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王焰新究竟有没有学术腐败?

几天前我收到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通报,是一份文件的扫描,全文如下:

 

       关于王焰新等同志邮件情况的通报

 

9月26日至10月2日,校内外多个单位和个人受到群发电子邮件。邮件内容侵犯了王焰新等同志及家属的名誉和身心健康,干扰了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对学校声誉和安全稳定产生了不良影响。

公安机关经立案、调查取证,向学校通报如下情况:邮件系胡斌(曾在地大任教,2017年因违纪离职)以“方周子”“Ke Xing”“michael jiang”“Zhouzi Fang”“Han Wu”等邮箱名发出,胡斌承认邮件内容为捏造事实。10月13日,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斌实施刑事拘留。

特此通报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保卫处

         2019年10月16日

 

落款处盖着通红的印章,真实性不容怀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之所以给我发这份通报,是因为新语丝网站在今年9月30日刊登了《2019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王焰新的学术腐败》。该文没有署名,但公安机关的神探还是很快查出作者是胡斌,而且据说胡斌承认文章内容为捏造事实。胡斌是不是真的这么承认了,不得而知,毕竟,电视上亲口认罪的事都不可轻信,何况是文件上的一句话。但文章内容是不是捏造事实,却是可以根据公开的资料核实的。胡斌对王焰新的最主要指控是:

 

【王焰新作为通讯作者(第二作者),指导的博士生张彩香(现为环境学院教授、博导)在 2005 年11 月《首届全国农业环境科学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发表了《盐酸水解纤维渣和煤混合燃烧污染物排放特性研究》,排列的作者是张彩香、王焰新、阎喜凤(中国期刊网上可以公开查询到)。在时隔两年后的 2007 年 2 月,又在《环境科学与技术》第 30 卷第 2 期上重复发表,只是将题目中的纤维渣改为残渣;煤混合燃烧改为煤混燃,论文摘要、整篇内容、图、表、数据、曲线(只是换成了彩色)等完全雷同,基本没有改动,照抄发表。作者却悍然换成了:张彩香、王焰新、鲍建国、刘慧。标注的基金资助都是王焰新负责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40425001)、国家 863 计划课题(2004AA01050),也没有改动。这种学术造假、学术腐败、虚增论文数量的恶劣行径完全玷污了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和大学校长的职务。甚至不配做一名教师和学者,培养的学生也是投机取巧之辈,让人汗颜。】

 

胡斌在文中还提到王焰新还有多篇论文属于类似的重复发表以及自我引用的问题,不过没有具体举证,难以核实。我们只来看上述具体的指控是否捏造事实。这两篇论文在胡斌说的中国期刊网已经找不到,不过在别的中文论文数据库还能找到,如下:

 

盐酸水解纤维渣和煤混合燃烧污染物排放特性研究

张彩香 王焰新 阎喜凤

中国地质大学环境学院

摘要:在试样的质量及其他试验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对不同温度下单一的煤、渣、1:1渣与煤的混料及其做成的有型燃料随温度变化污染物排放特性进行了研究,渣和煤混燃或制成有型燃料燃烧能大大降低HCl、SO2和NO2气体的排放。结果表明,混合燃烧盐酸水解纤维渣和煤的有型燃料,不仅解决了大量纤维渣给环境带来的固体废物污染,而且能综合利用废物和煤炭资源,降低锅炉燃烧中污染物的排放。 

关键词:纤维渣 ; 煤 ; 混燃 ; 污染物 ;

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40425001); 国家863计划课题(2004AA01050);

会议名称:首届全国农业环境科学学术研讨会

会议时间:2005-11

会议地点:中国湖南长沙

分类号:X78

 

盐酸水解残渣和煤混燃污染物排放特性研究

张彩香 王焰新 鲍建国 刘慧

中国地质大学环境学院中国地质大学环境学院 武汉430074

摘要:在试样质量及其他试验条件基本相同情况下,对不同温度下单一的煤、渣、1∶1渣与煤的混料及其做成的有型燃料随温度变化污染物排放特性进行了研究,渣和煤混料或制成有型燃料燃烧能大大降低HCl、SO2和NO2气体排放。结果表明,混合燃烧盐酸水解残渣和煤的有型燃料,不仅解决了大量残渣给环境带来的固体废物污染,而且能综合利用废物和煤炭资源,降低锅炉燃烧中污染物的排放。 

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40425001); 国家863计划课题(2004AA01050);

关键词:残渣; 煤; 混燃; 污染物;

DOI:10.19672/j.cnki.1003-6504.2007.02.008

分类号:X701

环境科学与技术

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2007年02期

 

的确如胡斌所言,除了把“纤维渣”改成“废渣”,把“煤混合燃烧”简称“煤混燃”,两篇论文一模一样,完全雷同。那么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安机关为什么要说胡斌是捏造事实,胡斌为什么要承认捏造事实呢?

 

第一篇论文是会议论文,第二篇论文是期刊论文。论文先在会议上发表,再拿去期刊上正式发表,这种做法本来问题不大。然而蹊跷的是,两篇一模一样的论文的作者署名却不一样。在第二次发表时,作者少了阎喜凤,却多了鲍建国、刘慧。这是为什么?如果阎喜凤对论文没有贡献,为什么要在第一篇论文署名?如果对论文有贡献,为什么在第二篇论文却没有署名?鲍建国、刘慧又做了什么贡献,让他们得以在第二次发表时把名字加进去?难道他们的贡献是把“纤维渣”改成“废渣”,把“煤混合燃烧”简称“煤混燃”?所以这不是简单的重复发表,而是涉及论文署名的弄虚作假,严重多了。

 

我从事揭露学术造假20年了,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因为揭露学术造假被刑事拘留。且不说胡斌并没有捏造事实,即使捏造了,那也是民事纠纷,犯了什么罪?难道又是寻衅滋事?现在是连遇到下雨道路泥泞上网发句牢骚都能被认为“辱国”而拘留的时代,何况是揭露校长造假,更何况该校长正在选院士,不动用公安机关抓你,怎能显出当校长的威风?武汉司法机关保护学术造假是有传统的。当年我揭露同样要选院士的华中科技大学肖传国造假,他去武汉法院起诉我,武汉法院以“获奖者名单中找不到肖传国的名字不等于肖传国没有获奖”、“国内学术期刊也属于国际学术期刊”等离奇理由判我败诉。不过,肖传国虽然后来胆子大到敢于雇凶袭击我,却没想到还能出动公安机关跨省抓捕我。这倒算得上王焰新校长的一大创新。现在我也认定王校长造假,不知他会不会派出国际刑警对我跨国抓捕?

 

2019.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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