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语丝博主田野最近在撰写’关于可证伪性原则的反思‘系列文章(http://xysblogs.org/tianye)。本文是围绕他文章的一些讨论,但只是关于我有不同意见的部分。我并不认为可证伪原则是完美的,但是对这一原则局限性的批评经常是轻率的、不严谨的,所以这些批评本身也要被批评。
田野提到有些人对‘可证伪性有误解或过分解读’,会因为不可证伪就去指证某些理论是伪科学。不可证伪的确不能作为判定伪科学的充要条件。因为可证伪性是用来划分科学和非科学的,而非科学包括了很多种。只有非科学理论试图冒充科学时才会成为伪科学。
但是我要说的是,真的有人犯这种简单的错误吗?我的留言:
也许我接触哲学界的人少,但是我还从没见过一个批判伪科学稍有知名度的、懂得什么叫做伪科学的人,会认为不可证伪就是伪科学。
以为不可证伪原则可以判定伪科学,向来都是为伪科学辩护的人自己树立起来当作靶子的观点。例如北大刘华杰田松之类的。在新语丝被揭露很多次了。
田野回复:
平常讨论问题的时候碰到很多,太多了。
1981–1982 (McLean v. Arkansas)智能创造论的案子,法官Overton援引的就是智能创造论不可证伪。当然,Overton判词比较缓和,用的不是“伪科学”,而是非 科学。但是所谓“伪科学”就是本身不是科学,却伪装成科学。神创论即是如此。
要问有知名度的,最著名的当然要数波普尔自己了。他就是根据不可证伪性判定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理论为伪科学的。这个我后面也要谈到。
我再回复:
你误会了,我解释一下。
可证伪是否作为科学非科学分界标准的优点和缺点是很有趣的话题。关于其局限性我可能暂时不想谈,不想让人误读,关于其优点我接下来也会写。
我这里要说的是:我没见过什么批判伪科学的人弄不清非科学和伪科学的区别。
像你提到的波普尔和那个法官,这些批判伪科学人士都知道非科学和伪科学的不同,都知道非科学还要加上‘伪装成科学’才能是伪科学。正如你文章中提 到,波普尔当然知道不是所有的非科学都是伪科学。波普尔不仅仅是只根据不可证伪性判定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理论为伪科学的,还含有它们硬要说自己 是科学的这个前提条件。如果他们没坚称自己是科学,波普尔绝对不可能说它们是伪科学,只会说它们是非科学。
我没见过’人们轻率用不可证伪性指斥一个理论学说为伪科学‘,向来都是一个两步走的判断:第一步判断是不是科学,不可证伪是很多人支持的做这种判断的原则。第二步,非科学的有没有硬说自己是科学,再判断是否是伪科学。
我没见过有人一步跳过去以不可证伪为由直接说某些东西是伪科学。
我所见到的只是挺伪科学人士,一次又一次地说批判伪科学的人认为’不可证伪的就是伪科学‘,我见到批伪科学人士一次又一次地解释说没这回事,我们知 道不可证伪的,还必须要冒充科学才是伪科学,小说诗歌也不可证伪,难道我们会傻到去批判过小说诗歌是伪科学?北大刘华杰田松以前自己树这种靶子自己批,在 新语丝被揭露过。
田野再回复:
非科学与伪科学的区别有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波普尔定义的集合大小的区别。许多人并不了解这个区别,讨论问题中直接把可证伪作为标准宣判一些他们不喜欢的形而上学的问题为伪科学。我自己在讨论问题时就经常碰到。
第二个层次涉及“科学”一词的含义。“科学”在这两个词里含义是不对称的。波普尔原始定义“非科学”中的“科学”指经验自然科学。“伪科学”中的 “科学”含义更广,指认识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的知识体系。我自己觉得这些知识体系只要逻辑上是自洽的,前后一致的,反映了客观现实的,也属于广义的科学 范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领域。因此,实际上有许多“非科学”(经验自然科学)的理论学说,也是属于“科学”范畴的(广义的),于是立刻 就有如何判定的问题。所有的社会、心理理论,不论真假,都想取得科学的身份,不存在一个判断有否这种动机的问题。只有判断谁是真,谁是伪的问题。对证伪原 则的误用同样也表现在这个层次。只要不可证伪便被宣判为伪科学。波普尔正是仅仅根据不可证伪判断一个社会、心理学说为“伪科学”的。难道我们能否认科学的 社会、心理学说的存在吗?
