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听到“屁股决定脑袋”这样一个说法,但当我为着写这篇文章去Google时,却没能找到这句话的出处及权威一点的解释。从生物学或生理学的角度看,这句话是讲不通的。不过,它所引申的意思还是比较容易明白的。我的理解有两层。第一层是:一个人屁股所坐的岗位、职位,决定了其脑袋的想法,进而决定其嘴巴的说法。这层意思在大多数,乃至绝大多数情况下是符合现实的,有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意思。第二层是:一个人的立场,决定了其所思、所想、所言。这层意思比上一层更抽象一点,但我觉得更深刻、更准确。
“屁股决定脑袋”带有贬损的意味,常常用以说明人们出于自身或小群体的利益考虑,不顾事实、逻辑,固执己见。
前些天,一位患儿的父亲刘正飞在新语丝上发了篇《海龟后的痛》(XYS20090506)的文章,控诉湖北省妇幼保健院发生“重大的医疗事故”,医死了他两岁多的孩子,并“殴打家属”。很快有多位网友发文声援、同情,表达自己的判断和愤怒,并给出建议。
对于一个不幸的孩子,一位不幸的父亲,一个不幸的家庭,我深表同情,不准备过多评论刘正飞的文章。然而,对于一些网友很成问题的立场、逻辑、态度,对其偏激的、错误的观点,我倒想做点评论。
中国的医院、医生与病人是一种什么关系?
是合作的关系,还是对立的关系,亦或是敌对的关系?是服务与被服务、治疗与被治疗、救人与被救的关系?还是侮辱与被侮辱、欺诈与被欺诈、害人与被害、谋杀与被谋杀的关系?
为着减少不必要的争论,我指的是主流,是主要方面,还可以进一步将范围缩小到医患矛盾最为尖锐的大中型国有医院。有些私营医院,比如曾经曝光的一些打着治疗不孕不育旗号的民营医院,实际上是干着诈骗勾当的。对于成色比较复杂,我了解比较少的私营医院,不作讨论和评价。
作为一个整体,中国的医院、医生是这个社会有益的、非常必要的部分,还是一个有害的、应该铲除的部分?
有些人连这个最基本的事实关系都搞不清楚,或者因为自己偏激、极端的性格、习惯,一屁股就坐到了和医院、医生敌对的立场上,提出一些极为可笑的观点、主张。例如,一个自称“沉默”的网友(XYS20090507)一上来就将一个普通的医疗事件定性为“谋杀”,并煞有介事地建议当事人寻求政治、外交干涉。
国内主流媒体经年累月(除医护人员牺牲、奉献的SARS期间)、连篇累牍地报道、炒作“看病难”、“看病贵”,说医生拿红包、收回扣,说医生不负责任、态度不好,炒作医疗纠纷,给很多老百姓造成了“医生很坏、很黑、很不道德、很不负责任,医院很暴利”的印象,在思想上制造了跟医院、医生的对立情绪。在医疗纠纷中,很多人一屁股就坐在与医院对立的患者的立场上,根本不看事实,不辨是非,指责医生不负责任,把“好好的人”治死。
包括有些医疗从业人员,在非与自己相关的事件上,也缺乏基本的专业素养,像很多业余人员一样信口开河。比如一位叫“张定兴”的网友(XYS20090507),看他行文,像是个医生,但是,却没有做医生起码的严谨的态度,张口就是“小孩的死因,与输液有关”。他有什么根据吗?就根据刘正飞的一点介绍(他可能都没看明白,所以就认为“输液治疗是第二天才开始的”,而刘文中并无此说明或暗示),他就能够断定“小孩的死因,与输液有关”,真是神啊!那么,张定兴先生能否告诉我们,该患儿的死因是什么呢?是急性左心衰,还是过敏性休克,还是暴发性心肌炎?抑或是其他。如果张定兴先生对该患儿的死因也不清楚的话,他是凭的什么认定其死因“与输液有关”?
我以前曾看过一则材料,说在对致死性刑事案件的调查进行统计后发现,90%(凭印象,准确性待考证,我没Google到)都是死者“先动手”的。这个结论不难理解。对于利害冲突,特别是冲突非常尖锐的双方中的一方的陈述不可轻信,这是最基本的道理。然而,我们的一些网友,仅仅根据医疗纠纷中患方的一面之辞,就义愤填膺,对当事医院、医生大加谴责、挞伐,除了用“屁股决定脑袋”来解释,说明这些朋友思维、逻辑、立场很成问题之外,得不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如果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公正地看待该医疗纠纷,我们现在还很难判断刘谦谦小朋友的确切死因,甚至都很难做出各种可能性大小的推测。刘文中,对症状及病情演变的描述非常粗略,没有体格检查资料及血常规检查结果。然而,就算这些资料都齐全,要推断死因也很困难。猝死本身就是一种小概率事件,是病因比较难以确定的一种临床情况。儿童的主要脏器发育尚不成熟,身体的调节、代偿功能比较差,而其又缺乏表述自身不适的能力,许多检查又难以施行,使得儿科疾病的诊断相比成人要困难得多,要在更大程度上信赖于经验,因而患儿出现“意外”情况的概率要明显比成年人高。尸检是最后的手段,往往也有效,但是,它也不总是能够给出肯定的结果,这是科学的局限,全球皆然。
顺便纠正“sdd”网友(XYS20090509)的一点错误:根据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而不仅仅限于“死后48小时之内”。“sdd”网友像是一位儿科医生,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他居然教导非亲非故的病患家属利用中国变态的“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从可能不存在过错的医院、医生身上捞钱。不知他是怎样一种心态。
最后,总结一部分中国民众的一些“屁股决定脑袋”的例子:
当他们在抱怨、痛骂药费、检查费很贵的时候,他们却看不到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何等低贱。
当他们看到有的医生一个月拿一两万元收入的时候,却看不到大量的医生一个月只有两三千,甚至几百元的收入,护士的收入则更低。
当他们在说医生收入高的时候,却理解不了44.8%的医生想弃职,仅有不到12%的医生愿意子女学医。
当他们在叫嚷“医院暴利”的时候,却看不到大量的医院年年亏损,艰难度日,盈利的只是少数,其利润率也是低得可怜。
当他们天天说“看病难”、“看病贵”的时候,却看不到很多他们所羡慕的国家看病比中国难得多,医疗费也要贵得多。
当他们在说医护人员服务态度差的时候,却看不到医护人员常常遭到病患辱骂、威胁,乃至殴打。
当他们在谴责、辱骂医护人员的时候,却想不到医护人员私下也在恨恨地谴责那些三天两头就要碰到的“难伺候”的、蛮横不讲理的病人及家属。
当他们在抱怨医疗系统的时候,却想不到广大医护人员也每每对自己的现状、处境愤懑不平。
当他们看到患者因为医生的过失而致残、死亡的时候,却看不到屡屡发生的医护人员毫无过错却被病患或家属打伤、打残、打死的惨剧,理解不了广大医护人员对自已人身安全的担忧。
上面所举的那么些例子,有些网友可能会不服。其实道理跟下面的这个例子一样,问题都出在立场、思维、逻辑上。
当很多人一屁股坐在狭隘民族主义的立场上,他们自然理解不了批判中医药、用现代科学方法检验中药对中国人民健康的巨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