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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兽首拍卖谈到国际规则

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

从兽首拍卖谈到国际规则

作者:奥卡姆剃刀

    自关于兽首拍卖的鄙文发表后,被其它一些网站转载,引起了一些议论,新语丝上也有两三篇反对的文章,说实话,我看过后并不以为然,也不认为值得逐段反驳,既然有anglor等网友进行了回应,我就不再多说废话了。现在看来,国人对蔡先生的非议主要集中在蔡先生违反了国际规则方面,认为其不诚信的行为使国人声誉受损。他们认为,我国要融入国际社会,则必须要尊重和遵守国际规则。我想,对这种认识的深入分析,才会挖到认识分歧的根源。

     现在世界上通行的国际规则,例如商业规则甚至包括政治规则,基本都是西方发达国家制定的,不少国人认为这种规则是堂堂正正的,其实这些规则背后却隐藏着强权与蛮横。例如,在西方社会所倡导的人权理念中,任何人都有选择国籍的自由,如果有个印弟安土著要求独立,美国政府会同意的,但并不会允许他在美国的领地独立,印弟安土著称我脚下的地盘是我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为什么不能在这里独立呢?美国政府会说,我承认这是你祖辈生活的地方,但这地方并不是你祖辈的领地,领地是一个政治概念,你只有权在非国家领地的地方宣告独立,在美国的领地是不成的。众所周知,白人对美洲大陆的印弟安土著进行了血腥的屠杀,抢夺了印弟安土著的土地,然后制定了这项国际政治规则,用一个领地的概念把抢夺别人的土地合法化了。

     没办法,现在就是西方规则统一世界的时代,我们还真没什么好的办法,只能在这个规则框架内维护我国的利益。例如对于陈水扁搞的法理台独,我们该如何应对呢?除了《反分裂国家法》外,我们还应充分利用国际规则,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台湾属于中国这一事实,通过《开罗宣言》在国际社会再次得到重申,尽管世界各国对华态度不一,但对此从来没有提出过异议。根据国际规则,现在的台湾人当然有权独立,但你们无权在中国的领地上独立,你们可以退出台湾,找一个没有任何国家占领的小岛去独立嘛。这就是法理反台独。

     再谈谈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公约问题,34,李肇星在记者会上称我现在特别关注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问题,因为刚刚从国外回来,发现这个问题是目前国外除了金融危机外,最关心的问题。有一些国家,要把气候变化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多地推给发展中国家。后来我一看,呵,《宪法》上有明确规定,第九条、二十六条,说得非常清楚,我们从自己国家角度出发,保护环境,我们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一样,在环境保护上有责任,但是是有区别的责任。环境保护是个历史的问题啊,英国人200多年前就开始用煤了,我们那时候还没有工业化啊,所以要把历史的账也算上。李肇星的这段话针对的是以法英为首的欧洲国家对我国温室气体排放的指责,欧盟承诺到2020年实现在其1990年温室气体排放基础上减排20%目标,但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其工业技术水平比欧洲国家差很多,我们排放控制能力根本达不到他们的水平,靠减产等手段强行减排,我国的GDP就会大幅度减少,考虑到国内人口增长等因素,GDP年增速低于5%的话,国家经济就会有崩溃的危险。

     欧洲国家拿全球环境这个大道理来压我们,指责我们不负责任,但他们好像忘了,他们现在高水平的减排能力,是二百年来向空中毫无顾及地排放了无数吨温室气体所换来的,当年伦敦有无数个大烟囱整天冒着黑烟,大白天都烟气腾腾的,以致于被称为雾都,现在他们发展起来了,就开始卡我们的脖子了,有这么蛮横不讲理的吗?李肇星的讲话很有力–“要把历史的账也算上

     最可气的倒不是这些欧洲国家,他们为了本国的利益这么做也可以理解,而是国内的一些伪环保学者,他们站在欧美国家的立场上,撰写各种文章向我国政府施压,要求我国政府签署温室气体减排的国际公约,这帮崽卖爹田不心痛的主,想起他们就来一肚子的气。难道说我国政府愿意排放温室气体吗?这不是咱现在没办法嘛。对待指责我们的欧洲国家,我对他们的回答是我国现在的要务是加快发展,当前的减排能力还跟不上,等我国像你们现在一样发达了,我们一定减排,而且比你们现在减得还多。至于现在嘛,我们是不会签署公约的,你们哥几个先将就将就吧。对那些伪环保学者,特别是受国外反华组织资助的,我对他们的回答是滚你妈的蛋

