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校长梁樑弄虚作假获得“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
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朱大勇
2016年7月31日
合肥工业大学纪委、学术委员会:
众所周知,自2015年底合肥工业大学校长梁樑同志获得“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至今,全校师生极为震惊,社会與论哗然,学校声誉受到极大损害。校党委书记袁自煌同志在多次会议上要求全校干部与党员讲党性、讲纪律、讲规矩,对一切违纪现象要敢于亮剑、敢于斗争。作为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我有责任响应袁书记号召,对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行为予以揭露;作为2012年6月至2014年1月全面分管学校教学工作,并此后仍分管学校部分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我十分清楚梁樑同志报奖材料内容的真伪。
2015年11月12日校园网主页新闻“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网络投票启动”,内容称“我校推荐申报的《梁樑: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入围创新实践校长候选案例”;“中国教育新闻网已发布了包括75个创新实践集体案例、60个创新实践校长案例、45个创新实践教师案例在内的180个候选案例介绍,并进行网络投票。公示结束后,推选活动评委会将从中推选出创新实践集体案例50个、创新实践校长案例50个、创新实践教师案例30个”。
以上可以看出,这次评选明确有3种类型:集体类、校长个人类(只限正校长)、教师个人类。回查中国教育网发现,此次评奖推荐从2015年9月20开始,从筛选到11月10号左右才公布入围案例。而梁樑同志是2015年7月31日正式就任校长,也就是说梁樑当校长不足2个月(还含暑期不工作时间),就开始申报校长个人类奖项,这不能怪很多人惊呀,不可思议。按常理,徐枞巍校长离任,不好申报校长个人类,合肥工业大学完全可以申请集体类奖。
梁樑同志申报材料在中国教育新闻网全文公示,其内容完全将学校这几年获的人才培养成果归功于:“梁樑同志具体设计并大力推进集立德树人、能力导向、创新创业三个子系统为一体的立体化教育教学体系”,而且还称“经过近几年的改革实践,学校以能力为导向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建设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大家都明白,梁樑同志2014年1月7日从中国科大调入合肥工大任副校长,他所提出的所谓“以能力为导向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即2015版教学计划从2015年9月才开始实施。关于这个教学计划,我多次表示异议,目前实施果然出现混乱,其中平时成绩要占50-60%,导致自己亲自做作业的学生成绩不如抄作业的学生成绩高,有教师说,期终考试卷面成绩仅25分(百分制),学生以2015版教学计划规定为依据找老师给及格,老师与成绩好的学生怨气都甚大。可是,报奖材料显示,就这样的教学体系居然指导提高了2013年以来的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完全时空颠倒,荒唐透顶。实际上,梁樑的“教育教学体系”在准备报奖材料时,才刚实施几天,哪有“近几年的改革实践”。“效果亮点”中列出的成果更是荒唐无比,绝大多数成果与他毫不沾边,所有成果与他任不足两月的校长绝无关系。因为报奖材料造假地方太多,就不一一列出(公示的报奖材料全文见后),仅举以下几例:
“2013年以来,在校生在省部级以上竞赛中获奖1500余项”,2013年梁樑同志还在中国科大。
“2014年,学校本科毕业生到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工作和毕业研究生到国有企业研发中心、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工作的均占签约就业总数的60%”,2014年上半年,梁樑刚到校,才开始调研,怎么这届毕业生质量与他有关?这届学生的培养应归功于徐枞巍校长领导下的集体,这期间洪天求副校长、朱大勇副校长相继分管教学,张效英副书记负责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与创业就业,与梁樑同志八杆子打不着!
“在标志性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方面,梁樑同志主持的教学成果荣获2014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我校另有5项成果获奖)”,梁樑同志的教学成果奖是以中国科大管理学院执行院长身份获取的,怎么能用来以合肥工大校长身份报“校长奖”?“我校另有5项成果获奖”,这些成果同样在梁樑未到合肥工大工作时就完成,并获省级成果奖再被推荐报国家奖,那是在分管教学的朱大勇副校长领导下完成的,这不是侵吞他人成果吗?
