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志安赴美起诉方舟子”闹剧

上次我谈到,在安保资金解散之后,王志安还上演了一出“赴美起诉方舟子”的闹剧。王志安早在2015年就已经嚷嚷要赴美起诉方舟子,说我诈骗了网友的捐款,要把我送进美国的监狱。2017年1月,王志安宣布“赴美起诉方舟子”的计划已经启动,因为需要50万~60万元资金,所以要众筹。他声称如果谁给他捐款,以后会有回报,等法院判罚,捐款的人可以分红。还说这是2017年最好的理财计划。这可能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有人把打官司当成理财。王志安当时虽然号称他的账目都要公开,但是到现在也没有公布过究竟有多少人给他捐款。我们只知道有一个网名叫“北京张胖子”的晒过他给王志安捐了2000块钱,被王志安亲切地叫做“张胖儿”。所以他是花了2000块钱买了一个爹。

 

我本以为,王志安嚷嚷“赴美起诉方舟子”只是在忽悠他的弱智粉丝给他捐款,不可能真正付诸行动,因为他没有任何理由起诉我。没想到他在2019年1月还真实施了这个计划,应该是有土豪出钱让他到美国来告我。我收到洛杉矶一家律所发来的诉状,说有人从中国到圣地亚哥的高级法院起诉我和我妻子成立了一个“安保基金”,诈骗他们的捐款在加州买房、买车、雇保姆。

 

都是谁跑美国来起诉我呢?我看了一下诉状,总共是15个人,还列出了他们捐款的金额。第一原告王志安,捐款金额为零。也就是说,王志安根本就没有捐过款,连当事人都不是,怎么跑美国来起诉我,而且还成了第一原告,这不是很搞笑的事吗?这种案子洛杉矶的律所居然也敢接。剩下的14人号称都是捐过款的,其中有几个捐款比较多的,徐波、刘宇、景涛、孙延宏,我上次说过这4个人已经在北京法院起诉过彭律师,要求退回他们的捐款。北京法院也判了退回给他们了。至于这4个人跟我的恩怨,我上次也已经说过了,就不再重复。

 

剩下的人,有几个是“科学公园”的:吴兴川、张科(也就是“北京张胖子”)、陈涛。吴兴川是“科学公园”的社长。“科学公园”以前以做科普、支持方舟子的面目出现,后来我因为揭露了周小平,在中国被全网封杀,他们就认为我没有利用价值,而且还成了负担,要跟我切割。他们内部的讨论被人泄露出来了,吴兴川在内部群里说,跟着王志安一起抹黑方舟子安保资金,就可以跟方舟子切割。他们网站曾经用过我好几百篇科普文章,当然都是免费的,要跟我切割还舍不得撤下我的文章,居然还好意思给我发来一份合同,要求我无偿地把这几百篇文章的版权转让给他们。世界上就有这么无耻的人,无耻得难以想象。“科学公园”的人的无耻程度的确超过了我的想象。我再举一个例子。有一次我跟“科学公园”的人一起去外地,回来的时候让他们搭了车。他们居然去给王志安当证人,说我让无关的人搭乘安保车辆,滥用了安保资金。世上就有这种没有任何人性的人渣,让他搭车反而成了我的罪过。

 

原告里还有两个人也跟我有恩怨。一个叫李勇,是乐陶网的CTO,网名叫“西西弗斯”。他以前曾因为散布一些歧视性言论被我批过。还有一个叫陶黎纳,网名叫“疫苗与科学”,以前也因为反对强化免疫被我批过。他声称曾经向安保资金捐过100块钱,要求把这100块钱退给他。剩下的那5个我就不知道是什么人了。有的说捐过10块钱要求退回,还有一个说是捐过62元人民币要求退回。这些人我都不知道是谁,让安保资金的管理人员查了收款记录,结果找不到这5个人,捐款名单里没有这些人,很有可能是捏造出来的人名。我在网上说不知道这5个原告究竟是谁,王志安就满地打滚,说我要人肉搜索原告。你都跑来告我了,居然还怕我知道是谁,我想知道究竟是谁来告我,居然还成了人肉搜索,这是不是非常可笑?

