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铭超参拍兽首的行为堂堂正正——兼驳五岳散人
作者:奥卡姆剃刀
蔡铭超先生拍到兽首后表示不会付款,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指责谩骂蔡先生的言论甚嚣尘上,但其理由却往往滑稽可笑,根本不堪一驳。 在我看来,兽首拍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兽首进入到拍卖程序中,第二个阶段是拍卖过程本身。第一阶段是我国政府和国人坚决反对的,但包括蔡先生在内,谁也无法阻止,蔡先生的行为仅仅发生在第二阶段。
拍卖本身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自然有商业规则来进行规范,有时货品价格拍不上去,货主的托出价拍回来,这本身并没有违反商业规则。同样的,拍到后不付钱,原因当然可以有多种,例如突然破产了或者后悔了等等,只要按事先的约定支付了违约金,那这种行为就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因为既没有法律规定拍得后必须要支付,而且拍得方也没有违反要交违约金的规定。
举个例子,你买房子交了定金,但事后又不想买了,你不需要向开发商解释你的理由,只要你按照合约支付了违约金,任何人都无权称你是无赖,开发商告你也没有法律依据。
有人称即使不算违法那也是违规的,那我退一步,即使蔡先生违了规,那也是堂堂正正地违规。例如在篮球比赛中,有意犯规是一项合理有效的战术,在关键时刻往往能发挥奇效,只要履行了被罚球的处罚,那这种违规当然就是堂堂正正的,如果能因此而反败为胜的话,还应该得到喝彩。回到拍卖问题上,拍到货后不支付,这本身就是拍卖的正常结果之一,而且是拍卖方和持宝人完全可以预见的,参拍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就是为这种情况而准备的。
有人称蔡先生的参拍行为是客观上支持了这场拍卖,这更加无厘头了。首先蔡先生对第一阶段是无能为力的,他在第二阶段的行为是通过自我牺牲的方式使兽首流拍,表明的恰恰是对“兽首进入到拍卖程序”的反对态度,而且强烈到不惜牺牲自己的资金和在拍卖行的信誉度的程度。 有人称蔡先生的行为丢了全中国人的脸,姑且不说其理由根本不成立,我退一步讲,即使蔡先生做的不对,那也是他自己丢人,因为我国政府没有授权他这么做,他也代表不了全体中国人。
法国持宝人的言论引来国人的激烈抨击,甚至一些法国人也反对他的说法,认为应该把兽首无偿还给中国,但他们并没有认为持宝人的言论丢了全法国人的脸,道理很简单,持宝人的态度既代表不了法国政府也代表不了法国人民。反观我们,有一些国人根本不懂拍卖的规则,对蔡先生横加指责大扣帽子,除了显示出他们的无知外,更显示出了他们严重缺乏民族自信和极度自卑的心态。
我在新华网论坛跟网友们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人抬出了五岳散人的博文,我跟到了五岳散人的博客里以“经常在新语丝上发文的奥卡姆剃刀”的身份留了言,五岳散人称“不知道您是那位。抱歉。江湖上我认识的人比较少。”我只是无名之辈,他不知道非常正常,但新语丝和方舟子想必他是知道的,把新语丝比作了江湖倒令我感到些许诧异,这种口气不由得令我想起了北大伪教授丁小平对司马南所说的话。近来方舟子被央视等传媒邀请,在电视台、电台里频繁出现,那是相当地主流,而五岳散人您在哪里呢?是在江湖里隐居吧,呵呵~~ 我在五岳散人的博客里留言驳斥,可他视而不见不做回应,那我只能把相关言论发到他所谓的“江湖”里,让更多的人能看到他的高论。以下【】内为五岳散人的博文内容。
【我总是觉得,一个国家与民族如果要自立于世界,必然是要堂堂正正才好。】
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才算是堂堂正正?兽首是通过战争掠夺过来的,法国人当然也很清楚这一点,但人家可以通过法律堂堂正正地保护法国持宝人的所有权。好比一辆被盗抢的车,公关机关查获后没有交还失主,而是堂堂正正地给卖了,原车主反而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总是觉得,公安机关和新车主的堂堂正正并不那么理直气壮,而颇有些蛮横霸道的味道。 而蔡先生的行为是在严格遵循商业规则的前提下,通过自我牺牲而达到了使兽首流拍的目的,他的行为当然是堂堂正正的。您那杆“堂堂正正”的大板子没有打到法国无赖的屁股上,反而打在了遵守法规的同胞身上,其思维和心态着实令我难以理解。想必您是看到了我的留言,那您能否不视而不见,而是堂堂正正地出来反驳吗?