另外再给你一个何老的例子:
“记者:您多次说到伪科学这个词,到底什么是伪科学?
何祚庥:英国哲学家玻普有一个关于伪科学的定义,认为凡是不具有可证伪性的’’科学理论’’,即是伪科学。人们在认识客观真理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 不少错误,有错改错,这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但是一些人如果把错误的东西说成是正确的科学的,向社会公众推荐的话,就是宣传伪科学。”
我再回复:
何老说的有什么问题?他说了--凡是不具有可证伪性的’‘科学理论’,条件:冒充科学,所谓的‘科学理论’。你觉得他会认为所有不可证伪的理论都是伪科学吗?我都说了,小说诗歌不可证伪,谁会认为是伪科学?
‘波普尔正是仅仅根据不可证伪判断一个社会、心理学说为“伪科学”的’。我说了,他还根据了另外一个条件:这个社会、心理学说坚称自己是科学。柏拉图也有社会学理论也不可证伪,波普尔怎么不说那是伪科学?因为人家没有坚称自己是科学。
科学在不同人那里划界标准不同,很正常,标准高了可能会误伤好人,标准低了会良莠不齐,但都可以探讨。
但是大家都知道非科学和伪科学的区别,轻率乱用可能发生在区分科学与非科学那里。但是没有发生在区分非科学和伪科学那里。
我的观点是,指责有人滥用可证伪原则批判伪科学,是挺伪科学人士的障眼法,而批伪科学人士没有滥用过。不然应该找出这样的例子:难道有人曾以可证伪原则批判过一个从未声称自己是科学的理论是伪科学?
前面是有没有人把可证伪原则一步推广到判定伪科学那里去的问题,田野接下去的博文是探讨可证伪原则用来判定科学与非科学合不合适的问题。
田野给出的一些理由:
第一,可证伪性不够严格,作为科学分界标准或者太宽,或者太窄。太宽是说,伪科学的东西也可能被证伪,根据证伪原则伪科学有可能被放入科学殿堂。比如虎皮 鹦鹉预测地震的理论,说虎皮鹦鹉一跳某地就会发生地震。显然这个理论是能够证伪的,很容易设计实验来检验虎皮鹦鹉跳的时候,某地有没有发生地震。按照可证 伪性原则,“虎皮鹦鹉预测论”应该算作科学。但是没有一个真正的科学家会把“虎皮鹦鹉论”当作科学。如果有人宣称信了某种大法功可以使人在水上行走如飞, 刀枪不入,按照可证伪性原则这种理论也可以归入科学之列的。
我认为这不成立。我的留言:
可证伪标准太宽的说法不成立.它是决定科学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要条件.你应该知道成为科学还有其它条件,例如逻辑自洽,鹦鹉理论本身逻辑不自洽–为什么不是所有鹦鹉一起跳?
最关键的一点:成为科学,不仅要可证伪,还要经过检验未被证伪才行,怎么会仅仅因为可证伪就被视为科学?
应该说鹦鹉预测地震逻辑不自洽有更好的批驳:它们说5级很远都可以预报。我们知道世界各地发生5级地震很多,所以鸟会跳个不停,所以它们理论本身不自洽。
田野也介绍了哲学家奎因对可证伪原则的一些批判:
假设检验不是针对某一个孤零零的假设,而是针对构成一个理论体系的一组假设。不仅如此,假设检验的过程还牵涉对实验设备、实验条件等方面的许多附助假定, 这些也会影响检验的结果。当一个实验结果与理论预测的结果不符时,科学家知道检验过程涉及的许多假设中有一个或多个不成立,但是无法确切知道到底是哪一个。因此很难判断是仅仅是一个假设被证伪了呢,还是整个理论体系被证伪了。
我的留言:
例如否定的结果是理论的不对还是实验测量的问题.且不说这是糟糕的辩护(它可以用来否定所有的理论,你测不到上帝因为你仪器不好,从而走向不可知论),实际上将理论的正误先放下,转而对测量方法提出可证伪的说法/进行检验—这仍是科学理论发展的典型–实验统计学/实验设计对照就是这么来的,转回来严密的检验方法保证了证据的有效性.