     国际规则是国家间从本国利益出发的博弈结果,既然是博弈,那就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动态的。对那些与我国有利的规则,我们就要充分利用,例如《开罗宣言》,对我国不利的,我们就有据理力争。我们并不是只有遵守现行国际规则的义务,而且还有更改这些规则的权利。例如,新中国不承认以前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这本身就是对国际规则的一个重大贡献。

     我校有些亚非落后国家的留学生,我同事曾组织他们到外地旅游,回来后对我大发感慨,说不论旅馆还是饭店,其服务人员对这些学生们那叫一个热情周到,生怕外国人不知道咱是个礼仪之帮,可对我同事却是爱搭不理的。其实我同事才是揣着经费的老板,论年龄比他们大,论学识比他们强,就是论贫富,也比他们有钱的多,但这都没用,呵呵~

     媚洋心态非常普遍,根子就在于缺乏民族自信心。与以前不同的是,现在的媚洋言论更是穿了一层国际规则的外衣,变得更加堂而皇之了。兽首拍卖事件的过程非常简单,之所以国人的观点如此对立,本质就是一个立场问题,请那些反对我文章的网友们好好想一想,你们的屁股坐在了哪一边?

蔡铭超参拍兽首的行为堂堂正正——兼驳五岳散人

2009年3月10日星期二

蔡铭超参拍兽首的行为堂堂正正——兼驳五岳散人

   作者:奥卡姆剃刀

   蔡铭超先生拍到兽首后表示不会付款,在国内引起了轩然大波,指责谩骂蔡先生的言论甚嚣尘上,但其理由却往往滑稽可笑,根本不堪一驳。   在我看来,兽首拍卖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兽首进入到拍卖程序中,第二个阶段是拍卖过程本身。第一阶段是我国政府和国人坚决反对的,但包括蔡先生在内,谁也无法阻止,蔡先生的行为仅仅发生在第二阶段。

   拍卖本身是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自然有商业规则来进行规范,有时货品价格拍不上去,货主的托出价拍回来,这本身并没有违反商业规则。同样的,拍到后不付钱,原因当然可以有多种,例如突然破产了或者后悔了等等,只要按事先的约定支付了违约金,那这种行为就既不违法也不违规,因为既没有法律规定拍得后必须要支付,而且拍得方也没有违反要交违约金的规定。

   举个例子,你买房子交了定金,但事后又不想买了,你不需要向开发商解释你的理由,只要你按照合约支付了违约金,任何人都无权称你是无赖,开发商告你也没有法律依据。

   有人称即使不算违法那也是违规的,那我退一步,即使蔡先生违了规,那也是堂堂正正地违规。例如在篮球比赛中,有意犯规是一项合理有效的战术,在关键时刻往往能发挥奇效,只要履行了被罚球的处罚,那这种违规当然就是堂堂正正的,如果能因此而反败为胜的话,还应该得到喝彩。回到拍卖问题上,拍到货后不支付,这本身就是拍卖的正常结果之一,而且是拍卖方和持宝人完全可以预见的,参拍者所交纳的保证金,就是为这种情况而准备的。

   有人称蔡先生的参拍行为是客观上支持了这场拍卖,这更加无厘头了。首先蔡先生对第一阶段是无能为力的,他在第二阶段的行为是通过自我牺牲的方式使兽首流拍,表明的恰恰是对“兽首进入到拍卖程序”的反对态度,而且强烈到不惜牺牲自己的资金和在拍卖行的信誉度的程度。   有人称蔡先生的行为丢了全中国人的脸,姑且不说其理由根本不成立,我退一步讲,即使蔡先生做的不对,那也是他自己丢人,因为我国政府没有授权他这么做,他也代表不了全体中国人。

   法国持宝人的言论引来国人的激烈抨击,甚至一些法国人也反对他的说法,认为应该把兽首无偿还给中国,但他们并没有认为持宝人的言论丢了全法国人的脸,道理很简单,持宝人的态度既代表不了法国政府也代表不了法国人民。反观我们,有一些国人根本不懂拍卖的规则,对蔡先生横加指责大扣帽子,除了显示出他们的无知外,更显示出了他们严重缺乏民族自信和极度自卑的心态。

