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不安全感来自何处?

 

我们的不安全感来自何处?

 

趋利避害以及惰性等都是人的本能。人类的天性之一是希望得到更多的有利于自己的好处,尽力避开对自己不利的危害,以及尽可能地用最少的付出获取最大的收益,等等。这些本无可厚非。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过程中,我相信曾经存在过弱肉强食的丛林准则。由于弱肉强食的社会成本太高,因此对人类自身的发展和繁衍并无好处,人类最终在互相竞争的关系中建立起了相对公平的社会规则。在这个社会生活的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循这些规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社会的有序性和稳定性。而如果有人通过不遵守规则或去额外的好处,就会造成社会的不稳定,他也就必然要受到社会体制的惩罚,惩罚必将超过其所获取的利益。由于这一套社会规则能够保证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行,因此这一套社会规则必须对任何人有效,无人可以超越。

 

因此,一个公平稳定的社会,必然是规则至上的社会,所有人都在这套规则的约束下行事,并且这种规则是长期稳定有效的,不轻易改变的,如果不得不改变规则的话,必须征得社会全体成员的认可,因为改变规则所造成的后果是由所有社会成员承担的。。

 

如果一个社会的规则系统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所有人在规则面前一律平等。那么我们每个人只要遵守规则,就一定能得到社会的认同。无论你是谁,无论是有多么的老实、无论你有多么的羸弱,只要你遵守社会规则,你就能在这个社会中自由自在地生活。因此,一个健康的、稳定的、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老实人决不吃亏的社会,是一个不老实的人最终一定吃亏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一个人都有充分的安全感。因为社会规则是有效的,稳定的,无情的,对任何人一视同仁的。

我在前面的博文中说,中国人的种种陋习(参见“虚张声势”那篇博文)的根源是国人缺乏足够的安全感。那么我们的不安全感是从哪儿来的?现在我们可以回答这个问题:是我们的社会规则出了问题。

 

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一点一点来分析。

 

先说中国几千年来的改朝换代的历史更迭。我们可以简单地把中国朝代的更替归结为残酷的宫廷政变和战争杀戮。尤其是历史上的几次成功颠覆朝廷的农民起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每次成功的政权颠覆之后总是伴随着残酷的大清洗大屠杀,这些农民政权大都会重新颁布一套社会规则。这些新社会规则基本上没有传承性。除了几次农民起义,历朝历代的在野太子党们也处心积虑试图篡夺王位,一旦颠覆成功,他们便可重新建立一套有利于自己及其党羽们的规则系统。这一点,从王室到地方,莫不如此。中国的社会规则系统长期处于不够稳定的状态,这种几千年来形成的传统深深烙在中国人的文化中。于是总有一些“识时务”的脑袋瓜特别好使的“俊杰”能够“见机行事”,从新规则中或者还没有建立起规则的领域中获取大量的好处。甚至某些“俊杰”还能够参与制定为他们自己服务的新规则,而那些无权无势的老实人则必然屡屡吃亏。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社会中有那么多的投机钻营者、而且投机钻营者总是得手的原因。

 

中国社会规则的多变性、不稳定性助长了社会投机分子,而且总是让大多数老实人吃亏并受到利益上的威胁,这是他们感觉不够安全的首要因素。从古代到现代,莫不如此。即使到了现当代,这一文化传统依旧左右着我们,我们的社会规则依旧缺乏长效性、稳定性。我们依旧没有建立起一套长期稳定、超越一切权势的规则系统。有一句流行语说:共产党像太阳,照到哪里哪里亮;党的政策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样。这真是惟妙惟肖地描述了我们社会规则的不稳定状态。“照到哪里哪里亮”——没照到的地方自然就不亮!这反映的是一种地域的不公平,而规则应该是超越地域的!只要是中国公民,无论其生活在何处,无论他是乡下人还是城里人,理应享受任何社会规则所带来的权利和利益,不应受到任何地域歧视;“初一十五不一样”这反映的是时间先后的不公平。任何社会规则不应该因为时间的改变而改变(短时间内朝三暮四的频繁改变更是不可思议),唯其如此,才能保证国民心态的稳定平和。然而我们的社会现实是,由上而下的政策多变,且毫不顾忌社会公众是否认可。因此,一旦有了新政策(其实就是新机会),大多数国人便毫不犹豫一拥而上,争先恐后,生怕一旦慢了,政策又有改变,对自己不利。

