——“世界将其自身缩小成为一滴露水”(爱默生语)。它强调万物本质上的统一,万物皆受“超灵”制约,而人类灵魂与“超灵”一致。这种对人之神圣的肯定使超验主义者蔑视外部的权威与传统,依赖自己的直接经验。
爱默生有句名言——“相信你自己”,这句话成为超验主义者的座右铭。这种超验主义观点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有助于打破加尔文教的“人性恶”、“命定论”等教条的束缚,为热情奔放,抒发个性的美国式文化奠定了基础。
正因为爱默生的超验主义观点摒弃了加尔文教派神为中心的思想,认为在某种意义上,“人”就上帝,才使得超验主义明显地烙上资本主义上升期的时代轰烈:“一个人一定能够成为他想成为的人。”而这种素来被称为美国平民宗教的自立自强,激励了美国民族精神的发展完善。
因此,超验主义者的贡献就在于在理想主义的旗帜下重新审视了“美”的哲学命题,解放了美国思想,也使美国文学(包括散文创作)从模仿英国及欧洲大陆的风格中脱颖而出,开创了美国文艺复兴时期。
其实,“超验主义”作为一种并不确切的戏称,也许只在认识论的意义上表现了这一思潮的一个特征,即崇尚直觉和感受,而这一思潮的意义也许更重要地是体现在它热爱自然,尊崇个性,号召行动和创造,反对权威和教条等具有人生哲学蕴涵的方面,它对于美国精神和文化摆脱欧洲大陆的母体而形成自己崭新而独特的面貌产生了巨大影响。
1770年4月7日生于北部昆布兰郡科克茅斯的一个律师之家,1850年4月23日卒于里多蒙特。8岁丧母。5年后,父亲又离开了他。亲友送他到家乡附近的寄宿学校读书。1787年进剑桥大学,曾在1790年、1791年两次访问法国。其间与法国姑娘阿内特·瓦隆恋爱,生有一女。1795年从一位朋友那里接受了一笔遗赠年金,他的生活有了保障,也有了实现回归大自然夙愿的可能,便同妹妹多萝西移居乡间。1797年同诗人柯尔律治相识,翌年两人共同出版《抒情歌谣集》。1798~1799年间与柯尔律治一同到德国游历,在那里创作了《采干果》、《露斯》和组诗《露西》,并开始创作自传体长诗《序曲》。1802年与玛丽·哈钦森结婚。此时开始关注人类精神在与大自然交流中得到的升华,并且发现这一主题与传统的宗教观实际上并行不悖,因此重新皈依宗教。同时,在政治上日渐保守。
华兹华斯诗歌创作的黄金时期在1797~1807年。随着声誉逐渐上升,他的创作逐渐走向衰退。到了1830年,他的成就已得到普遍承认,1843年被封为英国桂冠诗人。由于他与柯尔律治等诗人常居住在英国西北部多山的湖区,1807年10月的《爱丁堡评论》杂志称他们是湖畔派诗人。
早期诗歌《晚步》和《素描集》中,对大自然的描写基本上未超出18世纪的传统。然而,从《抒情歌谣集》开始,一反18世纪的诗风,将一种崭新的风格带到诗歌创作中,开创了英国文学史上浪漫主义诗歌的新时代。他为《抒情歌谣集》的再版所写的序言被认为是浪漫主义文学的宣言。
英国湖畔诗人之一,著名评论家,浪漫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一生写诗不多,但不少成为不朽之作,例如《古舟子咏》和《忽必烈汗》。这些诗表现了诗人奇特的想像力,代表了浪漫主义的神秘、奇幻的一面,在技巧上则发掘了诗人的音乐美。同时他还写有大量的文学、哲学、神学论著,论述精辟,见解独到,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超验主义是19世纪美国的一个重要思潮.它兴起于30年代的新英格兰地区,但波及其他地方,成为美国思想史上一次重要的思想解放运动.超验主义发源于单一神教,同时又接受了浪漫主义的影响,强调人与上帝间的直接交流和人性中的神性,其结果是解放了人性,提高了人的地位,使人的自由成为可能.超验主义具有强烈的批判精神,其社会目标是建立一个道德完满、真正民主自由的社会.尽管表现出乌托邦式的理想色彩,但超验主义追求人的自由的精神却成为美国文化中一个重要遗产.
关键词:超验主义 单一神教 神性自由
贵族出身。青年时代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对封建专制压迫深恶痛绝。1809年开始游历西班牙、希腊、土耳其等国,对这些国家人民反封建、反侵略、反迫害斗争极为同情和支持。1811年归国以后,开始创作长诗《恰尔德·哈罗德游记》。1812年在国会发表演说,为英国工业革命后工人因贫困而发动捣毁机器运动进行辩护,反对国会通过的《保障治安法案》,谴责英国统治集团对工人的血腥镇压。1813年开始,陆续刊行《东方叙事诗》,抨击英国当属而被迫出国。在意大利参加烧炭党人活动时,撰写长诗《青铜时代》,揭露神圣同盟的反动面目。1823年投入希腊民族独立战争,1824年4月10日病逝。
拜伦的代表作有讽刺长诗《唐璜》。他的作品对欧洲浪漫主义文学有极大的影响。
济慈,1795年10月29日生,1821年2月病逝,只活了25岁。他的一生是短暂的,但却留下了不少壮丽的诗篇,为英国和世界文学宣言增添了光辉。
约翰?济慈的父亲是出租车马的马房饲养员,地位低微,家道贫寒。他还没到15岁,父母双亡,他和两弟一妹在亲友的照管下成长,生活很贫困。他自幼酷爱文学,但不满16岁就离开学校去跟一个医生学学徒,1816年获得助理医师资格。这一年,他认识了李?亨特和雪莱等作家,由于对文学的酷爱,使他弃医从文,走上了写作的道路。1816年5月,他在亨特主编的《探究者》上发表了第一首诗作《呵,孤独》。1817年,他在雪莱的帮助下,出版了第一本诗集《诗歌》。
大诗人雪莱对济慈的诗歌创作一向很关心,经常和他通信。对于济慈的早丧,雪莱是很悲痛的,他为此写了挽歌《阿童妮》,称济慈是一个“最活跃、最年轻的诗人”,“一棵露珠培育出来的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