田野也介绍了对可证伪原则的一些其它批判:
科学理论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有内在的联系,科学家不能仅凭对一个部分的证伪就否定整个体系。
我的留言:
再说理论整体和局部的问题,一次证伪并不见得只能否定局部,要看证据是什么,否定的是什么.理论也有核心,否定理论核心的论据将一次颠覆整个理论有什么出奇?上帝要是现在露个脸让大家看看,我们所有无神论的理论全要颠覆.
反过来说,认为所有理论的整体到局部都可以被一次证伪所推翻,这从来不是波普的说法而是批评者强加给波普的观点.别忘了他曾被认为并且他也承认是证实主义者的朋友,对于对于证据的效力/理论的验证度,还有什么人比他们研究的更多更专业吗?波普传承综合出系统的方法并被他的学生进一步发展,哪有像指责者说的那么笨留有一堆缺陷?
田野回复我的留言:
从波普尔提出可证伪性原则之日起,就有对这个原则的批判,从亨普尔的批驳到拉卡托斯的对它的修正和调和,这期间有人们的误解,也有波普尔的思想变化,发展,还有不同人的不同理解,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波普尔并不十分明了。否则怎么会有拉卡托斯所说的“三个波普尔”?
我的目的不是评价波普尔,或波普尔思想的发生发展,这个是哲学史家的工作。所以不存在公平不公平的问题。
我所关心的,是波普尔提出的可证伪性原则,如果作为科学分界的唯一标准会出现什么问题。也许波普尔的原意不是要把它变成分界的唯一标准,但是他的著 述中哪里有对此清楚明确地说明,哪怕是警示和提醒?相反,从他强调证伪性的大量论述中,科学界,哲学界得到的理解,实际生活中人们对这个原则的理解和运用 显示的,是证伪原则的排他性,只有证伪才是科学分界的标准。出现把证伪变成分界的唯一标准的现象有什么奇怪吗?
如果你认为,证伪原则并不是科学分界的唯一标准,甚至作为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那很好,这正是我要说明的。如果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看法,我这就是多余的废话一篇。
另外,可证伪对科学既不充分,也不必要。你看到了它的不充分,忽略了它的不必要。文中不是给了例子吗?你怎么证伪“宇宙存在着黑洞”这个科学理论?
我没有用留言的方式继续回复,而是觉得记录下来这些对话也很有意义,转成自己的博文继续讨论。
为了防止混乱,我只选择一点做重点回复,即可证伪标准太窄导致‘宇宙存在黑洞’这个理论被排除在科学之外的问题。
这是一个如何进行陈述的问题,只要改变陈述的方式就可以变成可证伪的科学理论。例如‘宇宙中至少存在着x个黑洞’。
(本文发布后被指出这个例子不对。实际上应该用‘符合某种条件特征的天体一定是黑洞’或‘在某位置存在一个黑洞’这样的例子。我要说的重点是:科学理论可以转成一个或一组可证伪理论来表述,而非科学做不到这一点。)
这不是玩文字游戏。请比较‘宇宙存在黑洞’和‘宇宙存在上帝’这两个理论。前者可以转用可证伪的陈述来表述,而后者不可以。科学家可以指给你说那个地方有个黑洞,你要是测不出来,他们就会承认自己错了。但是教徒不会,不存在一种方式让他们承认自己错误。可证伪原则在这种场合用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就是这么好用。
可证伪的好处我是一定会介绍的,暂时不多说了。
(顺便回田野关于科学家抢哲学家饭碗的说法:我一方面是指科学哲学领域很多科学家捞过界;另一方面我认为现在来说不懂一些量子力学和数学的人谈不了哲学,所以应该让一些纯哲学家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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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博主田野最近在撰写’关于可证伪性原则的反思‘系列文章(http://xysblogs.org/tianye)。本文是围绕他文章的一些讨论,但只是关于我有不同意见的部分。我并不认为可证伪原则是完美的,但是对这一原则局限性的批评经常是轻率的、不严谨的,所以这些批评本身也要被批评。