 

所以可以说,是我们的社会系统迫使我们国人去争抢,因为谁不争不抢,谁就吃亏!而且没有任何社会规则会同情你、保护你。这不是一个保护弱者的、保护老实人的社会系统。在这样的社会下生活,老实人没有安全感可言。

 

其次是中国社会规则的软弱性。全世界各个国家的法律,大概就数中国的法律最软弱。我说的软弱指的是下面两个意思:一是法律在某些达官贵人或者社会集团面前,软弱无力;二是法律的执行软弱无力(所谓的有法不依)。我们知道,一个国家的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任何人,任何社会集团均不得超越。但是在中国不是。众所周知的,在中国,某些人,某些社会集团可以超越法律,他们甚至自称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可怜中国的法律甚至要受到某个社会Party的“领导”,请问,这样的法律还不是形同虚设?这样的法律只能是面向弱势群体或异己的,在弱势群体与主流不合的异己分子面前,我们的法律无比强大,甚至残酷无情。回想文革时期,任何一群“红卫兵”都可以冲进任何一家他们认为是“阶级敌人”的家里进行“抄家”,抄走你家任何值钱的家产,理由是封资修的东西不得保留,他们可以任意给一个人戴上高帽子游街,而罪名可能是莫名其标的“走资派”或“反动学术权威”。试想,在这样的法律体制下,一些普通如你我的一般之人,能指望法律会保护我们吗?如果我们得罪了某个达官贵人,得罪了某个社会集团,法律还会保护我们吗?绝对不会,那时候法律便会成为被我们得罪的人的打手来镇压我们了。此外,中国的法律规则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详细,但存在大量的“有法不依”,既然法律可以不依,那,这样的法律还有什么意义?它还能保护这个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吗?所以,这是中国人缺乏安全感的第二个原因。

 

最后是资源的匮乏。生活资源的匮乏,可能造成某些社会成员享受不到他应该享受到的资源,这也是造成我们缺乏安全感的因素之一。我们把问题简单化一下就很清楚。假定有10个人,但可供应的某项资源却不到10(小于10大于1的任意数字),那么这必然会造成十个人的不安全感,必然造成这10个人之间的争抢。相反,如果10个人却有着大于等于10的资源可以供应,那么这10个人不必为了获得资源而花费心机。这就是绝大多数生活富足的国家,他们的国民心态相对平和的原因之一。那么资源的匮乏是不是必然造成社会成员的不安全感呢?不是的。我们最后讨论资源匮乏的因素,也是因为这一因素不是造成不安全感的充分条件。人是有智慧的动物,人类有足够的智慧解决资源匮乏的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制订出足够好的规则,由规则来控制公平性,也能解决由于资源匮乏锁造成的恐慌心理。例如得不到某项资源的人社会在其他资源上给予足够的补偿,使之感觉失去该资源和获得另外的利益二者相等,甚至获得的更多。这就不会造成社会的不安全感。但是我们的社会制度不是这样,通常是“过了这个村,就没有了这个店”,一方面社会不能提供足够的资源为社会成员服务,另一方面却又不能制订出足够好的规则给那些未能得到资源的成员以补偿。这便毫无悬念地造成了社会恐慌,迫使人们自然地产生了社会不安全感。使得国人在任何方面,一有机会便急吼吼地争抢起来。甚至有时候根本就是人少资源多的情况,国人们也会习惯性地争抢(有时候抢到最后,大家都有份,并且还有多余,这些人竟然也没有一丝的尴尬,真令我悲哀!)这方面的例子实在太多了,我们不用举例,我想聪明的你,一定能够理解吧。

 

最后请允许引用我的一位好友给我的来信中说的话:培根说过:“对一个国家来说,最大的危害就是狡猾人被当作聪明人”,也就是说,老实人吃亏是国家最大的危害。有句话说,“民主社会就是孤立者是安全的社会”,我们也可以套用一下说“公正社会就是老实人不吃亏的社会”。我最近的三篇博文想说的主题是——我们如何才能把我们的国家建设成一个让所有老实人能够安心自在地生活的、公平公正的天堂?这正是我一直以来思索的问题,也是我在新浪开博撰写博文的动力。虽然这不是我的专业,但他却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不能不加以关注。建设我们自己的国家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本话题暂时打住。如果网友们有什么好建议请告诉我,也希望网友们对拙文给予批评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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