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时候开始衙门的事就是学校的事了?

    天路客

      一九二五年,国立女子师范大学爆发大学潮。作为新文化运动领头人之一的鲁迅,时任教育部佥事一职,他非但没有像北洋政府期望的那样去镇压学生运动,反而成为这场学潮的重要人物之一。女师大学潮愈演愈烈,许多教授、学者都卷了进去,一时间闹得京城沸沸扬扬。一直忠于文言文、主张读经的章士钊正是在这非常时刻被段祺瑞执政府任命为教育总长的。他决定采取“擒贼先擒王”的办法来平息学潮。刚上任不久的章士钊就递呈文给段祺瑞,请求免去鲁迅的佥事职务。第二天,段祺瑞的执政府就下令免去鲁迅的职务。

       为了支持学生运动,鲁迅立即拿起法律武器,向当时专门负责审理行政诉讼事务的平政院状告章士钊违法免去自己的职务。根据当时的《文官惩戒条例》和《文官保障法草案》,长官要惩戒下属,须由惩戒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道明惩戒事件”,由惩戒委员会审理后才能执行惩戒;而段祺瑞政府在接到章士钊的呈文后,根本未经惩戒委员会审理就下令免去鲁迅的职务,在法律程序上忽略了最重要的一节,违反了《文官惩戒条例》和《文官保障法草案》。

       鲁迅正是据此而力争。深谙法律之道的章士钊也知道自己理亏,在以教育部名义进行的答辩中反复强调,这样做是为了尽快平息女师大学潮,不得已而采取的行政处分手段。不久,又发生一件戏剧性的事情,北京的革命运动声势逐渐浩大起来,章士钊在北京魏家胡同十三号的家被广大群众和学生捣毁,章士钊无暇顾及与鲁迅的官司匆匆逃到天津,他的教育总长职务也被免去。继任教育总长易培基放弃了再答辩。结果,平政院裁决章士钊呈请免去鲁迅职务的行为违法,取消了教育部对鲁迅的处分。于是,被免职五个月后的鲁迅重新回到教育部上班。(天路客摘自2001年《中华周末报》,有改动)

      鲁迅可以反教育总长,现在你可以反对你的校长吗?

      人大的张鸣老师谈起民国时期和现在的大学时说:

       (天路客按:民国时的)大学就不一样,大学是自治的,你这个教授根本就不看这个校长,清华四区校长,你看了以后,我不高兴,就给你赶走了。他们的校长,他们的教授委员会,大事他们全议,所有大事都由他们来决定,包括处罚教授。教授如果不轨了处罚,比如提升,副教授提升教授,全都是他们教授委员会定的。

       他(天路客按:这里指鲁迅)是女师大的教授,北大的讲师,他是在女师大反的章士钊,当然就反了,无所谓。现在你不要说跟教育部长,你就是顶头上司也反不了。我上次一个很著名的教授,咱们不说名字了,说我挨校长骂了一顿,对我很郁闷的说,我说你为什么不骂回去啊?他很吃惊,我怎么还能骂回去?我说你为什么不能骂回去?他骂你你就不能骂他吗?我跟你说,吓得就跟老鼠见了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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