2015年12月底评奖结果公布,梁樑同志与吉林大学、苏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大、以及15个中小学校长(全是正职)获得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这是何等的荣誉!徐枞巍同志在合肥工业大学任校长11年多未曾拿过,而梁樑同志上任不到两个月即获得,真是中国教育界的奇迹!这个荣誉不算大奖吗?这个奖项层次之高:由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主办;影响之广,全国所有大、中、小学及教育机构参加,获奖案例推荐给全国教育界学习;获奖之难:两年评选一次,层层评选、网上投票、最后决胜,获奖比例极小,特别是大奖。2015年12月26日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行盛大的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颁奖暨创新成果展示活动,教育界大佬们与获大奖的个人及单位纷纷上台介绍经验(见附件图片)。各获奖的单位也纷纷高调报道庆贺自己校长、教师、或集体获得这份殊荣,甚至将奖牌在网页上展出(见附件图片)。令人不解的是,梁樑同志居然不敢亲自到会领奖,我校也特别低调未予特别报道,只转载安徽教育网上一条安徽省教育系统获奖情况的报道;与网络投票之初,连续十几天在学校主页醒目报道号召投票,形成强烈对比。究其原因,梁樑同志清楚自己心里发虚,他这个奖毕竟获得不光彩,对网络上众多质询,更不敢公开声明反驳,合肥工业大学的脸在全国教育界丢尽了!
今年开学初,学校校级干部述职大会上,梁樑同志在他的述职报告中(公示过),煞有介事地对他获得“杰出校长奖”作过一番解释。本来获奖是一件重大业绩,何故要解释,参会干部教师顿感莫名其妙,听过他的解释后,很多干部议论纷纷:真是不提也罢,越描越黑,又是二次造假!梁樑同志解释文字不长,全文照录如下:
“2015年底,经安徽省教育厅研究决定由我校参加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典型案例推选活动,指定我校申报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并要求我校将近两年来的教育创新举措和各类教育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同时解释了这个奖项主要是校长代表学校将合肥工业大学取得的教育创新成果参与评奖,是学校教育成果的整体体现。评奖部门在综合评估各种信息后,决定我校《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获奖。这是对学校多年来创新教育成果的奖励,是我校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
安徽省教育厅让我校参加推选活动并没有错,但指定梁樑申报“杰出校长奖”是子乌虚有,因为申报时根本没有“杰出校长奖”说法,只是校长类,通过评选后,前二十名才获“杰出校长奖”。且不论教育厅是否有这个建议,即使有,如果你申报的材料是假的,完全个人负责,赖不了教育厅。正如省科技厅建议我申报国家科技奖,如果我的材料是造假的,难道获奖后我就没有责任了?只能怪科技厅建议我报,而且获了奖就是我的,假的也变成真的了。
梁樑在他的辩解中,将申报材料的题目《梁樑: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故意改为“我校《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偷梁换柱,好像是学校申报集体奖,不是他申报个人奖,这不是二次造假吗?而且报奖材料中,通篇明确指向学校所有人才培养成果在梁樑“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指导下完成的。参与评选网民与评委误认为他当了多年校长,合肥工大人才培养质量这样好,全是他的功劳,所以将大奖给他。如果报奖材料不将合肥工大人才培养质量归功于梁樑,只要如实写上这是前任校长领导的集体成果,哪怕只提一下他任副校长与校长的年限,他们会给梁樑投票吗?
梁樑同志不得不说这个奖是集体的成果,但是你没有领导这个集体取得成果,你刚当1个多月校长,你代表不了创造成果的集体,只有你任校长一段时间领导大家取得新成果,你才能代表,这是普通百姓都明白的道理,让我们这些高校领导与高级知识分子辩论这些问题,已有失斯文了。本来就有集体奖,梁樑同志为什么不组织学校相关部门报集体奖,因为他知道这个奖与他无关,对他今后报更高荣誉无益。用造假材料获得了个人奖,又说这个奖是集体的。明知是集体的成果,确切的说是前任领导的集体成果,仍将集体的成果伪装成为个人成果,获得个人奖之后又说是集体的成果,一片混乱逻辑。梁樑作为校长,他侵占了徐枞魏校长的成果,作为副校长,他侵占了洪天求副校长、朱大勇副校长、张效英副书记的成果,确切地说,他侵占了合肥工业大学集体成果,是典型以权谋私。我作为被侵占者之一,有权利举报揭露梁樑同志这种弄虚作假、侵占他人成果,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与学术道德的行为;甚至我可以起诉梁樑侵权,要求法律判决取消梁樑“杰出校长奖”。