田野提到有些人对‘可证伪性有误解或过分解读’,会因为不可证伪就去指证某些理论是伪科学。不可证伪的确不能作为判定伪科学的充要条件。因为可证伪性是用来划分科学和非科学的,而非科学包括了很多种。只有非科学理论试图冒充科学时才会成为伪科学。
但是我要说的是,真的有人犯这种简单的错误吗?我的留言:
也许我接触哲学界的人少,但是我还从没见过一个批判伪科学稍有知名度的、懂得什么叫做伪科学的人,会认为不可证伪就是伪科学。 以为不可证伪原则可以判定伪科学,向来都是为伪科学辩护的人自己树立起来当作靶子的观点。例如北大刘华杰田松之类的。在新语丝被揭露很多次了。
田野回复:
平常讨论问题的时候碰到很多,太多了。
1981–1982 (McLean v. Arkansas)智能创造论的案子,法官Overton援引的就是智能创造论不可证伪。当然,Overton判词比较缓和,用的不是“伪科学”,而是非 科学。但是所谓“伪科学”就是本身不是科学,却伪装成科学。神创论即是如此。
要问有知名度的,最著名的当然要数波普尔自己了。他就是根据不可证伪性判定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理论为伪科学的。这个我后面也要谈到。
我再回复:
你误会了,我解释一下。
可证伪是否作为科学非科学分界标准的优点和缺点是很有趣的话题。关于其局限性我可能暂时不想谈,不想让人误读,关于其优点我接下来也会写。
我这里要说的是:我没见过什么批判伪科学的人弄不清非科学和伪科学的区别。
像你提到的波普尔和那个法官,这些批判伪科学人士都知道非科学和伪科学的不同,都知道非科学还要加上‘伪装成科学’才能是伪科学。正如你文章中提 到,波普尔当然知道不是所有的非科学都是伪科学。波普尔不仅仅是只根据不可证伪性判定马克思主义和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理论为伪科学的,还含有它们硬要说自己 是科学的这个前提条件。如果他们没坚称自己是科学,波普尔绝对不可能说它们是伪科学,只会说它们是非科学。
我没见过’人们轻率用不可证伪性指斥一个理论学说为伪科学‘,向来都是一个两步走的判断:第一步判断是不是科学,不可证伪是很多人支持的做这种判断的原则。第二步,非科学的有没有硬说自己是科学,再判断是否是伪科学。
我没见过有人一步跳过去以不可证伪为由直接说某些东西是伪科学。
我所见到的只是挺伪科学人士,一次又一次地说批判伪科学的人认为’不可证伪的就是伪科学‘,我见到批伪科学人士一次又一次地解释说没这回事,我们知 道不可证伪的,还必须要冒充科学才是伪科学,小说诗歌也不可证伪,难道我们会傻到去批判过小说诗歌是伪科学?北大刘华杰田松以前自己树这种靶子自己批,在 新语丝被揭露过。
田野再回复:
非科学与伪科学的区别有两个层次的问题,一是波普尔定义的集合大小的区别。许多人并不了解这个区别,讨论问题中直接把可证伪作为标准宣判一些他们不喜欢的形而上学的问题为伪科学。我自己在讨论问题时就经常碰到。
第二个层次涉及“科学”一词的含义。“科学”在这两个词里含义是不对称的。波普尔原始定义“非科学”中的“科学”指经验自然科学。“伪科学”中的 “科学”含义更广,指认识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的知识体系。我自己觉得这些知识体系只要逻辑上是自洽的,前后一致的,反映了客观现实的,也属于广义的科学 范畴,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领域。因此,实际上有许多“非科学”(经验自然科学)的理论学说,也是属于“科学”范畴的(广义的),于是立刻 就有如何判定的问题。所有的社会、心理理论,不论真假,都想取得科学的身份,不存在一个判断有否这种动机的问题。只有判断谁是真,谁是伪的问题。对证伪原 则的误用同样也表现在这个层次。只要不可证伪便被宣判为伪科学。波普尔正是仅仅根据不可证伪判断一个社会、心理学说为“伪科学”的。难道我们能否认科学的 社会、心理学说的存在吗?
