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有没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

我发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联想》之后,有些人仍然认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说法是以讹传讹,历史上没有这么一块把华人与狗并列的牌子。有一位说:“对这个话题,腾讯‘今日话题·短史记’栏目的考证很详实,这个栏目的长期口碑也很好。”附了这个考证的链接。我看了该文(杨津涛《真有“华人与狗”的木牌吗?》),其结论是,在上海租界内,外侨对华人的歧视确实存在,但是这块牌子是不存在的。那么为什么那么多名人都说亲眼见过这块牌子呢?作者认为或者是“道听途说,将之作为宣传政治观点的一种佐证”,或者是记忆出了偏差,“中国人在近代遭受列强歧视的集体记忆,逐渐渗透到了个体记忆之中,并对个体记忆作了‘修订’。”也就是说,这些名人在多年后回忆时集体发神经,把想象当成了事实。

 

但是这两条理由都不适用于周作人。我们再来看一下周作人在1903年9月11日的日记里的说法:

 

“上午乘车至高昌庙,晤封燮臣,同至十六浦。途中经公园,地甚敞,青葱满目。白人游息其中者无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国人不得入。门悬金字牌一,大书‘犬与华人不准入’七字,哀我华人与犬为伍。园之四周皆铁栅,环而窥者甚多,无甚一不平者。奈何竟血冷至此!”

 

这是周作人记载其亲身经历,不是道听途说,也不是多年后的回忆,而是记载当天的见闻,不存在记忆出错的可能。周作人的这则日记,是关于这块牌子的最早记载,也不存在受他人文章影响而出现错觉的可能。周作人的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本来没准备发表(上世纪60年代周作人把日记卖给鲁迅博物馆,别人才能看到。在卖之前周作人剪掉了一些不想让人看的字句,可见他写日记和《雷锋日记》不一样,不是有以后发表的打算的),不存在有意编造用以控诉帝国主义罪恶的动机。何况周作人记载此事的目的倒不是要揭露华人在租界受歧视,而是感叹华人对此歧视无动于衷,“奈何竟血冷至此!”

 

作者不是不知道周作人日记的记载,其文中有一个关于这块牌子的各种说法的列表,第一条就是周作人的这则日记。然而作者在正文分析中却根本不提这则日记,想必也知道这则日记的存在让其论据、结论全部失效,所以就假装其不存在了。

 

这块牌子没有实物或影像资料存世,当时的公园管理条例的牌子倒是存有照片,共有十条,其中一条是“这些公园供外国人使用”,还有一条是“狗与自行车不得入内”。于是有人就认为关于那块牌子的说法是根据这两条规定编造出来的。在他们看来,有了园规牌子,就不可能再有警示牌子?园规订得详细,游客很少有人会去看,把容易违反的关键部分做成大字警示牌子广而告之,不是很常见的做法吗?现在中国公园的入口处也会有“入园须知”的牌子,里面大抵会有“禁止踩踏草地”之类的规定,但草地上通常还会再插“禁止踩踏草地”的牌子,难道能说这种牌子不可能有,是根据“入园须知”想象出来的?

 

对这块牌子的具体措辞各家说法略有不同,这可能是因为时隔多年后的回忆与事实有出入,也可能是有不止一块牌子。1949年之后具体措辞趋于一致,都成了“华人与狗不得入内”,这要归功于政府强大的宣传机器的影响。周作人日记的记载最早,记的又是当天的见闻,那么其说法应该是最准确的,牌子上写的是“犬与华人不准入”七字。当然,这不排除在别的时候、别的地方还有别的牌子写的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

 

既然连否认这块牌子的存在的人也承认上海租界的公园曾经同时禁止过华人和狗进入,那么为什么要无视基本事实和逻辑,断然否认有过这么块根据园规立的牌子呢?意义何在?难道是为了说明中国的名人喜欢一起撒谎或是集体发神经?

 

2019.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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