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记者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公安管不管?
“堂堂央视记者”王志安同志(按:此前有报道称王志安已辞职离开央视,但王志安否认,称自己仍是“堂堂央视记者”,这里仍用其自称)抹黑我的一系列文章的最新一篇,是“调查”我乘飞机的记录。他公布了我在2014—2015年这两年乘国内航班的16次订票记录,9次为头等舱,得出结论说:“过去两年方舟子头等舱出行的比例,占国内航线的56.25%,且均为安保资金支付”,并说我一家赴美机票也是从安保资金报销。
王志安公布的这份航班订票记录其实是不全的,比如众所周知的我2014年7月从北京去广州参加活动的往返纪录反而没有。王志安能掌握其他航班详细信息,不可能查不到这些航班,但这些航班都是经济舱,加上了的话头等舱比例就不足一半了,所以为了凑出我56.25%坐头等舱而有意删减,这是王志安做“新闻调查”的惯用手法。
其次,说这些头等舱机票都是安保资金支付的,纯属造谣。里面有几次头等舱是我出差参加活动,由活动组织方支付的,与安保资金毫无关系。比如其中列出的2014年6月1日从北京到海口的头等舱,同机还有纪小龙、赵南元、司马南,也都坐头等舱,难道王志安要说他们的头等舱机票也是安保资金支付的?剩下的几次,是由我自己支付了经济舱费用后,由彭律师用安保资金支付了升舱费。我以前乘飞机都是坐经济舱,但2014年7月我在广州签售遇袭后,彭律师认为要加强安保,要求我在国内航班都坐私密性较好、不容易暴露行踪的头等舱,多出的费用由安保资金支付。王志安和方黑们在那里论证头等舱并不比经济舱安全,好像我的安保措施要由他们来决定似的。我的安保措施的主要目的本来就是防备方黑们的袭击和骚扰的,对此最没有发言权的就是他们。我应该有什么样的安保措施是由安保资金管理人和监管人来决定的,不是由王志安和方黑们来决定的。我乘坐经济舱每次都被乘客认出(幸运的是遇到的都是支持者),乘坐头等舱从来没有被认出过,这已经很说明问题了。
我一家多次往返美国,都是自己出的机票费,买的都是经济舱,因为我认为国际航班上碰巧遇到方黑精神病的概率很低,经济舱已经足够安全了。只有一次因情况特殊彭律师给升为头等舱。王志安说我们一家去美国的机票费是安保资金出的,纯属造谣。
王志安出示的我这两年国内航班订票记录非常详细,虽然不全,但是是真实的。那么他从哪里得来的呢?王志安说是他在华欢律所的线人提供给他的,还说此人告诉他我在2014年之前还坐过几次头等舱。这是无稽之谈。我在2014年之前没有坐过头等舱。王志安出示的订票记录大部分是我出差参加各种活动,由活动主办方订票,华欢律所没有这些订票记录,不可能知情。可见所谓“华欢律所线人”只是幌子,王志安的真正线人只能是在民航、公安系统,因为不进入民航订票系统,不可能掌握这些由不同的人订票的航班信息。例如我2014年5月6日去重庆,是到重庆邮电大学做讲座,由重庆邮大订票后告诉我,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安保人员)航班信息,华欢律所不会有记录,那么王志安能获得这次航班信息的唯一渠道,就是进入民航订票系统。
所以很显然,民航系统或公安系统里有人把我的国内航班订票详细记录全都卖给了王志安。这事我一定追究到底,哪怕是告到公安部、最高检察院,也一定要追究王志安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其线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否则我以后在国内的行程都能被王志安掌握、泄露,哪有安全、隐私可言?我原来以为坐飞机出行要比坐高铁更安全,所以2010年遇袭之后我出远门都选飞机,没想到原来我的行程可以随时被民航或公安系统的人泄漏给我的仇家,想想真是恐怖。
彭律师和华欢律所的个人信息被王志安大量泄漏,连购买安保专用车的发票、合同以及车牌号、停车位、私宅照片等等都被王志安放到网上,彭律师报警,公安根本不管。我也来报警,看公安管不管?看“堂堂央视记者”是不是有凌驾于法律之上、可以肆意窃取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特权?
如果执法部门认为王志安的所作所为是正当、合法的话,我们就来个以牙还牙,用相似的手段“调查”王志安及其领导。如果执法部门不对王志安的造谣、诽谤、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做调查处理的话,大不了把我逼成维权人士,把下半生贡献给推进中国的民主与法治事业。
2016.1.21
补充:
王志安公布的我两年来国内航班订票记录,直到2015年8月14日我从北京到厦门的航班都详细准确,但最后一个记录说我2015年8月22日从厦门回北京,无航班信息,日期也是错的(大概是根据我推特内容推测的),可见他窃取信息的时间是2015年8月14日之后、22日之前。
已知王志安公布的信息有一部分是深圳社保局综合处工程师景涛(网名“我爱雨果”)提供的,很可能是从社保数据库来的。是否包括航班信息,则不得而知。
2016.1.23.
2016年1月22日于10:4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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