不要误认为我朱大勇出于个人恩怨,紧盯梁樑同志造假不放,如果他果真是为民的好校长,我不会对自己的领导和同志过不去。遗撼的是,梁樑同志获得“杰出校长奖”后,见组织没有处理他,更是变本加厉,有恃无恐,我行我素,独断专行,胡作非为。
对于宣城校区,不与分管领导事先沟通,不认真论证,全盘推翻党委已有的决定,没有党委新的正式决策文件,不顾宣城市政府强烈抗议,甚至欺骗我校党委常委会、我校干部教师说宣城市政府已同意他的调整方案,强行对宣城校区作重大调整,将好端端建设起来的宣城校区搞得一塌糊涂,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请问全中国乃至全世界,还有哪所大学与合作的地方政府关系全面破裂,被地方政府告到省委省政府、教育部、甚至国务院,这难道不是梁樑给合肥工业大学造成的极恶劣社会影响吗?梁樑还亲口对我解释:现在宣城校区还不能一步到位调整,那样会害了宣城市姚玉舟书记、韩军市长两位老朋友,现在采用减招过渡方案,等姚、韩调任升迁后再调整到位。这不是明知害人,还要害人,将来还要害更多的人,到头来,害的是合肥工业大学自己。我朱大勇就是不愿执行并坚决反对梁樑的“害人”也“害已”的计划,回校本部后,不断无端遭到打击报复。梁樑在我离任宣城校区的大会上手指台下宣城校区干部教师恶狠狠说:“我绝不允许出现两个声音,宣城校区按现在的模式也能办得下去,学生也能培养好、钱不是问题、教师也能引进,甚至可以办成一个很好的大学,但是这对合肥工大有用吗?”。梁樑上任以来以各种借口说宣城校区办不下,现在终于说出能办好,但就是要作重大调整,独断专行,昭然若揭。
在校领导民主生活会上,梁樑坦言:我就是有个人说了算的感觉,公然不把党的民主集中制度放在眼里。在合肥校区,出于个人私利,没有充分征求意见与论证,强行将机械与汽车学院的一级学科拆分,将车辆工程、能源与动力专业合并到学科根本不相干的交通学院,严重影响我校的机械工程重点学科的发展与一流学科建设,全校都懂的。
梁樑利用校长及分管教学的职务便利,典型以权谋私,将本来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应该公开招标的教学管理系统改为直接委托给自己关系密切的安徽中科大擎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上会前一天,发给校领导的汇报材料将委托单位故意写成“擎天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回避中科大背景,是我向教务部提出质疑才不得不改为公司真实全称),分两期1年半完成,预算共150万,另每年维护费20万。由于我在校长办公会的会前与会上据理激烈反对才作罢,由此梁樑与我结怨更深。
更有甚者,梁樑造假拿到“杰出校长奖”后,也不能把他怎么样,广大干部教师敢怒不敢言,连他造假之事也讳如莫深,惟恐梁樑亲信获知报告给梁樑,日后梁樑伺机报复,梁樑所有的随性决策再无人敢提出异议,他可以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合肥工业大学整个政治生态严重扭曲。这样的校长能带领我们实现双一流建设目标吗?梁樑造假不处理的危害对合肥工大是灾难性,广大教职工与广大校友深感蒙羞,无数家长又怎能放心让这样的校长培养教育他们的孩子。校长都如此造假,学校教师与学生再有发生学术不端行为,怎么能按章处理呢?
鉴于学校有关部门对梁樑造假一事做出的解释,我再次重申如下:
(1) 即使安徽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指定梁樑报校长奖,本身也是没问题,但报奖材料不能假,教育厅审核过材料也不行。报不了个人奖可申请报集体奖,或可不报。正如某刊物向我约稿,我的论文也经过了审稿,但论文有假,只能我个人负责,怪不了刊物与审稿人,我写不出真论文,完全可以拒约。
(2) 学校相关部门为梁樑整理报奖材料,梁樑未看或没认真看,更是说不过去的。整理材料的同志难道背着梁樑给他写材料,况且推荐表上还要梁樑提供个人信息与照片,校园网已转载公示了报奖材料,获奖后梁樑又有一番解释,能说他不清楚自己的报奖材料吗?这些已充分表明,梁樑已十分认可自己的报奖材料没有假,他获“杰出校长奖”自己绝对没有错,推荐他的人、为他写材料的人也绝对没有错。现在意图将责任推给写报奖材料的人是完全强词夺理!如果我的学生以我名义发表一篇假论文,难道我就没有责任了?
(3) 认为校长奖是职务奖也没问题,但绝不能算是集体奖,申报事项中明确注明校长奖属个人奖,本来就设置了集体奖,二者绝不可混同(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推选活动的个人项目与集体项目推荐表、杰出校长奖与集体特别奖样式见后,校长奖只列校长本人姓名,连学校名都没有,集体奖才写明某学校或某单位。)。如梁樑以校长身份代表集体领取合肥工业大学集体奖完全可以,即使你只当一天校长。但校长代表集体获“杰出校长”个人奖一定要分清校长贡献的比重,起码也只能代表你校长职务任内的集体成果,绝不可将你的前任领导甚至你还未到本校工作时的集体成果作为你申报“杰出校长奖”的佐证材料,否则就根本没有最低的学术道德底线了。教育厅有关部门可能疏忽了梁樑任校长的时间,你梁樑同志不清楚自己才当了几天校长?比如,一个老村长干了十年,把村子搞好了,成绩斐然,他退下来了,另一个新村长上任(而且他还是一年半前从外村调来本村做副村长的),上任不到两个月,就申报成为“全国杰出村长奖”,村民们会答应吗?这个新村长敢欣然接受吗?这是普通农民都懂得的做人基本道德底线,难道我们这些党的高级干部与为人师表的高级知识分子能不知道这点浅显的常识吗?
