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事件真相”的真相

喜剧演员周立波就其涉嫌非法持枪、持毒品一案发了一份声明《周立波事件真相》,但他说的“真相”与美国媒体的报道、常识、常理不符,分析如下:

 

【周立波:经过一年多纷纷扰扰,我在美国继5月24日胜诉之后,本案检察官6月4日又作出了撤销此案的决定,这意味着检察官不但认可了法庭的裁决,同时也认可了证明枪毒与我无关的指纹DNA鉴定结果等证据,撤案意味着检察官和法官均宣布我无罪。至此,在法律上,此事件没有给我个人留下任何不良记录,公正的法律终于彻底还给我一个清白。但撤案之后我并没有感到任何的轻松,反而一股忧伤的憋屈油然而生。事件对我而言就好像一个人走出超市突然被保安拦住查出我包里有未付钱的商品,那种委屈无奈的感觉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他人的东西是怎么到了我的包里?一年多来,为了避“干扰司法”之嫌,面对媒体本人一直是三缄其口。现将事件真相公之于众,以满足诸位好奇之心。】

 

此案是因为法官裁定该案的证据获得不合法,无法在庭审时呈堂作证,所以检方撤销了非法持枪、持毒品的指控,而不是认可周立波的“证据”、“宣告无罪”。该案的起因是两名警察发现周立波一边开车一边使用手机,而且蛇形驾驶,将其拦下,发现车后座有枪套,问周立波能否搜查车辆,由于周立波不懂英文,由坐在副驾驶座的唐爽翻译并点头同意。警察没有搜出可疑物品,又要求搜查背包,再次由唐爽翻译并点头同意。警察从属于周立波的背包里搜出一把手枪、吸食毒品器具、两袋可卡因,将周立波和唐爽逮捕(检方在去年7月撤销对唐爽的指控)。

 

周立波换了三次律师。周立波之前说枪是合法的,到换了第三个背景深厚的著名大律师后,周立波改口说枪和他无关,采用了质疑证据合法性的诉讼策略。周立波说他不懂英文,没有明确同意警察搜车,搜车所得的证据是非法的。这个理由被法官接受,裁决“排除证据”,也就是证据无效。检方似乎不愿在这个案子花太多的精力,没有传唤第二名警察和唐爽出庭作证证明周立波同意搜车,而是和周立波达成了协议,他承认开车违规、缴纳罚金并且保证不上诉,检方则撤销了非法持枪、持毒品的指控。法官还在法庭上对周立波说,移民局会来查这个案底,但是不会对他的移民申请有影响,貌似事后对媒体表示“永远是中国人”的周立波在申请移民美国。

 

【周立波:2017年1月18日下午,某某(旅美华人)邀请我们去他家做客,当时某某与我们偶然相识只有两个多月,期间见过几次面也一起吃过几次饭。到他家后某某提出大家一起去打猎,收拾东西时,某某将他自己的私人物品(包括枪支药品等)放入我的双肩背包中并将包放入车内(所以事后经三次查验指纹DNA,某某的东西上均没有我的指纹和DNA),后来因故打猎未成行。当晚11点40左右,因为唐爽第二天要上班,我开车送唐回家,车从某某家开出后几分钟就被两名尾随的警察拦下搜车。当时警察的神态完全不像是偶然拦车,而是有备而来直冲主题,短短几分钟就完成了搜车搜包的全过程(事后媒体报道说是警察接到居民报警电话而搜车),进而发生后来众所周知的故事。这就是事件的真相。某某事后承认枪支物品是他放入包内(有证据证明),所以事件后第二天律师和我太太来接我时告诉我枪是合法的不用担心。经历了一场无妄之灾,让我想起80年代有部轰动一时的日本电影“追捕”,片中的检察官杜丘被人陷害,他逃入深山,深夜里望着星空自言自语:“如果是为了毁掉我的前程而陷害我,那只能是因为那件事。”现在,我也望着星空,但我怎么也想不起来会因为哪件事而让我摊上了这件事。也许是媒体人的职业好奇心让我知道了某些圈子里的某些事,也许是我的口无遮拦,也许是我无意中的一个玩笑,总之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触及了别人的敏感神经而我本人却不自知,这也许就是我最大的过错。的确,有些人的秘密是不愿意进入我的海派清口的。】

 

周立波的意思是他和朋友们准备去打猎,所以车上才会有枪。但是那是把手枪,谁会用手枪打猎?周立波把可卡因说成“药品”,以为那是治病用的?

 

周立波说警察接到居民报警电话而搜车,这与美国媒体报道警方的说法不符。警方的说法是因为看到周立波在驾车时使用电子设备,而且蛇形驾驶,才把车拦下,拦下后看到车后座有枪套才搜车。如果真的有人报警,就会有报警录音,这是对检方有利的证据,为什么检方不交给法庭?周立波说“三次查验指纹DNA”,如果真查过指纹、DNA,查一次就够了,查三次干什么?检方觉得纳税人的钱不是钱?

 

周立波说枪和毒品是某某的,某某事后承认枪支毒品是他放入包内,而且有证据证明。但是此案是先经过大陪审团审理,在大陪审团查验了证据,认为证据充分之后,检方才正式对周立波提出五项罪名的指控。如果有某某承认枪支毒品是他放入包内的证据,枪支毒品和周立波无关,大陪审团就不会建议起诉。如果是起诉后该证据才出现的,周立波的律师怎么不将该证据交给法庭以此为由要求撤诉呢?如果枪支毒品真的是某某的,即使枪支是合法的,毒品也是非法的,检方为什么不起诉某某呢?

 

周立波说是某某将其枪和毒品放进了周立波的背包里。这个说法也很奇怪。枪和毒品都是很重要的见不得人的东西,怎么会随随便便放进别人的背包里呢?难道某某自己连包也没有?周立波的意思是某某要陷害他,那么某某为什么又要在事后承认枪和毒品是他的呢?难道某某突然良心发现,不想陷害周立波了?

 

周立波在该案审结后在庭外对媒体说:“我敢肯定地说,周立波要是无罪,一定有人是有罪的。我会揭露真相。”“对于恶人,我不会宽容,会睚眦必报。”既然要揭露真相、不会宽容、睚眦必报,怎么不去举报这个“恶人”持毒,却连这个“恶人”是谁都不敢说呢?对“恶人”只敢称呼“某某”,就这样也好意思自称会睚眦必报?当然,更可能的是,这个“某某”不过是周立波虚构出来的。周立波声称他以后要在中国搞教育,我看他应该先教育教育自己标榜的“不妄言、不妄信、不妄断、不打脸”,否则被人打起脸来,就只能靠着厚脸皮硬撑。

 

2018.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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