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开悖论之谜

如何解开悖论之谜

 

要揭开逻辑悖论的怪圈,要用到一个语言学中的重要概念:元语言。

先说说什么是元语言。简单来说,元语言就是用来解释语言的语言,被解释的语言则为对象语言。当然,这里的“元语言”本身也是由对象语言(还是用“自然语言”比较合适吧)来充当的,只不过当我们在把对象语言当做元语言来使用的时候,也就是用一部分对象语言来说明另一部分对象语言的时候,我们说话双发都是心照不宣的,心里应该都很明白。比如我说:理发师就是专业给别人理发的人。这里的“理发师”是要解释的对象,而“专业给别人理发的人”就是元语言。

为了帮助理解,我们来说个笑话。说从前有个孩子,他爸爸送他去上私塾,上学的第一天,这位私塾先生教了这个孩子三个字“你、我、他”。这位先生说:我,我是你先生,你,你是我学生,他,他是你同学。然后教这个学着写这三个汉字。就这三个字,学了半天。晚上回家,孩子的爸爸问孩子,今天学了什么。孩子说,今天学了三个字“你、我、他”。爸爸问,这三个字什么意思?孩子回答说:我,我是你先生,你,你是我学生,他,他(指着他妈妈)是你同学。这孩子父亲生气了,打了孩子一个耳光。说,你听着,我是你爸爸,你是我儿子,她是妈妈。记住了吗?孩子很委屈,边哭边回答,记住了。

第二天到私塾学校,先生要复习昨天的功课。问这孩子,你、我、他什么意思。结果这孩子回答说:我是你爸爸,你是我儿子,她是你同学。先生更生气,也打了孩子耳光。你说这孩子冤枉不冤枉?

问题出在哪儿?出在元语言和对象语言的错乱上。“我”是个对象语言,用元语言来解释应该是“我,是说话的人”。而“我是你爸爸”是用现实中的对象来说对象了。那不是元语言的解释。

回到逻辑悖论上来。理发师说,我给那些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这里的“不为自己理发的人”就是一个概念,如果这个概念被解释为元语言“理发师”,那么元语言中的“理发师”就应该为对象语言中的那个“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理发。一次思维过程中,一个概念必须保持同一。因此这个概念不应该被偷换。那么当理发师为自己理发的时候,他还是原来那个不为自己理发的人。现在理发的行为不包括在前一个思维过程的概念(不为自己理发)中。否则就变成用对象语言去套元语言了。把两个思维过程中不同的概念混为同一概念了。

同样,鳄鱼悖论也是。鳄鱼的问题:我会不会吃掉你的孩子。母亲回答,你会吃掉我的孩子。如果鳄鱼吃了孩子,孩子母亲答对了。鳄鱼不能吃孩子。如果鳄鱼没吃孩子,母亲答错了,它可以吃掉孩子。而当它要吃孩子的时候,孩子母亲的回答又对了,它又不能吃孩子了。这就是鳄鱼所面临的困境。问题在哪里?还是在元语言和对象语言之间的关系上。

母亲的回答“你会吃掉我的孩子”是一个对象语言,鳄鱼必须对孩子母亲的回答是正确还是错误作出反应,而这个反应只能是:这个母亲答对了。现在要对“母亲答对了”进行解释,这个解释是元语言:母亲答对了=还给母亲孩子。这个元语言可以用行为来实施。并且这个元语言不再受现实中的对象语言的解释。“还给母亲孩子”就是“还给母亲孩子”,它不再受对象语言解释。如果要对这个元语言进行解释,也只能是元语言的元语言,也就是更深一个层次的解释,而不应该回到前面的层次上,用前面的对象语言来解释这个元语言。

当我们用B来解释A,B就不应该再受A的解释。如果要对B进行解释,应该用C,而不是用A。这就是悖论之所以循环的奥秘:用B解释了A,再用A来解释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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