(4)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梁樑报奖材料题目是《梁樑: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不是《合肥工业大学:构建面向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一体化教育教学体系》,明显是突出个人作用,而不是代表集体。报奖材料将2013年以来学校人才培养成果归功于梁樑2015年9月才真正实施的所谓“一体化教学体系”,十足荒唐,典型造假,严格讲2013年的成果还应该归功于2012年甚至更早的集体努力。正是因为这种造假虚构,骗取了网络与评委投票,最终骗得“杰出校长奖”。如果评委知道梁樑2014年元月才到合肥工大工作,2015年7月最后一天才上任校长,会将这个“杰出校长奖”授给梁樑吗?与梁樑同时获得的“杰出校长奖”的其他大学校长任正职最少也有4年,更不用说那些获奖的中小学校长历经多年长期的奋斗,他们根本不用写任职年限,因为他们经得起查,而我们的梁樑校长任正职只有50多天。评委们根本无法想象还有这种情况发生,这不是蒙混过关,欺骗评委吗?
同志们!我是冒着被梁樑打击报复的危险(实际上由于我坚决反对他对宣城校区的随意作为,早就打击报复我了,全校周知),挺身而出,维护党的纪律,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更是为了合肥工业大学健康稳定的发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也有关于“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处分规定;教育部已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我校校园网主页也公布)有专门的处理办法;中央刚制定发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也可见于我校校园网主页)也有“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的追责条款。已开展多时的“三严三实”教育,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活动,都不允许共产党员有造假行为,更何况是大学校长。希望梁樑同志能正视自己的错误,改正自己的错误,接受组织教育处理与挽救,因为党纪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能触犯的底线。也希望我校领导能够正视这次事件教训,勇于按有关文件规定正确对待,果断处理,消除影响,合肥工业大学能够轻装上阵,全校教职工更加上下齐心,努力实现高水平大学建设的目标。
如果我有不实之言,可按党纪国法惩治我!
另外,还有一点我需向同志们特别说明。我于7月8日至14日以专家身份率我的团队到皖南泾县、绩溪进行了地质灾害应急排查工作,事先向袁自煌书记短信请过假,按袁书记要求,我7月8日临行前向党政办提交给“袁书记、校党委”的书面请假报告(指明请假一周,请假报告与现场工作情况见后),没有完全按袁书记指示亲自向梁樑校长请假。原因是多方面,主要是我从宣城校区回来,我与梁樑校长几乎不讲话了,平时向他短信请假,他多数是不回我短信的,我想既然给校党委请假了也就代替了,不愿再受这份气。当然,我承认在这个问题上,我有点情绪化。我是在宣城遭受严重洪灾时,自费义务到灾区提供技术服务,白天深入滑坡现场勘查,夜里整理分析数据、起草处治方案。另外,我还捐给灾区1000元,怕“影响不好”,以我的研究生名字捐的。万万没想到,袁书记就以我请假不到位为由,在校内会议上大肆指责我不遵守纪律。更不可理解的是,袁书记审核7月12日常委会纪要时,将我的名字直接划掉,说我没有请假,只写“常委刘志峰、副校长赵韩因事请假”,已有很多干部看到纪要发现不正常,说“朱大勇什么时候被教育部免去校常委了?”。如果我真的没有请假,袁书记完全可以在纪要写“常委朱大勇无故不请假缺席会议”,作为党委书记不能因其他事对我不满,就在严肃的党委文件上让一个正在前方累死累活抗洪救灾的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留下不明不白的污点,您完全可以等我回来严厉批评我。按常理,作为党委书记,袁自煌同志对我这种无私奉献行动应该加以褒奖宣传,因为省委已发文要求各单位党员干部要全力支援抗洪救灾,我也是完成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完成的政治任务,是为合肥工业大学争光的事,绝对不应该就这点请假细节小事上纲上线。既然袁自煌书记真的是这样如此看重“纪律”,那么对校长梁樑同志造假骗取“全国杰出校长奖”这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与学术不端行为如何处理?我相信袁自煌书记有这个政治魄力与政治智慧!
2016年8月23日于6:46 pm
[…] 方舟子 ?@fangshimin Aug 4 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副校长朱大勇举报合肥工业大学校长梁樑弄虚作假获得“全国教育改革创新杰出校长奖”http://xysblogs.org/fangshimin/archives/115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