   我在新华网论坛跟网友们讨论这个问题时,有人抬出了五岳散人的博文,我跟到了五岳散人的博客里以“经常在新语丝上发文的奥卡姆剃刀”的身份留了言,五岳散人称“不知道您是那位。抱歉。江湖上我认识的人比较少。”我只是无名之辈,他不知道非常正常,但新语丝和方舟子想必他是知道的,把新语丝比作了江湖倒令我感到些许诧异,这种口气不由得令我想起了北大伪教授丁小平对司马南所说的话。近来方舟子被央视等传媒邀请,在电视台、电台里频繁出现,那是相当地主流,而五岳散人您在哪里呢?是在江湖里隐居吧,呵呵~~   我在五岳散人的博客里留言驳斥,可他视而不见不做回应,那我只能把相关言论发到他所谓的“江湖”里,让更多的人能看到他的高论。以下【】内为五岳散人的博文内容。

   【我总是觉得,一个国家与民族如果要自立于世界,必然是要堂堂正正才好。】

   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才算是堂堂正正?兽首是通过战争掠夺过来的,法国人当然也很清楚这一点,但人家可以通过法律堂堂正正地保护法国持宝人的所有权。好比一辆被盗抢的车,公关机关查获后没有交还失主,而是堂堂正正地给卖了,原车主反而一点办法也没有,我总是觉得,公安机关和新车主的堂堂正正并不那么理直气壮,而颇有些蛮横霸道的味道。   而蔡先生的行为是在严格遵循商业规则的前提下,通过自我牺牲而达到了使兽首流拍的目的,他的行为当然是堂堂正正的。您那杆“堂堂正正”的大板子没有打到法国无赖的屁股上,反而打在了遵守法规的同胞身上,其思维和心态着实令我难以理解。想必您是看到了我的留言,那您能否不视而不见,而是堂堂正正地出来反驳吗?

   【如果是战争的状态下,不妨奇计百出,如果在和平的时代里,或者至少还没有正式宣战的时候,这种多少有些小动作嫌疑的手段,能够不用还是不用吧,何苦让人看低了去?】

   问题的关键在于:能够不用的标准是什么?什么情况才算是不得不用?在您看来,起码在兽首问题上,我们不必使用蔡先生的这种手段,那结果会是什么呢?兽首被成功拍出,中国人反对拍卖的声音被当作了放屁,然后我们就堂堂正正了,就不被人看低了,是这样吗?遇到争端,先把道德的禁锢咒往自己的脑袋上套,这种糊涂蛋倒是从来不乏其人。

   【只是有时候总是觉得,我们这里总是说要讲究个“诚信”二字,拍卖这东西与其他生意一样,也是需要诚信的。在爱国的旗帜下,依然不可有失体统。更何况这时候毕竟不是日本入侵、民族生死存亡关头而武器之类的东西相差太远,《地雷战》《地道战》可以遍地开花的时代了。】

   如果我没理解错的话,您认为我军曾使用的地雷战和地道战是不讲诚信的了,这种想法并不奇怪,当年宋襄公跟楚国作战时,司马建议趁对方立足未稳发动攻击,但宋襄公认为那是不讲诚信的奸诈手段,非要等到楚军排好阵势后才发动攻击,结果宋襄公的“仁义之师”被杀了个溃不成军。看来宋襄公并没有死,他还活在您的心中,呵呵~~

  【更何况这种行为本身也与我们正统的价值观并无相似处嘛。】

   您把“我们正统的价值观”抬出来了,但在您眼里什么才是我们正统的价值观,孔子曾经曰过要“以直抱怨”,但看来您认为这不是我们正统的价值观,而 “他人可以不仁,但我们不能不义”才是我们正统的价值观,是这样吗?

   【顺便想请教一下,保证金拿不回来了而东西也没到手,人家平白的得了不少银两。下次要万一拍了出去,我们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我们”这个词用错了,这说明在您的意识里已经把自己跟蔡先生列为一伙的了,事实上,蔡先生的言论和行为只能代表他自己,他代表不了您,更代表不了中国政府和全体中国人,退一步讲,即使他做错了,那也是他本人赔了夫人又折兵。如果您不认为蔡先生的言论和行为能代表您,但又称“我们”,按您最新博文的说法,这算不算是精神分裂呢?呵呵~~

  【想当年各国列强把不平等条约强加在我们头上,某年到了条约到期的时候,清政府自然不想重新续约,所以推三阻四的不让他们进京。最后僧格林沁在天津与北京交界的某地,设伏把对方强要进京的使者团队给一网打尽了。】

   看来您认为僧格林沁的做法不是堂堂正正的,我理解的没错吧?这段话的关键在于“强要进京”四个字,大清国再腐败无能,但毕竟还是一个主权国家,使者的来头再大,也应该遵重大清国的主权,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强行进入他国的首都,这恐怕是一个常识吧。

   我就纳了闷了,对这些藐视我们国家主权横行霸道的外来者,收拾他们有什么错?看来您认为即使外来者要强行进入咱的首都,那也不能收拾他们,而是应该放他们进来,再堂堂正正地提出抗议,对于那些丧权辱国的赔款条约,既然是我国政府正式签署的,那就要真金白银一分不少客客气气地交到人家手里去,否则就不算堂堂正正了,是这样吗?

