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流浪博士和美国无家可归问题

纽约有一个流浪汉在中国火了。有人在纽约街头采访了一个华人流浪汉,他是复旦大学本科毕业的,考上李政道主办的中国赴美留学项目CUSPEA,到美国大学读物理博士,毕业后到华尔街当程序员,2007年遇到金融危机失业了。据他的校友说,他失业之后找工作高不成低不就,最终流落街头,变成了流浪汉。现在火了之后,美国的复旦大学校友会说要帮助他。这事为什么会火呢?因为很多中国人觉得美国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还不如中国,连博士都找不到工作,变成流浪汉,所以可以用来进行反美宣传。就像胡锡进说的:“美国社会抛弃了他”、“他们把中国这么好的一个英才给毁掉了。”

 

无家可归当然是美国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但也不像很多人说的、想象的那么严重。我看到有一篇文章说,美国无家可归的人多达几百万。并没有那么多,总共也就50多万人。而且,美国说的“无家可归(homeless)”,跟中国人想象的流浪、乞讨还不完全是一回事。首先,这些人并不都到处流浪,绝大部分人还呆在原来生活的地方,所以称他们流浪汉是不准确的。其次,他们中很多人都有工作、收入,有些人没工作是因为已经到了退休年龄,但有退休金、社保,并不需要乞讨。只要没有固定的住址,就归为无家,比如相当一部分人有房车可住,也算是无家。这就不属于中国那种流浪乞讨人员的概念。连车都有,居然没有家,这在中国很罕见,有车的人在中国算是有一定财力。

 

因为中国没有类似的无家可归者的概念,所以非要跟美国比,还只能拿流浪乞讨人员来比。中国流浪乞讨人员有多少呢?我没有看到统计数字,不像美国,具体多少人无家可归都有详细的统计。我能够找到的是2019年民政部公布的数字,说那一年接受收容所救济的流浪乞讨人员总共有104万人次。这显然只占流浪乞讨人员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不会去收容所,因为到收容所就会被遣返回老家。而且收容所的条件很差,在那里被打死的事都发生过,例如著名的“孙志刚案件”。所以,接受收容所救济的流浪乞讨人员应该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流浪乞讨人员就是流落街头,人数肯定比被收容的多多了。中国这个问题应该也是非常严重的,只不过没有把它当成重大社会问题提出来而已。中国可能有别的社会问题比流浪乞讨人员严重得多。

 

胡锡进说,美国这些流浪汉“处在美国社会的边缘部分,周围缺少认真的救助力量”,这个说法也是不准确的。首先,美国政府每年都要花很多钱来救济这些无家者。联邦政府有住宅和城市建设部,它一年拨款30亿美元救助这些无家者,解决他们无家可归的问题。分摊到美国全国50多万无家可归者头上,每人一年能分到5000多美元,不算是很多,救济无家可归的主要靠地方政府。

 

加州人口占美国人口的12%,但加州无家可归人口占全美国无家可归人口的30%,无家可归在加州被认为是最重大的一个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州政府每年要拿出72亿美元。加州17万无家可归的人,每人一年能够分摊到4万多美元。洛杉矶的无家可归是整个加州最严重的,有7.5万无家可归的人。洛杉矶政府现在一年要拿出13亿美元来解决这个问题,平摊下去一个人也有1万多美元。所有这些加起来,洛杉矶的无家可归者,每人一年能够分摊到的救济是6万多美元。这只是政府给的钱,还有一些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也在参与救济无家可归者。

 

美国的收容所跟中国的收容所性质不一样,不是政府办的,主要是非营利性组织、慈善组织办的,有的收容所也会申请资金,拿政府的拨款来办。这些收容所都是临时的住所,但各个收容所规定不一样,一般最多不能超过90天就得离开。有些临时的住所不是收容所,比如政府把宾馆包下来供无家可归的人暂住。住收容所和住宾馆都是暂时的,真正要解决无家可归的问题应该是提供固定的住所。政府有各种救济手段,比如建廉租房,或者给租金补贴。政府还有别的一些救济手段,帮助就业、提供免费医疗、提供免费食品等等。所以,并不像中国人想象的那样,社会不管他们,把他们抛弃了。中国的流浪乞讨人员才是基本上不管的,不信问胡锡进,中国政府一年拿出了多少经费救济这些流浪乞讨的人员?他拿得出数据吗?