 

我刚才说了,他们来告我没有任何理由,当然只能在诉状里乱写,也就是说假话。他们说我和我妻子成立了什么安保基金,这就是假话。我上次已经说了,安保资金的募集并不是我发起的,我也没有参加管理,跟我妻子更没有关系。我最多算是安保资金的受益人,我妻子连受益人都很难算得上。他们把我妻子扯进来是犯了大忌,我最痛恨的就是这种有什么事就把无关的家属扯进来的人渣,对这种人渣我从来不会放过。

 

诉状里说我拿了他们的捐款在美国买房、买车、雇保姆。先说买房。我在加州买房是2013年的事,这些人是2014年才捐款的,我难道是2014年拿了他们的捐款,穿越到2013年去买房吗?我2013年在加州买房是全款,所以无论如何跟他们的捐款扯不上关系。他们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在诉状里变成我是2014年在加州买房。他们既然能查到我在加州买房,当然知道是2013年买的,知道难以自圆其说,故意在诉状里写成2014年买房,这就是造假。

 

王志安曾经晒过一个收据,说彭律师拿了安保的钱买了一辆车,我以前说过那是安保的车。在诉状里变成我拿安保的钱在美国买车,难道我把北京那辆车弄到美国来了吗?至于说我在美国用安保资金的钱雇保姆,完全是造谣。我在北京就没有雇过保姆,更不要说到美国雇保姆了。小孩都是我们自己带的。我们两个人在美国都没有上班,都在家里,何必雇什么保姆?

 

而且,原告里捐款最多的徐波、孙延宏、刘宇、景涛这几个人,我上次说过,他们已经在北京起诉过了。北京法院不认为这是捐款,说是属于赠予。赠予人如果认为被赠予人使用资金不符合赠予的目的,就可以要求退回去,所以法院就判了把钱给他们退回去。也就是说,如果他们有损失,也已经得到弥补了,又跑到美国来告我,要求退回他们的捐款,这不就是把捐款当成回报率百分之百的投资,他们捐的钱我得加倍还回去,这不是非常可笑吗?

 

另外,还有一个追诉期的问题。根据加州的法律,涉及到财产的诉讼追诉期只有3年,而王志安早在2015年就在嚷嚷方舟子什么基金诈骗,这些人也早在2015年就已经要求把款退回去了。他们来起诉的时候,已经4年过去了,不管这事跟我有没有关系,也早就过了追诉期了。

 

所以这案子如果进入审理,他们是一点戏都没有,绝对不可能赢的。他们也知道不可能赢,所以在诉状里乱写。

 

为什么明明知道不可能赢还要来起诉呢?这就属于“滥诉”。滥诉的目的不是为了赢官司,而是借官司打击报复,耗对方律师费。但是加州有法律规定,对于滥诉,被告可以要求法官判罚原告,要求原告赔偿被告的损失,包括律师费都要由原告出。所以,我们本可以反诉他们,要求法官判罚。反诉获胜的可能性很高,但存在一个问题:他们所有人都是中国人,都在中国,即使法官判罚他们也没法执行,我钱是拿不到的。如果案子进入了审理程序,即使我最终能赢,也要花很长时间。美国打官司很费时间,也很费钱,等到判决下来,可能几十万美元都已经花出去了。即使法官判决原告赔偿我几十万美元,我也拿不到手,他们人在中国。所以我的律师建议,最简单明了的办法就是提出管辖异议,要求法官撤案,让这个案子去中国审理。

 

我们提出管辖异议的理由也很充分。所有的原告和证人都在中国,安保资金也是在中国募集的。所有的资料全是中文,都必须翻译成英文。如果要找证人和原告取证,还必须去中国,还必须找翻译,这些费用非常大。这个案子本来跟加州就没有关系,在加州审理非常不方便。跟加州有点关系的是我人在加州,但我是中国公民,受中国法律管辖。而且我以前在中国也有很多诉讼,告过别人,也被别人告过,包括我当时正在起诉王志安诽谤,一审已经判王志安必须赔我几万块钱。我们把这些都提出来,说这个诉讼本来就应该、也可以在中国审。