【如果是战争的状态下,不妨奇计百出,如果在和平的时代里,或者至少还没有正式宣战的时候,这种多少有些小动作嫌疑的手段,能够不用还是不用吧,何苦让人看低了去?】
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够不用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才算是不得不用?在您看来,起码在兽首问题上,我们不必使用蔡先生的这种手段,那结果会是什么呢?兽首被成功拍出,中国人反对拍卖的声音被当作了放屁,然后我们就堂堂正正了,就不被人看低了,是这样吗?遇到争端,先把道德的禁锢咒往自己的脑袋上套,这种糊涂蛋倒是从来不乏其人。
【只是有时候总是觉得,我们这里总是说要讲究个“诚信”二字,拍卖这东西与其他生意一样,也是需要诚信的。在爱国的旗帜下,依然不可有失体统。更何况这时候毕竟不是日本入侵、民族生死存亡关头而武器之类的东西相差太远,《地雷战》《地道战》可以遍地开花的时代了。】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您认为我军曾使用的地雷战和地道战是不讲诚信的了,这种想法并不奇怪,当年宋襄公跟楚国作战时,司马建议趁对方立足未稳发动攻击,但宋襄公认为那是不讲诚信的奸诈手段,非要等到楚军排好阵势后才发动攻击,结果宋襄公的“仁义之师”被杀了个溃不成军。看来宋襄公并没有死,他还活在您的心中,呵呵~~
【更何况这种行为本身也与我们正统的价值观并无相似处嘛。】
您把“我们正统的价值观”抬出来了,但在您眼里什么才是我们正统的价值观,孔子曾经曰过要“以直抱怨”,但看来您认为这不是我们正统的价值观,而 “他人可以不仁,但我们不能不义”才是我们正统的价值观,是这样吗?
【顺便想请教一下,保证金拿不回来了而东西也没到手,人家平白的得了不少银两。下次要万一拍了出去,我们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们”这个词用错了,这说明在您的意识里已经把自己跟蔡先生列为一伙的了,事实上,蔡先生的言论和行为只能代表他自己,他代表不了您,更代表不了中国政府和全体中国人,退一步讲,即使他做错了,那也是他本人赔了夫人又折兵。如果您不认为蔡先生的言论和行为能代表您,但又称“我们”,按您最新博文的说法,这算不算是精神分裂呢?呵呵~~
【想当年各国列强把不平等条约强加在我们头上,某年到了条约到期的时候,清政府自然不想重新续约,所以推三阻四的不让他们进京。最后僧格林沁在天津与北京交界的某地,设伏把对方强要进京的使者团队给一网打尽了。】
看来您认为僧格林沁的做法不是堂堂正正的,我理解的没错吧?这段话的关键在于“强要进京”四个字,大清国再腐败无能,但毕竟还是一个主权国家,使者的来头再大,也应该遵重大清国的主权,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强行进入他国的首都,这恐怕是一个常识吧。
我就纳了闷了,对这些藐视我们国家主权横行霸道的外来者,收拾他们有什么错?看来您认为即使外来者要强行进入咱的首都,那也不能收拾他们,而是应该放他们进来,再堂堂正正地提出抗议,对于那些丧权辱国的赔款条约,既然是我国政府正式签署的,那就要真金白银一分不少客客气气地交到人家手里去,否则就不算堂堂正正了,是这样吗?