另外再给你一个何老的例子:
“记者:您多次说到伪科学这个词,到底什么是伪科学? 何祚庥:英国哲学家玻普有一个关于伪科学的定义,认为凡是不具有可证伪性的’’科学理论’’,即是伪科学。人们在认识客观真理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出现 不少错误,有错改错,这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情。但是一些人如果把错误的东西说成是正确的科学的,向社会公众推荐的话,就是宣传伪科学。”
我再回复:
何老说的有什么问题?他说了--凡是不具有可证伪性的’‘科学理论’,条件:冒充科学,所谓的‘科学理论’。你觉得他会认为所有不可证伪的理论都是伪科学吗?我都说了,小说诗歌不可证伪,谁会认为是伪科学?
‘波普尔正是仅仅根据不可证伪判断一个社会、心理学说为“伪科学”的’。我说了,他还根据了另外一个条件:这个社会、心理学说坚称自己是科学。柏拉图也有社会学理论也不可证伪,波普尔怎么不说那是伪科学?因为人家没有坚称自己是科学。
科学在不同人那里划界标准不同,很正常,标准高了可能会误伤好人,标准低了会良莠不齐,但都可以探讨。
但是大家都知道非科学和伪科学的区别,轻率乱用可能发生在区分科学与非科学那里。但是没有发生在区分非科学和伪科学那里。
我的观点是,指责有人滥用可证伪原则批判伪科学,是挺伪科学人士的障眼法,而批伪科学人士没有滥用过。不然应该找出这样的例子:难道有人曾以可证伪原则批判过一个从未声称自己是科学的理论是伪科学?
前面是有没有人把可证伪原则一步推广到判定伪科学那里去的问题,田野接下去的博文是探讨可证伪原则用来判定科学与非科学合不合适的问题。
田野给出的一些理由:
第一,可证伪性不够严格,作为科学分界标准或者太宽,或者太窄。太宽是说,伪科学的东西也可能被证伪,根据证伪原则伪科学有可能被放入科学殿堂。比如虎皮 鹦鹉预测地震的理论,说虎皮鹦鹉一跳某地就会发生地震。显然这个理论是能够证伪的,很容易设计实验来检验虎皮鹦鹉跳的时候,某地有没有发生地震。按照可证 伪性原则,“虎皮鹦鹉预测论”应该算作科学。但是没有一个真正的科学家会把“虎皮鹦鹉论”当作科学。如果有人宣称信了某种大法功可以使人在水上行走如飞, 刀枪不入,按照可证伪性原则这种理论也可以归入科学之列的。
我认为这不成立。我的留言:
可证伪标准太宽的说法不成立.它是决定科学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要条件.你应该知道成为科学还有其它条件,例如逻辑自洽,鹦鹉理论本身逻辑不自洽–为什么不是所有鹦鹉一起跳? 最关键的一点:成为科学,不仅要可证伪,还要经过检验未被证伪才行,怎么会仅仅因为可证伪就被视为科学?
应该说鹦鹉预测地震逻辑不自洽有更好的批驳:它们说5级很远都可以预报。我们知道世界各地发生5级地震很多,所以鸟会跳个不停,所以它们理论本身不自洽。
田野也介绍了哲学家奎因对可证伪原则的一些批判:
假设检验不是针对某一个孤零零的假设,而是针对构成一个理论体系的一组假设。不仅如此,假设检验的过程还牵涉对实验设备、实验条件等方面的许多附助假定, 这些也会影响检验的结果。当一个实验结果与理论预测的结果不符时,科学家知道检验过程涉及的许多假设中有一个或多个不成立,但是无法确切知道到底是哪一个。因此很难判断是仅仅是一个假设被证伪了呢,还是整个理论体系被证伪了。
我的留言:
例如否定的结果是理论的不对还是实验测量的问题.且不说这是糟糕的辩护(它可以用来否定所有的理论,你测不到上帝因为你仪器不好,从而走向不可知论),实际上将理论的正误先放下,转而对测量方法提出可证伪的说法/进行检验—这仍是科学理论发展的典型–实验统计学/实验设计对照就是这么来的,转回来严密的检验方法保证了证据的有效性.