 

原告一方不服,强调这个案子在中国没法审;即使在中国审了,法官判决也没法执行,因为方舟子比较特殊,从来就不执行法院的判决,中国的法院也拿他没办法。他们还找了3个证人给法院写信作伪证。第一个证人是曾经雇凶试图谋杀我的肖传国。肖传国在武汉法院告过我,说我损害了他的名誉权。那是2006年,他在申报院士的材料里吹嘘自己得过美国的某个大奖。我查了一下,获奖名单里根本就没有他。他就去武汉法院起诉。武汉法院判决说,在获奖名单里找不到肖传国的名字,不等于肖传国没有获奖。判我败诉,要我赔他3万。肖传国说虽然法院判我赔他3万,但我没有把钱给他,法院没法执行。这完全是说假话,因为法院强制执行,我们也把钱交了。那是2013年的事,除了3万,还加上利息、执行费等等,都已经交了,都有证据,他明显就是在做假证。

 

第二个证人是深圳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孙海峰。这个人有一段时间天天在网上骂我妻子,所以我反击回去,说他像一只苍蝇一样。他就跑到北京法院去起诉我说他是苍蝇,侮辱他了,法院判决我赔他15000块钱。我反诉他,法院判他赔我19000块钱,他要倒赔我4000块钱。孙海峰作证说,虽然法院判决了,但是我没有给他钱,法院没法执行。这个当然也是在说假话,他还欠我4000块钱。

 

第三个证人是北京京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唐宁。她也给美国法院写了一封信作证,说她经办过几起针对方舟子的诉讼,法院判决方舟子败诉,最后都没法执行,这也完全是在说假话。唐宁代理过的与我有关的案子只有孙海峰的案子,我刚才说了,那个案子孙海峰还欠我4000块钱。

 

他们找的3个人都是作假证,而且证据即使是真的,效果也适得其反。美国的法官说,这些人的证词真假且不说,他们的证词恰恰说明原告可以在北京起诉我。所以在2019年6月,法官判这个案子跟加州没有关系,应该去中国起诉。原告不服,上诉到加州上诉庭。

 

这中间还发生了一件奇葩事。有人来给我递交法院的文件,我一开始以为是法院关于我的案子给我发啥通知,就接下来了。等他走后打开一看,发现是原告律师通知安保基金会去参加审前协商会议。我问了我的律师,律师说不用理它,你跟安保基金会没有关系,又不能代表安保基金会。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继续派人来送通知,我就问:你是要给谁的?他说是给安保基金会的。我说:你送错了,这里没有什么安保基金会。我没接就把人给轰走了。从那以后,他们就没有再来骚扰了。

 

他们上诉后刚好碰上了疫情,拖的时间就比较长。一直到2021年1月,加州上诉庭才判决,这个案子应该去中国起诉。但因为原告说这个案子没法在中国起诉,而被告说这个案子可以在中国起诉,那么原告先到中国去起诉,看究竟能不能起诉,如果没法起诉,再到加州起诉。我当时也留了我北京律师的联系方式,说你们起诉就把诉状寄到这里,我肯定会应诉。现在三年过去了,我们一直没有收到他们的诉状。

 

王志安当然不会承认这事了了,还时不时地嚷嚷“赴美起诉方舟子”“方舟子基金诈骗”“要把方舟子送进美国的监狱”。我从来就不担心会被送去美国监狱,因为这是民事案,即使输了也只是赔钱而已,又不会因此坐牢。倒是王志安现在被人揭发,说他在日本从事非法活动,还被日本的参议员盯上了。他居然敢辱骂日本的参议员,看来他是不怕他和他的合伙人会在日本坐牢的。

 

2024.02.17录制

 

2024.04.14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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