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日的教学评估和教授定岗定级

狗日的教学评估和教授定岗定级

周口店人

 

高校教学评估全国上下一片怨声载道,几乎达到了民怨沸腾的地步。不仅仅劳民伤财(所有被评估的学校都不得不投入大量的资金——尽管各校经费都捉襟见肘),而且败坏了学风。所谓的评估指标可以用逼良为娼四个字来形容。一些高校的教师不得不放下手头的科研和教学工作,日以继夜加班加点“造假”,一些若干年前的考卷如果已经不存在了,则要求“造出”来,不仅要造出考卷,还要造出成绩。几年前上过的课,如果没有教案就要补齐教案,不少教授上课的内容就是他的研究成果,上课讲完了文章也可能发表了,至于一些老生常谈的基本原理什么的,大概全都在肚子里了,非要补出个什么教案来,纯属浪费时间精力。还有的没有教研会议的记录,要求造出那些所谓的教研活动的记录出来。这就是所谓制度或系统逼迫大家造假了。

现在几乎所有高校的教师都在呼吁停止这种愚蠢的评估活动(本人曾经在试行教学评估初期就给教育部写信呼吁停止这种无谓的折磨),新语丝以及其他网络媒体也发表过多位教授的呼吁,但教育部似乎耳聋一般,依旧我行我素。这就怨不得那些教授们骂教育部的娘了。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再明显不过的失误,国务院或人大为什么还不追究教育部的责任。如果在一个民主的社会体制下,我想教育部早就被社会质疑了,教育部部长的职位能不能保住都成问题。

教育部如果要真正进行教学评估,大可不必如此兴师动众。目前的方式无论如何都很难杜绝直接或间接的舞弊行为。而避免这种舞弊可能性的方法其实很简单,只要委托社会上的某个信誉较好的第三方专业调查公司,让他们对大学毕业生进行问卷调查即可,我相信这一调查结果一定能真实反映各所大学的教学质量和管理质量,包括各种问题。这一方法要比目前的评估方式简单得多、客观公正得多。

 

与教学评估问题相似的是最近的教授定岗定级。在当今全国高校清一色官本位的体制下,进行教授定岗定级,其结果也只能是官本位的体现。教育部在07年5月7日颁布的《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的通知》中规定,“高等学校正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教授一级岗位、教授二级岗位、教授三级岗位、教授四级岗位,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副教授一级岗位、副教授二级岗位、副教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讲师一级岗位、讲师二级岗位、讲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助教一级岗位、助教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那么如何评定这12个等级?恐怕这是最为关键的问题了,所有高校几乎没有人不关心这“如何评定”的条件,因为有了这个条件,评定就能相对客观公正。只要符合条件,就可评定,不符合条件就不能评定。

那么教育部提出的条件是什么呢?说来非常搞笑,教育部所说的“高等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有四个:(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这四个条件中,(1)(2)(4)三项是毫无意义的。如果不具备(1)(2)两项,在任何一所大学都不能任职,不具备(4)任何人都不愿意任职。也就是说,学校中目前正常在岗的人都符合这三项条件。因此我说这三项条件毫无意义。那么关键就在第三项条件:“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可是在这一最最关键的条件上,教育部耍了滑头,他没有向我们提供任何可操作的程序,没有提供任何可操作的标准!因此,实际上就是没有标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全国所有的大学教师在评定职称或评定岗位时,都希望有一个客观、公正、透明的标准和程序,这个标准和程序能够客观公正地衡量出一位教师的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

怕就怕没有标准,怕就怕各个学校自行制定标准。只要标准由“自己”制定,对某些群体或阶层的人来说,事情就好办。要让某人能够定为某高级岗,只要把评定标准稍作调整向某人倾斜一下即可。比如要某基层增补一位××委员,要求年龄40-45岁,女性,研究生毕业,少数民族……只要根据上面的这个标准,最后就是某个特定的人,毫无悬念。

由于教育部没有提出任何可供操作的具体标准,各所大学只能自行其事。在当今官本位的国情下,要想岗位定级不变成官本位,不演变成一场学官们的狂欢盛宴都难!全国各高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种向学官们严重“倾斜”的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现象鼓励了某些不学无术的人投机于行政职务,靠着权力获取学术资源,由于这些人的钻营,许多实实在在从事科学研究学者的积极性受到了打击。因此,现在推行的这套专业岗位设置工作并没有起到推进工作的作用,相反,它向那些科研出色而不会钻营的教授们兜头浇了一盆凉水,让那些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教师倍受打击,其结果便是伪币驱逐良币,黄钟毁弃而瓦釜雷鸣!

岗位设置不是不要搞,关键是怎么搞。我认为只有在充分实行教授治校而不是官治高校的条件下,只有在具备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一位教授的学术水准,用相对客观的学术水准来设定岗位的时候,这项工作才能对我国的科学事业和学术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如何评价一位教授的学术水准,国际上通行的主要条件和标准是:

(1)      
在核心学术期刊上所发表的论文数;

(2)      
学术论文被引用数;

(3)      
担任专业学术刊物的编委;

(4)      
在大型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发表主旨演讲;

(5)      
被著名大学邀请作学术演讲

(6)      
获大型科研项目资助

……

这些条件和标准都是忽悠不来的,没有一些真才实学不可能具备以上任何条件(或者高数字统计),如果实行这样的标准,那些投机者还能有机可乘吗?但是为什么明摆着的如此好操作的标准和程序,教育部却不公布或建议执行呢?

中国的许多领导干部已经习惯于发号召、下指示,而绝大多数号召和指示都没有操作性。打开各种各样的政府文件,其中“我们要……”“一定要……”“坚决……”“绝不……”这样的假大空的文风从文革至今还没有肃清,这次教育部的文件同样存在大而空泛的毛病,例如文件说“地方人事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高等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高等学校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这项改革作为学校改革发展中的一件大事,精心组织,稳慎实施。要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学科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地在高等学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发了这么多的号召,下了这么多的指示,就是没有一条我们上面列举的如何操作的具体方法!不是大而空是什么?

教育部这次出台的专业岗位设置文件,在客观上提供给学官们乘机再捞一把的机会。无论教育部承认还是不承认,客观现实已经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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