田野也介绍了对可证伪原则的一些其它批判:
科学理论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有内在的联系,科学家不能仅凭对一个部分的证伪就否定整个体系。
我的留言:
再说理论整体和局部的问题,一次证伪并不见得只能否定局部,要看证据是什么,否定的是什么.理论也有核心,否定理论核心的论据将一次颠覆整个理论有什么出奇?上帝要是现在露个脸让大家看看,我们所有无神论的理论全要颠覆.
反过来说,认为所有理论的整体到局部都可以被一次证伪所推翻,这从来不是波普的说法而是批评者强加给波普的观点.别忘了他曾被认为并且他也承认是证实主义者的朋友,对于对于证据的效力/理论的验证度,还有什么人比他们研究的更多更专业吗?波普传承综合出系统的方法并被他的学生进一步发展,哪有像指责者说的那么笨留有一堆缺陷?
田野回复我的留言:
从波普尔提出可证伪性原则之日起,就有对这个原则的批判,从亨普尔的批驳到拉卡托斯的对它的修正和调和,这期间有人们的误解,也有波普尔的思想变化,发展,还有不同人的不同理解,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波普尔并不十分明了。否则怎么会有拉卡托斯所说的“三个波普尔”?
我的目的不是评价波普尔,或波普尔思想的发生发展,这个是哲学史家的工作。所以不存在公平不公平的问题。
我所关心的,是波普尔提出的可证伪性原则,如果作为科学分界的唯一标准会出现什么问题。也许波普尔的原意不是要把它变成分界的唯一标准,但是他的著 述中哪里有对此清楚明确地说明,哪怕是警示和提醒?相反,从他强调证伪性的大量论述中,科学界,哲学界得到的理解,实际生活中人们对这个原则的理解和运用 显示的,是证伪原则的排他性,只有证伪才是科学分界的标准。出现把证伪变成分界的唯一标准的现象有什么奇怪吗?
如果你认为,证伪原则并不是科学分界的唯一标准,甚至作为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那很好,这正是我要说明的。如果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看法,我这就是多余的废话一篇。
另外,可证伪对科学既不充分,也不必要。你看到了它的不充分,忽略了它的不必要。文中不是给了例子吗?你怎么证伪“宇宙存在着黑洞”这个科学理论?
我没有用留言的方式继续回复,而是觉得记录下来这些对话也很有意义,转成自己的博文继续讨论。
为了防止混乱,我只选择一点做重点回复,即可证伪标准太窄导致‘宇宙存在黑洞’这个理论被排除在科学之外的问题。
这是一个如何进行陈述的问题,只要改变陈述的方式就可以变成可证伪的科学理论。例如‘宇宙中至少存在着x个黑洞’。
(本文发布后被指出这个例子不对。实际上应该用‘符合某种条件特征的天体一定是黑洞’或‘在某位置存在一个黑洞’这样的例子。我要说的重点是:科学理论可以转成一个或一组可证伪理论来表述,而非科学做不到这一点。)
这不是玩文字游戏。请比较‘宇宙存在黑洞’和‘宇宙存在上帝’这两个理论。前者可以转用可证伪的陈述来表述,而后者不可以。科学家可以指给你说那个地方有个黑洞,你要是测不出来,他们就会承认自己错了。但是教徒不会,不存在一种方式让他们承认自己错误。可证伪原则在这种场合用来区分科学与非科学,就是这么好用。
可证伪的好处我是一定会介绍的,暂时不多说了。
(顺便回田野关于科学家抢哲学家饭碗的说法:我一方面是指科学哲学领域很多科学家捞过界;另一方面我认为现在来说不懂一些量子力学和数学的人谈不了哲学,所以应该让一些纯哲学家下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