 

复旦的流浪博士出名了,中国政府要做做样子。他的老家江阴的政府说欢迎博士回家,意思是政府要出钱养他养。但如果他没有出名,不是美国人,只是本国的普通流浪乞讨人员,中国政府会这么做吗?愿意养他们吗?肯定是不愿意的。中国本身的福利做得一团糟,社会救济也做得一团糟,有什么资格嘲笑美国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呢?美国说无家可归是一个严重的问题,那是相比于其他社会问题和其他发达国家而言的。跟其他的发达国家比,美国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的确比较差,但跟中国比就好太多了。中国在这方面嘲笑美国,又是太监嘲笑别人性生活不和谐。

 

加州跟其他州相比,无家可归问题要严重得多,是整个美国最严重的,30%的无家者在加州。最主要的原因是加州住房短缺。住房短缺导致房价、房租很高,住房负担就要比其他州严重得多。在美国,一般认为住房支出(房贷、房租)占收入的30%以下是比较恰当的,但加州低收入者有50%房租支出超过收入的30%,收入非常低的人有70%~80%房租支出超过收入的30%。房租占收入的比例这么高,一旦收入出了问题,比如工作丢了,首当其冲的就是住不起房。这就是为什么加州无家可归问题这么严重的最主要的原因。房价高也导致政府很难解决无家问题,因为没有那么多钱。我刚才说了,要解决无家的问题,最根本的是必须政府出钱提供廉价住房,但因为房价太高,政府提供住房的费用就非常高。在洛杉矶,要彻底解决一名无家可归者的问题,给他提供廉价住房,政府要为每人拿出80多万美元,没有那么多的钱。

 

加州无家可归问题严重的一个次要原因是,全美国无家可归的人都喜欢往加州跑。当然最主要是加州本身的问题,90%的无家可归的人在失去家之前,就已经在加州有家了,算是本地人,但也有10%的人是从外州流浪过来的。为什么他们喜欢流浪到加州来呢?原因很简单,加州气候温和,适合流浪,夏天热不死,冬天冻不死。到加州流浪会比其他地方舒服,所以喜欢到加州特别是南加州,南加州的无家可归者占了整个加州的一半。一些外州政府,特别是保守派的政府,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他们解决当地的无家可归问题,最简单、最便宜的做法就是把人送到加州去。如果无家可归者愿意到外地去,就选一个地方,政府出钱让他过去。愿意离开的,首选都是南加州。这是多年以来的做法了。去年,阿拉斯加有一个市长把这个秘密给说出来。他说,我们送一个无家可归者从阿拉斯加去洛杉矶,机票钱也就200多美元;如果他留在阿拉斯加,我们一天就要资助他100美元。这么一比,把人都送到洛杉矶去,当然经济上合算得多,总不能让无家可归者在阿拉斯加冻死吧?送到洛杉矶去不会冻死,这是人道主义的考量。幸好大部分无家可归者还是不愿意离开家乡的,否则加州无家可归的问题会更加严重。

 

加州特别是南加州气候温和,还带来了另外一个问题,无家可归者不愿意住收容所和政府提供的宾馆等临时住所,因为住那种地方要接受管理、受到约束,没有那么自由自在。既然在外面露营冻不死,很多无家可归者就宁愿选择在外面住,住在车里,特别是住在帐篷里。他们住帐篷还喜欢跑去市中心,直接在街道搭帐篷。洛杉矶市中心整条街都搭满帐篷,因为住在市中心各方面都比较方便。

 

由于市中心街道都扎满帐篷影响市容、卫生,市政府以前也想过清除,把他们赶到别的地方去,但被法院叫停了。美国宪法有一个禁止酷刑修正案,加州的联邦法官判决说,这些无家可归的人本来就已经很可怜了,还把他们从市中心赶走,要清场,这种做法太残酷,违反了美国宪法禁止酷刑的修正案,所以就不能赶人了。不过,最近联邦法院在这个问题上有所松动,还没有正式判决但已经开过听证会。法官说,如果有住所提供给无家可归者,比如收容所、宾馆里有地方,就可以把他们强制赶到那里去。现在有些地方已经以这个名义开始清场了。旧金山开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时,人们发现旧金山市中心的无家可归者没了,就是以这个名义把他们赶到收容所去了。

 

这些无家可归者大都有吸毒史,这也是解决无家可归比较难办的地方,因为美国不可能强制这些有吸毒史的人去戒毒。大部分无家可归者还有精神疾病,就像复旦的流浪博士,他在接受采访时多次说他有幻觉,明显也有精神疾病。这也给解决无家可归问题带来了很大麻烦,因为美国也不能强迫精神病人去接受治疗。加州最近有个新的法律在这方面有所松动:如果家属提出申请,经过法官判决,可以强迫精神病人接受治疗。但这个新的法律争议也很大,因为涉及到人权问题。

 

当然,这些问题在中国都不是问题。有吸毒史就抓到戒毒所去戒毒,有精神病就抓到精神病院去关起来。如果既没有吸毒,也没有精神病,只要政府觉得有必要,比如要开啥会或者要整顿市容,那也可以以“清除低端人口”的名义把人都赶走。赶走的那些人有没有地方住,那是不管的,这就是中国所谓的“低人权优势”。自己没有做到保障人权,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尊重人权呢?

 

2024.01.08录制

 

2024.03.15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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