   看到这些弱智文人的自以为是但实则荒谬奴性十足的文章,我就一肚子的气。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张博庭(水博)老师因指责伪环保者弱智而被告的事件,我没有时间应对烂讼,为避免麻烦,把“弱智”一词去掉,特此更正。

   附:五岳散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圆明园两个兽首拍卖波澜再起。本来此事就是一波三折,从民间抗议佳士得拍卖,到政府相关部门出面表态,再到佳士得强行拍卖而拍出了天价,最近爆出的新闻是这两个兽首确实是被中国买家买下的,虽然付款期尚未过,但买家已经召开新闻发布会,承认这次拍下了兽首,只是买家说:“我不会付款。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每一个中国人都会站出来,我只是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在当时那样的情况下,确实会有很多中国人站出来反对这个拍卖,是不是每一个不好说,大多数还是称得上。至于这个责任怎么实现,估计不是每个中国人都会用这种方式去尽责。原因之一是大家不太可能有那些钱去交拍卖的保证金。所以,关于这位拍而不买的先生我是很景仰的,如果按照一般惯例的话,他事先缴纳的保证金恐怕是拿不回来了。我一直尊敬这种真的能够用损害自己的利益去爱国的人士,比空喊口号的强多了——如果他的保证金是个人掏腰包、或者是民间机构掏钱的话。

   虽然对于这位先生拳拳爱国之心我是很景仰,但总觉得这事儿这么做似乎有些不妥。记得在去年某时,风起云涌抵制“家乐福”的时候网络上曾经流传过一个帖子,上面列明了如何抵制的方式。其中有一项特别有创新精神:把“家乐福” 商场冰柜里面的食品偷偷藏到诸如床上用品之类的柜台去。这事儿当然是一举两得,一方面让床上用品没法再发卖,一方面也坏了那些肝肺之属。

   应该说中国人自古就是谋略方面的专家,据说《孙子兵法》是好多国家军事院校的必读之物。能够自身无损而损及他人,自然是兵法的上乘功力。用个乾坤大挪移的方式使得家乐福损失惨重,相信也只是牛刀小试。虽然这个手法有些不上台面。   如果查诸史料,相信有更多的例子可以表现出这种“智慧”。想当年各国列强把不平等条约强加在我们头上,某年到了条约到期的时候,清政府自然不想重新续约,所以推三阻四的不让他们进京。最后僧格林沁在天津与北京交界的某地,设伏把对方强要进京的使者团队给一网打尽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也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起因之一,这次拍卖的两个兽首也就是这么流失于海外。

   不论大事小情,我们这里总是能够奇谋妙策迭出。大而到设伏杀使者、小而到暗算家乐福,都体现了智慧的光芒。而且这次更是在商业规则之内发动的奇计,反正保证金算是不想要了,让你流拍又能如何?   只是有时候总是觉得,我们这里总是说要讲究个“诚信”二字,拍卖这东西与其他生意一样,也是需要诚信的。在爱国的旗帜下,依然不可有失体统。更何况这时候毕竟不是日本入侵、民族生死存亡关头而武器之类的东西相差太远,《地雷战》《地道战》可以遍地开花的时代了。别人不会因为你说自己是爱国,就把这件事上升到讲政治的高度来理解,最可能的是觉得中国人不讲究“诚信”。如果我们从此不与外界做生意倒也无妨,但这个又是做不到的事。这里面的得失,不知道谁能给算一算。

   我总是觉得,一个国家与民族如果要自立于世界,必然是要堂堂正正才好。如果是战争的状态下,不妨奇计百出,如果在和平的时代里,或者至少还没有正式宣战的时候,这种多少有些小动作嫌疑的手段,能够不用还是不用吧,何苦让人看低了去?更何况这种行为本身也与我们正统的价值观并无相似处嘛。

   顺便想请教一下,保证金拿不回来了而东西也没到手,人家平白的得了不少银两。下次要万一拍了出去,我们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