看到这些弱智文人的自以为是但实则荒谬奴性十足的文章,我就一肚子的气。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张博庭(水博)老师因指责伪环保者弱智而被告的事件,我没有时间应对烂讼,为避免麻烦,把“弱智”一词去掉,特此更正。
附:五岳散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圆明园两个兽首拍卖波澜再起。本来此事就是一波三折,从民间抗议佳士得拍卖,到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表态,再到佳士得强行拍卖而拍出了天价,最近爆出的新闻是这两个兽首确实是被中国买家买下的,虽然付款期尚未过,但买家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这次拍下了兽首,只是买家说:“我不会付款。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每一个中国人都会站出来,我只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确实会有很多中国人站出来反对这个拍卖,是不是每一个不好说,大多数还是称得上。至于这个责任怎么实现,估计不是每个中国人都会用这种方式去尽责。原因之一是大家不太可能有那些钱去交拍卖的保证金。所以,关于这位拍而不买的先生我是很景仰的,如果按照一般惯例的话,他事先缴纳的保证金恐怕是拿不回来了。我一直尊敬这种真的能够用损害自己的利益去爱国的人士,比空喊口号的强多了——如果他的保证金是个人掏腰包、或者是民间机构掏钱的话。
虽然对于这位先生拳拳爱国之心我是很景仰,但总觉得这事儿这么做似乎有些不妥。记得在去年某时,风起云涌抵制“家乐福”的时候网络上曾经流传过一个帖子,上面列明了如何抵制的方式。其中有一项特别有创新精神:把“家乐福” 商场冰柜里面的食品偷偷藏到诸如床上用品之类的柜台去。这事儿当然是一举两得,一方面让床上用品没法再发卖,一方面也坏了那些肝肺之属。
应该说中国人自古就是谋略方面的专家,据说《孙子兵法》是好多国家军事院校的必读之物。能够自身无损而损及他人,自然是兵法的上乘功力。用个乾坤大挪移的方式使得家乐福损失惨重,相信也只是牛刀小试。虽然这个手法有些不上台面。 如果查诸史料,相信有更多的例子可以表现出这种“智慧”。想当年各国列强把不平等条约强加在我们头上,某年到了条约到期的时候,清政府自然不想重新续约,所以推三阻四的不让他们进京。最后僧格林沁在天津与北京交界的某地,设伏把对方强要进京的使者团队给一网打尽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也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起因之一,这次拍卖的两个兽首也就是这么流失于海外。
不论大事小情,我们这里总是能够奇谋妙策迭出。大而到设伏杀使者、小而到暗算家乐福,都体现了智慧的光芒。而且这次更是在商业规则之内发动的奇计,反正保证金算是不想要了,让你流拍又能如何? 只是有时候总是觉得,我们这里总是说要讲究个“诚信”二字,拍卖这东西与其他生意一样,也是需要诚信的。在爱国的旗帜下,依然不可有失体统。更何况这时候毕竟不是日本入侵、民族生死存亡关头而武器之类的东西相差太远,《地雷战》《地道战》可以遍地开花的时代了。别人不会因为你说自己是爱国,就把这件事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理解,最可能的是觉得中国人不讲究“诚信”。如果我们从此不与外界做生意倒也无妨,但这个又是做不到的事。这里面的得失,不知道谁能给算一算。
我总是觉得,一个国家与民族如果要自立于世界,必然是要堂堂正正才好。如果是战争的状态下,不妨奇计百出,如果在和平的时代里,或者至少还没有正式宣战的时候,这种多少有些小动作嫌疑的手段,能够不用还是不用吧,何苦让人看低了去?更何况这种行为本身也与我们正统的价值观并无相似处嘛。
顺便想请教一下,保证金拿不回来了而东西也没到手,人家平白的得了不少银两。下次要万一拍了出去,我们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