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那个在精神病院死去的女病人谈起
那次的去济南,刚好约好要和山大医学院的老郭见面。
见到老郭的同时,还见到了他从山东某地医院同来的一位颇有文名的病理科大夫,据说当时曾经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不过,89年的时候发表声明退出作协了。
聊啊聊,就聊得有些深了,说到前段时间全国有名的一起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死亡的事件。
我当然很好奇,毕竟那件事情全国知名,加上有一段录像流传于网上,所以更加会引起网络上的轰动,也因此,最后诊断非常谨慎。
就是老郭带来的这位朋友(因涉事敏感,名字略去)会同其他专家一起做了死因分析的“最后诊断”。
最后诊断这个词是我从阿瑟-黑利的小说《最后诊断》那里知道的,和另外一位北美的畅销书作家西德尼-谢尔顿相比,阿瑟-黑利的明显要胜出很多筹去,因为他如果要下决心去写某个行业,一定是会调研一年两年才会动笔的。所以,就小说而言,阿瑟-黑利的要厚很多,且细节很多,西德尼-谢尔顿则充满了古龙似的句子。
病理科大夫就是给一个病做最后诊断的那个人,也就是说,如果说你的腿被截肢了,那么,是否真的发生病变了呢,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抽样还无法完全确定,你就得决定截或者不截,只能在截下来之后经过病理解剖才能确认是不是有问题。
就有可能截错,把好腿给锯下来。
我就把自己从小说里读到的关于最后诊断的事情问老郭的这位朋友。
这位朋友微微一笑,用味道很浓的老家山东话告诉说:现在的病理检验比以前截完在看是不是错了要大不同了,很多情况下都是开膛破肚了,从里面截了一段病变部位拿出来,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要立刻进行病理检验,确认是否真的癌变,然后再决定是否继续手段,相当于一个“暂停”键按下去。
啊?我顿时有点惊异,他又笑了,所以,现在好的病理科大夫非常难找,我在本地有时候好几个医院在同一天内排队等我去做这个诊断,可以说是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说不准哪一刻就要被叫起来了。
我又惊异了,既然这样,为什么不能批量培养点这样的大夫啊?
谈何容易,因为做的依然是最后诊断,而时间要求比以前要短了很多,一般的小大夫哪敢说出这决定性的话,只能是看了很多病,经验极其丰富的大夫才有自信和把握说这样的话。
当谈到对于那个精神病人死后的最后诊断时,此时和法医诊断是差不多的,他告诉我说:经过对尸体的解剖,发现致死依然是心脏的原因,而和任何外伤没有关系,这也是敢于认为精神病院没有责任的主要原因。
那么,为什么录像上护士要拿着拖把对付病人呢?我追问了一句,毕竟这也正是网友们质疑的主要证据。他又进行了解释:
这一例精神病属于狂躁型,也就是说,她会伤害人,其时,她正在攻击护士,而护士在这样的攻击下,一般的策略是给打一针,让她镇定,但是这样的病人在亢奋状态下根本不会老老实实地让你打针,而且还攻击你,于是,用了拖把来自卫,当然,同时也希望能够让其安静下来。
这样的处理属于对于这类精神病人的常规处理,如果真要殴打精神病人,那医院和纳粹有何区别?医生的基本素质还不至于如此。
讲了一下我才明白了些,不过还是又问了一句,那,医生总是和医生算是一伙的吧,是否医医相护呢?
他回答道:那倒是有可能的,正因为如此,才从其他地方的医院选取的专家,以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要相信,经过规范的医学教育的人,大多数基本的医德还是有的。
我点点头,心想,这应该属于比较老道的实话了。而从专家的角度和从一个普通读者或观众的角度看,还是有不同的,果然专家不是白给的。
听完这个事情后,我本来想当夜就把这个事情写出来,不过当时距离死亡事件不久,又怕引起其他麻烦,就一直等啊等,等到现在。
不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杨玲所提出来的,谁能够确认这人是精神病?谁又能够去发送这个人去就医?就医之后的处理又由谁来负责?
这些也是非常棘手的问题了,怕法律上都说不多清楚。
如果人家的家人全在,那么,外人是无法直接将其送医的,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表明此人有多次异常行为,且可能造成伤害他人或自残。
也就是说,如果这人仅仅是行为异常,还没有伤害到谁(包括他人和自己),那么,我们怕是不能送医的。
前段时间说到应该捐款给可能的病人送医,来确定其是否精神病,有一个问题无法回避,那就是谁才有这样的资格。
于是,看到这个人确实需要帮助,但是我们可能确实又没有任何办法去实施真正的帮助。
如果你是捐钱给他看病,那么——
1,他自以为没病,反污你有病
2,他的家人不认为他有病,只是认为世道对他不公罢了
此时,即便你想提供帮助,可是究竟应该从何做起啊?
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